安徽省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支持问题研究

  • 投稿Sear
  • 更新时间2016-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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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近年我国县域金融支持政策有较大改观,但与实际需求相比仍有差距。欠发达地区(如安徽省)的县域经济基础薄弱,自我造血能力不足,亟需构建完善的金融支持体系以加快发展。基于安徽省县域经济中金融支持不足现状,通过银政企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支持力度势在必行。 
  【关键词】县域经济 金融支持 安徽省 
  县域经济作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基础和新农村建设的主要阵地,不仅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也是解决“新三农”问题的重要着力点。目前我国农村资金短缺,小微企业贷款存在困难,相应的县域金融支持政策改革虽有较大进步,但仍有差距。在县域金融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必须构建有县域特色的金融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合理高效的金融资源配置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才能切实增强县域经济竞争实力,实现经济金融的和谐发展。本文将立足安徽县域经济现状,指出近年来县域金融支持弱化成因,并探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支持对策。 
  一、安徽省县域经济现状 
  截至2013年,我国县一级别的行政区域共计2853个,县域人口91311万,占国内总人口的68.1%;县域经济对全国贡献率为51.04%。2015年,安徽省62个县(市)的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0657.6亿元,同年安徽全省地区生产总值为22005.6亿,县域经济对全省地区生产总值贡献率为48.43%{1}。 
  从全国范围看,在2015年由中郡县研究所发布的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县评比中,毗邻的江西省、湖北省、河南省分别有三县、两县、两县上榜,而安徽仅肥西一县上榜,在中部地区处于相对落后状态。 
  从安徽省内范围看,由安徽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检测评价平台数据整理得下图1,皖江城市带自2010年建立以来,县域经济增长速度长期领跑全省,安徽省内皖江一带县域发展指数普遍高于皖北皖西县市,存在明显的南北差距,少数安徽西北部县市的发展指数远低于安徽省平均水平。 
  二、县域金融支持现状及存在问题 
  群县治则天下安,充裕的金融资本是加快县域经济发展速度,提高县域经济发展质量的重要保障。完善的县域金融支持体系是促进县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乡镇企业跨越式发展的重要前提,但近年县域金融机构与信贷增量双重紧缩,对经济的支持力度稍显弱化。 
  (一)县域金融机构匮乏,物理网点过少 
  县域经济中金融供给来源主要是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邮政储蓄银行和少数其他金融机构。 
  由于基础农业回报率低、回报期长,国有商业银行资金投入总量不大,且撤并网点现象严重;唯一的政策性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业务范围狭窄,仅对粮食收购、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发放贷款;邮政储蓄银行存贷款差悬殊,导致大量农村资金非农化;而农村信用合作社作为县域金融主力军,由于其资金实力不够雄厚,在农贷支持方面无法一农支持三农。 
  除此之外,股份制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及各类中小金融机构几乎为零,致使中小民营企业难以通过风险投资公司、资本市场等方式直接融资,也无法通过保险公司分散风险,银行贷款或成唯一途径。 
  (二)县域信贷管理体制落后,金融生态环境有待改善 
  目前县域金融机构的信贷管理体制亟需改革:基层机构贷款权限上收、各类审批手续繁冗;基层机构无权因地制宜开发新的贷款品种,难以满足基层的多样化需求;信贷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越来越难以适应县域中小民营企业“急、频、小”的融资特点。现阶段农业个体、民营中小企业主要依赖于具有高利贷性质的民间融资机构,但政府对于民间借贷机构并无严格的准入机制以及有力的监督引导。 
  县域经济的金融生态环境仍有待改善。经济主体信用观念浅薄,社会信用意识缺失,道德风险普遍存在,企业逃废债现象严重,相应的法律法规建设不足。同时县域中小企业经济基础差,自我造血能力不足,抗风险能力差,缺少抵押担保物品,银行拓展业务缺少可依托的载体。 
  三、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相应对策 
  实现县域经济金融和谐发展、互为促进的局面,需充分发挥金融对资源的高效配置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宏观层面上,国家通过税收、财政政策引导国有商业银行对县域放贷,适当增加对欠发达地区金融机构的再贷款额度,并通过继续降息降准进一步发挥货币乘数的作用。此外,微观层面的县域范围亟需建立银政企联动合作机制,形成三位一体共商共建的良性局面,共同推进县域金融生态调节机制,推动企业在基层政府及县域金融机构支持下不断优化产业结构。 
  (一)政府部门 
  1.优先考虑贡献较大机构。基层政府在行政许可方面应尽可能简化程序,降低相关手续办理费用,引导国有银行将服务网络延伸到县域;在政策规划方面对县域经济发展过程中贡献较大的金融机构优先考虑,在相关市场准入、新金融业务申请等方面适当放宽标准。 
  2.规范引导民间金融机构。民间借贷机构即所谓“地下钱庄”质量良莠不齐,基层政府应采取有效的措施对其进行规范,并严格市场准入机制以构建良好的民间金融支持环境。此外,政府也应引导、鼓励民间借贷机构进行良性高效的资本借贷,将民间金融机构作为县域金融支持体系中的重要补充部分,满足县域经济发展中的多样化需求。 
  3.改善县域中介服务环境。政府应凝聚多方力量,努力完善县域经济金融支持体系,支持构建包括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及贷款担保机构等在内的各类中介机构,并宣传普及金融知识,提高中介机构的民众认知度和市场公信力。 
  4.构建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现阶段县域社会信用体系不成熟,基层政府应牵头构建企业及个人征信系统,鼓励银行业与担保公司合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出台具体有针对性的担保制度,例如建立联户担保、农户共担风险的担保体系,形成金融联动合力机制。此外,基层政府应出台相应政策法规严厉遏制企业逃废债现象,改善地方信用环境,才能极大限度的鼓励县域小额信用贷款蓬勃发展。 (二)金融机构 
  1.调整基层信贷管理政策,开展金融业务及手段创新。各大国有银行应将贷款审批权、授信权适当地下放至基层,放宽对中小民营企业的贷款条件,增加授信额度,减少贷款审批环节,加强自我调节功能,响应央行号召,结合各县市实际情况进行金融机构改革,创新适应县域经济发展的信贷品种,保证国有银行对县域经济的金融支持力度。 
  2.完善中小客户金融服务体系,强化县域金融支持力度。各类金融机构应重点支持县域中小企业,改变以往“抓大抓强”的理念,将工作重点转向以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为代表的中小客户,充分发挥筹融资及资源配置功能,强化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在县域经济进入新常态的今天,金融机构应放眼新三农(即土地承包、土地流转及土地的非农使用及其衍生问题),响应央行号召竭尽全力做实小微、做强县域。 
  3.大力发展县域小微保险,加强涉农信贷与涉农保险合作。保险公司应延伸县域服务网络,大力发展具有针对性的农业小额保险,分散农业生产风险,推动农业生产平稳快速发展。在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过程中,保险公司与银行应加强涉农信贷与保险业务间的合作,提供解决农村贷款难、农业生产风险大的问题。 
  (三)个体农户、中小民营企业 
  打铁还需自身硬,在改善外部发展条件的同时,个体农户、中小民营企业也应准确把握国家政策,提高自身核心竞争力,完善产业发展规划,提高生产效益,通过自身实力的提高吸引金融资源。 
  注释 
  {1}资料来源:中国县域经济网数据整理 
  参考文献 
  [1]谢庆健.县域金融生态现状分析——来自安徽、江西、河南、江苏、浙江、山东六省的调查报告[J].中国金融,2006,04:32-34. 
  [2]魏明,苗海燕.新常态下如何推进县域农商行转型发展[N].中国县域经济报,2015-04-23008. 
  [3]贾俊雪,郭庆旺,宁静.财政分权、政府治理结构与县级财政解困[J].管理世界,2011,01:30-39. 
  [4]马九杰,吴本健.利率浮动政策、差别定价策略与金融机构对农户的信贷配给[J].金融研究,2012,04:155-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