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债务重组会计问题研究

  • 投稿Phi
  • 更新时间2015-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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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海英

摘要: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便是企业不断淘汰、更新的过程,在竞争不断加剧的今天,各种解决债务纠纷的方法应运而生,这便对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新会计准则的颁布实施为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指导,但是在实际运用中,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仍旧面临一些问题,文章从此角度出发,对企业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进行探讨,旨在为完善债务重组会计处理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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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债务重组;问题;会计处理

一、引言

债务重组是指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时,债权人与债权人达成协议或由法院裁定,由债权人做出让步,减轻或者免除债务人的债务。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各行各业的竞争加剧,再加上复杂多变的经营环境对企业实体经济的影响,债务人一时出现财务困难的情况越来越常见,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也不仅仅是纯粹的债务关系,通常也是相互的战略合作伙伴,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所以当债务人出现财务困难时,债权人通常也愿意与债务人进行协商,做出一定的让步,帮助债务人度过难关,然后在其他的领域获得弥补,这也是债权人最大限度地保证自己利益的方式。目前较为常见的债务重组方式包括资产清偿债务、债务转股本以及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方式,企业进行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主要是为确认债务重组的利得和损失,所以,会计处理涉及到了资产的处理、股本的变动以及其他方方面面,会计处理的正确性直接关系到企业的账面利润以及应纳税款,因而对企业债务重组的会计问题进行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企业债务重组会计处理面临的问题

(一)未正确运用公允价值计量基础

为保证债务重组会计处理能尽可能地反应真实情况,新准则规定了公允价值计量基础的使用,例如以资产清偿债务的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将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利得,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公允价值的确定存在一定的难度,市场法规不健全降低了公允价值的可信度,此外,公允价值也认可交易双方自愿清偿债务的金额,这就为企业管理层操作会计利润留下了空间,所以,公允价值的难以获得以及可信性差成为会计处理面临的一大问题。

另一方面,进行债务重组时认可资产的公允价值,却只认可债务的账面价值,这使得二者的比较存在一定的争议,根据货币的时间价值理论,随着时间的推移,货币的价值也会发生变化,为何在资产重组的时候却不认可债务的现时价值呢?将债务发生时的货币价值与债务重组时的资产公允价值进行比较来计算利得与损失,削弱了会计处理的合理性。

(二)会计准则不够完善

根据准则的规定,企业债务重组的利得与损失要计入当期损益,从权责发生制的角度考虑,这一点存在不合理性。债务重组是为帮助企业走出财务困境,企业获益于债务重组并非是在一个较短的会计期间内,通常是一个漫长的受益期,如果涉及到其他附加条件、预计负债等,那么债务重组这一行为便会对企业未来的经营期产生影响,所以,从这个立场出发,将利得和损失全部计入当期利润值得商榷。

此外,如果债务重组是以资产清偿账务的方式进行,按照会计准则规定以公允价值作为资产的入账价值,那么作为债权人受让非现金资产以及债务重组中产生的费用就不能计入损失,而会以资产价值的方式计入,由此便会产生资产价值虚增的问题,对此,准则并没有对产生的费用如何处理进行说明。

(三)相关会计环境不完善

一般说来,关联企业之间才会发生大额的借贷或者往来款项,因而常见债务重组都是发生在关联企业之间,如果涉及往来、债务重组就会增加债务重组会计处理的难度,而会计处理所要考虑的问题也较多,这也会影响企业会计处理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另一方面,企业进行债务重组不得不面临资产评估的问题,需要借助各种专业中介机构的服务,而这些机构现在都存在着资金规模小、管理不规范等情况,不少中介机构甚至为了自身的利益帮助企业虚假高估价值,所以中介机构发展的不规范也会为企业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带来阻碍,难以获得真实的价值。

三、企业正确债务重组会计处理的对策

(一)正确运用公允价值计量基础

首先,需要完善市场机制和市场法规,加快市场经济的发展,努力培养各级市场的建立,唯有发达的市场经济才能促使价值尽快回归到正常水平,而唯有各级市场的建立从才能促进价格信息的传递,另一方面,企业也需要密切关注资产的公允价值信息,毕竟交易价格是不断波动的,有时候会不恰当地偏离真实价格,所以企业要密切关注交易信息以求获得更为准确的公允价值;其次,企业也要加强公司治理,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完善相关制约机制,避免管理层操纵交易价格或者关联方不合理交易,尽可能保证交易的公平、公允。完善的内部控制和制约机制是企业获得准确的公允价值的保证;最后,社会各界人士可以积极探讨确定债务公允价值的可行性,统一会计口径,增加债务重组会计处理的合理性。

(二)完善相关制度和准则

针对债务重组利得和损失是否应该全部计入当期损益这一问题,可以邀请理论界和实业界的人士进行讨论,对于债务重组的利得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或者利得金额,考虑将损益进行递延,这样避免了当期利润的虚增以及利润的不正常波动给外界传递出的不利信息,同时也使企业避免由于债务重组实现的利得而缴纳的所得税,毕竟债务重组是为协助企业走出财务困境,企业并未获得现金流入(一些亏损的企业也不用缴纳所得税),由于债务免除或减轻而需要缴纳所得税无疑也会增加企业的负担;其次,针对债权人受让非现金资产以及进行债务重组时产生的费用,应当明确哪些属于为获取资产而产生的费用,哪些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明确的标准才能指导企业正确地进行划分,避免资产入账价值的虚增。

(三)完善相关会计环境

关联方交易一直都是舞弊的重灾区,也影响债务重组的公允性,针对此问题有关部门可以加大监管力度,同时增加关联方信息披露的要求,对于与关联方直接的债务重组,有关部门可以要求企业披露交易价格基础,譬如评价方法、定价机制、出现差额的原因等等,增加关联方债务重组的透明度,同时也要关注企业的债务重组是否正常,是否符合商业性实质;另一方面,针对资产评估涉及机构混乱的问题,需要建立有序的监管机制,发展、规范中介服务机构,鼓励中介服务机构提高服务水平,对于中介机构参与协助债务重组作假的情况,要严肃处理,为企业获取资产真实价值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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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李帮月.公司债务重组会计问题探讨[J].企业导报,2014(24).

[2]周彩玲.债务重组会计问题研究[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3(04).

(作者单位:大庆油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