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权力观视域下的反腐倡廉

  • 投稿金知
  • 更新时间2015-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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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亚若

(安徽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安徽合肥230000)

摘要:针对当下官场腐败的现状和中央反腐的热潮,新时期反腐倡廉建设任重而道远。在社会主义国家中,正确把握马克思主义权力观,对于解决腐败问题有着显著意义。在马克思主义权力观的视域下探索如何做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高效地发挥权力的积极作用,能够切实提高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察、权为民所用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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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马克思主义权力观;人民;责任;监督;反腐倡廉

DOI:10.16083/j.cnki.22-1296/g4.2015.04.065

中图分类号:A8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1580(2015)04—0139—02

收稿日期:2014—11—27

作者简介:任亚若(1989— ),女,安徽六安人。安徽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一、马克思主义权力观的内涵

(一)权力与人民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对《共产党宣言》作重要补充时指出:“公社已经证明,无产阶级不能简单地掌握现成的国家机器,并运用它来达到自己的目的。”[1]“旧政府权力的纯粹压迫机关应该铲除,而旧政府权力的合理职能应该从凌驾于社会之上的权力那里夺取过来,交给社会负责的公仆。”[2]这两段话揭示了权力与人民的关系,它强调权力的来源是人民,最终也要交给人民去掌握。所以,在这个国家机器里,领导干部的权力是由人民赋予的,领导干部的服务对象是人民。顺应民心则国家昌盛,社会稳定;反之,则不可避免地循环历史悲剧。历史用事实证明,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为人民用好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中国共产党的几代领导人呕心沥血,秉持着做人民公仆的信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将是否为人民群众谋利益看作党内一切行为的准绳。可见,中国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权力观的核心内容有着准确而深刻的认识,以人为本自始至终贯彻着共产党的执政理念,同时也是廉政文化建设的根基。

(二)权力与责任

权力与责任是两个互相依赖、不可分割的部分。有了权力的支撑,就要有责任的意识;有了一定的社会责任,就有了相对应的权力。权力越大,责任越大,也就是说权力的履行者要对得起人民赋予的权力。共产党人应洁身自好、廉洁公正、勤政爱民,不能肆意渎职、玩弄权术、权大于法。另外,领导干部还应讲求奉献牺牲精神,将人民的利益摆在第一位,明确集体利益大于个人利益。毛泽东说过:“我们的责任是向人民负责,每一句话,每个行动,每项决策,都要适合人民的利益。”[3]这就是责任观的要义所在。坚持对自己手中的权力负责,就是对人民负责,只有这样才能牢记人民的重托,落实为民造福的行动。有些领导干部利令智昏,知法犯法,将人民的利益置之不顾,无限放大自己的特权,这是一种与权力的责任观背道而驰的行为。但也有这样一些领导,他们廉洁奉公,任劳任怨,夜以继日地在自己的岗位上做着平凡而伟大的工作,将自己有限的时间奉献给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

(三)权力与监督

权力的本质具有强制性,马克思认为权力是一种实现目的的手段,相对权力者站在金字塔的高处,如果不对权力加以约束监督,相对权力者就容易迷失在权力的迷宫里。在我国建国初期,对权力的监督是国家解决民怨、稳定内政的关键策略。改革开放以来,我党也一直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廉政教育。可见,对权力的监督是保证权力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和基础。一方面,监督对滥用权力的违法犯罪行为具有一定的威慑力,对腐败进行事前阻止,能够防患于未然;另一方面,监督体系的完善、监督机构的成熟是惩治滥用权力所导致的违法违纪的制度保障。领导干部只有在法律和制度允许的范围之内行使的权力才是正确的、有效的,否则,就是违背根本原则的失职,就应面对法律的制裁。

二、新时期反腐倡廉的新思路

(一)坚持反腐倡廉的群众路线

改革开放以来,我党在反腐倡廉工作中取得的经验之一就是坚持反腐倡廉的群众路线。群众路线是一种自下而上的方法策略。首先,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和自由,公民要利用个人的权利,将其集中于选举、集会结社活动、媒体舆论等,使之形成集体压力或社会权力。其次,可以利用社会资源,将分散的公民权利集中起来,形成合法的社会组织,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在国家事务中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的作用。建立和完善与国家权力体系相协调的权利机制,放大个人的声音,以维护群体和公民的切身利益。这些做法如能稳妥实现,自然可以发挥其制衡国家权力的作用。最后,党在领导国家生活的各个环节中应该体现出民主参与、行政问责、民主评议。拓宽公众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渠道,建立健全人民民主选举制度。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二)加强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

习近平提出:“国家之权乃是‘神器’,是个神圣的东西,非凡夫俗子所能用。党员领导干部务必珍惜权力、管好权力、慎用权力。”[4]首先,要加强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制定政府官员行为准则,让领导干部懂得为官之道,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秉持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的坚定信念。其次,定期举办深入学习先进性教育的活动,让党内人员根据自己的责任和切实体会解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确保密切联系群众,加强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对长期潜伏在党内的蛀虫要严惩不贷,决不姑息,对那些被一时的利益迷惑而走上歧途的干部要以警示教育为主,打击为辅,保证党内成员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最后,加大媒体的宣传力度,通过网络、电视台、报刊等宣传工具报道典型正反案例,

正能量教育和警示教育双管齐下,使党员干部自觉地加强自我教育和自我约束力,强调新时期腐败问题的严重性和中央打击腐败的决心,提高领导干部的廉政决心和反腐信心。

(三)坚持人民和舆论的民主监督

权力绝对离不开公众的监督,权力越大越需要人民群众的合法监督,只有这样才能保障权力的正常运行,制约权力的无限膨胀。新中国成立之初,人民群众对权力的监督犹如一把利器,“新三反”坚决打击了“贪官污吏”,遏制了腐败的滋生,保障了社会稳定。由于社会的不断进步,新时期民主监督的途径也变得相对多元化。首先,网络平台的普及拓宽了人民群众民主监督的渠道,利用网络平台发声已成为一种流行文化。其次,引导主流媒体直面腐败问题,让公众看到真相,也让这些腐败单位和部门给人民群众一个交待。最后,完善民主监督的制度体系,保障监督的有效性,严肃对待监督结果,依法审查、核实,增强监督程序的透明性。

(四)坚持预防和惩治腐败的体系建设

首先,预防腐败是反腐的第一步,重视事前阻止比事后打击更为关键,明确预防措施是遏制腐败的关键。值得借鉴的是美国联邦政府的反腐机制,其成立了一个叫作“政府道德办公室”的机构,主要职能是对政府官员进行廉政教育并协助白宫法律顾问进行财产申报,不仅让领导干部知法、懂法、守法、明法,还要让公职人员不敢轻易越雷池一步。其次,加强反腐败的立法和制度建设,统筹协调好各级司法和检察部门的工作,发挥其揭发、调查、起诉、惩治腐败、打击犯罪的积极性和专业性。最后,在任命官员的程序和方法上尽量避免责任和利益形成强烈冲突,一方面,保证行为的动机是不可置疑的;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维护政府的形象免受不公正的舆论风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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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陈学明,陈悦.马克思和恩格斯是否放弃了《共产党宣言》的基本原理[J].社会科学,2012(10).

[2]蒲晓光.马克思主义权力观的基本观点简论[J].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09(6).

[3]魏敏毅.共产党人要“一切为了群众”——学习毛泽东群众观点的点滴体会[EB/OL].http://dangjian.people.com.cn/GB/117104/8992683.html,2009,03,19.

[4]新华网.习近平《之江新语》文章选登[EB/OL].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4-03/24/c_126307738.htm,2014,03,24.

[5]苏君阳,傅添.权力视域中教育改革应注意的问题[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