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改革中容易误读的几个关键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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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15-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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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顺时

实施素质教育以来,教师的教育教学理念和学生的学习方式都有了可喜的变化,尤其新课改更进一步促进了传统教学方式向现代教学方式的转变。然而新课改的过程中,许多教师常常盲目地用简单化的、机械的、非此即彼的思维方式思考问题,认为改革就是简单的破旧立新,这不仅是学风的浮躁,更多是态度的浮躁。这些教师的认识和学习上的问题,往往导致有些关键词语被简单化地随意发挥和误读。

一、“发展个性特长”与“发展个性”混淆

新课改倡导拓宽教育途径,全面发展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个性特长,从学生长远发展角度来看,无疑是符合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的。但是很多教师乃至学校往往忽视了“特长”二字,简单地以发展个性为替代,“张扬个性,xxxx”的活动比比皆是。

“倔强“要强”坦率“固执”是个性;“文雅”平和“斯文”柔弱”也是个性,去掉了“特长”二字,我们所发展的学生的个性怎么保证不会走向极端。又如,我常打的一个比方,笛子之所以列于乐器一族,是因为它有个性——身上有孔,但是如果个性到孔不分地方地排列,甚至到处漏气,那么他就一文不值了。发展个性一定要瞄准“有用特长”,有目的、依规律才能培养有用人才,避免漫无目的的培养。

二、“宽松、和谐”不等于“放松、自由”

新课改强调营造“宽松和谐”的教育氛围。倡导自由、民主,给孩子一个轻松、独立、自由的空间,以“平等、和谐、效率、需求”为主旋律,发展学生的学习能力、思维能力、运用知识的能力、创新能力等。

很多教师认为所谓的宽松和谐,就是把束缚在学生身上的条条框框去掉,让学生享受自由,一切自然就和谐了。但是却很少有人去认真思考:作为未成年人的学生是否真正能够驾驭“自由”这一双刃剑呢?大胆放手只是针对传统的“统得过多、管得过死”而言的,不是简单地将宽松和谐,解读为“放松”“自由”。

任何人只有在遵纪守法的前提下,才能够享受自由。学生的人生观世界观都还不是很健全,这时最需要的是教师的耐心引导,而若只是一味地“宽松”,我们究竟能把孩子教育成什么?值得大家深思。

三、被错解的“师生平等”

师生关系在百度百科上是这样描述的:新型师生关系应该是教师和学生在人格上是平等的、在交互活动中是民主的、在相处的氛围上是和谐的。师生平等,是人格上的平等,而平等没有绝对的,要求一个白发苍苍、呕心沥血、兢兢业业的老教师和一个孩子平等,教师批评学生,学生殴打教师,怎一个平等了得。有句古话“师徒如父子”,还有句话“天地君亲师”,对比之下,不知大家有何感想。

其实,这一切现状,很大程度上都是文化传承的丢失和对师生关系认知的简单化造成的,现在一提起师生关系,很少有人从他们作为个体的人之间应有的感情去思考,个人认为,师生平等,首先要建立在有感情的师生关系上,爱的教育才是成功的教育,有了师生相互之间的爱,平等只是在教学活动主导、执行时的时间或者分工的按需分配而已。

四、“惩戒”与“体罚”是打不完的口水仗

学生上课睡觉,罚站5分钟。教师:惩戒权应用,让其清醒后学习。学生、家长:这是体罚,对学生有身心伤害。

惩戒?体罚?估计谁也说不清楚。本身这就是笔糊涂账。惩戒是“基于特别身份关系,为维持纪律与秩序,对于违反一定义务者所为之管教措施之谓”。其他各国甚至有违反某某校规,处以什么惩罚的具体规定,我们没有。矛盾的根源还是“无爱”现象。教育无爱,则为无源之水,日益增多的师生纠纷其实也是社会冷漠、浮躁的一种折射。用有“爱”的眼光看,教师就应该看到自己的惩戒命令的口气是否生硬,动作是否粗暴;学生就该感到的是教师对自己的负责,内心的羞愧和自责。

上述现象早已应当引起我们的警醒,教师、家长、主管部门乃至整个社会都责无旁贷。只有我们每一个人多付出一些宽容和关爱,才能让我们的国家发展的基石(教育)和未来(孩子)都能够健康。

(作者单位:山东临沭县青云镇中心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