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助推高校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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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15-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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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敏 黄林琳

(重庆理工大学,重庆 400054)

摘 要:高校国有资产是保障高等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国有资产管理是高校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在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中最容易出现风险点的是资产的购置、资产使用、资产的处置。在这些重要环节和关键的节点上,必须加强廉政建设,以最大限度发挥国有资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通过招投标等一系列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很好的贯彻落实廉政建设的要求,助推廉政建设的持续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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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廉政建设;招投标

中图分类号:G6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0-8772(2014)31-0222-02

收稿日期:2014-10-20

作者简介:刘志敏(1964-),女,贵州贵阳人,重庆理工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从事资产管理研究;黄林琳(1981-),女,重庆人,重庆理工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从事资产管理研究

一、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内涵

一般来说,国有资产是指国家依法取得和认定的,以各种形式投资及其受益、接受馈赠形成的,或者是对行政事业单位拨入经费形成的各种形态的资产,在我国整个国民经济中起主导作用。“国有资产,也即该国全体人民通过国家机构来拥有的资产,这些资产体现着全体人民的共同需要。……它是社会公共资产的一部分”[1]。根据财政部第36号令发布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资产是指由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在法律上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即事业单位的国有(公共)财产。包括国家拨给事业单位的资产,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2]。根据财教[2012]488号《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规定“资产是指高等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高等学校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3]。

高校国有资产作为资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高校资产具有资产的一般属性。即必须用货币来计量,预期能为高校带来经济利益流入等。而高校国有资产的准公共产品属性决定了它具有自己的特殊性,主要包括:①高校国有资产的非经营性;②高校国有资产的资金来源的复杂性;③高校国有资产资源配置的特殊性[4]。

按照用途不同,高校国有资产可进一步划分为非经营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是指学校为完成事业计划和开展业务活动所占有、使用的资产;经营性资产是指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从事生产、经营性活动的资产。管理好高校国有资产,不仅仅有利于促进高校自身的发展和成长,更有利于促进整个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5]。

二、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高校国有资产的存量和质量是衡量高校办学规模、办学水平、科研水平等综合实力的重要指标。高等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本文就高校国有资产中固定资产管理存在问题作如下阐述:

(一)权责划分不够明确,存在多头交叉管理

高校的国有资产管理没有建立产权明晰、责权明确的运行机制。目前各高校实行固定资产归口管理,资产的管理职能分别由各部门兼任,但各职能管理部门权限和责任很小,对资产管理好的单位和个人,无权表彰和奖励;对资产管理差的部门和个人,无权追究责任。

从表面上看,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但由于各部门管理方法不统一,管理制度执行不力,管理权责划分不明确,致使管理上出现交叉、重复,相互间又衔接不够,导致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一些相互扯皮推诿、管理脱节等现象,尚未形成真正意义上的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体系。

(二)资产配置存在随意性,浪费现象严重

资产配置应遵循保障需要、科学合理、调剂优先、节俭使用、共享共用、严格标准、预算约束的原则。配置时应根据单位资产存量、资产使用情况、财力状况和工作需要,严格控制,合理申请配置资产。由于缺乏科学的资产预算,确切的配置标准和严格的论证立项审批控制,资产配置存在随意性,存在盲目、重复购置、浪费现象。

(三)资产使用效率低下,管理制度不健全

一方面,对资产的管理只重视经费预算安排、轻后续管理,难以做到固定资产的集中管理、资源共享、调剂余缺、物尽其用;另一方面,有些固定资产占有和使用单位权责不明,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力,致使固定资产的维护管理不当,造成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缩短、利用率低下,从而形成浪费,资产流失严重。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尽快建立健全相关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加大对国有资产管理的宣传力度,使全校教职员工和各级领导重视和了解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性,并自觉遵守和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爱护国有资产,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有效利用和保值增值。

(四)产权不够明晰,经营性资产管理还不够到位

为加强高校校办产业管理,促进校办产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指导意见》(教技发〔2005〕2号)、《教育部关于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中组建高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若干意见》(教技发〔2006〕1号)精神,部分高校成立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学校将一部分非经营性资产转移到经营中去,按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的有关规定。高校资产的产权属于国家所有,国家授权高校在使用时主要用于学校的教学、科研、行政办公等方面。由于资产不进行评估,产权不明晰及管理不到位,致使将转移学校这一部分资产在转为经营性资产投入时得不到合理补偿,使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得不到保证,更谈不上增值。在组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前期,对原校办产业的资产要进行评估,如果资产评估过程不规范,国有资产被低估、贱买,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由于产权不明晰,还存在个别单位利用自己的优势在资产使用过程中将非经营性资产(如学生公寓生活用房、运动场所辅助用房、食堂、游泳池、空置房舍等)进行房屋出租,私建门点、摊点、无偿占用水电等进行经营,管理者和经营者(承包人等)出现不廉洁行为,收入不上缴学校财务,私设“小金库”,滋生腐败的现象。

(五)管理机制不健全,对资产的监管弱化

从资产管理的内部看,缺乏从资产形成、使用到处置的有效的动态管理机制。资产购建后,忽视现有资产的使用、调剂和配置,缺乏管理职责意识;在资产形成与配置方面,由于高校预算管理力度不够,缺乏合理、公正、有约束力的资产配置标准,造成资产配置的随意性;在资产使用方面,缺乏资产使用效率的考核标准和资产合理配置的管理机制、高校内部控制制度弱化,导致资产使用效率低下;在资产处置方面,缺乏规范的资产处置程序和高效的处置途径,导致资产处置过程中的浪费,以低价或优惠价格进行处置,经营者从中获利。

三、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推进高校廉政建设

针对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应该深入分析、全盘筹划、系统安排。尤其应该针对容易出现风险的重要环节,重点加强对物资管理等重要岗位、重点部位人员的反腐倡廉意识教育,在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系统营造“廉洁奉公”的良好风气,这是做好国有资产管理的基础和前提,也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的关键。

在此基础上,应该结合《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指导思想,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理顺学校对外出租、经营性房屋及固定资产统一归口管理;加大对招投标、物资采购和经营性资产等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现将措施制定如下:

(一)做好廉政建设,营造良好的控制环境

加强资产管理岗位上干部职工的反腐倡廉学习教育,努力提高自身修养;遵纪守法,牢固树立廉政意识;规范管理,切实加强环节监控;廉洁自律,主动接受各部门监督;强化责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二)增强资产管理意识,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在国有资产管理中,资产流失、损公肥私,甚至犯罪等问题,在很大程度上都源自各级领导和职工资产管理意识淡薄,思想上不够重视,制度不健全。因此,要根据财政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488号《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自身的实际情况,尽快制定资产管理相关的实施细则和相应管理制度,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到高校自身国有资产管理中去。

目前,有的高校已建立和完善了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在国有资产的管理上,实行专人负责并建立岗位责任制,从资产的购置、使用、保管到转让、报废,都规定了严格的审批程序。

(三)强化对经营性资产的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学校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是指学校在保证正常教学、科研及教职工和学生生活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将部分资产转为经营性使用的一种经济行为。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后,资产性质仍为国家所有,资产占有和使用者不得擅自改变其国有性质。

资产管理部门将定期对学校经营性房屋和设备的管理、出租情况进行全面的清理,着手与相关部门一起建立学校经营性资产的托管、出租管理制度并拟定专人负责对经营性资产运行情况进行全程的监管,对于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要在进行科学、严密的可行性论证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与程序严格审批,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四)加大对招投标和物资采购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

招投标和物资采购工作是资产管理部门服务于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的重要窗口,也是落实反腐倡廉要求的重点环节,按照《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制定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规范采购人员的采购行为。如果说制度缺失,采购人员的岗位职责不清,责任和权利更难于界定。就可能转为不规范的采购行为和为一些不法供应商提供可趁之机。因此高校的物资采购,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采购人员的工作纪律和相应的采购制度,建立招投标和物资采购工作信息公开制度;另外,对经营性资产租赁也实行公开招租,拟定招租方案,在网上发布招租信息,在信息公开的基础上让投租人自愿投标,并在开标时公开唱标,组织专家组评标,得分最高者中标。

通过上述制度设计,整个招租过程处于全面监督之中,真正实现了“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实践表明,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工作将主动接受学校纪委和监审部门指导、监督,对经营性资产实施招租,不仅保护了租赁人利益,也为学校赢取了较大的利润,保护了国有资产,从根本上贯彻了反腐倡廉的要求。

总之,高校国有资产的管理关系到高校正常教育秩序的正常维护及其健康发展。而在有序地开展资产管理工作时,必须找准关键环节和适合的切入点,才能起到以点带面、事半功倍的效果。坚持以廉政建设为专项建设工作,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国有资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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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毛程连,国有资产管理学.2005:复旦大学出版社.

[2] 财政部第36号令发布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06-5-30

[3] 财教[2012]488号《高等学校财务制度》2012-12-19

[4] 刘小玲,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2008,湘潭大学.

[5] 罗方凡.高校国有资产管理规范与完善探讨[J].财会通讯,2012(8):82-83.

(责任编辑:王兰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