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印发责任险试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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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15-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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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石学慧

为加快推进“食安山东”建设,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山东省金融办、山东保监局联合印发《山东省生产环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推进试点工作方案》。

《方案》选择全省乳制品、白酒、规模以上肉制品生产企业,以及济南市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作为试点范围,在两年试点期内,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承担投保企业生产的食品、保健食品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食品安全问题,导致的第三方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

记者了解到,根据监管工作需要,山东省将逐步开发食品召回等保险品种。试点工作实行统一保险条款和基准费率,并区别生产企业不同情况,采取浮动费率机制,充分发挥保险费率的价格杠杆作用。

《方案》同时在加强政府引导、强化保险服务、加强宣传引导等方面明确了具体措施,充分调动企业投保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