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和解再给“老赖”一次机会

  • 投稿崔胖
  • 更新时间201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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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记者/胡庆波 李秀平

王用明是一位曾经的千万富翁,如今却沦为背负千万元债务的“老赖”。由于法院在执行与其债务相关的案件时“放水养鱼”,帮扶他重新创业并通过所获利润还债,他幸运地不用像众多老赖那样东躲西藏。他的这份待遇从表面上看来自“债主”的谅解,从根本上说却源自执法者观念的嬗变。

孙国根是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这位在整整14个年头里经手过3000件执行案件的法官,面对难以执行的案件越滚越大的“雪球”,自发地摒弃置一方当事人“于死地”的“查封公司”、“拍卖资产”来抵债的简单执法方式,创造出对双方当事人都有利的执法方式。

如今,孙国根等法官自发应用的人性化执法方式已经成为一种制度——执行和解。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话说,执行和解是一种“使案件当事人利益最大化,并最大限度地减损被执行人的损失”的执法方式。它的结果,是共赢。

王用明:历经财富与挫折的“老赖”

他曾经是一位千万富翁,如今是一位背负千万元债务的“老赖”;他是一个喜欢咖啡、可乐和泡吧的人,一位心态比小伙子还年轻的中年男人。他的名字叫王用明。

都说失败是成功之母,可当王用明拿着这份失败的简历登上《非你莫属》的舞台打算寻求一份工作重新开始自己的人生时,却遭到所有老板的灭灯。然而,铩羽而归的他意外地得到网友的支持,这也重新燃起他再度创业的激情。

如今,面对这样一位被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的与众不同的“老赖”,执行法官会采取怎样的方式对待他呢?

创业伊始:一张火车票改变命运

初见王用明,是在他再度创业的公司兼家——位于北京大红门服装批发中心的一间60多平方米的屋子里。屋门口的拐角处是一间库房,横七竖八地堆着装满货物的黑色塑料袋;办公室内那一串串雅致的吊灯、干净的地砖、墙上大小不一且错落有致的相框,无一不流露主人的品位与性情。

一位身着黑色棉服、个子不高、看起来十分普通的中年男子站到记者面前。

“我创业前在老家的情况应该能写一本书了。”王用明沉浸在自己的回忆里。出生于福建省福清市的王用明,于1991年从福州师范大学艺术专业美术系毕业。那一年,他刚满17岁。之后,5年的美术教师生涯让他练就了沉稳与口才。脑袋灵活的王用明是单位年龄最小的教师,收入却是其他教师的好几倍——他一天打三份工,晚上去酒吧做DJ,中午去给台湾人当家庭教师,白天上班。即便如此,他认为这样的生活还是没有什么实际意义,他希望自己的人生更加丰富、精彩。

1999年5月,北京的一位朋友告诉王用明他那里有地方住,让他到北京闯闯。王用明便带上1万元积蓄、买了一张北上的火车票来到首都北京。“那张火车票改变了我一生的命运。一晃过去十几年,很多事情我已经不记得了,但那次来北京的记忆却非常深刻。”王用明动情地说。

那是他第一次来到北方城市。北京的包容、文化底蕴和开放程度让王用明感觉自己可以与这座城市融为一体。当时,25岁的他隐隐地觉得这座城市能够实现自己所有的抱负,能跟自己分享成功与喜悦,也能跟着自己共同悲伤。王用明决定留下来。

王用明打的第一份工是帮助做木地板生意的朋友发放广告单。经历15天到处游走、到处碰壁的日子后,他告诉自己:“不行,我必须自己创业。”因为一直喜欢服装,于是,王用明在大红门龙湫服装批发市场租了一个面积仅为3平方米的摊位,开始做服装批发和零售生意。除去两个月的租金6000元外,当时,王用明手里仅剩4000元用于打货(术语,意为进货)。也许是因为他当过教师、口才好、不怯场,也许是因为他性格外向、愿意与人交流,王用明的生意一直都是周围最好的。两个月下来,2万多元收入进了王用明的腰包。之后,王用明转战至北京动物园批发市场,做起服装批发生意。“我知道这里市场大,我要去做大的。”王用明的目标很明确。

这时,他把堂哥从老家叫来帮忙看摊位,自己去广州打货。当时,北京开始进入秋冬季,根本不熟悉北方气候的他按照南方的习惯打货。结果,那批衣服根本就不好卖,赔了。他的事业陷入停滞状态。

千万资产:一件花衬衫积累起财富

在一间只有1.2米高的小阁楼上,王用明趴在里面把一件衣服仔细地拆开后,一块一块地拼,研究画版。有美术专业功底做基础,他成功地设计出第一件衣服。自此开始,他经销的所有衣服都由自己亲自设计。设计出一些衣服款式后,王用明开始到面料市场找面料。于是,设计、生产、销售的一条龙模式诞生。至今,那段奋斗的日子王用明记忆犹新——

那时,我住在北京西直门动物园附近的一间地下室里,一个月350元租金。每天早上我5点起床,稍微洗漱一下,吃完早点,然后去摊位把门打开卖货。到下午两三点关门,我又赶紧坐公共汽车从动物园到木樨园,跑加工厂,跑面料,自己画版,自己监督生产、买辅料等。一般到晚上10点左右,我就得一路小跑地去赶10点半的最后一班公共汽车。半夜11点多,我才回到家。

这样的日子挨到1999年年底,挣的几万元钱基本用光了。我非常着急,连晚上做梦时都会梦到我爸对我说:“怎么赔了?剩下这么多货,可怎么办啊?”我知道着急没有用……

有空时,王用明会去三里屯酒吧泡吧。一方面,他想自己一个人去放松放松;另一方面,他也想去酒吧感受一下俊男靓女的时尚着装。春节时,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在酒吧看到一位小伙子穿了一件夏威夷风格的大花衬衫。他心里猛一激动,“这件衣服太漂亮了,我要是能把它做出来肯定会畅销!”若干年后,经历过大风大浪后再度提起那件花衬衫时,王用明依旧流露出抑制不住的激动,因为那件大花衬衫让他走出了那段困境。

果然不出所料,这款产品火爆到连卖面料的商家都说王用明是“花衬衫大王”。上百万件花衬衫不知不觉地卖了出去。1999年5月至2000年5月,除去库存资产不算,王用明光账面上的资金就增长100多万元。

“当时我美得不行,第一次感觉如此幸福。原来挣钱这么容易!财富来的时候我才26岁,一切才刚刚开始。”王用明的眼前似乎出现一条美妙的康庄大道。

那时,王用明的姐姐在日本打工,每天要刷16个小时的盘子。她打电话给王用明高兴地说:“弟呀,你一年就挣到我几十年才能挣到的钱。

真正引爆王用明事业高峰的第二个时间节点是2000年年末——韩国造星热潮风靡全球,一股韩流涌进中国。这股韩流给王用明带来了最大的财富。

当时,做服装已经积累了一定经验的王用明凭着商人的敏锐嗅觉,关注到北京天意小商品批发市场出售的时尚韩流海报。他自豪地说:“我买回这些海报后,照着他们的舞台装画版,不出几天,我就能变出时下最时尚的西服和衬衫。”王用明的韩流服装生意好到天天都被抢货,甚至被同行业者跟版。在他的印象中,“成本仅为20多元的衣服批发价能卖到135元左右,简直是暴利中的暴利”。

一年之间,王用明成了名副其实的千万富翁。

因为看到批发他家衣服的商户几乎户户都在赚钱,于是,自2001年开始,王用明让他的堂嫂去沈阳做他的代理商,“赔了算我的,挣了你们拿走”。结果,沈阳的代理店面一炮打响。从第一个省级代理商开始,慢慢地,王用明从家乡那个人口不到1万的小镇里成功带出20多名省级代理商,分布在全国各地。提起这段往事,王用明颇感骄傲:“现在,我放弃了服装批发行业,可是,我带出来的20多名代理商依然在全国各地做着服装批发生意,他们中最少的也都是百万富翁了。”

2003年的一天,乘坐出租车时王用明突发奇想地要送自己一份礼物。于是,他让司机掉头来到北京亦庄,他花费300多万元买下自己一眼相中的当时最贵的独栋别墅。其实,他并不是沉溺于享受的人,他仅仅是用这种方式证明自己能在北京立足,能融人这座城市。后来,这栋别墅被他装修成办公室使用。

千万债务:一个决定导致人生滑铁卢

2005年,一个平凡的年头,拉开王用明以后8年最为跌宕起伏的序幕。

那时,王用明感觉公司在高速增长后发展出现瓶颈。于是,他决定在继续做服装批发生意的同时,投资做品牌——第六日。

做品牌所需的投资巨大到远远超出王用明原来预想的一两千万元,“做批发就像是泡一壶茶,而做品牌相当于要开一家茶馆。”王用明向记者如此形容。于是,他不断地加大投资,而回报却遥遥无期。

与此同时,王用明的服装批发生意也在经受一场灾难。2006年的暖冬,导致做羽绒服批发的王用明赔了1000多万元。2007年7月,专家预测当年可能是冷冬。于是,王用明加大研发,设计出很多款式漂亮、时尚的羽绒服。在订货会上,商家都争着抢着想拿到王用明家服装的代理权。这些好信号的释放,促使一向非保守打法的王用明把自己的别墅卖了,追加投资,制作几十万件羽绒服打算大赚一把。谁知,那年一直到12月底,还是一场雪都没下。王用明的库存积压简直能用“恐怖”二字形容。

三四千万元的财富就这样瞬间离开了王用明。不仅如此,如同坐过山车一般,他还因此背负1000多万元的债务。彼时的压力令他这么外向的人也变得抑郁起来。

2008年,王用明的资金链呈现紧张态势,员工开始没有薪水。“我形容这是一场洗牌。有些人落井下石,有些人幸灾乐祸,还有一些人对我不离不弃。”渐渐地,王用明的情绪恢复平静。因为王用明知道,他需要照顾那些留下来跟他坚守的人,而他们才是自己要珍惜的财富。

重新振作的王用明,一方面寻求合适的企业共谋发展,在一些招聘网站发布自己的求职信息;另一方面,不甘等待煎熬的他主动到一些企业寻求合作或者进行营销培训服务的机会,挣点儿日常生活开支。

“5年过去了,距离梦想遥遥无期。都说失败是成功之母,可是,当我拿出一份失败的简历,心仪的企业不要我,而我看不上的企业不能去——怕害了人家、害了自己。此时,我该何去何从?”王用明徘徊在人生的十字路口,踯躅不前。最终,王用明将简历投向《非你莫属》的舞台,希望通过全国性的求职平台主动出击,寻求一个合适的机遇,获得较高收入,进而偿还债务。然而,事与愿违,在所有老板质疑的眼光中,王用明的高管职位理想被灭灯,求职再一次遭遇滑铁卢。

“放水养鱼”:一种执行方式带来共赢

当王用明在《非你莫属》的舞台上折戟而归时,他却意外地收获网友们的鼓励和赞扬,他被粉丝亲切地称为“福清哥”。在许多网友写信的鼓励下,王用明鼓起再次创业的勇气,通过小额贷款获得200余万元的资金,并注册了“第六日”商标。经过积极的宣传、策划和经营,“第六日”品牌已在全国开设近20家实体店,发展前景一片光明。

在王用明成立新公司、发展新事业的同时,他还背负着第一家公司拖欠的巨额货款。他先后被几名债主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生效后,债权人楼某的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充分了解案件相关情况,于2013年11月20日向王用明送达“限制高消费令”和“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决定书”,依法查封其涉案公司的厂房,要求其分3次偿还债权人楼某的债务。

本案的执行法官赵鑫告诉记者,在本案的执行过程中,法院一方面及时采取强制措施维护法律权威,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利;另一方面,想方设法“放水养鱼”,努力帮扶被执行人重新创业、积累还款资本,促成双方当事人的互谅和解。

“‘放水养鱼’的法律术语叫做执行和解,其最终目的是在不破坏社会整体经济秩序的情况下,使案件当事人利益最大化,并最大限度地减损被执行人的损失,达到一种共赢。”赵鑫法官解释道。

“我常跟身边的人开玩笑说,你们别说你们多难多难,有我老王垫背,你们应该更开心;要是欠了债,‘左跑跑’、‘右跑跑’没必要,像我王用明一样,不要回避,而且也回避不了。”面对众多媒体记者,王用明愿意配合记者采访从正面去宣导,实现自己的社会价值。然而,众多报道面世后,出现了两个结果:坏的结果是王用明背负大量债款的事实导致他向银行贷款时很多银行对他说“No”,这对他的新公司造成影响;好的结果是得知此事的一家银行分行行长专门到他现在的公司考察评估,和他一起想办法,希望能扶他一程。还有一家名为潮皇(音)集团的董事长在飞机上读到关于王用明的报道后让秘书找到他,打算对他的新公司进行投资。目前,双方的投资事宜正在初步接洽。

王用明说,他不知道这枚橄榄咬下去是酸的、涩的还是能慢慢地咀嚼出甜味来,“我拭目以待”。

执行案件,“雪球”的滚大与消融.

滚雪球,曾被股神巴菲特用来形容人的一生。他说:“人生就像滚雪球。最重要之事是发现湿雪和长长的山坡。”因其精妙传神,巴菲特的传记被定名为《滚雪球:沃伦·巴菲特和他的财富人生》。

与巴菲特用“滚雪球”形容人生不同,孙国根用“滚雪球”形容自己的工作。

孙国根是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他在2013年12月4日接受《法律与生活》记者采访时说了这样一番话:“执行法官这份工作越干越累,因为我们的案件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

越来越大的“雪球”背后,是万千当事人之间因“债务”等问题系在一起的“结”,是一批为打开成千上万个“结”而殚精竭虑的执行法官。20多年来,他们在“系结”和“打结”之间演绎着一段不为一般人所知的历史。这段历史,围绕一个主题展开——执行案件“雪球”的滚大与消融。

“雪球”的模样

2013年岁末的一天,孙国根屈指一算,自己经手的执行案件已超过3000件。

孙国根踏上执行法官这道职业的“长山坡”是在1999年。从那时起,他一件件地接受案件并一一化解。在整整14个年华成为过往后,他积累起的3000件这一数字,意味着他平均每个年度经手的案件都超过200件。

无论对孙国根来说,还是对全国各级法院的执行工作来说,1999年都是一个重要的节点。彼时,肖扬担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在这个重要岗位上,这位首席大法官面对的诸多难题之一便是“执行难”。在该年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他所做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肖扬就重点谈到“执行难”问题。从报告中,既可以看到法院系统因“受理执行案件大幅上升,未执行积案明显增多”而引发“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问题,也能感受到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建章立制和集中清理的方式解决这一问题的决心和力度。

最高人民法院“建章立制”的大动作之一,是于1998年中期颁布并施行《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在这一规定实施一个多月后的1998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部署一场全国范围内的“集中清理未结执行案件”统一行动。按肖扬在上述《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的说法,“从9月至12月底,全国法院共清理未执行积案120万余件”。

业绩的背后是问题并未迎刃而解。由于中央对法院的执行工作提出要求等原因,接下来的1999年被确定为“全国法院执行年”。

“执行年”行动拉开序幕后,出于充实力量的考虑,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将当时在政治处工作的孙国根“临时借用”到执行庭帮忙。在被“借”到执行庭后,他就被不断涌到手中的执行案件拖住了。在不知不觉中,他“改行”成了一名执行法官。后来,随着法院系统体制改革,“借用”孙国根的执行庭变成相对独立的执行局,他本人也因业绩突出而升任润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从被“借”过来从事执行工作的第一天起,孙国根便开始品尝让每位执行法官都深感苦涩的“执行难”滋味。他拿审理案件的法官和执行法官作了一个对比:“对审案法官来说,对一件案子下了判决就算结案了;对执行法官来说,最终让当事人拿到钱才能算结案。”

如果了解欠债那方当事人的情况,便可以知道让另一方当事人拿到钱有多难。孙国根面对的欠债当事人,有相当数量属于以下两种类型:一种类型是欠了一笔数额比较大的款,另一种类型是欠了很多笔款。由于还不上债务,他们东躲西藏,与执行法官玩“躲猫猫”游戏。很多时候,孙国根通过电话与欠债人联系上了,但就是找不到人。作为执行法官,“找不到被执行人”只是他们面对的难题之一。在执行案件时,他们需要类似村干部等人的协助,但常常遭拒。有的欠债人会把财产藏起来,他们查找起来困难重重。

这诸多的“难”,被一线执行法官归纳为:“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

一位武汉工程大学政法学院的学生从法律流程角度描绘了“执行难”。2012年夏天,这名学生在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实习35天后写了一份详尽的实习报告。他在报告中写道——

以我现有的知识看,当事人发生纠纷,首先会寻求和解,和解不成则找人调解,再不成可以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不服仲裁的实在无法用私力方式救济的,那就去法院打官司吧。

在民庭实习的同学告诉我,法官在当事人起诉前会千方百计地想法子调解。费尽口舌仍不能解决问题的,才纳入司法诉讼程序。

经过开庭、审判、判决之后,若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才轮到执行局出马,或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财产,或扣押动产,或腾退房屋、清出土地……

可见,不到万不得已,大家都没有机会到执行局一游;而执行局面对的,总是又硬又臭的骨头。

如果把积案比作“雪球”,孙国根和千千万万名执行法官的职业天空就飘着这位法学院学生笔下的“雪”。那些被孙国根称为“雪球”的积案,就是由这样的“雪”滚成的。

“雪球”的滚大

孙国根的办公室里,满屋子都是卷宗,办公桌上也堆满卷宗。

为了找到与这些卷宗有关的因打输官司而东躲西藏的欠债当事人,孙国根只能一天到晚地东奔西走。即便如此,每年总有一部分案子执行不了。这些当年执行不了的案子,自然会被积压到下一年或永久积压下来。由于每年都有案件被积压下来,执行难或干脆执行不了的积案自然越来越多。

据孙国根介绍,近年来“申请执行人利益最大化”是装在执行法官心里的一条准则。在他本人的工作中,哪怕“是10年或8年的积案,只要有一线希望,都会尽100%的努力”。他说:“手头正在努力消化的案件,就有2003年下达判决的。”

虽然一些老案子也在不断被消化,但是,由于“新案不停地在收”,新案中总会有一部分难逃“执行不掉”的命运。像孙国根一样的执行法官消化老案件的速度永远赶不上案件堆积的速度,他们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雪球越滚越大”。

“穷于应付。”孙国根这样形容自己的日常工作。他用肯定的语气说:“全国各级法院这么多执行法官,没有一个人能把手里的案子100%执行掉。”

这是为什么呢?

在回答这个问题时,孙国根用自认为不太恰当的“癌症晚期”打了个比方:那些“执行难”案件中欠债一方当事人,大多数“确实没钱”。如果把法院比作医院,把执行法官比作医生,执行这样的案件如同医治“癌症晚期病人”。

按照《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孙国根等执行法官负责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多达6个类别。简而言之,在法院下达的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各类裁定中,除有期徒刑等刑罚之外都由执行局执行。在法院的各类判决和裁定之外,还要执行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的有关“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和一些外国法院或仲裁机构下达的判决和裁定。

在财富和人员在市场中自由流动的时代,财产的纷争和以交通事故为代表的各类意外不断发生。换句话说,在这个因权利意识增长而引发诉讼爆炸的时代,涌人法院的案件数量持续攀升。虽然不少普通人是或主动或被动地卷入官司之中的,但他们当中大多数人的“履行能力特别差”。

沈阳小贩夏俊峰杀死两名城管人员一案便是例证。在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中,法院在判处夏俊峰死刑的同时,判令其赔偿两名受害者的父母和妻儿65万余元。身处底层的夏俊峰已被执行死刑,这笔无法和两条生命等价衡量的款项注定会成为“执行难”的一个注脚。

“雪球”的消融

如果通过搜索引擎查找“执行难”三个字,蜂拥而现手网络页面上的关于执行难的成因和对策的文字只能用汗牛充栋形容。这众多描绘“执行难”的文字,从一个侧面投射出业内化解执行难的热望。

翻阅这些文字,人们还会发现,面对案件执行这道难题,有两种力量在生长。这两种力量,一种来自制度,另一种来自法官的内心。

随着时光的流逝,那3000件执行案件中的多数案件细节在孙国根的记忆中已经模糊,但其中的一起案件他却“一直记忆犹新”。

那起案件发生在两家企业之间。多年间,一家运输企业一直给一家机械制造企业运送货物。后来,机械制造企业却既不再给运输企业提供业务,也不给对方结算之前的运费。为此,运输企业把对方告到法院,并打赢了官司。在执行环节中,这块难啃的“骨头”到了孙国根手里。

在对那家机械制造企业“摸家底”时,孙国根发现这家由老国企转制而来的企业挣扎在生死存亡的边缘。如果把企业仅有的机械等物品卖掉来执行案件,这次执行就成了压垮这家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

孙国根不忍亲手去加那根“稻草”,便用心去解双方系在一起的“结”。最终,他为这起“你死我活”的执行案创造出一个美妙的结果:“机械制造企业把运输业务继续给运输企业来做,而运输企业不仅没有追索欠款,反而借钱给对方,让对方活了下来并分期还款。”

那家机械制造企业被救活后,老板和员工对孙国根在危难中“帮了一把”充满感激之情:“孙法官,如果当时强制执行,我们企业就倒闭了。”

几年之后,孙国根再次碰到一件事关一家企业生死和几百名职工命运的执行案。这家名叫镇江东新商贸有限公司(简称东新公司)的企业由一家国有百货公司转制而来。在转制时,一笔本金为400万元的贷款也作为债务转了过来。在全球金融危机爆发的2008年,提供贷款的银行起诉要求东新公司还款,并赢了官司。后来,银行将这笔涉诉资产剥离给了一家资产公司。这起本息达600多万元的执行案到了孙国根手里。他本可以“把商场的抵押房子卖掉来还这笔欠款”。这样做的话,一方面是一份国有资产化为乌有,另一方面是几百名职工被连根拔起抛向社会。

为避免上述情形的出现,孙国根开始用心“融雪”。他先依照有关政策说服资产公司放弃200万元利息,接着,主持双方制订一个分期还款方案。之后,他一次又一次地和东新公司职工座谈,动员他们集资挽救公司。最终,东新公司职工同意拿钱。

故事的结局令人欣慰,随着一笔员工血汗凝聚而成的资金注入,东新公司活了下来——有了还款能力。孙国根听说,现在这家公司“状况还不错”。

在孙国根殚精竭虑化解上述执行难题之时,因为金融危机之故,“执行难”的顽症在全国范围内加剧。在孙国根执行东新公司案件前后,最高人民法院于2009年5月18日出台《关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做好当前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时任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的俞灵雨在解读上述规定时,明确要求各级法院“注重执行和解”。在介绍规定的内容时,他特别提到“对于因资金暂时短缺但仍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有发展前景的被执行人、企业,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执行措施和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多做和解工作,争取申请执行人同意延缓被执行企业的履行期限”。

上述制度性规定,让孙国根这样心怀善意和责任的执行法官创制的执法方式推而广之。

事实上,上述柔性制度并不足以彻底解决有“天下第一难”之称的执行难题。为此,有人一直呼吁用一种附性制度约束那些逃避债务的“老赖”的行为。

2013年10月1日,随着《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实施,俗称“老赖黑名单”的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制度建立。

对“老赖黑名单”制度,孙国根认为应该“一分为二”来看待。他说:“对那些确实没有能力的人来说,黑名单没有威慑力;对那些有能力却躲避债务的人而言,有极大威慑力。”在说到“确实没有能力的人”时,他举了一个“老农民开拖拉机撞人”的例子:“他还不起钱,也不会去贷款,上了黑名单对这名普通农民来说意义不大。”

孙国根期望,与“老赖黑名单”相关的执行联动机制尽快“动起来”。这样一来,“老赖”将因为最高人民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与政府机构、金融机构、行业协会联网而面临“在银行贷款受限、买不到机票”等限制。

如是,难以执行的案件这个“雪球”有望降低滚动的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