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对公立医院财务管理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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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20-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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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政府会计制度》的制定与出台,为提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与预算管理水平、建立科学的财务管理制度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医院要依据自身条件,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行之有效改革,而不是仅局限于操作层面上的改变,认真思考在新制度下医院财务管理的难点和重点,在推进新制度顺利执行的过程中,不断提高自身的财务管理和预算管理水平,以推动医院的发展提高,更好地为社会服务,本文对此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政府会计制度;公立医院;财务管理


  一、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相关背景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长期以来一直比较侧重于预算会计,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这种会计核算方式越来越无法满足现实的财务会计核算的要求,为顺应新的经济发展形势,要求各级单位在权责发生制下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财政部在部分省份开展了试点工作,通过几年的试点经验积累,2014年底,财政部发布了新的会计制度改革方案,政府会计制度改革正式开始;2015年以来,财政部陆续颁布了政府会计核算的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若干应用指南;为加快政府会计核算制度改革的步伐,经过反复研究和论证,2017年10月财政部制定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自2019年1月开始实施。政府会计核算准则及其相关会计制度的制定与落地,不仅代表着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成果,也标志着改革进入具体实施阶段。


  二、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1.重建了科学规范的政府会计核算模式


  本次政府会计制度改革,打破了以往政府会计的单一预算会计体系,在双记账基础下建立双会计核算,使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有效的隔离开来,在双会计核算基础上生成财务报告和决算报告。同时,在同一个会计核算系统中,通过对同一笔账务的平行记账和期末时对本期预算结余与本期盈余差异的调节,反映出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因核算基础和范围的不同所产生的财务报表本年盈余数与预算报表预算结余数之间的差异,从而揭示出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之间的内在联系,形成了双功能、双基础、双报告,又相互衔接的全新的政府会计核算制度。


  2.建立了统一规范的政府会计准则与制度


  制定了政府会计基本准则,为各项具体准则和会计制度规定了一个宏观框架,各项具体准则在细节上规范了各单位在发生经济业务时的会计处理方法和操作流程,统一规范的会计科目及其使用说明,消除了不同行业之间存在的会计信息差异。通过相关准则、会计制度与会计科目的统一规范使用,为后期政府对各部门、各单位相同会计信息的对比分析、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逐级汇总部门决算报表等奠定了基础。


  三、公立医院在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时发生的变化


  在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前,医院执行的是依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制定的《医院会计制度》《医院财务制度》,改革后,医院以《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医院财务制度》《医院补充规定》等制度及规定为基础进行财务核算与管理,主要有以下几点变化。


  1.会计核算模式的变化


  原医院会计制度规定采用修正的权责发生制,即医院提供的医疗服务及发生的其他业务采用权责发生制,对财政补助、科教项目经费核算实行收付实现制。在新制度下,医院财务核算系统中增加了预算会计要素,财务会计实行权责发生制,预算会计实行收付实现制。新的核算关系对两种会计核算要素进行了区别和分离,对于符合部门预算管理要求的现金收支业务,要按照财务会计的要求编制财务会计凭证,同时依据预算会计规则编制预算会计凭证,其余业务则只需要编制财务会计凭证,直观地把医院的财务信息和预算执行信息同时展现出来。


  2.会计科目设置的变化


  《医院会计制度》按五大要素设置了52个一级科目,《政府会计制度――基本准则》则按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包含的八大要素设置了103个一级科目,共新增了51个一级科目。与《医院会计制度》相比,《政府会计制度》在资产类科目中取消了带有明显医院特征的“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应收医疗款”,统称为“应收账款”,增加了“应收票据”“应收利息”“在途物资”“长期股权投资”“工程物资”等。负债类科目设置将原有的“应交税费”一分为二,分别在“应交增值税”“其他应交税费”中反映相关业务,以适应营改增的税费结构模式的调整,与资产类相对应,增加了“应付利息”等。净资产类科目设置中取消了“事业基金”“待冲基金”“财政补助结转(余)”“科教项目结转(余)”,增加了“累计盈余”“权益法调整”“本期盈余”“本年盈余分配”“无偿调拨净资产”“以前年度盈余调整”,使净资产核算更加清晰。


  收入类科目设置中取消“医疗收入”“科教项目收入”,采用统一的适合所有行业的“事业收入”科目,为了使医院的会计核算能够顺利衔接,在“事业收入”下设“医疗收入”“科教收入”明细科目核算医院的医疗业务及科教项目收入。并提升了“其他收入”中“捐赠收入”“租金收入”“利息收入”等科目級次。这样的设置使医院的收入核算较原有制度进一步细化。


  费用类科目设置取消“医疗业务成本”“管理费用”“财政项目补助支出”和“科教项目支出”,设置了“业务活动费用”和“单位管理费用”,并按资金来源进行明细核算,增设了“经营费用”和“资产处置费用”。《政府会计制度》按照预算会计核算内容,增设了预算收入类、支出类和结余类科目,用于反映单位预算执行情况。


  3.会计报表体系的主要变化


  在《医院会计制度》下,会计报表、报表附注及财务状况说明书,构成了医院的财务报表体系,按照《政府会计制度》中“政府会计主体应当编制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的规定”,新制度对报表体系重新进行了调整和完善,要求对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分别编制,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和附注构成,相对于《医院会计制度》的报表体系,增加了预算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要求预算报表信息与财务报表信息能够前后一致,相互补充、相互协调,合并财务报表则由政府会计主体按照相关规定编制。


  四、公立医院财务管理工作适应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对策


  公立医院不同于其他事业单位,长期以来政府对其的补助一直是差额补助,医院的大部分收入来源于医疗收入,医院的经济运行对市场的依赖性较大,易受到市场经济的影响,所以医院对财务管理的要求较高,面对此次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就要求医院及时做出反应,找到准确的应对之策。


  1.加强学习,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


  新制度是全新的核算体系和核算方法,医院财务人员实施新制度时,尤其是在新旧制度转换关头,会面临许多问题与困惑,医院要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与学习,全面了解新旧制度的区别与联系,理清工作思路,加快转变财务管理理念,以“双基础”、“双报告”为财务变革核心内容,全面进行精细化财务管理模式。


  2.调整各科目余额,做好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工作


  首先,财务人员要按照政府会计制度的要求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重新进行分类,确定折旧方法,调整折旧年限,补提固定资产折旧费。其次,对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逐项清查核实,按照资金的性质进行划分,进行分类统计,为转入新账做好准备。再次,对各核算科目、各项账目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根据会计政策进行账务调整。最后,按新制度的要求对原账的科目余额进行调整和编制,完成科目余额的初始化设置,完成转换底稿的记录,并妥善保管,如“预算结余”科目,它是一个新增科目,期初余额就要在原账数据的基础上根据新制度要求在工作底稿中按要求计算得出,记入科目初始余额。


  3.及时调整和更新财务信息系统


  新制度要求对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进行平行记账,在两种会计核算方式下分别生成财务报表和预算报表,对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在收支上所产生的差异及预算结余与本期盈余产生的差异要进行差异调节,面对这些变化就要求对医院财务信息化系统及时更新与提高。医院按新制度的规定,通过实际执行情况,来调整和优化财务信息系统,特别要注意報表格式和账务处理的差异,尤其要针对“平行记账”的要求,做到两类会计核算工作的有效融合,尽量减少重复工作。通过医院会计信息化水平的提升,提高工作质量。


  4.加强财务预算管理体系的工作


  医院作为财政差额补助单位,一直以来在预算管理工作方面略显不足,预算管理的重点侧重于针对财政拨款项目,对医院的总体经济运行情况缺乏必要的预算管理。政府会计制度的改革中突出了预算会计的重要性,医院要按新制度的要求完善预算管理体系,与财务信息相辅相成,共同反映医院的经济运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