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以人为本”理念在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体现

  • 投稿diba
  • 更新时间2015-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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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超 曾蔷

摘要:在以人为本为核心的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中,“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师生为本”成为此理念在教育事业中的具体诠释。在教育领域中,高等教育作为向社会输送人才的最后教育阶段,直接关系到人才培养质量以及社会人才培养总体目标的实现程度。笔者认为,高校应在教育、管理、服务三方面学生工作中践行“以人为本”理念,切实将理念转化为实际行为,并对行为效果做出科学合理的评价,进一步丰富完善理念的内容,从而促进高校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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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以人为本;教育;管理;服务

一、“以人为本”理念是传统文化精髓的时代诠释

“以人为本”理念的提出最早源于春秋时期齐国名相管仲,在《管子》一书“霸言”篇中记载“夫霸王之所始也,以人为本”,即讲霸王的事业之所以有良好的开端,也是以人民为根本的。①而当今“以人为本”理念的提出一方面继承了中国传统文化中有关人本主义的思想理念,同时,另一方面对“以人为本”理念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即时代的发展与进步应遵循以人为核心的价值取向。

坚持以人为本是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提出的一项新要求,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中国共产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体现。十七大明确把科学发展观写进党章,自此,坚持以人为本成为践行科学发展观,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建设的指导思想。而在教育事业中,对以人为本理念的诠释则体现于对“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学校教育,学生为本”等教育理念。

二、“以人为本”理念在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体现

高等教育作为学生步入社会前的最后教育阶段,社会向校园渗透的程度也最为强烈。如何培养教育学生,使其能够尽可能按照社会发展的需求与标准,提升自我综合素质能力,同时,抵御社会不良风气对其价值观的影响成为高校学生工作的重中之重。

1. “以人为本”理念在学生教育工作中的体现

高校育人工作主要由第一课堂教育与第二课堂教育共同构成。第一课堂教育主要指以专业知识技能教学为主的育人工作,第二课堂着重培养学生综合素质能力。对于高校学生工作而言,其工作重心在于对第二课堂的开发与建设,通过第二课堂对高校学生综合素质能力与实践能力的培养与教育。随着社会对人才需求标准的不断提高,教育对象群体性特征的突显,学生工作在高校人才培养方面所能发挥的空间不断深化与扩展,第二课堂教育过程、教育效果与人才教育培养的关系愈发密切。在高校教育工作中落实“以人为本”理念,需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正确处理尊重学生个性与主流价值观引导工作的关系。如今高校学生群体主要以90后,甚至95后大学生为主,且具有较为鲜明的群体特点。学生个性与主流价值观的冲突也日渐成为高校学生教育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传统教育方式在解决上述问题中已经无法适用。正确处理尊重学生个性与主流价值观引导的关系,首先,应充分尊重学生拥有个性的权力,为学生提供张扬个性的机会与平台。其次,主流价值观的引导不应局限于传统的说教方式,应引入体验式教育。最后,对于教育工作者而言,要认识到对学生个性的纠正和主流价值观的引导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要秉持耐心、包容的态度,切不可因学生个性中的极端成分忽视教育责任。

(2) 因材施教在教育内容与方法中的具体体现。因材施教是教学中一项重要的教学方法。在教学中根据不同学生的认知水平,学习能力以及自身素质,教师选择适合每个学生特点的学习方法来有针对性的教学,发挥学生的长处,弥补学生的不足,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树立学生学习的信心,从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 “以人为本”理念在学生管理工作中的体现

学生管理工作在维护高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综合素质能力提升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学生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对学生行为养成与心智发展起到了塑造与鞭策作用,与此同时,任何一项改变人已有行为的措施在一定程度都会面对来自改变对象的初始抵制,这就造成了在学生管理工作中,实施制度规范的行为与学生的抵制、适应、接受三个过程中不同程度的博弈。“以人为本”理念在学生管理工作中的落实与体现,将直接决定学生能否更加快速、稳健地适应新环境、接受思想与行为教育,从而自我提升与发展。

(1)学生管理工作在维护高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综合素质能力提升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以人为本”理念在学生管理工作中的落实与体现,将直接决定学生能否更加快速、稳健地适应新环境、接受思想与行为教育,从而自我提升与发展。

(2)随着学生维权意识的普遍增强,管理工作与学生权力冲突的情况也较为突显。如何让学生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合法、合理、合情地开展学生管理工作对管理者提出了全新的要求。管理者法律意识的增强不但是学生管理工作合法化、规范化的基本要求,同样对于管理者而言,在出现法律纠纷中成为自我维权与自我保护的重要保障。

(3) 学工人员在教育管理工作中所能发挥的空间较大,这就引出一个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即“人治”。一方面,这种“人治”给了教育管理者足够的空间发挥个人才能,耕耘教育沃土;另一方面也表现出管理不科学、不系统等问题。因此,依靠制度建设下的科学管理、规范管理是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能,发挥管理效用的重要举措。

3. “以人为本”理念在学生服务工作中的体现

高校学生工作的另一方面在于服务学生的成长成才,满足学生日常生活中的合理需求。洞察学生需求,建立学生服务体系,重点在于:

(1)服务工作应以满足学生成长成才需求为目标。学生服务体系的建立要紧紧围绕学生成长成才的目标。此目标应包含最为基本的两个方面的具体内容:专业知识技能与综合素质能力。据笔者长期观察,学生在本专业学习方面不精,在知识专业学习方向不明是许多高校教育工作面临的共同问题。为学生提供多平台多渠道的同时,应该进一步思考如何刺激学生需求的工作,这同样构成服务工作的重要部分。在综合素质能力提升方面,要始终围绕两方面工作,一是做人,二是做事。服务于学生学做人主要在于让学生明确做人的道理;服务于学生学做事主要在于领悟做事的逻辑。服务工作针对以上两个方面搭建直接平台,而对生活方面的服务工作则是提供间接平台,以保障直接平台发挥最大效用。

(2)服务工作应以便利学生学习生活为前提。在服务工作方面,服务的宗旨应该通过有效的宣传手段让广大同学明确,一方面在于使学生明确自己应该享有的合法权力,一方面在于增进学生与学校的互信与理解。同时,在服务方式方法方面,要重点研究开发。任何工作如果仅仅动机上明确,忽视方式方法的适用性,工作效果势必难以达到,甚至背离工作的原始初衷。因此,关于学生学习生活的一切服务性工作应以“便利”为前提。便,体现于提高学生享用服务性工作的效率原则。如增设服务窗口减少排队现象、提供明确的事务办理流程指南等。利,体现于提高学生享用服务性工作的效用原则。如为学生办理假期购票、为学生寝室安置生活便利设施等。

(3)服务工作应以学生满意为标准。无论是商业服务还是高校学生工作中的学生成长成才的服务工作,都离不开服务的本质属性,其中以服务对象满意作为评价服务质量的最终标准是其本质属性的重要体现。因此,在学生工作中,服务性工作的效果评价应以广大学生的满意为标准。一方面要求,在学生服务体系中建立科学的、以学生为主体的服务评价标准;一方面要求,服务体系中建立及时、有效的服务评价反馈机制。

综上,在学生服务工作中,及时了解学生需求,为满足学生需求提供尽可能的便利条件,不断提升服务工作的满意程度和服务工作体系的健全是做好学生服务性工作的关键(重要)环节。

“以人为本”理念从传统文化精髓的时代诠释,到理念在当今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不断落实与推进,理念的内涵与外延在实践中得到了深化与丰富。在教育领域中,“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更是关乎着教育之大计,国家之大计。在高等教育工作的探索发展中,将“以人为本”理念在教育、管理、服务三方面具体落实,创新工作方法,切实为学生的发展与成长提供平台与机会,保障学生成才的量与质。在社会人才输送方面,达到人才需求与人才培养的无缝对接,做到人才培养有方向,人才发展有舞台。“以人为本”理念在高校学生工作中的落实与体现,将随着高校事业的不断发展而与时俱进。在探索与实践的过程中,将面临着新问题、新困惑、新挑战,面对可能出现的阻碍,需要高校的教育工作者不断开拓新视野,具备改革的魄力与勇气,将“以人为本”理念深入到高校教育事业发展的每一个细节、每一个环节、每一个阶段。

引文注释

①曾孔生,孔祥清.中国思想文化与“以人为本”[J].攀登,2005(5)第24卷:146.

(张超单位:飞行技术学院;曾蔷单位:南昌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