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正高级职称评定的利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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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18-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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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在中小学设置正高级职称具有重要的象征意义和实际意义,这一政策的出台必将会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师的地位增强他们的专业认同感,从而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和整个教育的发展。但是如果操作不当它的弊端和隐患也会对教师队伍以及教育事业产生不利的影响,因此送审的条件的设置、评审过程的操作、评审后续的管理和监督都是必须要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解决好了,才能让这一政策发挥它应有的作用。


  关键词:正高级职称利弊


  中图分类号:G4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1578(2017)02-0288-02


  2010年8月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中明确提出在中小学设置正高级教师职称。这无疑是一次破冰式的重大改革,突破了建国60多年以来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所设置的上限的瓶颈。《纲要》一经颁布便在全国引起了广泛关注和重大反响,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相关的专家学者以及广大的中小学一线教师都对《纲要》中有关中小学设置正高级教师职称的问题发表了看法。大家对这个问题关注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设置正高级职称的意义和作用;二、正高级职称送审的标准以及评审的过程。下面,笔者将从一位在基层从教十几年的一线教师的角度,对中小学设置正高级职称的这个问题从这两个方面提出自己的一些见解。


  1有利的方面


  在中小学设置正高级职称是自1986年以来我国启动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制度之后的又一项重要的制度改革。它为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改善教师的待遇、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优化师资队伍结构等在制度上做了保障。它是国家向社会、向教育部门释放的有关中国教育未来走向的一个信号,对于推进中国现代化教育的进一步深化改革和教师这个职业的未来发展走向都具有巨大的作用。这是出台这一制度在国家和社会成面上的意义所在。而对于教师这个群体或教师个体而言,在中小学设置正高级教师职称则具有着重要的象征意义和实际意义。


  1.1象征意义


  1.1.1设置正高级教师职称有助于提高中小学教师的专业认同感、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


  专业认同感是专业素质结构中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它是从业者对自己所从事的职业的专业品质和社会价值的肯定。一般来说,一个人的专业认同感越高,他的专业自尊心和专业自信心就会越强,对自己的要求也就会越高,工作的动力也就越大。专业认同感的程度的认定,虽然在本质上由行业本身的性质所决定,但是它却取决于社会或外界对这一职业的专业性的评价结果。这里的专业性指的是这个行业之外的人(没有受过有关这个行业的专业化培训的人员)不能胜任这一职业。国家这一政策制度的出台,无疑给出了一个最具权威的导向。它引领着社会舆论对中小学教师的专业性给予重新的审视,从而改变对中小学教师的社会价值的评价,提高中小学教师的专业地位和社会地位。随着我国社会和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中小学的教师队伍的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绝大多数的教师是出身于正规的师范高校,无论是学历层次、专业水平和教科研能力都是今非其比,不能和以往相提并论。近年来在中小学的教师队伍中硕士生的出现已经见惯不怪了,甚至有些学校还出现了博士生。这些人受过系统的专业训练,无论是教学能力还是科研水平都有着坚实的基础,通过在教学实践中不断的锻炼和发展,他们的专业水平完全可以达到正高级专业人員的水平。所以,现在在中小学增设正高级职称是时代发展的象征也是现实的需要。既是对全体中小学教师的社会价值的肯定,也是对中小学基础教育中教师专业品质的尊重。同时,还可以提高中小学教师社会地位,提升他们的专业认同感,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


  1.1.2设置正高级教师职称可以提高中小学教师的职业魅力


  长期以来,中小学教师这个职业处于比较尴尬的位置。没有文凭的人进不来,而优秀的大学毕业生却很少会选择到中小学从事基础教育工作。在《纲要》出台之前,小学的最高职称是副高相当于中学的一级,中学的最高级是中学副高相当于大学的副教授,职称直接和薪资水平挂钩,这也就意味着学段每高一级,从事这个学段的教师的地位和收入就高人一等。所以,长期以来,本科生选择去中学做老师而不会去小学,研究生选择而大学而不会去中学。出现这种现象不是个人的意识问题,而是一个社会共识。如今,中学和小学的职称并轨之后,基本打破了中学和小学中由于学段的不同而造成的天然隔阂,小学教师和中学教师这个同行而不同业的职业具有了相同的职业魅力。所以,相信在中小学中设置正高级职称也必将打破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之间的隔阂,中小学教师具有了和大学教师平起平坐的平台和制度保障。这势必会进一步提升中小学教师的职业魅力,必将会吸引更多、更优秀的人才走上基础教育的岗位,进一步推动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进一步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


  1.2实际意义


  在中小学设置正高级教师职称除了具有提升教师的社会地位和提高教师的专业认同感等象征意义之外,还有着重要的实际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2.2引领教师重新审视自己的职业价值,提高对自身的要求,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


  教师的专业发展要求教师个人不断的提升自身的专业素质从而促进整个教师这个专业岗位的专业化。其实即使不从教师的专业化角度去看,自古以来作为一名合格的教师也必须要在教学过程中一直保持进步的状态才能满足教学的需要,正所谓教学相长。陶行知先生说过“我们做教师的人,必须天天学习,天天进行再教育,才能有教学之乐而无教学之苦……”,如今,在中小学教师中设置正高级职称,势必会强烈的刺激中小学教师们那根麻木已久的神经,在他们的身心中重新注入了活力。借助于这种来自于制度上的保障,他们会重新对中小学教师这个职业的存在价值进行审视,从而脱掉消极的帽子,提高对自身的要求。对自己的要求提高了就会产生学习进步的动力,促使自己不断的去提升自身的专业素质修养。所以,这一政策的出台势必会提升教师的继续学习进步的动力,帮助他们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以适应教师专业发展的需要。


  1.2.2为基础教育的改革增加活力,促进基础教育的发展


  正高级职称的设立提高了对中小学教师的教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的要求,同时也对此提出期望并提供了平台。中小学教师需要在工作中不断的尝试,工作之余不断地反思,在实践中对基础教育从科学的角度进行研究,从而将实践的成果形成理论反过来指导教育教学活动。他们不再满足于教教书、批批作业、考考试,不再满足于考试得了高分后的喜悦,他们需要自身的价值得到更大的实现。根据马斯洛的需要理论,自身价值的实现是需要的最高等级,因此这种需要势必会让广大中小学教师对教育问题的思考和研究产生兴趣和动力,从而为中国基础教育的改革增加活力,促进基础教育的发展。素质教育搞了这么多年,但是一直被人诟病。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教师自身的责任不可推却。教师自身素质的提高直接对学生的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自然促进会整个基础教育的发展。


  1.2.3增强基础教育中的教师的学术氛围,催生出更多的专家型教师


  钱学森先生曾经发出感叹“为什么我们的学校总是培养不出杰出人才”。建国以来,中国的教育事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国民的素质普遍提高。然而,在创新领域的杰出人才却寥寥无几。原因自然也是多方面的,但是我们翻开历史可以看到,民国时期的教育在中国教育史上留下了非常光辉的一页,李政道、杨振宁、李远哲、崔琦等几位华裔的诺贝尔奖获得者接受的都是这一时期的基础教育。这些人之所以能够在科技创新的领域取得卓越的成就,除了自身的努力之外,还需注意到民国时期在基础教育领域有很多专家型的大师级人物对这些成功人士的培养。像陶行知、梁漱溟、晏阳初、夏丐尊、叶圣陶、朱自清等等都曾经从事过中小学的基础教育工作。大师的出现需要环境的影响和生长的土壤。走进中小学教师的办公室,我们可以看到各位教师忙碌的身影,确实非常忙,甚至连坐下来喝杯水的功夫都没有。然而他们忙碌的层次却很低,仅限于怎样完成学校的教学任务,没有意识或者不想有意识去思考研究教育教学的深层次问题,不去学习有关教育教学的理论,不去钻研教育教学的规律,教师的成长基本靠零散的经验的积累,科研能力低下,学术氛围非常差。试想这样的学术环境怎么能产生基础教育的专家和大师,这样的学校又怎样能培养出具有创新能力的杰出人才。。所以,在中小学设置正高级职称可以从根本上改变教师的固有观念,增强学术的氛围,催生出更多的专家型教师或者大师的出现,这将非常有益于学生的培养和教育事业的发展。


  2存在的弊端和隐患


  在中学校增设正高级职称是时代发展的需要,对促进我国的教育发展\教师的专业发展都有着积极的作用。但是,也存在着一些弊端和隐患。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送审的条件的设置


  中小学正高级职称送审条件的设置是一个需要高度重视的问题,也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条件过高,则会导致正高级职称成为了极少数人的专利(试行几年来评上中小学正高级职称的教师队伍中绝大多数是中小学校长或教研员),对于整个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激励作用不大;条件过低又会造成“伪教授”泛滥,名不副实——头衔和实际的专业素质不相称,导致正高级这个职称的地位和含金量下降,不能在实际上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也不能准确的反映出教师的专业素质层次。另外,我国的教育资源分布的很不平衡,一线城市的教育资源非常丰富,而偏远地区的教育资源则非常的贫乏;同一个地区,城市和乡村的教育资源也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如果设置统一的条件,薄弱地区的教师则基本永无出头之日,这势必会引发教育资源薄弱地区的教师流向教育资源丰厚的地区,就会导致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所以在设置送审条件的时候需要考虑这些不平衡的因素,要适当的对教育资源薄弱的区域给予政策上的倾斜。


  2.2评审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虽然中小学正高级职称的评审过程要求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但是在具体操作的时候却是很难控制的。其一,中国的人情文化对评审的过程具有腐蚀作用;其二,行政管理部门会对评审的过程或多或少产生干扰;其三,评审标准很难做到具体化,很多教育成果的评估缺少量化的条件,因此评审的结果争议难免。其四,既定的指标对评审过程具有导向的作用,会产生“矬子里面拔大个”或“大个里面去矬子”的现象,将资格性的评审变成了“选美”。


  2.3职称和义务的对等性


  中小学的正高级职称不能成为一劳永逸的“封号”,要将职称和需要承担的义务相挂钩。不然就会导致未评上时积极上进,评上后消极怠工的反差现象发生。纵观那些评上副高的教师们,本来是可以利用自己的经验和能力为本校和整个教育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然而事实却正好相反,高级职称成为了他们自以为功德圆满而倚老卖老的资本。他们会在工作中挑三拣四、拈轻怕重,好像他们评上了高級之后就有了这样的特权,就像“多年的媳妇熬成婆”一样。这是一种非常不好的风气,不仅仅是他们个人对教育事业应有的作用没有发挥出来,而且,他们的言行还在时刻传递着一种负能量,对青年教师有着一种错误的导向,非常不利于教师的成长和教育事业的发展。所以,对于正高级职称要设置相应的义务,在规定期限内未达标的要取消资格。这样才能保证正高是真正的能力和作用的体现,而不只是一个空虚的头衔。


  2.4基础教育评价体制的改革


  中小学基础教育不同于高等教育,教师面对的教育对象是未成年人,自觉性和主动性相对较弱,所以教师在对这个群体的教育和管理中牵扯了绝大多数的精力,他们用来自我学习和提高的时间非常有限,因此,对教育科研的兴趣和动力明显不足。而基础教育的评价体制又紧紧的将教师束缚在学生的身上,无法脱身。考试成绩成了唯一的决定性的评价标准,这让中小学教师们为之疲于奔命。这种导向对教师的专业发展有着巨大的限制性,虽然设置了正高级职称,这个光环的诱惑力在唯成绩论的压力面前依然显得苍白无力。所以,正高级职称的设置需要相应的教育评价体制与之对应,让教师们从繁琐的教学工作中解放出来,方能真正发挥它应有的激励作用。不然,长此以往必然会导致中小学教师对此的漠视,那么这个职称等级也就形同虚设了。


  作者:于世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