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构建路径探析

  • 投稿浅川
  • 更新时间2015-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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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霞 游俊

(成都体育学院, 四川成都610041)

摘要: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的构建是当前农村体育发展的迫切任务。文章采用文献资料法、逻辑法、比较分析法等方法,从组织管理体系、保障体系、内容形式体系、政策法规体系、信息服务体系等五个方面对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现状进行分析,探讨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构建的对策措施。

关键词:农村 公共体育服务体系 路径

中图分类号:G8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643(2015)06—0047—03

作者简介:陈霞(1991~),女,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体育产业与管理。

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指出,基本公共服务范围,一般包括保障基本民生需求的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住房保障、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公共服务[1]。由此看出公共体育服务是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构建完善的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体系, 为农民体育健身活动和其他农村体育活动提供物质上的支持和制度上的保障, 才能更好促进农村体育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1 农村公共体育服务相关概念的认知

1.1 农村的定位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 对农村的定位和农村这个概念的认识也发生了变化,“农村”成了一个动态、发展、模糊的概念。学者们对其进行了探讨,由于出发点和研究角度不同,对“农村”的界定没有统一标准。本文根据当前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认为农村就是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居住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地区。

随着我国城镇化步伐的加快,不少乡(镇)已经具备了城镇的功能和属性,不能反映当前农村的特点。因此本文在研究中将“农村”这个概念定位在行政村所辖范围。

1.2 农村公共体育服务

农村公共体育服务概念的界定离不开对公共服务概念的理解。学术界对公共服务界定,由于出发点和落脚点不同,目前还没有统一的标准。但是,以下几点被大家普遍接受:公共服务是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基本内容; 政府是为社会民众提供公共服务的责任主体;公共服务的目的是满足公共需要等。由此,本文认为公共服务是指政府为主的社会组织为满足公民公共需求而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总称。

公共体育服务是公共服务概念的下位词, 目前学界对其命名为“公共体育服务”还是“体育公共服务”还存在争议,但就公共服务的概念推导以及近几年国家法规、文件对“公共体育服务”使用频率较高,因此,本文认为公共体育服务更具合理性。公共体育服务是指政府为主的社会体育组织为满足公民公共体育需求而提供的公共体育产品和公共体育服务的总称。

农村公共体育服务是指政府为满足农村公共体育需求而提供的公共体育产品和体育服务的总称。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是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对于能否实现城乡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 促进农村公共体育事业的发展有着重要作用[2]。

2 当前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现状及问题

根据我国农村体育的基本特征, 本文将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分为四个子系统:(1)保障体系(场地保障体系、资金保障体系、人力资源体系);(2)内容形式体系;(3)政策法规体系;(4)信息服务体系。

2.1 从保障体系的视角分析

对农村体育来说, 完善的保障体系是广大农民得以参加体育活动的基本前提。根据农村体育发展的特点,我们从体育场地设施保障、体育经费保障和体育人力资源保障三个方面进行分析。首先,我国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结果显示:我国有各类体育场地169.46 万个,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为1.46 平方米,分布在乡村的体育场地67.97 万个,占41.39%,场地面积6.12 亿平方米,乡村所占比例为31.39%[3]。虽然农村体育场地设施得到显著提升,与城市相比仍有显著差距。其次,农村公共体育服务经费不足的问题是制约农村体育发展的瓶颈问题。我国农村体育的发展主要靠政府财政支持, 各级政府在农村公共体育服务的供给方面财权和事权并不明确, 公共财政用于农村公共体育服务资金的支出并没有以法律的形式确定, 各级政府仍然可以将其挪用他处, 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没有资金保障[4]。最后,农村的体育指导员以义务服务为主、有偿服务为辅,只有少量有执业资格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多数农村管理者缺乏开展体育活动的理论知识和组织管理经验, 更缺乏农村体育活动的整体策划和对农村体育的长期性、战略性思考,乡村体育教师尚未在农村体育活动中发挥作用[5]。

2.2 从内容形式体系的视角分析

对城市来说农村村民居住较分散, 且农村地区的主要人口构成是老人和小孩,人们的体育活动方式相对简单,主要以单一的活动形式为主, 一些地区尽管有体育设施但是由于离住宅较远利用率不高。原本农村具有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的传统体育项目是当地村民熟悉的简便易行,但由于农村,特别是偏远地区的村民对于体育的热情不高, 导致不少具有地方特色的体育项目逐渐消失。

2.3 从政策法规体系的视角分析

强而有力的法律法规体系是建设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促进体育发展的有力保障。虽然我国先后出台了《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体育事业“十二五”规划》等一系列的政策法规,但是缺乏关于农村体育建设的地方性法规,在政策的实施,特别是财政政策落实上缺少法律的保障, 部分农村地区的体育经费并未落到实处。而随着我国新农村的建设,农村人员结构和观念意识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我国原有的某些法律法规已不能适应农村体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建立完善的法规体系成为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的迫切需求。

2.4 从信息服务体系的视角分析

农村在体育信息方面先天不足, 村民对体育信息的了解主要是通过广播电视、网络了解,但由于物质资源的限制,除少数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村实现网络覆盖和有线电视的覆盖, 大部分地区还没有完全实现有线电视的覆盖更不用说网络覆盖, 更有少数偏远地区电视都还没有完全覆盖。农民享受不到信息化的体育服务,无法获得科学的体育信息,而乡镇文化站及村委会只有通过广播、标语、会议等形式向农民进行体育宣传教育,其效果和影响力远不能适应社会的需要。我国农村体育信息服务能力相对薄弱,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政府对体育信息的宣传力度不够,农民对于公共体育服务知识的知之甚少。

3 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的构建思路

3.1###转变政府职能,建设多元化的供给渠道发展农村体育事业, 转变政府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理念,建立政府在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供给中的主体地位,是深化管理体制改革,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需要[6]。由于基层政府财政收入普遍较低,财力不足,农村税费改革后进一步削减了地方政府特别是乡(镇)政府的收入来源,导致农村公共产品普遍供给不足[7]。政府在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体制上,应更多的鼓励和倡导社会组织、企业乃至个人等非政府力量投入到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建设中,改变单一的供给体制,打造多元化的供给渠道,为农村体育发展提供资金上的保障。根据国家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的要求, 政府体育事业应重点投入在农村体育的发展上,改善农村体育发展的“经费荒”,保证农村体育的可持续发展。

3.2 建立健全的政策法规体系

完善的政策法规体系是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得以良好运行的保障,对农村体育的发展起到规范和引导作用。为保障人们的体育权利和规范政府的体育管理行为, 必须将各种体育行为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目前我国政府已经相继出台了《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等一系列相关配套法律法规,但是实施上还存在难度,真正的实施是各级地方政府,由于各地实际情况的不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无法实施。各地方政府还应因地制宜建立具体的地方法规和实施细则,才能真正做到有法可依,保证农村公共体育的快速发展。

3.3 打造信息服务平台,加强宣传工作

农村地区信息了解途径相对较少, 应加强体育信息平台的建设, 方便农民获得体育信息, 为农民提供体育情报及咨询服务。首先建立包括互联网、电话热线、人民信箱、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多渠道农村信息沟通网,加强体育服务信息化建设。其次农村可以通过座谈、会议等形式使村民加深对体育的了解,打破农村对体育的传统认识。村民可以通过信息服务平台查询体育信息、寻求体育服务、实施健康管理和提出建议意见,使信息服务网络发展成为与广大农民平等对话和获得信息的公共平台。

3.4 开展具有地域和民族特色的体育活动

中国地域广阔,人口众多,每个地区都有各自不同的特点,每一地区都有优势的体育项目,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由于历史文化的影响,他们都有各自独特的体育项目。应根据地域和民族特色开展村民喜闻乐见的体育项目, 加强对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宣传和弘扬。民间传统体育项目与当地风俗习惯以及自然环境和生活方式接近, 更容易使人们形成体育锻炼的意识和提高参加体育活动的积极性。如湖南、湖北地区土家族的摆手舞等体育项目, 是根据人们的农业活动和狩猎行为演变而成, 其中挑水、劈柴等动作都为人们所熟知,接近人们的生活,简单易学,可以提高人们参加体育活动的热情。

3.5 创新发展模式,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培养系统

根据农村体育发展的实际, 最经济的方式是将农村体育与学校体育结合起来。在政府政策和资金的支持下,农村学校将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或者低偿开放给大众, 缓解农村体育场地设施不足的问题。政府部门则负责对学校体育设施的维护,为其提供财政上的支持。另外就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缺乏的问题,可以对学校的体育老师和政府部门的管理者进行相关的培训,使其成为兼职社会体育指导员带动农村体育的发展。还可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与高校联合,结成帮扶双方,高校组建专业的农村体育志愿者队伍, 利用学校寒暑假和农村空闲时间深入农村进行义务服务,开展“体育三下乡”等一系列活动。

参考文献

[1] 国家体育总局网站. 体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EB/OL].http://www.sport.gov.cn/.2011-01-05.

[2]游俊,等.城乡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探析———以四川省成都市为例[J].山东体育科技,2013(4)33-37.

[3] 国家体育总局网站. 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数据公报[EB/OL].http://www.sport.gov.cn/.2014-12-26.

[4]刘蕾,胡庆山,刘安清,傅川.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体系理论的构建与研究[J].湖北体育科技,2012(5):535-537.

[5]齐立斌,等.新农村公共体育服务理论体系的架构[J].河北体育学院学报,2011(2):4-9.

[6]唐鹏,潘蓉,刘嘉仪.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的建构研究[J].体育与科学,2010(6):53-57.

[7]卢文云,等.新农村建设背景下西部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供给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J].体育科学,2010(2):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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