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

  • 投稿星尔
  • 更新时间2015-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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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颖莉

摘要: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和灵魂。坚持以人为本理念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前提、指导思想和根本途径,因此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才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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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以人为本;和谐社会;重要性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同时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党执政的重要目标,并把和谐社会建设放到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并列的重要位置,这充分说明党中央“深入体察人民群众的意愿,切实把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体现在党领导发展的大政方针和各项部署中,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和对我们党“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的高度重视和深谋远虑。

以人为本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特征。胡锦涛同志指出,我们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其内容都是围绕以人为本而展开的,蕴含着以人为本的思想,是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国家关系的总概括。

所谓以人为本就是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以人民群众的生存、发展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出发点、目的和衡量标准。具体来说,以人为本是一种对人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主体作用与地位的肯定。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以人为本就是提高人的生活质量,改善自然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可持续发展;在人与社会的关系上,以人为本就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尊重和关心人性发展的要求, 满足人的多种社会需求;在人与人的关系上,以人为本就是强调公正公平,关注弱势群体;在人与自身的关系上,以人为本就是尊重人的价值取向和个体价值,尊重人的合法权利,尊重人的能力差异,尊重人的个性,尊重人的独立人格,不断满足人的基本需求。

一、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

科学发展观中的以人为本,即是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本,一切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一切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最高准则,尊重人民、依靠人民,即“ 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胡锦涛同志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因此,只有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才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健在于落实“以人为本”和人的全面发展的核心价值观。以人为本在处理人和社会的关系上,就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人的全面发展,是指每个人的素质、能力和潜能全面提高,人的多样性需求不断满足,人的社会关系日益丰富,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人的自由个性充分发挥,并从这种自由中获得最大的幸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要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根本目标落实到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全面发展、全面进步中去,保证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环境等各个层次结构中的各个要素之间的协调和发展。只有坚持“以人为本”,将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确定为社会生产力和经济文化发展的中心目标,我们的社会生产力和经济文化发展才会有明确的方向和正确的发展战略,才能从根本上建立和完善有利于保障人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利的制度体系,才有可能从根本上把实现“以人为本”纳入法治轨道,才能从根本上克服单纯追求经济增长、片面强调局部利益或以整体利益栖牲个人利益的施政倾向,才能在不断提高人们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满足生存、健康等自然需求的同时,不断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才能努力满足人的民主权利、人的价值实现、人的精神文化需要等社会需求,真正从法的意义上实现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国家和谐共进。

二、以人为本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前提

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人作为社会发展的主体。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的发展是人类实践活动的结果,是依靠人有目的的、为满足其生存与发展需要而进行的活动来推动的。所以,人既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又是社会发展的目的,社会发展的程度最终是通过人的发展程度来衡量的。人民群众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力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的利益追求作为发展的立足点和出发点,让全体人民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都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才能最广泛最充分地发挥一切积极因素,动员和组织广大人民群众投身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激发各行各业人们的创造活力。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肯定最广大人民群众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把是否体现人性、满足人的需要、促进人的发展作为检验工作得失的根本尺度,处处讲求尊重人、爱护人、理解人、关心人,乃至依靠人、塑造人;全面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对人的主体地位的认定和维护,是实现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的前提。

三、以人为本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先包含着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和谐发展。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的进步,工业文明的发展,以高消耗、高污染、粗放型经济增长为特征的社会生产力水平给自然带来了巨大的反作用,造成人与自然的尖锐矛盾,可持续发展的价值诉求必然要求我们既关心人,也要关注自然,爱护环境,实现人与自然的携手。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和谐发展,是指人们之间没有根本的利益冲突,能够各尽其能地劳动,各得其所地生活,人的差异性得到尊重,个人获得充分自由的发展空间。人与社会的和谐,是个人的自由与社会的认同、社会的需要相适应,个人发展和社会发展方向协调一致。各个环节的核心内容都是人,和谐社会首先是作为社会主体的人的和谐,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

四、以人为本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途径

以人为本就是要不断解决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矛盾。社会在发展的同时,生态环境却不断恶化,人与人的收人差距不断扩大,人与自然关系发生矛盾,人际关系发生冲突。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就是要不断解决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矛盾,充分尊重和利用自然规律,引导全社会树立节约资源意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努力实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双赢;从尊重、理解、爱护和关心人的角度出发想问题、办事情、做工作,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为了群众,摸清人民内部矛盾的症结,找到化解的办法,实现以人与人的和谐促进全社会总体和谐的目的;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关心人民群众对科学、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安全等方面的迫切需要,谋求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总体和谐发展。

以人为本既要为人民群众的生存发展创造有利的环境条件,又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历史主动精神,最大限度地激发和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和依靠人民群众的主动性、创造性来建设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发展的内在要求。只有充分调动人的一切积极因素,让人的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才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雄厚的物质基础。所以,以人为本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途径。

以人为本是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的逻辑起点和价值归宿。所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而且要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贯彻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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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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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陈丽杰,论以人为本思想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J].社会科学辑刊,2006(2).

[3]邹瑄“. 以人为本”理念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当代价值[N].黑河学刊,2009,3(2).

(作者单位:河套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