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马特”现象的时尚社会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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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18-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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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文章对“杀马特”现象的解读,是从已然沉淀为日常语汇的“杀马特”一词所具有的贬损之义为切入点,继之以齐美尔、布迪厄等人的时尚社会学理论为视角来解读其背后所隐含的逻辑,即时尚观念的冲突反映的是阶层的分化。所以,文章对“杀马特”现象的解读,并没有聚焦于“杀马特”群体的形成原因分析,而是关注于“杀马特”现象所体现出的群体对立、阶层对立。


  关键词:“杀马特”时尚社会学阶层分化


  一、引言


  如今,“杀马特”一词似乎已经逐渐淡出了公众的视野,但是在传媒上,在日常交流中,只要“时机”成熟,它又会像幽灵一般的蹦出来,被用来“恰到好处”地去描述或评价一些人。因而,不是别的,“杀马特”三个字显然已成功进入当下中国人的语料库。谈到“杀马特”这个词,对于熟悉它的人,可能并不会立即想出恰当的文字表述,而是会在脑海里蹦出来一个个生动的形象——五颜六色的爆炸头、廉价俗气的服饰、猥琐的气质、不谙世事的农民工小哥……总之,它是一个有关形象气质的贬义词。笔者认为,这个“贬损之义”非常重要,它是我们理解“杀马特”现象的一个突破口,而已有的相关研究虽然有提到这一点,但并没有在理论分析的层面上给予足够的重视。准确地说,是没有找到“贬损之义”所能直接体现出来的一个理论维度,即时尚社会学的维度。


  二、时尚社会学


  首先,如果说社会学知识有什么特点的话,用布迪厄的话说就是“破除心理的自动性”,或者用鲍曼的话说则是“社会学尽管与常识保持着持续的密切对话,但却一心想通过开启很容易被关闭的可能性,来克服常识的限制”。总之,社会学做的常常是“揭开”社会的表象“面具”,直陈其背后赤裸裸的无关伦理判断的“真实”面目,也就是说,它常常会打破“理所当然”的习惯性认识。而本文所要涉及的时尚社会学就明显地体现了社会学知识的这一特点。当我们在谈时尚,或者广义的流行文化时,其所指是非常宽泛的,但多是些容易被看到或被感知到的事物,正如罗兰·巴特对时尚的一种界定:“时尚是一个多元符号体系。建筑、街景、服饰、饮食、汽车、体育运动、流行歌曲、影视、知识时尚等等,无数的载体符号将时尚印在表面语言系统上,显示为一个流行的整体意识,又是一个差异的、漂浮的空间结构,多元的文化群落。”时尚作为一个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对人们的许多行为有着较大的影响,自然也就引起了学界的关注。


  1.区分和统合。从社会学的角度对时尚作出了最经典的研究、并因此而每每为后续研究所引述的学人就要数德国社会学家格奥尔格·齐美尔了。齐美尔对时尚的分析是以生活风格客观化与消费扩大等现象为背景,这些现象又可以归诸于货币经济与劳动分工对现代社会生活的影响。生活风格客观化与去个人化的发展倾向同时突显了现代人个体性的缺乏与需求,最终表现为现代人对独特性的强烈呼唤。齐美尔认为模仿是时尚的社会心理学基础。另外,在谈到时尚与阶层的关系时,齐美尔认为,时尚是社会阶级区分之下的产物,同时强调了,时尚的本质是分界,并具有区分和统合的双重作用。对此,国内学者也进行了梳理和阐释,如周晓虹认为齐美尔的时尚理论是受到了法国社会学家加布里尔·塔德等人的模仿理论的影响,同时认为齐美尔用“最洗炼的语言概括出了时尚的心理机制:既要求同于人,又要树异于人”。邓志文、李红霞等认为,作为“阐释世界碎片意象的大师”(克拉考尔语),齐美尔将现代性碎片之一的时尚作为其研究现代性的切入点之一。邓和李还具体阐述了齐美尔时尚理论中的分化和统合功能,即如果说分化或区分主要是指不同阶层之间的差异性,那么统合则是指相同阶层之时尚的共同性。时尚通过复制将不同个体凝聚到一个群体,获得一种群体归属感,也即,个体通过模仿而成为“社会的容器”,成为群体的创造物。


  2.社会再生产、阶层。然而,相较于齐美尔的“碎片化”研究,布迪厄在其系统化的理论与经验相结合的研究中,其场域、惯习、文化资本、社会再生产等一系列的概念和论述对于理解艺术和大众文化等议题有着非常重要的参考价值。而藝术和大众文化应当可以被看作是和时尚相类似,甚至是等同的一类社会符号系统。在布迪厄看来,“眼光”,或曰“品味”,或曰“趣味”的形成是有条件的,它们是由教育再生产出的一种历史产物。教育行动是文化再生产的重要手段,而文化再生产的过程也是社会再生产的过程,社会再生产很大程度上就是阶级关系的再生产。质言之,在布迪厄看来,“品味”是和阶层相联系的,它并不像人们所习见的那样“纯粹”——似乎只涉及到个人的一种本质性的优良品性。这样的习见尤其被那些占有“合法性文化”的阶层所信奉。和齐美尔的区分与统合的认识相类似的是,布迪厄也认为“趣味”,或者“审美配置”,具有聚集和分隔的作用。趣味“作为与生活条件的一个特定等级相关的影响的产物,它将所有成为类似条件产物的人聚集在一起。”然而,“当趣味要为自己提供充足的理由时,它就以全然否定的方式通过对其他趣味的拒绝表现出来”。在布迪厄看来,“审美的排斥异己具有可怕的暴力”,其“对不同生活风格的厌恶无疑是阶级之间的最大障碍之一”。更关键的是,这样的厌恶并不是相互的、对等的,而时常是单向的,即存在一条“鄙视链”。“对那些认为自己是合法趣味的持有者的人来说,最无法忍受的,首先是趣味使之分开的各种趣味大逆不道地集合。”另外,诸如凡勃伦对有闲阶级的论述,布希亚对消费社会进行的符号分析,以及米尔斯对美国中产阶级的阐述等等都对时尚的社会学研究做出了相应的贡献。综上,社会学研究时尚的一个主要面向并不是时尚的具体内容,不是那变动不居的具体形态本身,而是独立于具体所指之外的不变之物。这样的视角可以被理解为是齐美尔的“形式社会学”思想的体现,也是布迪厄关系论思维方式的彰显。因此,笔者认为运用上述时尚社会学的理论来把握和认识“杀马特”现象是恰当的。


  3.已有相关“杀马特”的研究。国内学界已对“杀马特”现象做了一些视角不同的分析和研究,但其中存在一些较为明显的问题。张乐、常晓梦等人的研究算是较早地对“杀马特”现象进行社会学解读的文本,他们以网上论坛为分析文本,将“杀马特”人群认定为有明确的组织和身份认知的青年小团体,进而将“杀马特”现象作为青年亚文化之一种来阐释。虽然这样的分析对于解释“杀马特”群体的形成有一定的说服力,但是由于他们对于作为一个日常语汇的“杀马特”其所指的模糊性和宽泛性缺乏足够的敏感,导致其解读得并不到位,具体如其所强调的青年亚文化和文本中多次提到的“社会区隔”并没有较强的逻辑相关性。对“杀马特”群体本身界定不清是现有研究中的常见问题,界定不清就会导致在分析上把握不准。如有的研究者干脆把“杀马特”等同于新生代农民工,进而主要针对新生代农民工展开分析,具体如邢媛、陈辉等基本上是将“杀马特”等同于新生代农民工,继而阐述了新生代农民工的城市融入问题。同样,张淑丽、张艳秋等也是将“杀马特”基本上等同于新生代农民工,并呼吁要关注新生代农民工的精神文化需求。还有其他借题发挥的研究,如王坤庆、邵会等借“杀马特”的际遇作为反面例证,以伸张其所谓的乡土教育和人道教育的必要性。


  总之,正如文章开头所说,在笔者看来,作为日常语汇的“杀马特”所含有的“贬损之义”非常重要,它是理解“杀马特”现象的一个重要切入点。虽然现有的研究都有或多或少地提及,但并没有对此做出恰当的理论阐释,而本文即试图增补此方面的不足。


  三、解读“杀马特”现象


  1.“杀马特”群体界定。首先,就像涂尔干在做自杀研究时那样,我们得先对研究对象的概念所指做出一定的厘清。原因即如涂尔干所言,“实际上,日常语言中的词,就像这些词所表达的概念一样,始终是模棱两可的;学者们如果按照他们所接受的惯用法来使用这些词,而不给这些词另作详细说明,就可能陷于最严重的混乱。”涂尔干指出的问题恰恰出现在了上述已有的研究当中。而且,笔者认为如果能把概念厘定清楚,对此一现象的解读也就成功了大半。


  实际上,“杀马特”所指代的群体应该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杀马特”群体就是指那些在贴吧建立群组、成立QQ群,组织线上线下活动的青年“亚文化”群体,而且可以肯定是受到国外类似流行文化的影响。他们的穿着打扮是充满“意义”的,存在着一套特定的“符号意义系统”可供他们借鉴选择,从而表达。相对来说,他们的成员是有明确边界的,“制度化”的组织方式导致了群体的封闭性。另外,作为一种青年亚文化,其人员构成是多元的,既有家境并不富裕的社会底层青年,也有家境比较优越的城市中学生。然而,与狭义的“杀马特”群体相对,广义的“杀马特”群体则充满了模糊性、不确定性,也更具“大众性”。首先,广义的“杀马特”并不会被理所当然地认为是属于某个“组织”或有什么特定的审美诉求的一群。这类“杀马特”的确不需要“努力”申请加入某“组织”,只要看起来像,那么他(或她)就“正式”成为“杀马特”了。“巧合”的是,正像通俗刊物以及学术期刊上的文章所表述的那样,这广义的“杀马特”多和新生代农民工联系起来——“‘杀马特’是来自遍布中国的无名村镇的成千上万城市移民的成员。这些男男女女大都20岁上下,经常只受到中学教育,没有什么谋生技能,在大城市做收入很低的工作,例如理发师、保安、快递员或服务员。‘杀马特’最明显(也常常受到取笑)的特点是他们夸张的发型:卷发、蓬松的爆炸头或参差不齐的发型,同时染上夸张的颜色或抹上发蜡。服装是地摊货,有些人在身体上穿孔,还少不了一部山寨手机来画龙点睛。”[15]所以,由狭义到广义,“杀马特”是经历了一个泛化、“廉价俗气化”,继而污名化的过程。与本文开头相呼应,这广义的“杀马特”才是现今作为日常语汇的“杀马特”的真正所指,也才是“杀马特”现象应该被重点解读的对象。但限于篇幅,本文并不对此群体的形成原因做展开分析。


  2.值得分析的社会现象——消费“杀马特”。通过对广义“杀马特”的界定,我们可以看出,“杀马特”能够成为含有贬损之义的词汇,其实涉及到两个群体,一个是扮演“杀马特”的群体,另一个则是“消费”“杀马特”的群体。正是因为有了后者,带有明显贬损之义的“杀马特”一词才进入到当下的日常语料库,更准确地说,这个语料库属于消费“杀马特”的群体,而非“杀马特”自身。这两个群体区分的背景因素,不是别的,正是分化的社会阶层。如果说“杀马特”多是来自社会底层,且多数是新生代农民工,那么消费“杀马特”的群体则是由城市白领、具有中产家庭背景的城市青年,以及在校大学生等组成。后者极力嘲讽、挖苦和讽刺“杀马特”的“庸俗廉价”气质。因此,“杀马特”现象就较为典型地体现了前述齐美尔和布迪厄等人所指出的时尚与阶层的密切关联。


  时尚和阶层的关系的一种表现就是,阶层越高的人越倾向于将时尚看作是纯粹的品位问题。在他们眼中,品位则涉及到自身的文化素养和某种所谓的与生俱来的“洞察力”。然而,阶层较低的人,或者说底层人,更愿意将时尚与经济支付能力相联系,也就是说,没有钱就谈不上时尚。从对“杀马特”的嘲讽中我们也能看出这一倾向,处于中产的年轻人倾向于认为“杀马特”的品位极低,而不去过多的考虑造成“杀马特”们“廉价”气质背后的经济社会原因,以及布迪厄所说的“文化资本”问题。也正是因為所谓的“时尚”和“品位”等表面现象掩盖了背后的阶层分化的实质,所以才造成了他们在不好赤裸裸地嘲笑新生代农民工的同时,却更愿意大张旗鼓地嘲笑“杀马特”们。总之,时尚观念的冲突反映的是阶层的对立,这正是“杀马特”现象所隐含的关键信息。


  四、结语


  本文对“杀马特”现象的认识,是从“杀马特”一词所具有的贬损之义为切入点,继之以时尚社会学的理论视角来解读其所反映出的背后逻辑,即阶层分化导致的时尚观念的冲突。所以,本文对“杀马特”现象的解读,并不是聚焦于“杀马特”群体的形成原因,而是关注于“杀马特”现象所体现出的群体对立、阶层对立。然而,因篇幅所限,以及笔者自身的驽钝,文中分析阐释得还不很到位,还有待进一步的深入和细化。


  作者简介:戴忠宗(1990—),男,汉族,江苏东海人,南京理工大学公共事务学院2014级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社会学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