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传与犯罪的当代思考

  • 投稿Leay
  • 更新时间2015-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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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世深

内容摘要:遗传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犯罪人的心理活动,为其犯罪心理的形成、犯罪行为的发生提供了必要的生理基础,研究遗传对犯罪的影响会对相关犯罪的防治产生积极的作用。研究同卵孪生子犯罪是证实遗传因素在犯罪中所起作用的主要途径之一,同卵孪生子有着较高的犯罪一致率。“冲动基因”是引发犯罪的高风险因素,但它仍需要许多其他诱因共同作用才足以导致犯罪行为的发生。性染色体为XYY型染色体异常的男性自控能力差,容易实施攻击性行为,构成暴力犯罪。面对遗传与犯罪研究尚无突破性进展的现状,可以利用已有研究成果和科技手段,针对相关犯罪做一些预防性工作,并在研究遗传因素对犯罪影响的同时,将其同各种环境因素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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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遗传:犯罪:同卵孪生子;冲动基因;性染色体异常;环境因素

面对当前我国严峻的犯罪态势,我们会经常思考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在同样的自然和社会环境条件下,有的人能遵纪守法,而有的人却实施了犯罪?很显然,这是犯罪人的遗传因素在其中起了一定的作用,尽管我们并不能将大多数犯罪的发生简单地归因于此。最近二三十年来,随着分子生物学技术的快速发展,这一领域越来越多的专家试图从遗传基因上寻找到各种疑难疾病包括犯罪的源头,以求找到解决问题的根本之策。

但由于犯罪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是多种个体因素和自然社会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还由于基因型与表现型之间关系的复杂性,迄今的研究也没有发现基因和人类行为之间明确的指向关系,实践也证明,某个基因和染色体的异常并不一定使人具有暴力倾向或导致犯罪,而只是增加了犯罪的可能性,基因只有通过同环境进行复杂的相互作用才会表达出来。

一、遗传与犯罪研究的源起和意义

遗传是生物体最本质的属性之一,是指生物的上一代将自己的一整套遗传因子传递给下一代的行为或功能,它具有极其稳定的特性,遗传信息是以“密码”的形式储存在构成基因的DNA (Deoxyribonucleic acid)分子中的。

基因作为携带有遗传信息的特定DNA序列,是决定一个生物物种所有生命现象的最基本因子,它通过指导蛋白质的合成来表达自己所携带的遗传信息,从而控制生物个体的性状表现。迄今为止的研究表明,人体约有1.9万个基因分布在细胞核的23对(46条)染色体中,每一个个体的所有性状归根结底都是由基因决定的。

意大利犯罪学家、精神病学家龙勃罗梭( CesareLombroso,1836-1909)最早从遗传方面寻找犯罪原因,对罪犯尸体进行病理解剖研究,企图从犯罪人身上找到一些异常特征来说明遗传因素对犯罪的影响,并提出了天生犯罪人论。但龙勃罗梭的天生犯罪人理论一经传播,马上遭到来自各方面的抨击,他只好在后期的著作中修正了自己的观点,形成了综合的犯罪原因论。

龙勃罗梭之后的犯罪谱系学研究进一步发现,早发犯罪者和惯犯累犯多具有较高的遗传因素。英国现代心理学家汉斯J·艾森克( Hans JEysenck,1916-1997)认为,“由犯罪父母遗传的一些因素增加了子女犯罪的可能性这种观点尤其适用于习惯性犯罪。在遗传因素面前,不利的环境因素充当着产生反社会行为的催化剂。”①

当前,我们之所以要研究遗传因素对犯罪的影响,是因为每一个人不但有其社会属性,也是一个自然有机生物体,忽视、否认该因素显然不是一个科学的态度。遗传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犯罪人的心理活动,为其犯罪心理的形成、犯罪行为的发生提供了必要的生理基础。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在我国居高不下的犯罪案发数量面前,这一研究的不断推进和深入必将会对相关犯罪的预防及惩治产生积极的作用。

二、同卵孪生子犯罪中的遗传因素

对同卵孪生子犯罪进行研究是证实遗传因素在犯罪中所起作用的主要途径之一。孪生子包括异卵孪生子和同卵孪生子。前者具有各自的遗传基因,因此,其性别和血型可能相同,也可能不同,其容貌与一般亲兄弟姐妹一样,也会有一定甚至较大的差别。而后者则具有相同的基因,其性别、血型、容貌和DNA完全相同。人类个体的基因一半来自父亲,另一半来自母亲。由于遗传物质传递的复杂性,同卵孪生子在遗传因素的相似性上远高于异卵孪生子,二者之间在同样环境中表现型上的较大差异就反映了遗传因素的明显影响。只要同卵孪生子中的一个成为罪犯,那么由于遗传的原因另一个同时成为罪犯的机率就非常大,这也就是犯罪学家们所说的“孪生子论”。

较早的研究发现,同卵孪生子的犯罪历史一致率平均为60%,异卵孪生子的一致率仅为30%。而近期更为广泛的研究却表明了这种犯罪一致率的降低,如丹麦对3586对孪生子进行的调查发现,同卵孪生子的犯罪一致率为35%,异卵孪生子的一致率为13%。在挪威进行的一项类似研究发现,男性孪生子中同卵孪生子的犯罪一致率仅为26%,异卵孪生子的一致率为15%。②但由此我们仍可以认定,遗传因素在犯罪形成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同卵孪生子的犯罪一致率之所以比异卵孪生子高,就是因为同卵孪生子具有完全一样的遗传基因。例如,我国黑龙江省双城市一对DNA遗传物质完全相同的范姓同卵双胞胎兄弟,自2005年秋至2006年春半年多的时间里,在已经分离多年而事先又没有任何联系、双方互不知晓的情况下,多次离奇地同时在相距十几公里的两个不同地点实施抢劫强奸犯罪,且二人的作案手法如出一辙,而且在其犯罪之前,他们的父亲和哥哥曾先后犯盗窃罪并被判处刑罚。

不过,美国著名遗传学家多布然斯基、邓恩等又早在上个世纪60年代,通过应用遗传学理论对111对同卵孪生子进行的调查研究指出,遗传仅能使某些人以一种具有较高犯罪概率的方式,对某种环境作出预先确定的倾向性反应,同卵孪生子虽然在生理结构上相同,但是某些同卵孪生子的行为类型却有着很大的区别,某些罪犯的同卵孪生兄弟显然也是奉公守法的国民。

三、“冲动基因”与犯罪的关系

近几十年来,一些科学家采用基因分析法对多种犯罪行为进行了解释。但直到今天,在对人的侵犯性和暴力性所进行的遗传学研究中,学者们之间的争议仍然较大。下面就谈一下人们比较关注的“冲动基因”。

“冲动基因”是英国布里斯托大学的乔纳森·伊万斯博士在研究基因与人类自杀行为之间关系的时候偶然发现的。伊万斯在对400名研究对象进行了心理测试和遗传基因扫描后发现,只有那些行为冲动的人才有这种与众不同的基因,并且,这种基因13%的人身上都有,这些人总是表现出根本不考虑后果的冲动。他给这种基因取了个5-HT2C的代号,并且认为这种基因可以预测哪些人有自杀的倾向。一方面,“冲动基因”是通过抑制人的大脑中某些特定区域里的血清素使得他们变得性格外向、行为鲁莽、不能安分守己、总是制造不少麻烦、容易酗酒赌博、甚至故意伤害自己,因此很难与他们共同生活,其激情犯罪的比例也较高。另一方面,拥有这一基因的人却又富有创造性和决策力,几乎个个都是冒险家,这对于推进社会的发展有好处,平时与他们相处也会觉得很有趣。不过,伊万斯博士同时认为周围环境对人的冲动性也会产生重大的影响,因此后天的学习和教养十分重要。②

又据2010年12月23日出版的美国《自然》杂志刊文,马里兰州美国国家酒精滥用与酒精中毒研究所( NIAAA)也对“冲动基因”进行了研究。③研究人员选取芬兰一个有极端冲动特征和攻击行为的特殊人群作为研究对象,而且以往对这个群体也做过神经精神方面详尽的研究。该研究证明,正常HTR2B基因的功能是合成5-羟色胺2B受体,这个受体是用来结合大脑神经递质5一羟色胺使之发挥作用的,但这个HTR2B基因突变后就不能正常产生该受体,会直接导致脑部伏隔核中5.羟色胺的耗损,从而使得大脑中约束人的行为、预见行为后果的机能无法正常发挥。这一变异基因在被控犯有暴力及纵火罪的芬兰男性中出现的概率是正常人群的三倍之高。在芬兰因暴力犯罪而服刑的228名牢狱人员中,有17人是此变异基因的携带者。而在295名遵纪守法的公民中,这一数字仅为7人。HTR2B基因的这种变异目前看来只有芬兰人携带,但类似的基因变异对行为产生不良后果可能在其他国家的人身上也有。

NIAAA从事此项研究的负责人David Goldman进一步认为:将来会发现HTR2B基因可能有各种不同的、导致其功能失常的变异形式,这会影响很多行为。对于那17名携带变异基因的暴力犯而言,冲动确实是其实施犯罪行为的重要因素,这些罪犯犯下了谋杀、杀人未遂、纵火、殴打或袭击他人等罪行。往往一个小小的冒犯就会招致他们与此不相适应的报复,并且丝毫未经预谋,同时亦无迹象表明这是出于谋财的目的或是有连续作案的企图。另外,这些罪犯中的绝大多数犯罪时都喝得烂醉如泥,这表明携带变异基因的人接触到酒精后更容易爆发,也就是说,尽管“冲动基因”是引发暴力罪犯的高风险因素,但它仍需要许多其他诱因共同作用才足以导致暴力行为的发生。

那么,能否在人群中对携带“冲动基因”的人做一筛查,并据此判定其具有潜在的暴力倾向或是一个性格冲动的人呢?David Goldman认为,在该基因携带者中,只有很小一部分会最终发展成暴力犯或有暴力行为的倾向,而大多数携带者无论在认知能力上还是在行为上,都与正常人一样,因此在人群中做这样的筛查明显有失公允,过分夸大该基因的行为效应,会对其携带者形成某种不理智的偏见。

又过了几年,同样是在芬兰进行人类遗传学研究,来自瑞典卡罗林斯卡学院临床神经科学系的教授Jari Tiihonen及其同事,对芬兰19间最大监狱里的794名罪犯和2124名普通人的全基因组关联进行了分析,其题为《暴力犯罪行为的基因背景》的研究报告于2014年10月28日发表在英国《分子精神病学》期刊上。该研究发现,一种单胺氧化酶A( MAOA,monoamine oxidaseA)的低活性基因型,以及CDH13基因与极端暴力行为之间存在关联。这种单胺氧化酶A基因会降低多巴胺的转化率,而多巴胺是一种由脑内分泌的神经传导物质,是影响成瘾和感受快乐能力的神经传递素。CDH13基因则涉及脉冲控制,负责编码神经元细胞膜黏着蛋白,并一直与注意缺陷障碍有关。研究进一步指出,至少10起杀人罪、杀人未遂和暴力殴打罪与这两种物质有关,在那些非暴力犯的身上没有发现MAOA和大量CDH13的信号,这说明单胺氧化酶的低水平代谢和神经元细胞膜的功能障碍都可能是极端暴力犯罪行为的病因,并且,芬兰至少有5%-10%的严重暴力犯罪归因于MAOA和CDH13基因型。不过Tiihonen教授称,尽管我们清楚40%拥有这种变异基因的人们不会成为暴力罪犯,但最终的研究无法确定是否在教养和基因遗传之间存在一种类似的交互作用。

四、性染色体异常引发暴力犯罪

染色体的主要化学成分是DNA和蛋白质,DNA同时也是组成基因的材料,有时被称为“遗传微粒”,因为在繁殖过程中,父代把自己DNA的一部分复制传递到子代中,从而完成性状的传播。染色体是细胞核中载有遗传信息(基因)的物质,一条染色体是一条卷曲的、由蛋白质包裹的双链DNA。

染色体异常又称染色体发育不全,会导致人的基因表达异常和机体发育异常,进而引发多种疾病,并且,染色体异常的种类也是非常多的。

当前,在染色体、基因与犯罪关系的研究中,性染色体异常理论引起了人们的较大关注。这种理论认为,性染色体为XYY型的染色体异常与暴力犯罪有关。人类的体细胞中共有23对染色体,人的所有遗传信息和密码都贮藏在这23对染色体中。其中,前22对称为“常染色体”,其在男女两性中都是相同的。第23对染色体称为“性染色体”,具有两种形式,其中女性“性染色体”的组成为XX,男性为XY。但是如果初级卵母或精母细胞在减数分裂时发生错误,性染色体不分离,就会产生有两条性染色体的卵子或精子,由这样的卵子或精子发育成的个体染色体总数为47条,有三条性染色体,这在医学上叫做47XYY综合征,患该症的病人是1961年在英国首次被发现的,该病的发生率约为1:1000。

这种多一条Y染色体的XYY型男性被称为“超男性”,他具有身材高大、肌肉发达、动作不协调、自控能力差、脾气暴烈等生理特征,易冲动和实施攻击性暴力行为,尤其是在青春期。1968年芝加哥一个名叫斯贝克的罪犯连续杀死了8名护士,后经分析研究,发现该罪犯具有XYY异常性染色体。近年来曾引起轰动的聂树斌强奸杀人案的真凶王书金,就被怀疑为暴力性犯罪染色体异常者,他多次实施强奸犯罪并杀死了其中的4人,最早的一起是他15岁时在自己村里强奸了一个来走亲戚的小女孩并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①另外,就整体而言,XYY型男性并不一定存在智力障碍问题,但是如伴有智能缺乏和中枢神经系统异常,则更容易产生犯罪的倾向,容易进行杀人和性犯罪,攻击性极强,且不能自制。

1965年,英国的杰可布斯等人研究了197个犯罪人,发现其中很大一部分人的染色体属于XYY的异常态,因此就认为,“超男性”染色体中多出的一个男性染色体在某种程度上与这类男性的暴力行为有关,是导致他们实施犯罪的生理因素。根据相关统计数字,XYY型男性中刑事犯罪率较正常人群为高,大约可达几到十几倍,在普通群体中,每1000个男性中具有两条Y染色体的仅有1人,而在一些监狱的犯人中,这个比率高出了5倍,在极个别监狱中这个比率甚至会高出近20倍。但是迄今为止有关研究尚不能解释说明,为什么并非所有暴力犯罪人的性染色体都是“超男性”,而大多数性染色体异常的人并未实施犯罪,以及女性暴力犯罪现象的存在。

五、遗传与犯罪研究的前景展望

关于人类基因,科学家对人体蛋白质的编码基因数量的最早估计是10万个左右。人类基因组计划是由美国科学家于1985年率先提出,于1990年正式启动的。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和中国科学家共同参与了这一价值达30亿美元的人类基因组计划。这一计划旨在为30多亿个碱基对构成的人类基因组精确测序,发现所有人类基因并搞清其在染色体上的位置,破译人类全部遗传信息。2003年4月14日,六国科学家经过13年的共同努力,绘制完成了人类基因组序列图,实现了人类基因组计划的所有目标,在人类揭示生命奥秘、认识自我的漫漫长路上又迈出了重要一步。根据参与“人类基因组计划”的科学家在2004年10月21日出版的英国《自然》杂志上公布的最新人类基因组图谱,人类基因数量降至2万到2.5万个之间。2006年5月18日,美国和英国科学家在英国《自然》杂志网络版上发表了人类最后一个染色体-1号染色体②的基因测序,解读人体基因密码的“生命之书”宣告完成,它覆盖了人类基因组的99.99%,历时16年的人类基因组计划书写完了最后一个章节。又据2014年7月10日的science Daily(美国《每日科学》)报道,最新研究再次将这一基因数量减少到了1.9万个,从事该研究的负责人、西班牙国立癌症研究中心的Alfonso Valencia说,几年前无人会想到,如此少的基因会创造出人类这样如此复杂的物体。

但让人们感到焦急的是,迄今为止,尽管众多的科学家已经进行了大量的相关研究,但我们对人类大多数基因的结构和功能尚不了解。这充分说明,虽然人类所拥有的遗传基因数比原来想象的要少得多,但要弄清楚这些基因是怎样构成了亿万个各自不同的人类个体,又怎样影响他们的行为,依然是遗传学研究中最为艰巨的任务之一。

不过,随着人类基因组序列图编码产物——蛋白质组研究成为继人类基因组计划成功实施后生命科学领域最为重要的战略性研究领域,科学界一致认为,通过对蛋白质组的研究,可以了解基因序列的密码信息与遗传语言,推动人类基因组的解读。相信,随着人类进入“后基因组时代”即由序列(结构)基因组学向功能基因组学的转移,越来越多的基因的功能将得到认识,再通过对成千上万的个体进行大数据量的社会调查和精确测算,犯罪遗传因子与犯罪关系的研究也必将得到进一步快速发展。我们现在就可以设想,若能将最终的研究结果应用于对各种疑难疾病防治的同时,也应用于对犯罪的防范、应用于立法和司法实践,其所起的积极作用无疑是不言而喻的。

六、结语

尽管迄今遗传与犯罪的研究尚无突破性进展,犯罪的遗传因素也只是作为犯罪社会因素的补充,但我们仍然可以利用目前已有的研究成果和科技手段,针对相关犯罪做一些预防性工作。像对待癌症等其他严重疾病一样,成立专门的检测机构或在产科医院设立专门科室,对刚出生的婴儿(尤其是那些父母或其他近亲属有前科、不良记录的婴儿)进行基因测定,一旦发现某婴儿携带可能导致犯罪的不良遗传基因,就给他建立疾病档案,并进行长期的跟踪治疗,进行必要的心理干预和矫正,以使其长大后成为一个正常的、对社会有用的人。当然,在这个过程中,相关医疗人员一定要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除了让孩子的父母知悉以外,不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任何人,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受到严厉的惩罚。之所以这样做,就是为了避免从小就给一个人贴上犯罪的标签,起到相反的效果,从而不利于其一生的成长、发展和生活,甚至有可能促使其将来成为罪犯。同样的道理,对那些有基因缺陷的被关押罪犯,我们也应该采取一些特殊的、有针对性的矫正措施,以利于他们的思想改造、重新做人和回归社会。

最后必须要强调的是,我们在研究遗传因素对犯罪影响的同时,一定要将其同各种自然和社会的环境因素结合起来,后者对犯罪的最终实施与否所起的重要作用是任何时候都不能被忽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