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青少年体育发展的困境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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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15-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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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我国青少年体育发展的关键在于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的提高和竞技体育后备人才队伍建设。目前面临许多问题,在学校体育领域表现为资金短缺、师资不足、安全责任和保障制度不健全等;在竞技体育领域表现为未来职业保障困难、文化教育不足、训练伤残事故理赔机制缺失、公共财政供给结构失衡等。认为我国青少年体育发展应当在以下方面努力:实现体育行政、市场力量的高效宏观联动;引入市场机制解决青少年体育发展的资金短缺与失衡问题;采取多元方式促进体育教师队伍建设;实行基层教练员全面绩效考核机制,提高青少年运动员文化教育水平;加强青少年体育发展安全保障与保险理赔措施。 
  关 键 词:青少年体育;体质健康;竞技体育后备人才;中国 
  中图分类号:G775;G80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6-7116(2015)03-0059-04 
  Abstract: The keys to teenage sports development in China are the increase of teenage physical health level and the construction of competitive sports backup talent teams. Currently there are a lot of problems, which embody in fund shortage, teacher insufficiency, safety responsibility and assurance system incompleteness and such in the school physical education area, as well as future employment assurance difficulty, cultural education deficiency, the lack of a training injury accident compensation mechanism, the unbalance of the public financial supply system and such in the competitive sports area. In the authors’ opinion, teenage sports development in China should be carried out in the following aspects: realize the highly efficient macroscopic interaction between sports administration and market forces; implement a basic level coach comprehensive performance examination mechanism, improve the cultural education level of teenage athletes; reinforce safety assurance and insurance compensation measures for teenage sports development. 
  Key words: teenage sports;physical health;competitive sports backup talents;China 
  “少年强则国强”,青少年体育发展是决定我国未来的经济、文化、政治实力的重要因素。目前,青少年体质健康下降和青少年竞技体育后备人才萎缩两大问题日益成为阻碍我国青少年体育发展的两大核心问题[1]。本研究分析了制约我国青少年体育发展的因素并提出对策。 
  1 我国青少年体育发展的制约因素 
  1.1 学校体育中青少年体育发展的制约因素 
  在学校体育领域,体育课程、课外体育活动、学生体质监测、阳光体育运动、体育俱乐部、中小学运动队等等是青少年学生体育参与的主要路径,这些路径公共供给不足、效率低下问题是阻碍青少年学生体育发展主要制约因素。 
  (1)资金短缺。资金短缺具体表现为:体育基础设施建设、阳光体育运动、校运会、学生体质监测等活动的专项资金投入存在不同程度的缺口,尤其是很多高校体育基础设施建设都无法达到教育部颁布的《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的要求,主要原因在于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学生体育参与需求的不断增加。学校体育最为核心的区域——体育课程同样面临资金短缺问题,集中表现在教学维持费上。以高校为例,多数高校体育教学维持经费占高等教育经费基本在0.3%~0.5%之间,与教育部提出的1%的标准严重不符[2]。 
  (2)师资不足。根据《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提出的中小学校体育教师配备基本标准:小学1~2年级生均占有0.004 2名体育教师;小学3~6年级生均占有0.003 6名体育教师;初中阶段生均占有0.003 2名体育教师;高中及中职阶段生均占有0.002 5名体育教师[3]。而根据包莺、刘海元[4]的研究显示,目前我国小学生均占有0.001 8名体育教师;初中生均占有0.002 8名体育教师;高中生均占有0.002 8名体育教师;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占有0.001名体育教师;普通高校生均占有0.002 2名体育教师。可见我国体育教师存在不同程度的缺口现象,在农村地区、西部偏远地区体育教师缺口问题更为严重。 
  (3)安全责任与保障制度不健全。安全责任问题一直是大中小学学生体育参与的重要障碍,严重影响着学校体育工作的开展,甚至很多学校因体育安全问题而因噎废食,不惜消减学生正常的体育课时与课外体育活动时间。目前,我国至今也未出台青少年体育参与的安全预防与理赔政策,保险行业几乎没有针对青少年学生体育参与发生意外事故的保险业务,竞技体育领域内存在的数量有限的运动伤残保险理赔保障业务,也很难适用于学校体育领域,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青少年学生的体育参与和发展。  1.2 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发展的制约因素 
  在竞技体育领域,青少年体育发展的制约因素主要表现在供给结构的失衡上。我国公共财政在竞技体育领域投入巨大,如为备战2004雅典奥运会,财政拨给体育总局的事业性经费高达200亿元[5]。但是在“唯冠军论”导向下,结构性失衡问题日益成为阻碍竞技体育后备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因素。 
  (1)基层青少年运动员未来职业得不到保障,正式编制少,收入微薄。未来职业发展是决定基层青少年参与运动训练的重要影响因素,基层青少年运动员规模更是直接决定着竞技体育精英层次的选材质量和规格。目前,我国基层业余体校因为难以在未来职业方面给予青少年运动员保障,且正式运动员编制较少(国家、省级赛事比赛名次及成绩是决定运动员编制的关键。很多省级运动员编制要求运动员能够获得全国运动会前3名成绩,大批基层运动员仅通过协议参加训练),大量青少年运动员处于非保障状态,收入微薄且不稳定,导致业余体校招生难。 
  (2)基层青少年运动员文化教育不足。在运动员退役就业难的背景下,提高基层青少年运动员文化水平,能够有效缓解运动员退役后的生存压力。但是目前我国实行的是三级训练体制,基层教练员绩效考核主要与运动成绩挂钩,因此不断提高训练的强度和量,目的是短期内提高青少年运动员的运动成绩,甚至以损害运动员发展潜力为代价,根本不顾及青少年运动员的文化学习。在最佳的受教育年龄,青少年运动员失去了文化学习的机会,为日后职业发展埋下隐患。 
  (3)青少年运动员训练伤残事故理赔机制缺失。目前,我国运动员通过3种保险理赔途径获得意外伤亡保障,包括运动队购买的“意外保险”、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提供的“伤残保险”以及各级比赛主办方购买的“意外保险”,缺少适应青少年运动员训练、比赛要求的险种,而基层青少年运动员受伤后,无法得到利益保障。因此,很多有天赋的青少年对竞技体育望而却步。 
  (4)青少年竞技体育发展在项目和地区间存在财政支持力度差异。奥运项目以及成绩优秀的运动项目能够获得较大力度的财政支持,而非奥运项目或者运动成绩较差的运动项目经费无法得到保障,发展举步维艰。另外,发达地区往往具有稳定的财政支持,欠发达地区则落后许多。财政支持的择优配置导致项目和地区之间形成巨大的反差,虽然一方面能够服务于奥运争光计划,营造出竞技体育的局部高效,但同时又极大地损害了许多地区以及项目的青少年竞技体育的发展。 
  2 我国青少年体育发展的对策 
  2.1 实现青少年体育行政、市场力量的高效宏观联动 
  20世纪中后期我国竞技体育发展罩上了计划经济的保护伞,严格的行政管理体系将体育事业条块划分成为相对独立的学校体育、群众体育、竞技体育等领域,保证有限公共资源高效用于竞技体育。但随着青少年体质逐年下降,竞技体育后备力量不断萎缩,国家切实认识到体育发展将必须从“集中突破”转向“全面发展”,从“效率主导”转向“结构优化”。深化青少年学校体育与竞技体育两大落脚点的相互融合,有效引入市场机制,才能有希望同时实现“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和“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两大战略目标。 
  青少年学校体育落脚点包括体育课程、课外体育活动、体育俱乐部、中小学运动队、体育传统学校;青少年竞技体育落脚点包括业余体校、体工队、国家集训队;而市场力量影响下的青少年体育主要是指职业体育俱乐部二、三线运动队。从组成结构来看,联动包括纵、横双维度。纵向维度是以学生升学、运动员输送为表现。横向维度是指教育、体育以及市场间的合作,根据青少年运动员同级别单位之间经费、人力、经验、制度的对接、合作、挂靠等形式产生。例如,大量少体校打破独立办学模式,挂靠于当地普通中小学,通过签订教学协议的方式,对青少年运动员进行文化课程教育。部分普通中小学由于运动队优势,建立以项目特色品牌的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部分高校高水平运动队与体工队、国家集训队联办,例如为备战2005年第10届全运会,2002年南京工业大学与江苏省体育局合作,组建南京工业大学江苏省女子垒球队,学校提供训练场地和生活设施,体育局负责运动员日常训练与比赛,成绩显著[6]。 
  目前,行政间壁垒、市场自由诉求与政府科层结构的矛盾依然严重存在,造成宏观性联动的不及时、不顺畅、不公平。未来青少年体育发展应集中体现出体、教两大系统的行政联动特点,市场力量将成为推动的重要动力。 
  2.2 引入市场机制解决青少年体育发展的资金短缺 
  1)寻找高校青少年学生体育发展的融资多元渠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60条明确指出:“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高等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使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同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相适应”,青少年体育发展的社会融资行为有了法律依据。 
  目前国内高校体育有2种较为常用的融资方式:(1)高校大型体育基础设施建设的BOT融资模式。BOT融资模式能够有效地填补高校大型体育基础设施专项资金缺口。模式具体措施为:高校以土地使用权、公共财政形式与私人投资者签订合约共同出资,委托专业建筑单位承担建造任务,学校和私人投资者协商拟定投资方案,提出场馆建设的规划要求。场馆建成之后,场馆所有权归学校所有,经营权按照事先约定,有条件地让度于私人投资者,由私人投资者在优先满足学生正常课堂教学使用的前提下,自主开展经营管理,以经营收益补偿其投资成本,同时学校主管部门负责对体育场馆的使用加以监督和协调。当经营期限结束,场馆的所有权与经营权收归学校所有,达到学校完善体育基础设施建设的目标。(2)组建高校资产体育经营公司,盘活高水平运动队及全国大学生联赛。2006年6月2日,教育部下发《教育部关于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中组建高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若干意见》,指出:高校资产体育经营公司应当属于国有独资性质的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高校将所有学校体育范畴内具有经营性质的资产划入高校体育资产公司,由其代表学校持有对企业投资所形成的股权。公司组建应依法开展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产权转让、产权登记和设立审批等工作,保障职工合法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校方不得再以事业单位法人的身份对外进行投资和经营,学校向高校资产公司派出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董事会和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行使相应职权。高校与高校资产公司应实行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高校高水平运动队便可以通过“组建高校资产体育经营公司”方式寻求市场资源,教练员、领队等编制转为企业编制,高校高水平运动员一方面需要完成学校的学习任务,另一方面被视为校企重要的人力资源,在入校时按照“自愿原则”与校企签订协议或合同,承担相应责任与义务,并享受特定条件的经济、政策补偿。大学生体育协会在组织各类大学生联赛时,要求高水平运动队以企业法人申请参与,形成以市场为基础的大学生联赛。而高校不仅甩掉了高水平运动队公共财政的包袱,还会收到巨大的市场收益。收益部分汇入学校公共财政,进一步弥补阳光体育运动、校运会以及学生体质健康检测等重要体育活动的专项资金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