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家助学金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以高校贫困生分析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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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15-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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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 宏 兰

(武汉工程大学法商学院 湖北 武汉 430205)

摘 要:在现有的高校学生资助体系存在管理制度不完善、信息渠道不畅、资金分配不均、资助力度有限等问题的前提下,就如何建立国家助学金新体系做了分析和研究,力求找到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案,以推进和完善高校助学工作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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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贫困生;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制度

中图分类号:G649.2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65-2272.2015.15.031

收稿日期:2015-06-12

1 我国高校的贫困生现状

我国高校在校学生人数每年都在不断增加,贫困生人数也在随之增加。截止2006年,全国农村仍有2 365万人没有解决温饱问题。加上城市的下岗职工人数的增多和自然灾害的无情冲击,再加上大学校园收费标准的逐年大幅度提高,使得高校中贫困生的绝对数量持续上升,贫困程度加剧,致使目前高校的贫困生问题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1.1 导致贫困生群体存在的主要根源

(1)天灾人祸使得一些学生的家庭失去了最基本的经济来源,他们就成为了贫困生;(2)部分学生虽然在城市里生活,但其父母匀无固定收入,不能提供稳定的经济来源;(3)边远地区经济不发达,部分学生的经济来源有限,而高校的缴费并无区别对待;(4)家庭中有有几个孩子同时上学,有些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因为供养着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孩子上学,父母即使是不吃不喝也无法保障他们最基本的学习生活费用,这类学生在学校里所占比例较高;(5)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有严重的疾病、残疾、或因父母年迈,长期处于治疗状态或失去了劳动能力,无法供给家庭的经济需求。

1.2 经济贫困对贫困生的主要影响

(1)生活困顿。绝大多数贫困生生活状况远远低于学校所在地的最低生活水平。

(2)心理疾病。经济上的困难,很容易导致其心理上的压力过大,因此导致自卑、抑郁、焦虑以及孤僻等心理问题。因这些问题而产生对未来感到迷茫悲观,更有因为贫富差距大,社会两极分化等问题,而对整个社会持有悲观、否定甚至是极端的不良态度。因此部分学生就成为了经济、身心的“双困生”,在此种情况下更易酿成不良后果。

(3)学业受阻。经济贫困将给贫困生带来在教育以及文化上的贫困,因而学业上就会感到存在阻力。他们其中部分学生因为需要四处奔波打工,学习时间得不到保障;同时面临生活、学习的双重压力,使贫困生在学习时精神不能集中,进而牵涉到学力不支,学业水平下降,厌学等问题,甚至将会对其长远发展造成影响。

(4)连锁反应。就目前而言,为了给子女筹措学费导致绝大多数的贫困生家庭背上了沉重的经济负担,负债累累,从而使整个家庭的生活更为艰难,家长们也因此而忧心忡忡,甚至难以继续安心工作和生产。近年来,家长由于为了给子女筹措学费三餐不继,生活难以维持,卖血、卖房、卖地等更是屡见不鲜,疾病久拖不治而恶化等现象也时有发生,外出务工还导致了部分民工致伤致残等。贫困生在当今绝不仅仅是学生贫困的问题,它已经演变成为了家庭与社会问题。

2 我国国家助学金制度在应对贫困生群体时存在的问题

2.1 贫困生认定体系的不完善,从而浪费了国家助学金“助学”的政策

国家助学金的发放主要是基于比较准确的贫困生认定这一标准为前提条件而言的。2007年6月我国教育部和财政部共同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中是这样解释:“所谓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主要是指本专科学生之中,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完全支付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以及生活的基本费用。”但在实际上,许多高校对贫困生的认定标准不一,操作方式不一,严重影响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有效落实。

2.2 国家助学金无法在真正意义上实现“受教育机会均等”

国家助学金资助方式的初衷是维护公平,使在校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学生能够充分的享受教育资源,并且顺利地完成学业,从而实现“受教育机会均等”。但是国家助学金在某些程度上却隐藏着极大的不公平问题。

2.3 国家助学金在一定程度上诱导产生了“诚信缺失”

国家助学金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资助那些因贫困而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学生,但是这样就在一定的程度上造就了一大批“不劳而获”的“假贫困生”。其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学生还不能够完全正确地认识到国家设立助学金的初衷,总是抱着所谓公家的钱不得白不得的心态;还有部分学生看到别人都获得了国家助学金的资助,也开始变得“眼红”起来,并想方设法地去申请贫困生认定,为给自己申请助学金做好准备。甚至有些学生为了得到国家助学金,故意隐瞒家庭人口以及家庭收入的真实情况,并且通过拉关系、请客、送礼等不良的手段去笼络家庭所在地有关的工作人员为其出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国家助学金评选就由此失去了公平的基石。

2.4 国家助学金无法实现“激励功能”

由于国家助学金的“无偿资助”以及“直接赠款”,催生了“伸手派”和“饱懒派”。国家助学金既不和勤工助学一样,需要付出自己劳动从而获得收益,也不和奖学金一样要靠个人努力的学习并取得相关的成果才能够获得,也不和助学贷款一样需要偿还。所以,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一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不需要付出自己的努力,只要能证明其家庭经济并不困难,就能够轻而易举的获得助学金,从而造成了大学生都欲分享资助。

3 改革助学金制度,切实完善贫困生生存状况

3.1 助学金覆盖范围应更广

随着我国高校的扩招以及目前社会经济的进一步迅速发展,应通过国家对高校的资助政策的不断改革,提高国家助学金在整个的资助体系当中所占有的比重,扩大国家助学金在高校中的覆盖范围,惠及更多的高校寒门学子。

3.2 加强实施和落实力度

为了进一步落实新的国家助学金体系,在新的资助政策体系中实行“加大财政投入,经费合理分担,政策导向明确,多元混合资助、各方责任清晰”的基本原则。在经费的投入上,大幅度增加财政的投入,以政府为主导。在财政投入的分担上,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所需资金主要由中央和地方按照比例来分担。在政策的导向上,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并接受职业教育,支持鼓励到艰苦地区的基层单位去就业;在资助的方式上,统筹政府、社会等不同的资助渠道,根据其各类学校的不同特点,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将采取奖、贷、助、补、减、缓等多种方式进行资助。

3.3 规范并加强对贫困大学生的资格认定工作的监管

①应完善专门的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督体系;②在各校中设立贫困生助学经费分配及贫困生资格审核机构,制定完善的评议制度;③贫困生由各自班级评定,学生在递交资料时不得隐瞒家庭的真实经济情况,并出示相关真实的证明,对于造假学生可处以处分警示;④评定完成后名单应在学校公示,做到透明、公开,并设定相关的虚假情况惩罚制度。但仍应注意在将制度及工作完善化、透明化的同时也应对贫困生的心理影响及身心健康等方面加以考虑,将助学金费公平、合理地分配给贫困生并营造出良好、健康的学习、竞争氛围。

4 结语

综合以上我国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在实施过程中所存在的相关问题,对如何完善助困体系这一研究课题得出以下结论:建立以助学贷款为主体的贫困生资助模式是目前完善资助体系的最佳途径;加强政府各部门的监督和管理是资助体系实施中最有力的保障;规划教育成本、推行弹性学分制是目前资助体系中得以最稳定实施的外部环境;构建和谐的校园,实现高校贫困生身心健康的发展是我国推行助困体系的最优化目标,并进一步推动教育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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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晓 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