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明胜:走在申冤途中的人大代表

  • 投稿大地
  • 更新时间201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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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记者/李云虹

如果不是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判刑,现在的杨明胜应该在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泸溪县海事处副主任的位置上工作得很好。但人生没有假设,两年的牢狱之灾,令杨明胜失去了很多。坚持认为自己没有犯罪的他在出狱后走上了申诉之路。

案发前:他事业有成、家庭幸福

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杨明胜的语气略显激动。显然,他没有从被诬陷的阴霾中走出来。

1963年3月,杨明胜出生在湖南省泸溪县一个贫困农家,兄弟姐妹六人,杨明胜排行老四。杨明胜的家乡泸溪县是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管辖的县,这里有神奇的自然山水、浓郁的民族风情、厚重的历史文化。然而,作为山城的泸溪县,其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在那个特殊的年代,镌刻在杨明胜脑海中最多的童年记忆便是饥饿与贫穷。

梳理杨明胜的履历,不难看出,他一步一个脚印地从基层扎扎实实地走上领导岗位:1982年,19岁的杨明胜在泸溪县航运公司工作;1991年,调任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泸溪港航监督所浦市站任站长;2001年7月,任泸溪港航监督所所长;2007年,全州水上征稽、航运管理、港航监督合并成地方海事处,他任泸溪县地方海事处副处长;2009年,任泸溪县地方海事处副主任。

据杨明胜介绍,2002年,他第一次当选为湖南省泸溪县第十四届人大代表。随后,他连任第十五届人大代表。与此同时,他还是第十五届湖南省泸溪县人大常委会委员、泸溪县人大财经预算委员会委员、泸溪县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

在担任人大代表期间,杨明胜结合自身的工作实践,提议将民船民渡维修纳入县财政计划。同时,他提出的《白浦公路资金的问题》《泸溪县汽车站治安和车子的摆放》《关于请求增设白沙、潭溪两乡镇专职船管员》提议均得到了解决。杨明胜直言湖南省沅水河道乱采乱挖的破坏性行为后,辰溪县、泸溪县三次采取联合行动,彻底制止了该破坏行为……

“我在航运系统工作了近30年,一直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知法懂法。在工作中,我更是兢兢业业,多次荣获省、州、县的先进个人称号,深受广大群众的好评。”杨明胜在回顾自己的职业生涯时,颇为感慨。他始终记得自己于2011年6月29日在泸溪县委会议室宣誓入党的情景。在庄严的党旗下,杨明胜掷地有声的承诺在空中回荡。

杨明胜不仅在事业上崭露头角,在家庭生活中也收获了幸福。“出事前,我的家庭生活非常幸福,”杨明胜向本刊记者坦言,“我的妻子是泸溪县第二中学的高级教师,儿子也是教师”。那时的杨明胜沉浸在幸福的港湾中。

案发后:别人的口供锁死了他

如果不是2010年杨明胜与王志国再度邂逅后共谋工程项目,杨明胜的人生也许不会发生逆转。“我现在特别后悔,我把王志国当朋友是我一生中最大的耻辱。”杨明胜对记者说。

王志国,1952年出生于湖南省泸溪县,小学文化程度。杨明胜说,王志国是泸溪县解放岩乡人,而自己是泸溪县武溪镇人,自己的母亲姓王,王志国也姓王。所以,“私下里,为了套近乎”,王志国管杨明胜叫老表,“其实,我俩根本不是亲戚关系”。

两人唯一的交集发生在1982年,那时,他们都在泸溪县航运公司工作。“1991年,我调离那里后,就与王志国断了联系,”杨明胜说,“直到2010年下半年的某一天,王志国来单位找我,说有一个涉及1000万元的大型工程项目,可以赚400万元左右。他想让我帮忙搞点儿钱入伙。”

据杨明胜回忆,当时,王志国手中有两个项目,其中一个项目是在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保靖县涂乍乡修建一段公路。“王志国给我打电话,要我找人去看看。当时,我找了多年修公路的陈姓包工头,开车前往涂乍乡实地洽谈。对方提出工程需要前期全部垫资。陈姓包工头认为其中风险较大,不愿承接该工程。”

至今回想起来,杨明胜都十分后悔与王志国的接触。在一份法院的判决书中,记者看到,王志国曾因诈骗罪于2008年5月12日被湖南省凤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2009年11月20日刑满释放。杨明胜表示,“自己事先不知道王志国有前科”,否则不会“与之接触”。

2011年7月18日上午,时任泸溪县地方海事处主任(现为泸溪县交通局质检所副所长)的张树锋与同事在上班途中路过吉首市时被两人持刀砍伤。随后,张树锋的同事将其送往吉首市人民医院抢救,并拨打了“110”报警电话。经鉴定,张树锋构成轻伤。

张树锋是杨明胜的顶头上司。张树锋被砍伤事件发生后,在当地引起不小的反响,湖南省吉首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于2011年7月28日介入调查。

在刑侦大队制作于2011年9月1日的一份《侦破经过》中,记者了解到,当时,张树锋向公安机关提供了4名嫌疑对象,其中之一便是杨明胜。警方在对其电话进行跟踪调查时发现,杨明胜与王志国在案发清晨7点19分通过电话。在对嫌疑人的电话追查过程中,警方锁定了4名重大嫌疑人,并于8月9日对其中的两名嫌疑人黄福州、张翼实施抓捕行动。到案后,黄福州、张翼二人对砍伤张树锋一事供认不讳,并交代出廖春华花钱雇用二人的犯罪事实。随即,警方又对廖春华、王志国和杨明胜实施了抓捕行动。

经审讯,王志国供述,自己受杨明胜所托花钱雇凶,找到了廖春华。7月11日,王志国、廖春华、张翼等人到海事处所在地的湖南省泸溪县白沙镇辨认受害人张树锋;7月15日晚上,几人在杨明胜的指引下,在吉首市文艺路海事局宿舍再次辨认张树锋;7月18日早晨,张翼、黄福州将受害人张树锋砍伤。至此,案件告破。

审判时:两审法院均认为他有罪

2011年8月12日,杨明胜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警方刑事拘留。2011年9月28日,湖南省泸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暂停杨明胜泸溪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2011年12月21日,湖南省吉首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杨明胜指使王志国找人砍伤张树锋。

2012年3月2日,湖南省吉首市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宣判。在这份判决书中,记者注意到,犯罪嫌疑人王志国向侦查员供述称,2011年7月的一天,杨明胜说,自己跟单位的一把手(即张树锋)闹了几年的矛盾,发展到现在这个地步,要找人把张树锋砍了。“我只要联系人,其他一样东西不要我出。我当时答应帮他联系人”。

杨明胜始终坚称,“张树锋被人砍伤不是我指使的,自己没有犯罪”。其辩护律师也表示,杨明胜没有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不清、证据不扎实,不能认定杨明胜有罪。

最终,湖南省吉首市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杨明胜雇凶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杨明胜是犯罪故意的发起者和实施犯罪行为的雇凶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

杨明胜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提起上诉。此时,媒体开始关注此案并展开报道,称此案是为夺千万元工程,海事处副主任雇凶砍伤主任。随后,舆论一阵哗然。

据杨明胜介绍,2007年,其所在的单位合并,是张树锋将自己调到泸溪县地方海事处担任副处长的。他说:“我非常感谢他,常言道,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他是我的恩人,自己根本不可能雇凶伤人。”同时,他也坦言,2009年下半年,因职能转变,泸溪县海事处划归泸溪县管辖。县委组织部新考察了单位的一把手。彼时,自己的呼声很高。但县里规定,45岁以上就不再被提拔了,遂提拔了年轻的张树锋为海事处主任一职。“对于组织上的安排,我没有异议,我非常支持张树锋的工作。毕竟,当时我已经46岁了,距离退休年龄不远了。”

张树锋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自己和杨明胜并没有什么不可调和的矛盾。据报道,在同事眼中,张树锋和杨明胜是公认的“好搭档”。他们常常促膝探讨业务,共谋单位的发展大计。针对报道中所提及两人矛盾的导火索——泸溪县深水码头工程给谁来做,在杨明胜看来,“这是州里的水上重点工程,指派给谁来+做,不是我能左右得了的”。

2012年4月5日,二审法院——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审理后,下达了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在二审期间,王志国当庭翻供称,指使、组织伤害张树锋均系他一人所为,之前供述是杨明胜指使的系为减轻罪责;与杨明胜频繁联系,只是利用了杨明胜。但二审法院对上述说法没有予以采纳。最终,法院驳回杨明胜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出狱后:他才知道案件背后的隐情

鉴于杨明胜患有高血压三级、冠心病等病症,2012年5月7日,湖南省吉首市人民法院下发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决定对杨明胜暂予监外执行。2014年1月24日,杨明胜两年刑期届满。而后,他走上了申诉之路。

梳理杨明胜一案,不难发现,王志国的供述在该案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记者在一份2014年11月19日已经经过湖南省长沙市蓉园公证处公证的《声明书》中看到,王志国承认,与湖南省泸溪县地方海事处张树锋发生的一切纠纷、打架、伤害等情况,系自己所为,也是自己请人帮忙做的。“我与张树锋的事情,没有任何人授意我去打击报复和伤害。杨明胜也没有参与打击报复和伤害。我在之前的2014年3月和5月20日所写的两次证明是我真实意思的表示,没有任何的欺骗和弄虚作假的行为”。

在王志国提及的两次证明材料中,记者看到以下文字:

我害了杨明胜及全家,我叫别人叫(教)训张树锋是我一手策划,杨明胜跟(根)本不知道……2011年11月,我故意给廖春华说,是海事处二把手叫我做的……我为什么要教训张树锋?因为我(从监狱)出来后,没有事做。听说海事处有工程,我就早(找)杨明胜,他说工程有,但不归我管,都是州和县管,杨明胜讲不参予(与),张处长(张树锋)知道,你去找他。我找他好几次,和他吃饭,敬他酒,他们单位人都知道。在河边餐馆吃饭,他不理我。我就恨他……我决定找人教训他,这就是我教训他的原因。

我进来后,我说是二把手(杨明胜)叫我做的,我是为了减轻罪行,把杨明胜拉了进(来),那(哪)知道害了杨明胜。但是拉了他进来,为了杨明胜摆坪(平)这事情,杨明胜在州里、县里都有名声,给我能够摆坪(平)这事情,那(哪)知道反而摆不坪(平),反而害了杨明胜,这事情是我一手搞的。

杨明胜告诉记者:“因为申诉的事情,自己遭到了多次人身威胁和恐吓,但我必须走到底。因为这起案子,我已经失去了太多,工作没了、前程毁了、名声坏了。正如我在看守所内写给儿子的那封信上所说的,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总有一天会还我一个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