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城县法治政府构建策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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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1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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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英彪

中共拜城县委党校新疆阿克苏842300

摘要 边疆少数民族县级法治政府的构建,在遵循国家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标准的同时,必须适应本土法治资源,根据本地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实际,政府自身坚持并引导社会走中道理性道路。本文在分析拜城县法治政府建设阶段和社会发展的基础上,提出建设拜城县法治政府的标准,分析了拜城县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给出了初步的构建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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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法治政府;构建策略;拜城县

法治政府,指整个政府机构的设立、变更、运作,包括行政立法、行政决策、行政执法等政府整体行为和个体行为都是合法化、合理化、规范化,并且对政府整体行为和个体行为的监督也具法治化。

1 拜城县政府法治建设的阶段

一般说来,法治政府建设的必然要求和基本条件是依法行政,法治政府是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所追求的目标。依法行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行使行政权力,并对其行政行为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拜城县社会发育程度低,公民意识不强,法治意识处于萌芽阶段;社会组织发育迟缓,政府总体上还是全能型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意识普遍淡薄,行政合理性有待加强;办事程序还需进一步简化,政令多变现象还不同程度的存在。这些现象说明该县目前处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前期———依法行政阶段。因此,该县的法治政府建设只能依靠上级领导下的政府自觉,在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的同时,由党委推动。

2 拜城县法治政府的标准

该县法治政府的标准,在国家总体要求下,结合本地实际,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引领下,适应本土法治资源,政府自身坚持并引导社会走中道理性道路。社会主流意识形态不左不右,政府自身避免用极端方式解决极端行为。

第二,宪法和法律至上。职权法定、职能科学、权责对等。

第三,依法行政、严明执法、执法为民,确保社会安定有序;第四,进行“自我权力制约”,守法诚信、公开公正、自我纠错能力强。第五,廉洁高效,能够实现有效的社会治理。

3 拜城县法治政府构建中存在的问题

(1)行政法规体系不完善,存在自我赋权。现有的法律法规有的与社会发展、本地实践存在一定差距,有的可操作性不强,导致实施效果不佳。为了适应本地需要,使用规范性文件规范自我赋权,客观上违反了职权法定原则。

(2)行政法治意识淡薄。该县政府目前总体上处于全能型政府阶段。在客观上促进了权力意识的膨胀,导致法治意识的淡薄:有的干部认为该县还没有到依法治县的阶段,所以法治只是一种实用工具;有的部门认为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是软工作;有的干部有选择性地适用法律;有的执法者随意动用自由裁量权;个别干部甚至认为法治是障碍,束手束脚。

(3)重大行政决策的公共参与度不高。该县群众公民意识欠缺,主体意识淡薄,对公共决策参与度不高,议事能力较弱,太过注重自我利益,轻视集体利益。所以重大决策公共参与少,甚至没有参与。

(4)执法环境、执法行为有待规范。行政相对方信权不信法现象还大量存在,遇事找关系、托人情,给执法人员带来不小的麻烦;执法者由于经常和一些微小违法现象打交道,容易产生执法倦怠,处罚尺度拿捏受当时社会氛围影响较大。同时,执法队伍的专业性和沟通能力也需要加强。

(5)行政监督制度落实不够。依法行政的考核指标缺乏具体化和可操作性,规范性文件的强制备案制度没有真正落实。同时由于熟人社会,体制内监督也较软。由于群众公民意识差,公众对行政监督也不够。

(6)崇法用法的社会氛围远未形成。由于文化差异和传统习惯影响,群众对政府的依赖大于对法律的依赖,有事习惯找政府,而政府迫于稳定压力也乐意帮助群众解决本该由法律来判定的事,相互依赖关系有增强的趋势。

4 拜城县法治政府的构建策略

(1)壮大产业工人队伍,促使社会走上中道理性之路。目前该县社会结构是断层的,上层是党政事业干部阶层,下层是农牧民群众阶层,中间缺乏产业工人阶层,社会矛盾缺乏缓冲。农牧民受宗教信仰影响,缺少基本的法律常识,而政府在稳定硬任务压顶下,面对个别群众的蛮横无理,有时会采取非常规的手段,这种应急手段更多的照顾了通常伦理,而牺牲程序正义,忽视了法治精神。

因此,壮大产业工人队伍是社会走中道理性的必然选择。产业工人阶级的经济社会归属和情感归属决定了他们不会走极端,不保守也不激进,政府才会在稳定的社会秩序下坚持走中道理性之路,社会理性了,文明的法治才有用武之地,政府良治、善治才会有基础。

(2)开放立法,得良法而善治。对于县级政府而言,良法才能善治。要加强对重大民生、社会热点、执行难等问题制定本县的规范性文件;要开门“立法”,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要按照工业流程设计思路设计办事流程。

(3)完善政府决策机制。

要开放决策,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和听证制度;要建立行政决策合法审查机制,政府及其部门做出重大行政决策前要交由法制机构或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行政决策不违法;要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要建立决策执行中评价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4)长久坚持对法治理念的宣传和教育。

首先,要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是推进我们事业的关键少数,领导干部具备法治思维、法治意识,机关的法治氛围才能形成。其次,加强对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加强干部行政执法能力、行政服务能力训练,逐步推动管制型政府向依法行政的政府转变,为法治政府建设奠定基础。最后,把好“入口关”。在公职人员招考和选用干部时,注重对法律知识、法治思维的考核。

(5)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要破解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缺位难题。试点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和综合行政执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做到权责一致。同时要规范执法程序,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实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性审查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

(6)加强依法执政的监督制度建设。

一要强化党委、人大的监督。切实解决监督部门地位弱化,权力不足,缺乏独立性的问题。

二要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包括落实回避制度、公示制度、调查取证制度、群众评议制度等。

三要强化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的权威,改变长期形成的、根深蒂固的“官官相卫”的世俗偏见。

四要逐步放松并规范群众和社会媒体对行政机关的监督。

五要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

(7)努力营造法治政府建设的社会环境。

首先,法治政府建设要多力并举。对于该县,执政党的依法执政成为政府是否依法行政的关键,立法机关的“良法”和可执行性是政府“善治”的前提,司法机关公正司法是政府依法执政的保障,善于运用法治思维的干部是法治生态的构建者,群众法治意识的提升、信奉法律的社会氛围是法治政府构建的社会基础。其次,干部要乐见群众用法、支持群众用法,使人民群众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最后,建立行政管理与基层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的良性互动。

依法行政需要稳定的社会环境,需要社会的理性平和。当前,要站在国家统一和民族发展长远利益的高度,坚定地代表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用好法律武器,坚决对三股势力以致命打击,制作一大批典型案例的法治分析,把“严打”过程升华为法治文化的普及过程,用法治文化教育广大干部群众,提高全民的法治意识。

因此,在推进该县政府从依法行政向法治政府转变过程中,首先要把社会整体氛围引上中道理性发展之路,然后营造执政权法治化、立法权法治化、执法权法治化环境,辅以培育干部的法治思维和群众信奉法律的社会氛围,长久发力,久久为功,法治政府建设方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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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2010.03.

[2]吴琼.我国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与途径分析[D]中央民族大学,2007.

作者简介

张英彪(1982.02—),男,四川阆中人,硕士,中共拜城县委党校讲师,研究方向:党建、民族宗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