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国梦”的人权思考

  • 投稿淘淘
  • 更新时间2016-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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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权是指在一定生产方式中生活的一切人基于最低限度的道德准则,通过相应义务准备而对自己所需要事物的主张资格。探讨和研究“中国梦”的人权意义对于充分实现人权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国梦是开启中国人权发展新时代的幸福梦”[1]。 
  一、“中国梦”阐明了我国人权的性质和主体 
  人权的法定权利按性质可分为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种性质的人权,其主体包括个人主体和集体主体。对此,“中国梦”强调: 
  我国人权是社会主义性质的人权。“中国梦”:一是由中国无产阶级政党,即中国共产党提出来的,而“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构成了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特征”[2]。二是其基本内涵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国家富强的根本目的是人民幸福,民族振兴为人民幸福提供了条件,只有社会主义国家在“本质上维护占人口绝大多数的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意志要求”[3]247。三是其出发点、落脚点、本质要求和实质都是实现人民幸福,实现个人自由全面发展,而“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是社会主义社会区别于其他一切社会的显著特征和根本标志”[4]26。这表明了我国人权的社会主义性质。 
  我国人权的主体是中华民族、中国和中国人民。首先,中国人民是实现中国梦、发展人权的个人主体:工人、农民、知识分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力军和生力军,是实现中国梦、发展人权的基石;党政领导干部是领头人;人民军队是国家安全的坚强柱石,为人权发展筑牢屏障;广大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为人权发展续写辉煌,“人民群众是实现中国梦的主体,是中国梦的创造者、追求者、享有者”[5]。其次,中华民族、中国和中国人民是检验中国梦和人权是否实现和发展的集体主体。因为国家是否富强、民族是否振兴、人民是否幸福,只有中国、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才会检验和体会到。 
  二、“中国梦”分析了我国人权的地位及依据 
  (一)以生存、发展权为首要的人权是公民权的制定依据、主要内容和奋斗目标 
  1.生存权和发展权是最基本的人权。“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民幸福”为中国人民生存和发展权的实现分别提供了物质基础、强大保障和奋斗目标。提出并努力实现中国梦就是要确保人民生存、发展权彻底实现,中国梦语境下的人权,无论何种具体形态或形式,都可以被浓缩为生存权和发展权这两项最基本人权[6]。 
  2.实现和发展人权是我国公民权的制定依据和主要内容。一是实现中国梦,就是要让中国人民过上更加富裕、更有尊严的生活,实现个人自由而全面发展,即实现和发展人权。二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国强是民富最根本的安全保障,民富则是国强的内生动力。实现“中国梦”必然使中国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进一步得到保障,使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内容增多,行使权利的程序细化,从而充分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公民权。 
  3.实现和发展人权是中国梦追求的奋斗目标。“中国梦”的出发点、落脚点和根本目的就是为了实现人民幸福,而人民幸福最根本的体现就是每一项基本人权都得到尊重和保障,从生命权、健康权、财产权、公民权、政治权到劳动权、社会保障权,再到文化权、环境权等,这些基本人权本质上都是保障人民追求幸福的权利,即实现日益发展的人权。从最根本的意义上说,中国梦就是中国人民的人权梦,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是要使中国人民的各项权利实现和保障的程度达到世界的先进水平。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我国人权的制定依据 
  1.新中国的成立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形成,是人权制定的政治前提和根本保障。1949年新中国的成立使中国人民翻身当家做了主人,1956年三大改造的完成建立了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制度,改革开放以来逐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一切为人权的实现和发展提供了政治前提和根本保障。一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决定了人人占有生产资料,人人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这决定了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其本质核心是人民当家做主,必然要实现和发展人权。二是社会主义本质中的“解放、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分别为人权的实现奠定了物质基础,是政治前提和强大动力。 
  2.现阶段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是人权制定的根本依据。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九年义务教育全面实现,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各项事业不断进步等,为发展和实现人权奠定了坚实基础。现阶段我国的基本国情是人权制定的根本依据。 
  三、“中国梦”分析了中国共产党是我国人权发展的主导、推动力量和领导核心 
  (一)这由党的性质、宗旨和指导思想决定 
  党的性质是:中国工人阶级、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和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而最广大人民的根本政治利益就是要参与政治,当家做主,充分实现民主和人权。其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决定了它必然要主导、推动和发展人权,“坚持共产党的领导,是保证……其政治权利得到充分实现的政党条件”[3]428。其指导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一是马克思主义揭示了社会发展规律,能使中共正确认识和把握社会发展规律,主导、推动和领导人权发展;二是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揭示了中国社会发展规律,使中共能够按照这些规律办事,主导和推动人权发展,“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掌握管理国家的权力……保障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7]。 (二)这由党与时俱进、不断进行创新的品质决定 
  “我们……勇于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提出一系列紧密相连、相互贯通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8]。通过实践创新,找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人权发展道路,指导和推动了人权发展。 
  (三)这由党的三大优良作风决定 
  理论联系实际使党能够把马克思主义的人权理论运用于中国实际;密切联系群众使党能够广泛收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制定、执行反映群众意志的路线方针政策;批评与自我批评使党能够始终具有信心和勇气,纠正错误,战胜困难。这表明党能够主导、推动和领导我国人权事业发展。 
  四、“中国梦”强调了我国人权的内容及形式 
  从内容看:一是由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个方面的权利发展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五个方面的权利。二是行使权利的程序不断细化,内容日益丰富并不断得到保障。三是缩小城乡、工农等差距体现了平等权日益实现。四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体现了民族自治权、发展权等,实行宗教信仰自由体现了宗教信仰自由权。五是中国梦既是国家之梦、民族之梦,又是个人之梦;既有专家学者的理论阐述,也有老百姓的通俗宣讲等,这体现了追求梦想的自由权。 
  从形式看:包括个人人权和集体人权。“中国梦”包括国家富强之梦、民族振兴之梦、人民幸福之梦。其中,国家和民族是集体人权,人民是个人人权。 
  五、“中国梦”突出了我国人权发展的动力和必要性 
  第一,“中国梦”的出发点、落脚点、本质要求、根本目的和实质都是为了实现人民幸福,这要求发展人权。“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必须不断为人民造福。我们要随时随地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期待,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1]。 
  第二,中国梦的内涵及构成要求发展和充分实现人权。 
  从内涵看,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国家富强表现为综合国力增强、经济更加发达、政治更加民主、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生态更加美好,这分别为人权的实现和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物质基础、直接体现、精神动力、良好氛围和生态保障;民族振兴要求弘扬民族优秀文化,民族文化影响、改变世界,中华民族领先世界,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这为人权实现和发展提供了思想基础、方向保障和强大的精神动力;人民幸福要求人民权利更加保障,人人得享共同发展,共享人生出彩机会,共享梦想成真、成长与进步的机会,这直接要求实现和发展人权。 
  从构成看,中国梦按领域划分为经济富强、政治民主、文化繁荣、社会和谐和法治社会。经济富强中国梦要求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筑牢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幸福安康、社会和谐稳定的物质基础,这为人权的实现和发展提供了内在动力和物质基础,“只有实现高度发达的生产力,才能为人民群众提供参与社会生活,行使民主权利,开展民主生活的实施手段”[9]。政治民主中国梦要求在政治方面不断拓宽和增加利益表达和政治参与渠道,扩大参与,丰富民主的内容和形式,在选举、决策、管理、监督等各方面充分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真正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这必然要求实现和发展人权。文化繁荣中国梦要求大力弘扬中国精神,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作为凝心聚力的兴国之魂、强国之魄,不断丰富人民精神世界,不断增强人民精神力量,这为人权的实现和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凝聚力、方向保障和精神动力。社会和谐中国梦要求加快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切实加强和谐社会建设,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这为人权的实现和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和价值取向。法治社会中国梦要求自觉维护法治的权威,严格依法行政,保持诚信,维护社会公正,做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保证人民群众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切实保障每个人都生活得有尊严,这为人权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第三,中国梦的实现要求发展人权。一是实现中国梦必然促进我国生产力发展,从而导致生产关系(即经济基础)和(政治)上层建筑的变革与调整,这要求实现和发展人权。二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人民民主不断扩大、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这为人权发展分别提供了日益丰富的物质基础、直接推动力、强大精神动力、具体领域和生态保障;三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人权发展提供了坚强的后盾和强大的物质基础。 
  六、“中国梦”论述了我国人权的特点 
  (一)广泛性 
  主体广泛:是13亿中国人民,“中国梦是民族的梦,也是每个中国人的梦”。内容广泛:既包括生存权和发展权最基本的人权,又包括公民权和政治权利,还包括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等各方面的权利。 
  (二)真实性,即我国人权有保障 
  一是物质保障:“中国梦”的第一要义就是实现综合国力进一步跃升,实现中国梦就要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这为我国人权的实现提供了强大的物质基础和保障。二是制度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及建立在这些制度基础上的各项具体制度。这从根本上为人权发展和人权保障奠定了良好的制度基础。三是法律保障,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制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确立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依法行政不断推进,司法和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发展,公民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四是国际环境的保障:“中国梦”既是坚持和平发展、合作共赢、参与全球治理的梦想,是推动建设公正、民主、和谐的世界秩序的梦想;又是维护人类文明多样性,不同文明、不同价值观相互交融和包容的梦想。实现中国梦不仅造福中国人民,而且造福各国人民,这为我国人权发展和人权保障提供了良好的外部国际环境。 
  (三)多层次性 
  “中国梦”包括国家富强之梦、民族复兴之梦、人民幸福之梦,既有长远之梦,也有近期之梦;既有宏大抱负之梦,也有温馨康乐之梦,表明了人权的多层次性。 
  (四)渐进性 
  进入21世纪,中央提出了伟大中国“三部曲”:一是到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二是到新中国成立100周年,全面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三是在整个21世纪一步步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这体现了我国人权发展的渐进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