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全面”与党的形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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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16-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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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中国共产党要在新的历史阶段上承载着艰巨的领导责任,必须锻造自己应有的资格和能力。“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在统筹新的历史起点上,分析面临的问题后作出的全局性安排。在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是党形象建设的重要体现,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党的形象建设的有力举措,全面依法治国是党形象建设的基本要求,党要切实全面从严,努力加强自身建设,维护党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关键词:“四个全面”;党的建设;形象建设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3-949X(2016)-02-0022-03 
  2014年10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提出坚持从严治党八点要求。201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调研期间,提出了“四个全面”思想,将“从严治党” 首次提升到了“全面从严”的高度,意义重大。“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在统筹新的历史起点上,分析面临的矛盾后作出的全局性安排。中国共产党要在新的历史阶段上承载着艰巨的领导责任,必须锻造自己应有的资格和能力,就呼唤着“全面从严治党”。党要切实全面从严,努力加强自身建设,维护党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良好的形象是保持党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关键,中国共产党获取执政地位并长期执政的成功经验可以总结出许多条,而最根本的一条,就是党在长期的革命与建设实践中,依靠自己不懈努力,在人民群众中树立了崇高的威望,保持了良好的形象。[1]但在现阶段,社会问题凸显、领导干部贪污腐败等现象对党的形象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害,“四个全面”是党在新的治国理政战略布局下对党自身形象建设的重大举措。 
  一、党的形象建设的重要性 
  世界范围内政党政治的发展表明,政党形象是影响政党自身发展和功能实现的一个重要因素,任何政党若要获得执政地位或保持执政地位都必须具备比较优良的政党形象。对中国共产党而言,党的形象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先进性重要体现,是关系党的前途的重要课题。 
  所谓形象,又称为公众形象或公关形象,“它指的是一定的组织和个人在社会公众心目中相对稳定的地位或整体印象,其具体表现为社会公众对组织机构或个人的全部看法、评价和整套要求及标准。”[2]而党的形象,有着鲜明的阶级性,它是党的阶级属性、精神风貌、行为作风等在社会公众心目中的投影,是党的执政理念、执政能力和执政业绩给公众留下的直接印象和总体看法,也是党在国内外公众中赢得的知晓度和美誉度的综合评价。[3]党的形象建设是党的各项建设中重要的一环。 
  在革命战争年代,党诚心诚意地为人民办事,为了人民的利益不断努力奋斗,在人民群众中树立了过硬的形象,赢得了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护。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党员在各行各业中成为先进人物和骨干力量,成为人民群众钦佩的英雄模范,是社会文明的榜样。而党的整体形象是由每一个党员的个体形象组成的统一体,人们感受最直接、最深刻的是身边的党员。在新形势下,每一名党员面临的挑战都是十分严峻的,如何继续保持党员的先进性,是每一名党员需要认真思考和回答的问题。党员只有发扬先进性,才能把自己人生价值的追求与人民利益结合在一起,在人民群众中保持良好的形象。 
  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是通过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实践行动来贯彻落实和体现的,而党的形象也正是通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的态度和行为体现出来的。在现实生活中,人民群众也总是从身边的领导干部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的表现,来认识和评价党的形象。如果领导干部在工作作风方面宗旨意识淡薄,官僚主义十足,工作作风粗暴,甚至出现弄虚作假、铺张浪费、腐化堕落的现象,就会极大地败坏党的形象和声誉。从某种意义上讲,党的形象就是党的生命,党的形象问题是关系人心得失和党的前途命运的重大政治问题。 
  二、全面从严治党是党形象建设的重要体现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如果离开了党的领导,就偏离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方向,就失去了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意义,也失去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但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领导地位不是自封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它来源于党永葆马克思主义政党固有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了经受住各种考验,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必须要做好的大事,需要全面从严治党,从思想、制度、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加强自身形象建设,得到人民群众的真切拥护,才能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始终居于核心地位。 
  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要严,引导党员干部坚定信念、增强党性、涵养品德;作风建设要严,巩固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干部管理要严,坚持好干部标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平时管理考核,切实选好、用好、管好干部,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为官不为行为。同时关心爱护干部,强化正向激励,调动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只有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提升党在人民心中的形象,才能真正使得人民满意。 
  全面从严治党强调了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更深入地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坚决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加大制度反腐、法治反腐力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逐步建立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机制。“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在群众中树立什么形象,有重要的导向作用”[4]。要通过学习教育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打牢党员干部为民服务的政治素养,既要做好党员和群众公认的楷模,又能达到与下级干部间的相互融合,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同时能正确处理与群众的关系。 
  优化党员个人形象,要在全体党员中树立起全员公关的意识,明确自己的言行代表着党的意志和倾向,自己的形象代表着党的形象,作为一名党员就有义务做到言行一致,自觉维护党的形象。每一名党员都应在塑造党的形象问题上严格要求自己,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率先垂范。目前党内存在的一些突出的影响党的形象的问题,不少是领导干部不重视、不抓紧引起的,有的则是领导干部自身作风不正引发的。党的形象建设应从领导和领导机关做起,全党联动,共谋实效。 三、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党的形象建设的有力举措 
  全面从严治党,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保障。只有从严治党,才能保证改革的正确方向,使改革不成为少数利益集团谋私的工具;只有深化改革,党才能使自身不断完善和发展。不断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是中国共产党形象建设的根本。党始终把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代表广大人民利益统一起来,为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而不懈努力,进一步塑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领导者的形象,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 
  在经济建设中,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克服城乡差距、地区差距、行业差距、部门差距,实现共同富裕和全面小康。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必须覆盖中国最为广泛的百姓群体,涵盖中国社会的各个发展领域。全面建成的小康社会,既要有经济发展,还要有社会进步,只有老百姓最为关心的收入、医疗、社保、教育、生态、文化等多个领域的社会发展难点问题得到不断改善,全面小康社会才有建成的可能。 
  目前,中国社会正处在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有赖于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党的建设等一系列问题的全面解决。用创新的方法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 是深化改革,实现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因素。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活。群众利益无小事,是党对待人民群众利益的基本立场,也是党处理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的重要关注点。 
  全面深化改革对做好群众工作提出更高要求,是要进行全面的改革,而中国经过30多年的改革,剩下的多是难以解决的问题,特别是改革中利益关系的调整,难免会使少数群众的利益暂时受到影响;一些涉及群众利益的改革措施被群众充分理解和接受,也需要一个过程;工作中的缺点和改革中某些具体措施的失误,也会使部分群众产生某种不满和失望情绪。在这种情况下,党能否把全面深化改革的政策措施宣传到群众心里,树立起有信心、有能力的形象,使群众对党有耐心、有信心,使党的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是对党的群众工作的重大考验。 
  人民群众是全面深化改革成效的评判者,党员干部必须进一步树立群众观点、反映群众愿望,严格把关任何一项改革,都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这“三个有利于”作为根本判断标准。在遇到关系复杂、难以权衡的利益问题时,首先要想一想群众在期待什么、群众利益如何保障,在出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举措时,要充分考虑广大群众的承受能力和接受程度。要敢于直面群众最不满意的突出问题,让群众从改革中得到更多实惠,把群众满意与否作为衡量改革工作进展的重要尺度,努力使各项改革措施符合客观实际、经得起群众检验。 
  四、全面依法治国是党形象建设的基本要求 
  “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习近平总书记在系统阐述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中,要求领导干部做尊法的模范,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做学法的模范,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做守法的模范,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做用法的模范,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 
  从依法治国的角度审视,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手中的权力是政治责任,也是法治责任。“为政者须先奉法”,对人民群众是潜移默化的示范。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是社会公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前提条件,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迫切而现实的要求,对培育公众法律信仰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只有全面依法治国,加强党的形象建设,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支持。 
  如今,由于少数领导干部不尊法,才导致诸如“暴力强拆”“钓鱼执法” 等屡禁不绝,才上演用“红头文件”否决司法判决等荒唐闹剧。很多事实已证明,领导干部不尊法,将破坏整个社会的规则意识,严重损害党的声誉,影响人民群众对依法治国的信心,最终危害党和人民的事业。要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抓紧对领导干部推进法治建设实绩的考核制度进行设计,对考核结果运用做出规定。 
  总的来说,要优化党的形象,最根本的是要实现政党执政行为、执政能力和作风等要素的优化。同时,也要高度重视公众立场,通过对党的性质、宗旨、政策以及执政行为等进行主动的传播、解释和加强党与公众的沟通互动等多种手段来改变公众的评价。 
  塑造党的优良形象对解决现阶段党的建设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具有重要价值。在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党的建设状况、党员队伍素质总体上同党肩负的历史使命相适应的同时,党内也存在不少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符合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问题,如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对马克思主义信仰不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一些党组织软弱涣散,部分党员党员意识淡化、先锋模范作用不明显;有些领导干部宗旨意识淡薄,脱离群众、脱离实际,贪污腐败现象滋长蔓延。这些问题严重削弱了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严重损害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严重影响着党的执政地位巩固和执政使命现。因而,要通过“四个全面”,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过程中,树立起党的良好形象,提升党的执政能力,使得人民群众满意、放心。 
  参考文献: 
  [1] 徐昕著.执政资源论[M].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9年版,第226页. 
  [2] 何云锋著.智者的公关[M].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22页. 
  [3] 王浩雷.关于党和国家形象对外表述的若干问题[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