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集体合同签订与执行过程中的问题与对策

  • 投稿刘嘉
  • 更新时间2015-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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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华民

(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公司,湖南 常宁 421513)

摘 要:近年来,社会各阶层、特别是政府和工会为推进集体合同签订,做了大量工作。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初步建立,为稳定劳动关系起到巨大作用。但总体看来,集体合同的推进仍然面临诸多问题和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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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集体合同;劳动关系;集体契约;协商

中图分类号:D923.6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0-8772(2014)13-0190-01

近年来,社会各阶层、特别是政府和工会为推进集体合同签订,做了大量工作。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初步建立,为稳定劳动关系起到巨大作用。但总体看来,集体合同的推进仍然面临诸多问题和实际困难。

问题之一:据了解,大多数企业工会认为签订集体合同和建立平等协商谈判制度是工会这头热,企业这头冷,两者反差强烈,认识很难统一。

建议与对策:一是尽快去台《集体合同法》,进一步明确提出企业必须实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用法律的形式予以确定。二是工会必须及时调整集体合同在签订与执行过程中的战略战术,进行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宣传力度,使之认识到:建立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虽然是工会工作的“牛鼻子”,但并不是工会的“专利”,而是双方共同利益之所在。事实上也是这样,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从内容到形式都是平等的,其内容既有工会代表职工利益,维护职工权益对企业所提出的要求,同时也包含了企业对工会和职工在履行其义务方面所提出的要求,在这里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

问题之二:职工希望集体合同条款越具体越全面越好。也就是期望越高越好。甚至还有个别的工会组织和职工则希望通过集体合同来一劳永逸地解决所有的问题;而企业行政则希望集体合同的有关条款原则一点,也就是保守一点为好。

建议及对策:对职工过高的期望值,工会不能盲目的应承;对企业行政的“保守”,工会也不应无原则的屈从,关键是要本着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并留有适当的余地的原则,对期望值一项一项的的进行的进行解剖,在对企业进行深入调查,获得大量详实资料的基础上,确定一个比较接近实际且双方都能比较乐意接受的共同点,进行平等协商谈判,求大同存小异,力求将分歧缩小到最低限度。

问题之三:建立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目前还缺乏明确的、具体的、独立的法律法规条款,对企业缺乏约束。

建议及对策: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应该有过硬的、刚性的有关法律法规条款,建议尽快出台<<集体合同法>>。在<<集体合同法>>尚未出台之前,集体合同作为一种契约形式,作为双方共同认同的合同,并经职代会审议和通过,双方都应抱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一个不履行诺言的组织,不可能得到职工的支持和认可。

问题之四:在集体合同签订与执行的过程中,工会干部往往处于两难境地:职工的期望值达不到,职工不满意,怕得罪职工方;企业的要求达不到,怕行政给:“小鞋”穿,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得罪企业方。

建议及对策:一是大力提高工会干部素质,培养和造就一支勇于为职工说话办事,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政治素质高,清正廉洁,扎实苦干的工会干部队伍;二是改变现行工会干部管理体制,逐步实行工会干部工会管,实行选举制、招聘制等。从目前情况来看,工会干部工会管一时无法办到,但至少工会干部工会协管,要真正协管起来。

问题之五:企业不景气,企业无力按法律要求与职工签订集体合同。有关统计资料表明,国有企业有1/3以上亏损,一些亏损企业厂长谈到集体合同就摇头说,企业连职工基本工资都保不住,还有什么条件就职工福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安全卫生等问题来签订集体合同。

建议及对策:建立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不能搞“一刀切”。条件不成熟的企业签订集体合同工作该缓还得缓,不要只重数量和进度,不讲质量和效果而急于求成。但是,也不能消极等待,要积极创造条件,待条件基本成熟时再签。

问题之六:平等协商、监督执行难。尽管法律上规定,集体协商的两个主体是平等的,但实际上工会与企业的地位是不平等的。从职务上来讲,工会只享受同级副职的待遇,而厂长处于中心地位,掌握着人、财、物等大权,工会在企业实际上处于依附地位,经费要别人拨,人员要别人配,工会与行政关系很大程度上是靠感情“哥俩好”来维系的关系,不可能牢固。

建议及对策:一是通过职代会的组织形式,广泛征求职工对集体合同的意见,审议通过集体合同文本,监督集体合同的履行。这样,既可以使工会在代表职工同企业平等协商中充分反映职工的愿望和要求,使集体合同得到广大职工的理解和支持,同时也可以增加集体合同的权威性。二是上级工会要帮助下级工会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由于上级工会所处位置不同、很多事情由上级工会出面,比下级工会出面办事情要好办的多,原因是众所周知的。同时上级工会对下属单位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这本身也是对下级工会的监督,对集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是百利而无害的。

集体合同的签订与执行过程中的问题,本文已例出几条,但对策还需作进一步深入地探讨,本文所提出的观点,仅仅是自己的一孔之见,故此文存在的错误和片面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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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中国劳动关系的调节路径和研究方向》,石印秀,“中国工人”2013年12期.

[2] 《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建设研究》,吴红玲,“中国商贸”2012年28期.

(责任编辑:赵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