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邓小平同志反腐倡廉思想指导反贪惩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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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18-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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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邓小平同志一直非常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全党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他强调:没有打击经济犯罪活动这一手,不但对外开放政策要失败,对内搞活经济的政策肯定也要失败。邓小平同志多次尖锐地指出腐败现象的严重性,深刻地阐述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反对腐败的重要性。


  关键词检察机关反腐倡廉反贪惩腐


  作者简介:殷志力、刘磊、杨瑞璞,河南省鄢陵县人民检察院。


  中图分类号:D630.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9-147-02


  一、充分认识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同志一直非常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全党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他强调:没有打击经济犯罪活动这一手,不但对外开放政策要失败,对内搞活经济的政策肯定也要失败。邓小平同志多次尖锐地指出腐败现象的严重性,深刻地阐述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反对腐败的重要性。早在50年代,邓小平同志就曾说过:“在中国来说,谁有资格犯大错误?就是中国共产党”。他以一个政治家特有的洞察力和战略眼光,对反腐败斗争要“提得更高一点,看得更深一点”。针对改革开放以后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弄权渎职现象不断滋长蔓延的情况,1982年4月,他严肃指出:我们自从实行对外开放和对内搞活经济两个方面的政策以来,不过一两年时间,就有相当多的干部被腐蚀了,卷进经济犯罪的人不是小量的,而是大量的。犯罪的严重情况,不是过去‘三反’、‘五反’那个时候能比的,……这股风来的很猛,如果我们党不严重注意,不坚决杀住这股风,那么,我们的党和国家确实要发生会不会‘改变面貌’的问题,这决不是危言耸听。“经济建设这一手我们搞得相当有成绩,形势喜人,这是我们国家的成功。但风气如果坏下去,经济搞成功又有什么意义?会在另一方面变质,反过来影响整个经济变质,发展下去,会形成贪污、盗窃、贿赂横行的世界”。从检察机关近几年查办的案件来看,一个显著特点就是腐败无不与权力有关,贪污的是管钱的,受贿的多是掌权的,而且大都是党员干部,这些贪污腐败现象的广泛存在,严重割裂了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正如邓小平同志在总结89年政治风波的教训时说:“由于腐败现象的滋生,使部分群众对党和政府丧失了信心。”因此,反对腐败不是一项无足轻重的工作,而是直接关系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成败、党的存亡、国家兴衰的大问题。党的十八大决定建成小康社会,我们一定要澄清发展市场经济与惩治腐败的辩证关系,走出观念误区,正确理解邓小平同志坚定不移反腐败的思想,充分认识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开展反腐败斗争要树立持久作战的思想


  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邓小平同志在深入分析腐败现象严重危害的基础上,提出了“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思想,把反腐败斗争与改革开放放置于同等重要的位置上。他在1992年视察南方时进一步明确提出: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对干部和共产党员来说,廉政建设要作为大事来抓,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反腐败要靠法制,是邓小平同志反腐倡廉思想的核心。根据邓小平的思想,开展反腐败斗争必须要树立持久作战的思想。


  腐败的产生、存在和蔓延,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首先,封建思想残余的影响和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是消极腐败现象产生和蔓延的社会历史根源和思想根源。早在1988年,邓小平同志就指出,我们这个国家是一个有几千年封建社会历史的国家,“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专制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制传统很少”。少数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消极腐败现象,同封建主义的特权思想、等级观念、家长制作风的影响有着一定的联系,同小生产者的狭隘性、自私性的影响是分不开的。邓小平同志还指出,我们实行对外开放,吸收和借鉴世界各国包括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一切文明成果,但“必然会带一些坏的东西,影响着我们的人民。”改革开放以来,资产阶级的唯利是图、损人利己的腐朽思想,以个人为中心的价值观念以及骄奢淫逸的生活方式,渗透到我们的生活中来,腐朽一部分人的灵魂,侵蚀党的肌体。资产阶级腐朽思想与封建主义的毒素残余相结合,使各种腐败现象迅速蔓延,造成严重危害。其次,一部分党员、干部政治素质和思想素质不高,这是消极腐败现象产生和蔓延的主观原因。邓小平同志指出:“十年最大的失误是教育,这里我主要讲思想政治教育。”邓小平同志还批评我们的一些同志多年来埋头于具体事务,对政治动态不关心,对思想工作不重视,对腐败现象警惕不足,纠正的措施也不得力,从而导致腐败现象的迅速滋长蔓延,引起了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这个教训应该牢记。其三,在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由于制度和机制不健全、不完善,政策不配套,工作中存在一些漏洞和薄弱环节,容易给腐败现象滋生以可乘之机。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搞社会主义才几十年,还处在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腐败与反腐败的斗争,将伴随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邓小平同志以无产阶级政治家的敏锐眼光深刻认识到反腐败斗争的艰巨性、长期性、复杂性。1986年6月,邓小平同志指出:“开放、搞活政策延续多久,纠正不正之风、打击犯罪活动就得干多久,这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要作为反贪惩腐的重要力量,要学习邓小平同志的反腐倡廉思想,树立长久作战思想,把反腐败斗争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三、开展反腐败斗争要重在预防,标本兼治


  惩治腐败应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教育为本


  邓小平同志说:“克服消极腐败现象,必须从教育入手,腐败的产生首先是精神上的堕落。”教育是防止腐败的免疫针,通过教育,使人民群众,尤其是党员干部树立高尚的情操,增强拒腐能力,从根本上消除腐败产生的基础。现在腐败现象之所以比较严重,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忽视了教育。


  (二)要从体制的建立健全上下功夫,预防腐败,惩治腐败


  思想落后,政策措施跟不上新形势的发展,使得腐败现象有恃无恐,蔓延较快。所以我们要通过改革来治理腐败,解决腐败就象邓小平同志所说的:“党和政府内腐败现象的实质是存在于政治上、经济上,在法律和制度之外的权力。”解决的办法只能是深化体制改革,从制度上健全对腐败现象的监督制约和防范机制,这是根本的办法。


  (三)加快立法,建立健全法律体系


  现在,我国正处在深化改革,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原先的法律法规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而新情况新问题也迫切需要新法规来规范、来解决。这就要求我们加快立法步伐,建立健全新的法规体系,保护合法经营,惩治腐败真正为改革开放保驾护航。市场经济实质是法治经济,如果没有完备的法律制度,就不可能建立起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经济。从目前查处的贪污受贿案子来看,绝大部分是钻法律空子,打擦边球。完善了法律,可以最大限度地防止犯罪,也可以有效地打击犯罪。


  (四)严格执法,从重从快打击各类腐败分子


  邓小平同志多次针对反腐败“手软”问题提出严肃批评。他说:“对违法犯罪分子手软,只能危害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危害现代化建设的大局。”特别是涉及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腐败的经济犯罪,他多次指出,要加大打击力度。“腐败的事情,一抓就能抓到重要的案件,就是我们往往下不了手。这就会丧失,使人们以为我们在包庇腐败。该受惩罚的,不管是谁,一律受惩罚。”因此,我们必须坚持依法从快从严从重的方针,切实加大反腐败斗争的力度。


  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惩腐倡廉,任重道远。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邓小平同志反腐倡廉思想,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正确决策,主动出击,排除各种干扰和阻力,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提高斗争艺术,坚决查办各种经济犯罪案件,把反腐败斗争一步一步引向深入,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确保改革与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作者:殷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