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论》内生货币理论及其当代适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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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18-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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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67年9月,《资本论》第1卷德文第1版在德国汉堡由奥托·迈斯纳出版社出版。今天我们一般都将这个日子视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诞生的标志。至于《资本论》在此后所产生的影响力,恐怕无须在这里多言。《资本论》对资本主义体系在学理上做出的批判,构成了19—20世纪社会主义运动最为坚实的基础。即便只做学术上的考虑,马克思主义在今天的人文社科领域,也是极为重要的一个派别。


  《资本论》第1卷的首次出版距今已150周年。任何一部著作在经历了如此之长的岁月之后,都不免引来一种疑问:150年前的分析在今天仍然适用吗?即使不去考虑各种反对马克思主义的声音,马克思主义者自身也不能不面对这个问题。


  一般都认为《资本论》中关于货币的很多理论是不适用于当下的。例如我国著名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张宇教授,就认为《资本论》中将货币视为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这一观点在今天就不一定适用。[1]道理也很简单,因为今天几乎所有国家所使用的货币都不是商品货币,货币与黄金几乎完全脱钩。可是如果我们做个有心人,在这个问题上细究一下,其实很容易发现这一看法的毛病。实际上,在马克思生活的时代,在英格兰国内所使用的货币就已经是信用货币———银行券了,而且马克思还言辞激烈地批评了当时英格兰银行将银行券发行与黄金挂钩的规定。可见,马克思把货币视为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根据并不是简单地来自其时代的经验。


  纵观今天经济学,一个令人惊讶的事实是,目前为止并没有一个能够被广为接受的货币理论。甚至连如何定义货币这样基础的问题,各种经济学流派也莫衷一是。更加令人惊讶的是,在现代货币如何创造这一问题上,主流的理论居然还长时间地包含着常识性错误。在今天这个时代,尤其是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货币金融问题可谓人们最为关心的话题。货币理论的这种现状,不免令人唏嘘。那么,100多年前马克思在这个问题上的探索是否能够给今天的货币理论提供一些启示呢?


  一、《资本论》的结构


  关注《资本论》中的任何一个理论,都不能不注意《资本论》的结构。但这却是一些对《资本论》不熟悉的人经常忽视的。这里主要提两点:第一,从马克思自己的计划来看,《资本论》本身是未完成的。第二,从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采取的叙述方式来看,《资本论》中的很多结论都对应着特定的逻辑阶段,因此必须予以整体的考虑,最忌讳断章取义。


  马克思大体从1843年开始了系统的经济学研究。在1857—1865年期间,他写了大量经济学笔记,形成了三部庞大的经济学手稿。这三部手稿是后来出版的三卷《资本论》和三卷《剩余价值理论》的基础。[2]但在马克思最初的写作计划中,其经济学著作将分成六册出版,分别为第一册《资本》、第二册《土地所有制》、第三册《雇佣劳动》、第四册《国家》、第五册《国际贸易》、第六册《世界市场》。其中第一册包括四篇,分别为第一篇《资本一般》、第二篇《竞争》、第三篇《信用》和第四篇《股份资本》。后来出版的三卷《资本论》实际上只是对应着六册计划中的第一册《资本》中《资本一般》篇,并从其他篇吸收了有关的内容。


  另外,在出版的三卷《资本论》中,只有第一卷是由马克思本人整理出版的,而第二卷和第三卷,是恩格斯根据马克思的手稿在马克思逝世后整理出版的。通常被称为《资本论》第四卷的《剩余价值理论》则由考茨基整理,并分成三卷出版。


  至于《资本论》的叙述方法,马克思在总体上遵循了从抽象到具体的演绎方法。一般而言,《资本论》中越是靠前的内容,越是抽象,离现实越远,越是靠后的内容,越是具体,与现实距离越近。并且,从马克思的写作计划看,他的经济学工程实际上并没有完成。这一点对于理解马克思的货币理论至关重要。


  二、商品货币和信用货币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中所讨论的货币,本质上是作为一般等价物的商品。货币首先必须是商品,凝结着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即价值,才能实现与其他商品的等价交换,并提供价值尺度。正如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中所说的:“商品并不是因为有了货币才可以通约。恰恰相反。因为一切商品作为价值都是对象化的人类劳动,从而本身可以通约,所以它们能共同用一个独特的商品来计量自己的价值。”[3]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馬克思甚至说过:“只要理解了货币的根源在于商品本身,货币分析上的主要困难就克服了。在这个前提下,问题只在于清楚地理解货币所固有的形式规定性。”[4]但是在《资本论》第三卷,尽管马克思依然坚持货币是商品这一本质规定性,但此时已经引入了信用,并存在大量分析信用凭证充当货币职能的内容。因此,在《资本论》第三卷中,货币已经逐渐向信用货币这一形态过渡。其实在《资本论》第二卷,马克思就已经明确表示,仅靠金属货币不能满足资本主义经济对货币的需要———“……资本主义生产按它现有的规模,没有信用制度(甚至只是从这个观点来看),只有金属流通,能否存在。显然,不能存在。相反,它会受到贵金属生产的规模的限制。”[5]


  银行券在本质上是一种信用凭证,实际上是一种向银行签发的汇票。例如,英国的纸币至今都印有女王头像和这样的字样:“我承诺持票人一经请求,即付5英镑现金。”这句话放在今天就有些费解,因为这张银行券本身就已经被认为是现金,女王承诺见到银行券进行兑付的,其实是另一张银行券。这是历史演变所造成的结果。在英格兰银行券发行之初,银行券所兑付的是黄金,银行券正是一种建立在黄金基础之上的信用凭证,是公众对英格兰银行的债权。英格兰银行发行的银行券之所以可以成为通用的货币,原因并不简单在于其承诺兑付黄金。事后证明,这种承诺反而对经济有害。银行券的货币地位实际上来自国家对其的信用背书,同时政府接受公众以该种银行券支付税款。私人银行发行的银行券、商人之间向对方签发的汇票在一定范围内也可以充当货币,但这种私人信用的接受范围相当有限,这就限制了其流通的范围。


  尽管银行券由英格兰银行发行,但英格兰银行本身并不能完全决定银行券的发行量。这主要是因为一旦投入的银行券超过了流通的需要,多余的银行券就会以非银行部门偿还贷款、存款等形式回流银行体系。银行券回流银行体系,意味着银行券所表示的信用关系结束,这部分银行券也就消失了。相反的情况是,当流通中的银行券数量不足时,非银行部门为应付流动性紧张对银行提出信贷需求,而银行则相应贷出银行券。银行券从银行体系流出,就建立了新的信用关系,流通中的银行券数量就增加了。1844年的银行法要求英格兰银行发行银行券必须有100%的黄金储备。[6]实践表明这一政策限制了英格兰银行发行银行券的灵活性,而且在通货量不足时制造了公众对于银行信贷紧缩的预期,最终只能以货币危机告终。现在也有人将马克思的这一通货量决定规律归纳为内生货币理论,以与当前正统经济学中坚持的货币外生论假定对立(例如著名的ISLM的模型假设一条垂直的货币供给曲线)。


  三、主流货币供给理论的错误


  一般人都认为货币是由政府发行的,或者由中央银行发行,其实这是一种误解。由于今天的货币形式上只是一种信用凭证,于是在原理上,任何人都能够发行货币。只是私人信用的接受范围有限,并不能被普遍承认而已。能够被公众普遍接受作为货币的信用凭证需要国家的信用背书。但即便是这种货币的发行,实际上也不是中央银行单一的行为。任何一个存款性银行,即通常所称的商业银行,都能够创造货币。


  今天的货币体系与马克思那个时代最大的不同,其实只在于银行存款转账这种结算方式变得日益普遍。今天的现金相当于银行券,其流通范围只限于一些小额交易(还有一些地下交易)。于是在今天的货币统计中,存款和现金都被视为货币。与马克思对银行券的分析一样,任何一家商业银行对外贷款,都会创造货币。商业银行的会计操作只是借记对非银行部门的债权,同时贷记该非银行部门在银行的存款。非银行部门偿还贷款,银行与非银行部门之间的信用关系就宣告结束,对应的货币也就消失了。由于存款如今也被计入货币,因此现金存入银行并不能直接减少货币量(甚至可能间接地扩大货币量),而只是货币在形态上的变更。


  这一业务逻辑实际上有悖于很多人的认识。在很多人的认识中,商业银行的功能是信用中介。商业银行是将一部分人存入银行的货币贷给另一部分人。这并不是实际的情况。商业银行对外贷款并不需要以有人存款为前提,恰恰相反,其贷款的行为本身就创造了存款。在逻辑上,不是存款创造贷款,而是贷款创造存款。


  从这一道理出发,我们就能发现当前多数货币银行学在阐述货币供给理论时所包含的错误。主流的货币供给理论主要讲述一个由基础货币来派生存款的乘数过程。例如,可以假定起点是中央银行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向公众投入现金,公众则在提取一定比例的现金之后将余下部分存入银行形成存款;银行在提取一定比例的存款准备金之后,将剩余部分贷放出去;得到贷款的部门则又在提取一定比例的现金之后将余下内容存入银行……如此往复,就会派生出数倍于最初现金投入的货币总额。公众持有现金的比例和强制存款准备金率则构成了对这一派生机制的限制。没有这种限制,派生过程就可以一直进行下去。


  所谓存款的派生实际上建立在一种错误的认识上,即银行必须先有人存入货币,才能贷放货币。我们已经指出,商业银行的业务逻辑恰恰相反,是贷款创造了存款。注意,这里的关系并不是鸡生蛋和蛋生鸡的关系,两种逻辑有着本质的区别。例如,新古典宏观经济学认为储蓄等于投资,其背后机制就在于一部分人将储蓄部分存入了银行,而银行又将这部分货币貸放给了需要投资品的主体。然而从贷款创造存款的逻辑看,银行根本无法实现这一点。因为银行并不是一个中介机构,而是一个信用创造,也就是货币创造机构。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也注意到了上述情形。例如他说:“银行可以不发行纸币,而为A开立一个信用账户,从而使银行的债务人A变成它的想象的存款人。A用向银行签发的支票来支付给他的债权人,受票人再把支票支付给他自己的银行家,这个银行家用这种支票再在票据交换所交换那种由它兑付的支票。在这个场合,没有任何银行券介入;全部交易只限于:银行用一张向它本身开出的支票来结清它必须履行的债务,而它实际得到的补偿则是它对A所持有的信用债权。”[7]这段话所描述的情形正是今天主流的情形。


  即使考虑存款,货币流通实际上也存在符合内生货币理论的机制。由于任何一笔货币的创造都可以追溯到一笔具体的银行贷款,因此货币的存量总是与非银行部门对银行的负债具有相同的规模。[8]一旦货币量超过了公众所愿意持有的范围,该部分货币就会被用于偿还贷款。一旦偿还贷款,这笔货币也就消失了。而当货币不足时,则可以通过银行的信贷行为来满足。


  四、尾论


  货币理论内容庞杂,且又彼此紧密关联。本文只是澄清了现代信用货币的创造机制,并认为马克思所阐述的货币供给自动适应需求的机制,在今天也很可能成立。这一点与今天的主流货币供给理论有着很大的区别。至于这一机制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改变人们对利率、货币政策、金融与实体经济的关系等诸多问题的传统认识,则有待于更多的探索。


  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不同在于,人文社会科学的发展并不必然随着时间向前演进。在自然科学领域,之后的理论总是可以代替先前的理论,而人文社会科学则绝非如此。这启示我们,即便是在150年后的今天,我们依然可以从《资本论》中汲取大量的思想养料。


  作者:马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