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管会,依法履职 提升工会工作法治化水平

  • 投稿蓝精
  • 更新时间2015-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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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总工会

党的四中全会开启法治国家的新要求,主动维权、科学维权、依法维权,在美丽厦门发展战略中,围绕“体面劳动、舒心工作、全面发展”的工作目标,按照宪法精神,《工会法》、《劳动法》等劳动法律体系依法治会,探索适合特区工会维权工作新路子,从而做好工会维稳工作常态化、法治化,既是工会的主要职责,也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经过几任工会领导班子的努力,在厦门市总工会历届领导高度重视与传承过程中,各级工会不断探讨维稳工作的新路子,上下形成合力,采取措施,扎实工作,积极保持职工队伍稳定,构建劳动关系和谐。厦门工会从35年前的35万会员发展到现有160万会员,1.6万个工会组织(覆盖6万个小微企业),数以十万计的专兼职工会干部队伍。

参与群体调解

职工群体性事件概况。改革到了深水期、攻坚期,由于目前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引起一些领域的经验形势的不景气,部分企业,尤其是电子类生产型企业存在一些不稳定因素。近年存在的职工群体性事件主要起因有:岛内公司搬迁至岛外新址,职工不愿随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公司股权转让,管理人员成批调整;公司停产,以车间、厂区为单位裁员;公司严重亏损、股份转让、资产变卖,协商解除全体职工的劳动关系等。上述群体性事件,存在突发性、从众性的特点,多数职工在未能全面了解法律关系的情况下,跟随个别挑头的职工上访,影响了案件的迅速理性解决。

群体性事件处置办法。出现职工群体性事件后,市总借助各级工会的信息报送渠道、依托市信访联席办的协作机制,第一时间参与案件的处理。在处理的过程中,各级工会首先以安抚职工情绪入手,引导职工合法理性表达诉求,协助职工推选协商代表,收集职工的诉求,组织职工协商代表与企业行政方协商。在协商过程中,一方面为职工分析诉求的合法性、合理性。职工诉求合法合理的,帮助职工收集依据,与行政方协调;职工诉求没有法律依据或不切实际的,解释相关法规以降低其心理预期,直至放弃。另一方面向企业行政方据理力争,牢牢把握职工的核心诉求,努力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在协商取得成果后,各级工会继续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劝职工尽早复工。

构建维权网络

工会在组织机构上,形成市、区、镇(街、工业园区)、基层工会连点成片的工会服务、维权体系。2013年,市总为整合资源提高效率,成立市级职工服务中心,市级12351工作人员增加至5名;完善区级职工服务中心的服务职能,各区职工服务中心也配备了专职信访接待人员;并在此基础上在各镇、街、工业园区组建职工服务站,根据所属区域覆盖的职工数配备2-3名专职组织员。职工服务站作为工会组织直面基层、服务群众的平台和窗口,是健全工会服务网络,方便职工办事的重要渠道,在为职工提供及时服务、就近帮扶方面等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加强职工服务站建设,有利于加强“会、站、家”相统一和“帮扶—维权—服务”一体化服务平台的建设,对贴近职工、服务基层、提升全市工会建设水平具有重要意义。经过各级共同努力,市、区工会投入经费近250万,建成职工服务站64个。其中,全市6个区设立职工服务中心、37个镇(街)、8个主要工业园区全部建成职工服务站,服务基层职工的网络初步形成。逐步为职工提供劳动争议协调、信访受理调处、困难帮扶等多方面的服务,切实将服务职工的“窗口”前移,服务基层职工的水平明显提升。

工会在工作机制上,落实“三必报制度”,建立劳资矛盾预警排查机制、劳资纠纷分类处理机制、劳资矛盾热点难点定期分析等机制。各级工会认真落实“三必报”制度,履行好劳动纠纷的第一知情人职责,及早、主动防范,高度重视苗头性问题,争取把问题和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本着“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预警机制,指导、帮助各类企业依法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扩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覆盖面,努力将劳动争议消灭在萌芽状态,减少社会矛盾,构建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对职工的来信来访,工作人员除了当场提供法律咨询、分析、解答之外,在完成登记后根据案件的特性进行分类处理:与有关部门协调处理,转由各产业、区工会处理,引导来访人向人大、检察、法院等有关部门反映诉求,疑难、重大问题向法律保障部领导汇报,分管副主席提交市总党组、主席办公会讨论决定。通过分类处理,进一步完善信访接待处理制度,提高效率增强实效,更好地服务职工。定期组织12351工作人员、法律顾问、律师志愿者就劳动关系法律法规的具体适用、新旧法规的差异、法律未规定内容的情况等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对典型案例进行分析,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为更好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坚持不懈的努力。

取得维权成效

大力宣传劳动法规,普及法律知识,引导理性合法维权。利用元旦、“三八”节、“五一”等节假日游园、会员服务日活动以及“12·4”国家宪法日,组织人员在现场开展法律咨询,对群众提出的问题热情、详尽地给予解答,对群众提出的困难,能帮助的均能及时反映到有关部门给予解决。在咨询的同时,编印大量有关《工会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材料,分发给过往群众,大力普及相关知识,并在现场开展有奖知识问答,对答对的群众给予小奖励,大大提升了群众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的兴趣,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市总定期深入进城务工人员相对集中的居民区,或利用市总“情系兄弟姐妹”文艺演出深入基层企业演出的机会,派出工作人员一同前往开展法律宣传活动,举办现场咨询,耐心回答他们提出的各种问题,并向他们分发各种法律宣传资料,引导他们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劳动纠纷,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在春节期间开展进城务工人员“平安返乡”活动的时候,市总为返乡的进城务工人员送上了《职工维权导航》、《劳动合同法》、12351服务卡,使他们在平安踏上返乡旅途的同时,也能学到法律知识,增长维权意识。在电台每周六的《工会是我家》栏目中通过专题的形式让职工群众更清晰明了的了解到更多的法律知识,紧跟国家的政策,在新政策法规出台后及时将法律法规向职工群众进行宣传,通过互动的形式,现场接受群众咨询,通过现场解答问题,进一步宣传了法律法规以及“12351”的品牌,让“12351”品牌更深入人心。2014年共主持52场《工会是我家》栏目,现场解答问题519个。十年来,工会法律工作者持之以恒全心参与此档以现场直播方式,接听职工群众访求的热线的《工会是我家》,据不完全统计,接扣热线近万个,劳动法律问题百分之百得到答复,其他问题也转交相交部门调处。这档节目成了受职工最喜爱的节目。

以案说法,学法、用法,典型案例的分析、宣传,以点带面形式依法维权的格局。在《厦门工人》杂志上开设《职场点评》专栏,在“厦门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平台上开设12351专栏;由12351热线工作人员整理分析在日常接访中处理的案例,每期刊登三至五篇典型案例分析。通过案例的宣传,使职工掌握法律法规,提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水平。文字表述深入浅出,让从未学习过专业法律知识的普通职工也能轻易读懂。案例从常见问题、细节问题入手,教导职工重视自身权益、合法理性维权、最大程度争取自身利益,受到了广大职工一致好评。2014年在关健的节点上,推出法定节目加班工资、职工年休假、劳动合同签订进入无固定期限期、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成本成风险等案例分析及普法引导,为工会干部学法、用法提供实用、快捷入门的工具。

积极参与、调处劳资纠纷。为切实做好12351职工维权服务,市总强化对现有的5名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2014年12351职工维权热线共受理来电来访来信总数量为:14959件,其中,来电4620次、来访2759件次,来信97件,代写法律文书139份,协调追回经济数额854160元。按照省总《关于深入推进工会领导干部接待职工群众来访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市总于2013年建立了“主席接待日”制度,确定每周二下午作为主席接待时间,各区工会也相应建立了这一制度。市、区两级工会均对外公布了接待日的时间、地点,领导定期接访较好地推动了工会信访工作扎实开展。同时,建立信访案件分级处理制度,普通来访现场处理,有需要的协调区工会、产业工会共同处理,存在困难的案件由法律与保障部领导处理,疑难案件由分管领导处理,重大案件由主席例会研究讨论处理方案。

形成维权合力建立多部门联动的维权维稳机制。

三家一体构建“一室两庭”。2013年4月,市总联合市中级法院、市人社局成立厦门市劳动争议调裁诉对接协调委员会,并在市总开设厦门市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巡回审判点、厦门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派驻工会仲裁庭。调裁诉对接是全面贯彻“调解优先、调裁结合、调判结合”的原则,实行工会调解、仲裁调解和司法调解、司法确认相衔接的工作机制。目的是为了推动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各种劳动争议解决方式的相互协调和全面发展,为劳动争议双方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方式。随着具体制度的细化和人员、硬件的配备,仲裁派驻庭、法院审判点已实现常态化运作。目前,此项工会常态化,工会仲裁员每月在仲裁派驻庭办理工伤仲裁案件2件,市、区两级法院每月在巡回审判点开庭2件。2014年增加了业务培训预算,在劳动争议、劳动法律人才队伍的业务培训、提质增效、选树典型等方面进行了安排部署。促成市人大常委会在2014执法检查中,进行了劳务派遣“三性”用工过渡期的情况检查及小微企业和谐创建的检查,依托职工服务中心(站)普遍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室(所),有市、区及基层专兼职调解员1260多名。在岛内思明、湖里两个区建立调裁诉衔接机制,进一步发挥好“一室两庭”的作用。积极参与协调仲裁、法院开庭事宜,协助劳动监察支队进行案件处理、文书送达见证。今年以来来共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19件,其中调解成功8件,裁决10件,撤诉1件,涉案金额1787565.4元。探讨官方微博“粉丝”、QQ群好友及职工代表、工会干部旁听庭审。组织基层工会干部、劳模、职工代表参加法院开放日活动,与市法院、人社局等职能机构的联动、协调更加密切、顺畅。源头参与劳动法律修订与热点问题探讨。参与《厦门市实施《工伤保障条例》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等劳动法规修订;与台湾劳动关系专家合作进行两岸劳动法律比较研究,已取得初步研究成果。

参与市维稳办、信访办工作。在出现涉及职工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时,市总积极配合,主动参与,第一时间到现场了解事件情况,参与协调处理,并密切追踪,报告事件处理进展,及时与有关各方协商,快速研究对策,采取有力措施,及时稳妥地解决问题,并将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向上级工会汇报。按照《福建省总工会关于深入推进工会领导干部接待职工群众来访的实施意见》和《福建省总工会领导干部接访制度》,制定《厦门市职工信访管理规定》方案,推进工会体系信访机制改革,快速甄选涉及职工劳动争议、法律援助信访等权益信访案件;平时有5名专职专业化调解与协助办案团队,设立镇街层面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负责做好主席接待日的排班、接访事宜,平时热情接待职工的来电、来访,根据所反映情况耐心解答相关法律知识,积极协调劳动纠纷,指导职工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截至11月底共受理职工信访近6141件(其中集体上访11件,涉及职工人数84人),协调追回经济数额近170万元,信访答复率达100%;调解案件218件,达成调解协议135件,调解成功率过半;为维权职工代拟法律文书8件,在50次“主席接待日”中,受理案件近60件,均得到妥善解决,获得广大职工群众的好评。还指导或参与厦华、科维彤创等公司的群体性劳动争议的协调处理工作,接受全总维稳办来厦开展督察调研,信访维稳工作获得积极的肯定。

多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市总与市劳动监察支队联动,在群体性劳资纠纷发生时,与劳动监察部门分工配合,做好说服资方、安抚职工工作,妥善化解劳资纠纷;在出现企业侵犯职工权益时,以见证人的身份配合劳动监察部门执法,送达处罚意见书。对接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引导符合条件的职工申请法律援助。与区、产业联动,协调处理职工反映的问题。与热心的资深律师加强联系,组建法律顾问队伍,出现疑难案件时请资深律师到市总为职工分析案情、答疑解惑。与法院加强沟通,建立法院开放日制度,邀请企业工会干部、职工、劳模代表、仲裁员、调解人员旁听劳动争议案件的开庭审理,并就劳资纠纷调处、构建劳动关系和谐等有关问题进行座谈。通过多层次、多维度抓好维权,促进维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