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古代书法教育的特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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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19-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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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本文通过分析中国古代书法教育的特点,不难发现我国古代书法教育目标及内容极具功利性、实用性、政治性和技巧性,同时也极其注重书法人才的人品修养,而受教育内容目标的影响,其教育方式更加多样化,其中以私学最为显著。


  关键词:中国;古代书法;教育特点;教学方式


  作者:罗振邦(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湖南娄底417000)


  中国古代书法教育对传统文化影响深远,更在其中占据了非常重要的位置,而随着几千年的历史演变,也由既往注重功利性、实用性的培养目标,转化为重视人品修养培养的目标。为此,本文将通过分析古代书法教育的特点,以期找出其能够启发当代书法教育的内在规律。


  一、我国古代书法教育的特点


  (一)教育目标的功利性、实用性。


  1.实用性是利禄的基础。


  古代书法教育更强调文字的实用性,以“六书”为例,其在周代是芊芊学子主要学习的一方面内容,所谓“六书”即六种选字法制:象形、会意、转注、处事、假借和谐音,属于文字学的范围,直至秦统六国对文字进行统一后,选出了三篇字书来作为学童识字的标准,也就是《仓颉》《博学》《爱历》。特别是到了汉代,但凡是“能书”的低级文史,就有向上升迁的机会与可能性,因为汉代官员提拔考察以“能书”为衡量标准之一,这一点据近几年出土的汉简来看证据相当充分。[1]由此也就不难看出,书法教育既是文字学的内容,也是利禄的基础,具有非常明显的功利性,当然这不失为最优的文字学与书法实用性推广提高途径,起到了很好普及书法的作用。


  2.科举制度对书法教育的影响。


  我国古代文人唯一终身追求的目标即以读书入仕,《论语·子张》中提到:“学而优则仕,仕而优则学。”这无疑是古代文人最美好的抱负,为此书法教育必定会为其提供服务,从主观和客观两个角度来说,书法教育是写字技巧的传授,但却为统治者培养了更多人才,同时更为古代书法艺术家的诞生奠定了扎实的基础。隋唐以来随之科举制度的诞生,能否写好楷书更是入仕的主要衡量标准,由于科举重书之一政策的颁发,书法教育逐渐开始迎合科举制度的要求,可见唐代数学学习主内容仍是文字学,但却严格规定了师生、学制等各个方面,推动着书法广泛发展。一直到了宋代及其后,为了更好地满足科举需求“馆阁体”应运诞生,相对书法本身的艺术含义来说,其功利性政治意义更甚。


  (二)教育内容的政治性、技巧性。


  技法训练是古代书法教育过程中最重要的一项内容,而为了更好地指导学子进行技法训练逐渐形成了书法理论,以蔡邕为例,他是我国东汉时期著名文学家、书法家,不但善于各类书体,还自创论著了飞白书及运笔规则,包括《九势》《笔论》等。直至魏晋南北朝人们开始越来越考究书写文字的技巧,比如:《笔阵图·卫夫人》《用笔赋·王羲之》等,无不是书法技巧的论述文章,充分体现了该时期的书风。[2]而关于技法的文章论著在唐代中后期乃至其后也出现了很多,不但充分概括了书法教学经验,也反映了唐代书法教学法的特色,比如:《读书普·姜夔》《书诀·丰坊》《书概·刘熙载》诸如此类文章,纷纷深刻影响着后世书法学习。与此同时,古代书法教育也非常重视人品修养,古代统治者以孔孟思想治国,因此,自然而然地将书法的价值观与儒家对人提出的价值观要求相联系,即书法人才必须达到儒家要求养成相应的品德,当然也注重其学识才情等综合修养,历史上更不乏技艺高超、修养深厚及人品高尚的著名书法家,例如欧阳询、怀素、柳公权等,即便在后世以极受尊崇,产生着深远的影响。


  二、古代书法教育形式分析


  (一)蒙童教育。


  蒙童教育是书法教育的一种特有形式,更是我国古代教育中与私学联系最密切的,该教育形式基本成熟于汉代,通常称之为“书馆”,而“书师”即教师,学生学习目的包括两个方面,其一书写识字,其二接受思想教育,如《论语》《孝经》等儒家思想学习。其实字书诞生于汉代以前,例如:秦朝的《仓颉》《爱历》《博学》三篇字书,且三篇合为一称之为《仓颉篇》,然该书佚之甚早,仅《流沙坠简·王国维》中录有四简散存内容,这也是当代可见书法教育最早的字书课本。古代蒙童教育是一门专修课程,始之于唐朝时期,尤其是唐太宗首倡以王羲之为“书圣”,将王字视作正宗,朝堂上下俱学王字,但褚遂良、欧阳询及虞世南的书法仍为寻常百姓之典范。直至明清两代蒙童教育逐渐开设了专门教授写字的课程,字体也越来越广泛包括:颜体、赵体、欧体、柳体等,且写字教法也随之趋于完整。


  (二)个别传授。


  古代书法私学教育形式并不仅限于蒙童教育,对于专门的书法人才多是采取收徒这种个别传授方式,可以说无论我国古代书法教育中还是当代书法教育中,这种方法都是普遍存在的,例如钟繇、王羲之、羊欣分别拜刘德升、卫夫人、王献之为师等,对于羊欣《书断》中是这样描述的:“入室者,唯独此公。”可以说继王献之后羊欣是王书最优秀的继承者。


  (三)家学教育。


  私学教育中最普遍亦最特殊的教育形式即家学教育,由于书法作为文人仕者不可或缺的修养之一,也是古代文人雅客最关键的标志之一,家族世传也由此逐渐成为了我国书法教育的代表性特征,而在这个过程中书法艺术越来越趋向流派化、个性化和风格化,同时这种培养形式下诞生的书法家,起到了积极推动书法艺术发展的作用,历代继承于家学而名声大噪的书法家更是数不胜数。[3]例如:汉代蔡琰受其父蔡邕之笔法真传,魏晋时期卫氏、王氏的书派,唐代欧阳通传其父欧阳询衣钵等,无不是书法技法家传的体现,可以说都是家庭文化教育的必然结果,这也表明家学世传能够赋予书法教育更多的生命力,使之更普遍广泛。


  结束语:


  我国古代书法教育史源远流长,在不同时期书法教育家更是层出不穷,大师巨匠更是璀璨星辰,也取得了不菲的艺术成就,然而受限于封建统治理论观念、道德思想等客观影响因素,书法教育相对较为片面盲目,可谓我国古代书法教育自身无法避免的局限。


  参考文献

  [1]李永东.当今书法教育现状问题及对策[J].科学中国人,2015,(6X):230-230.

  [2]无.当代书法教育状况及对策[J].美术观察,2015,(11):86-89.

  [3]朱瑞雪.浅论古代书法教育特点[J].中国报业,2011,(02X):7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