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段教学目标

  • 投稿clar
  • 更新时间2015-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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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段教学目标】

义务教育阶段的9学年分为3个学段。课程标准所确定的1、2年级学段教学目标是:激发和培养对音乐的兴趣;开发音乐的感知力,体验音乐的美感;能自然地、有表情地演唱,参与其他音乐表现和即兴缩创活动;培养乐观的态度和友爱精神。3-6年级学段教学目标是:保持对音乐的兴趣;培养音乐感受与欣赏的能力,初步养成良好的音乐欣赏习惯;能自信地、有表情地演唱,乐于参与演奏及其他音乐表现、创造活动;培养艺术想象力和创造力;培养乐观的态度和友爱精神,增强集体意识,培养合作能力。增进对音乐的兴趣。7-9年级学段教学目标是:提高音乐感受与评价欣赏的能力,养成良好的音乐欣赏习惯;能自信地、有感情地演唱,积极参与演奏及创造活动,发展表现音乐的能力;丰富和提高艺术想象力和创造力;培养丰富的生活情趣和乐观的态度,增强集体意识,锻炼合作与协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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