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二届全国技工院校校长论坛上的发言

  • 投稿橘子
  • 更新时间2015-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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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2014年12月23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了《关于推进技工教育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为今后一个时期内技工教育的改革创新指明了方向。2015年1月17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张立新司长在第二届全国技工院校校长论坛上做了重要发言,全面解读了《若干意见》。《职业》杂志本期全文刊发张司长在论坛上的发言,以及职业能力建设司负责同志围绕《若干意见》答记者问,以让全国技工教育工作者充分理解和解读《若干意见》,共同努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发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司长 张立新

(2015年1月17日)

非常高兴再次参加全国技工院校校长论坛。2014年底,部里印发了《关于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为了深入推动文件的贯彻落实,借这个机会,我想就经济新常态对技工教育事业发展带来的新要求、以及如何贯彻落实好96号文件,与大家作一交流。

一、经济新常态对技工教育工作提出新要求

经济“新常态”概念由习近平总书记于2014年5月考察河南省时首次提出。在11月举行的亚太经合组织峰会上,习总书记又将“新常态”下的中国经济特征总结为“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结构不断优化升级”“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总书记首次全面阐明了中国经济在“新常态”下的九大趋势性变化,诠释了“新常态”的内涵为“四个转向”,要求把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大逻辑。

去年底召开的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要求准确把握新常态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新变化新挑战新要求,明确提出要全面提升人力资源素质,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切实发挥好政府人才工作综合管理职能作用。技能人才是我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凯副总理在去年底接见第12届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和全国技术能手代表并与大家座谈时强调:高技能人才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重要建设者、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推动者、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实践者、技术技能的重要传承者,在国家发展大局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要求政府、企业、职业院校在高技能人才工作中发挥好各自职责作用,号召全社会都要尊重、重视、关心高技能人才成长。技工教育是培养技能人才的重要渠道,新常态下,技能人才培养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任重道远。我们要从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就业优先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高度,科学分析技工教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一)经济新常态给技工教育工作带来新机遇。一方面,我国经济增长由高速转为中高速,虽然增速有所放缓,但实际增量依然可观。即使是7%左右的增长,无论是速度还是体量,在全世界也是名列前茅的。与此同时,推动我国从经济大国向经济强国转变,从制造业大国向制造业强国转变,实现“中国制造”走向“优质制造”“精品制造”,都需要庞大的技能人才队伍作支撑,必须大规模培养技能劳动者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目前,我国技能劳动者总量严重不足,仅占就业人员的19%,高技能人才数量还不足5%;从人力资源市场供求情况看,近年来,技能劳动者的求人倍率一直在1.5以上,高级技工的求人倍率甚至达到2以上的水平。另一方面,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经济发展提质增效,迫切需要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与经济发展需求相适应。仅2014年前3 个季度,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和装备制造业增速分别达到12.3%和11.1%,明显高于工业平均增速;服务业增加值占比达到46.7%,继续超过第二产业。这些现象表明,我国经济结构正在朝着“质量更好、结构更优”的方向发展。实现经济结构不断优化,迫切需要大批掌握精湛技能和高超技艺的高技能人才,更需要有适应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需求的人才结构。因此,我们必须认识到,经济发展新常态,既给技工教育工作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进一步拓展教育培训领域,扩大人才培养规模,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创新教育培训模式,不断提升人力资本质量。

(二)就业结构变化对技工教育工作提出新挑战。随着经济结构深度调整,我国不可避免地要承受结构性失业的阵痛。招工难、技工短缺、高校毕业生供求不匹配是结构性矛盾的具体表现。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化解产能过剩、技术革新加快,就业结构性矛盾将更为突出。但从积极的角度看,随着我国经济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复杂、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化,特别是随着第三产业的发展,不仅经济增长的就业弹性大为提高,同时就业岗位的质量也会显著提高,将为广大劳动者稳定就业提供广阔的空间。数据显示,目前服务业企业的雇佣人数已经连续第十六个月增加,雇佣人数增速创下十八个月新高,与此相反,制造业却在进一步消减雇佣人数,其消减速度创下五个月新低。加强技工教育结构调整、大规模开展适应产业发展需求的职业培训是提高就业质量、实现素质就业最积极、最有效的措施,是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的根本举措。面对就业形势的新挑战,技工教育必须坚持两条腿走路,一方面,要稳定学制教育规模,积极调整专业结构,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后备技能人才支撑;另一方面,要面向农民工、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企业在岗职工等群体,积极承担各类职业培训任务,不断扩大培训规模,加快职业培训转型升级,着力提高培训质量,增强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工作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推动实现更充分和高质量的就业。

(三)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对职业能力建设工作提出新要求。创新驱动是推动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的重大战略。人才是创新的根基,是创新的核心要素。促进产业转型发展,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不仅需要掌握高、精、尖核心技术的科研人员,更需要与之相配合的高素质劳动者和高技能人才。欧美等发达国家经验表明,产品的研发、设计、试验、生产等各个阶段,都离不开高技能人才的深度参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还在深刻影响我国的经济结构,劳动力市场也明显地从招普通工人向高附加值的技术用工转变,这就要求加快培养一支规模宏大、素质优良、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特别是要确保将成为新一代劳动者的青少年掌握数门看家本领或一技之长,成长为素质高、视野广、技能强的现代化人才,让亿万青年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我们突破观念束缚和制度桎梏,促进全社会重视发挥技术工人队伍作用,使他们的创新才智充分涌流,使创新成果快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创造经济效益和社会价值,促进我国在新一轮全球竞争中掌握战略主动权。

总之,面对新常态,我们既要正视困难和挑战,又要看到有利条件和发展机遇,正确分析形势,把握发展规律、科学谋划思路,推动技工教育工作取得新进展。

二、全面贯彻96号文件精神,推进技工教育工作创新发展

技工教育能不能适应新常态,关键在于推进改革创新的力度。目前,我国技工院校既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态势,也存在着招生难、资金缺、待遇差等长期困扰的困难和问题,可以说是机遇与挑战并存,如何把握机遇、迎接挑战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核心。为此,我部全面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下一步,我部将着力落实该《意见》提出的政策措施,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发展。

(一)明确办学定位。技工院校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技工院校办学定位是清晰、准确的,就是培养生产和服务一线需要的技能人才。今后,我们要指导技工院校进一步明确办学定位,技师学院主要培养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高级技工学校主要培养中级工、高级工,普通技工学校主要培养中级工。同时,指导技工院校进一步突出办学特色,坚持学制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将其打造成为承担技工教育、职业培训、技能鉴定、竞赛集训、公共实训、就业服务等工作的综合性技工教育培训基地。

(二)坚持多元办学。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要推动办学功能多元化。技工院校要由注重学制教育向多元化技工教育培训转变,通过实行弹性学制教学、建立学分累积和转换制度、完善职业培训补贴制度等途径,建立有利于劳动者接受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的灵活学习制度,每年开展职业培训规模应逐步高于学制教育在校生规模,实现职业培训规模逐年增长,质量稳步提升。二是推动办学主体多元化。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兴办技工教育。创新民办技工院校办学模式,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举办民办技工院校。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技工院校,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

(三)创新培养模式。一是全面推进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我部要继续组织开发技工院校主体专业国家技能人才培养标准和一体化课程规范,构建国家技能人才培养标准体系框架。认真总结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经验,在全国进一步推广一体化课程教学,进一步扩大一体化教学试点专业,完善一体化师资培训方案,重点加大一体化师资培训力度,推动全国技工院校不断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切实提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二是着力加强专业建设。指导技工院校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适应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我部将进一步研究完善技工院校新设专业的申报、论证以及纳入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和新设专业学生注册等方面的程序和具体操作办法,更好地为技工院校动态设置、调整专业提供服务。三是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支持技师学院、高级技校扩大高级工以上学制教育规模,探索开展学制教育培养技师试点,鼓励技工院校面向企业开展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同时,注重发挥技能大师特别是世界技能大赛的引领作用,促进技工院校师资培养、课程标准、教学要求与世界先进标准对接。四是深化校企合作。支持技工院校与企业在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师资培养、技术研发、办学质量评价、招生就业等方面探索有效的校企合作模式。启动实施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推进各地组建行业性、区域性技工教育集团,提升技工院校整体实力。

(四)完善扶持政策。一是在支持学校发展方面,进一步落实技工院校在专业设置和调整、人事管理、教师评聘、收入分配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指导各地落实地方教育费附加和生均经费标准等政策,积极协调建立与办学规模和培养要求相适应的技工院校财政投入制度。二是在教师队伍建设方面,指导各地改革教师招聘方式,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教职工编制,探索开展教师正高级职称改革试点工作。三是在毕业生待遇方面,目前,96号文件已经明确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按全日制大专学历享受相应待遇政策,技师学院取得高级以上职业资格的工程技术类专业毕业生,可按有关规定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我们将指导各地落实好这方面的政策措施,同时,继续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理解与支持,力争进一步完善技工院校毕业生待遇方面政策措施。

(五)加强基础工作。一是要启动技工院校校长和师资轮训计划。建设一批全国技工院校师资研修中心,同时,调动部内相关部门和各省的工作积极性,积极开展轮训工作。二是推进相关信息化建设。在部官方网站开通全国技工院校专栏,建立全国技工院校毕业生信息查询系统。三是创新开展宣传工作。深入开展全国技工院校招生宣传工作,创新形式,开展宣传画征集活动。组织中央和部属媒体深入开展“走基层、技校行”和“技能中国”等主题宣传,重点报道各地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经验做法。

总之,今年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96号文件精神,针对目前技工院校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理清职责,分清主次,与各地人社部门一道,逐步加以解决,尽最大的努力,推动技工教育事业发展。

三、各地、各技工院校要全面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

对于各地如何更好地推动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特别是抓好96号文件的贯彻落实,今年的职业能力建设工作座谈会上还将进行全面部署。借这个同时我想对各省的工作强调几点:一是制定实施意见。要根据部里96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本省的工作实际,抓紧研究制定本省推进技工院校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技工教育发展。二是力争突破创新。对事关技工教育未来改革发展的全局性、关键性问题,部里将加强顶层设计和宏观思考。同时,我们力求推动顶层设计与地方探索良性互动、有机结合,鼓励各地大胆试验、大胆突破,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发挥人社部门职能优势,力争在某些方面有政策突破和创新,以点带面,以局部突破引领整体推进,为部里和各地完善政策提供借鉴。

参加这次论坛的多数是技工院校的“一把手”校长,校长是学校的灵魂,对学校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位好校长可以办好一所好学校,一所好学校背后必定有一位好校长。当好校长不容易,当好技工院校的校长更不容易,技校的管理和发展面临着比其他学校更多的困难,校长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组织者、管理者和领导者,需要具备更强烈的开拓能力和创新精神,付出更多的艰辛和努力。希望各位校长努力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要把握方向。技工教育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密切相关,和就业、人才发展紧密相联,技工院校必须始终围绕服务经济发展、就业促进和人才队伍建设才能不断发展。各位校长一定要潜心研究国家和区域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的形势,重在适应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的需要,把握就业结构变化和人口流动趋势,以此为基础,来审视和调整学校的规划布局、发展方向和专业设置,紧紧跟着产业发展、就业需求和人才集聚的步伐办学。二是要研究政策。学校的发展离不开政策的支持。近年来,国家和地方支持技工院校发展的政策不断出台,为技校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各位校长要认真学习政策,把握政策实质;要认真研究政策,吃透政策精神;要认真协调落实政策,真正发挥出政策的作用和价值。三是要勇于创新。创新是一个民族发展的不竭动力,也是一所学校发展的不竭动力。作为技校校长,要时刻关注职业教育内部和外部环境的变化,要认真研究技工教育的规律,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进一步解放思想,敢于突破、大胆创新、勇于实践,创新技工教育的办学模式。四是要加强学习。学校管理是一门很深的学问。作为校长,需要不断地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要通过同行交流、业务培训等多种方式,学习技工教育领域的新理念、新理论、新知识,系统地学习经济、管理、教育等专业领域的相关知识,加强实践应用,不断提升管理学校、发展学校的能力和水平。

经济新常态将给技工教育带来新的发展机遇,我们要以新常态引领新发展、凝聚新共识,在技工院校新一轮改革创新中抓住机遇,创造机遇,不断巩固强化技工教育新优势。只要我们坚定信心、改革创新、勤勉务实、敢于担当,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就没有跨不过的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