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法制课教学激发学生兴趣之我见

  • 投稿馬总
  • 更新时间2015-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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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张敬平

摘 要:笔者从中职学生现状与特点进行了分析,提出法制课教学应从法律相关基础知识、趣味、身边案例及多媒体课堂教学等多方面入手,激发学生学法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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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法制课 教学 趣味案例 学生兴趣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问题的决定》,在法治建设方面提出了许多新概念、新论断、新观点、新举措,内容丰富,论断精辟。中职学生思想道德、法律意识及生存状况直接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关系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梦的实现,关系到依法治国战略的实施。中职学校政治课教师要激发学生学法的兴趣,培养学生法律意识,可谓责任重大。

一、中职学生现状与特点

中职学生大多未成年,心智发展不成熟,控制力较弱,加之社会诸多不良因素的影响,他们普遍冲动、盲目,学习缺乏动力,法律意识薄弱,旺盛的精力有时难免用之不当,加上血气方刚,极易引发校园暴力冲突。中职学生性发育日趋成熟,对异性充满好奇,也宜受外界不健康内容的诱导和刺激,如行为得不到正确引导,也常演变为性犯罪。中职学生思维的独立性和批评性在显著发展的同时,又呈现出表面性和片面性,易出现逆反心理,思想上易片面偏激,判断力差,不辨善恶,是非混淆,视打架为勇敢,把恃强凌弱看作有本事,视朴素为穷酸,追求名牌,甚至以身试法当好汉。家庭教育的缺失是中职学生形成不良个性的原因之一,有些家长存在“树大自然直”“读书不如赚钱多”错误观念,不重视对孩子的教育。

笔者从事职业教育和管理30年,深感教育学生学法知法、避免犯罪意义深远,利国、利家、利民,并在教学中就如何激发学生学法兴趣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学生能入耳入身,不再感到法律是一道遥远而美丽的风景,法律就在身边,潜移默化,润物无声,效果较好。

二、根据学生特点,导入法律基础知识

兴趣是一个人倾向于认识、研究获得某种知识的心理特征,是推动人们求知的一种内在力量。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孔子《论语》曰: “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提出了“知学、好学、乐学” 三种学习态度。在讲授法律第一课时,笔者大量运用汉字会意法解释“灋”(法)字,廌是古代传说中的一种独角神兽,它的角触向谁,谁就获胜,后来简化成“法”字,取“法”的本意水平、正直、公平。一个人犯罪就要受到法律制裁,要关进笼子里,于是就导出一个“囚”字。一旦成为囚犯,就要受到审判、受刑,导出一个“刑”字。“刑”字会意“开刀问斩”,古代对死刑犯用刀作为行刑工具,又导出一个“刽”字,会用刀的人称为刽子手,进一步引申现代文明社会对非暴力犯罪死刑逐步采取注射方法,形象描绘注射过程。由此通过学习与法律相关的汉字的会意解释,让学生产生学习兴趣,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

三、关注社会热点,灵活运用案例

中职学生学习积极性不高,但自尊心较强,关注社会热点,喜欢与老师同学争论。在法制课教学中,笔者利用《今日说法》和《焦点访谈》等热点问题进行宣讲,引导学生课堂讨论,活跃课堂气氛,教学事半功倍。如在讲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公民有上诉权利,及时将当时社会关注度较高的许某的案情向学生宣讲。许某利用ATM机故障,先后取款174次,共取走17.5万元,携款潜逃,被捕时钱款已被花光。法院一审认为许某盗窃金融机构,判处无期徒刑。此时,同学们注意力高度集中,随即请同学们对法院一审判决结果发表看法,许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量刑是否过重?许某怎样维护权益?同学们通过热烈的讨论,知道了通过上诉可以维护权益。老师最后进一步讲述案情判决结果,使学生对整个案件有了清晰的了解。是否行使上诉权利由案件当事人决定,任何人不得干预。教师举例说明某省副省长倪某因受贿当庭表示服从法律判决,不再上诉。在讲授证据内容时,教师举例河南和内蒙古各一错案,这两个错案的形成,公安、检察、法院三方都没有重视证据,难究其责。进一步联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关于错案终身追究制度,进行讲解。在讲民事举证倒置原则时,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要由被告承担主要举证责任,笔者引用一案例,一患者因伤手术后,出院身上钢板断裂,患者将医院告上法庭。钢板断裂是产品质量问题,还是患者用力过度造成?案例中证据举证原告很难完成,适用举证倒置。学生通过案例分析,加深了对法律知识的了解,激起了学生学法的兴趣。

四、利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学生遵纪守法

法制课教学落脚点在于教育学生遵纪守法,避免犯罪,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近年来,有关校园暴力案件的报道不时见诸报端。校园暴力主要是指在校学生之间、学生与社会其他人员之间、师生之间发生在校园内及校园周边的具有敌意的欺凌、体罚、伤害等性质的暴力行为。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一份统计资料表明: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的70﹪以上,其中十六七岁青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校园暴力诱发或直接导致青少年的违法犯罪,危害学校的教学和生活秩序,损害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给学生个人、家庭、学校乃至整个社会带来巨大且长久的危害。因此笔者在讲授预防违法、避免犯罪内容时,利用自己分管和主管学生安全工作的优势,及时根据校内学生发生的违纪违法事件和本地市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向学生认真分析其危害性。如本市一职业学校学生在打篮球时,金某、王某两人发生纠纷,金某认为自己吃了亏,便告诉了陈某等几个社会上的朋友。一天,陈某和几个社会上的朋友将王某殴打并用砍刀将其头部砍伤后逃匿,公安机关展开调查,陈某等人落入法网。经市公安局法医鉴定,王某损伤程度为轻伤。经区法院判决,陈某等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件小事,如果不能冷静,就有可能演变为暴力违法事件,从而身陷牢狱,这样的事例对学生教育很深。再如,本校学生因好奇将消防灭火器扔到河里,对此事学校严肃查处,同时课堂上进行消防法宣讲,学生因此知道了消防器材不可随意挪动、119险情电话不可乱打的法律规定要求,受益匪浅。

五、运用多媒体教学,创造和谐教学环境

运用多媒体教学,形象生动。多媒体技术为教师提供了最先进的教学手段,给课堂教学带来耳目一新的感觉,它创造了一个多角度、多层次、立体化的教学信息空间,极大提高了课堂教学效率。在法律课教学中,可尽量使用PPT等图影方式讲解,或观看青少年法制教育微电影,如《心桥》《省》《冲动之殇》等,学生的感受更直观。同时,教师要善于讲故事,课堂学习情境要多变,使无形的情和有形的景有机结合,法律教学生动活泼。教师和学生要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教师要尊重和接纳学生,以真情对待学生的真诚。

六、走出课堂,在社会实践中感悟法律权威

教师要帮助学生走出课堂,迈入社会,通过旁听法庭审判、参加法律援助、观摩执法过程等活动,增加学生直观接受法律教育的机会。教师可要求学生写出观后感和法律小论文,在课堂上进行评比,这样的法律教学就不再空乏无力了。

总之,中职法律课教师在不断提高自身法律水平的同时,要言传身教,自觉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创新课堂教学模式,激发学生学法兴趣,使学生知法守法,为法治国家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作者单位:安徽安庆技师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