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改良双腔单气囊导尿管预防气管套管内痰痂形成的护理

  • 投稿徐士
  • 更新时间2015-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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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玉兰 苏淑云 于新发

【摘要】目的探讨一次性改良双腔单气囊导尿管吸痰在气管切开术后病人气管套管内防痰痂。形成的作用。方法将2010年01月~2014年01月共68例气管切开术后应用气管套管病人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观察组35例病人使用改良双腔单气囊导尿管进行吸痰,对照组33例病人使用普通的一次性吸痰管吸痰,观察两组病人吸痰的有效性和气管痰痂形成、套管堵塞的发生情况。结果对照组吸痰次数多,效果差;观察组相反,两组比较差异有显著的统计学意义(p<0.01)。结论病人应用一次性改良双腔单气囊导尿管吸痰可提高吸痰效果,减少吸痰次数和痰痂形成,有效预防套管堵塞,值得推广应用。

【关键词】气管切开术 气管套管 痰痂 双腔单气囊导尿管

doi:10.3969/j.issn.1671-332X.2014.07.042

在抢救危重病人的急救操作中,气管切开术是抢救上呼吸道堵塞和一些咽、喉、口腔、颅脑等手术病人,保持呼吸道通畅的重要措施[1]。目前常用的一次性气管套管无内套管、早期更换困难,而且因建立人工气道后,气体进出气道缺少鼻腔过滤、加温、湿化的过程,形成痰痂,发生堵塞[2],因此减少和避免痰痂形成是当前需要解决的问题。我们用一次性改良10F双腔单气囊导尿管连接负压吸引器,能有效地吸出气管套管内壁的痰液,提高了痰痂的清除率,有效预防痰痂形成和堵塞套管,现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临床资料

选择2010年1月~2014年1月在我科收治气管切开术的病人68例,疾病类型包括舌癌根治术后、喉癌术后、喉梗阻、喉头水肿、喉外伤等,其中男60例,女8例,年龄20~76岁,平均(46.00±8.82)岁。68例病人均使用一次性气管套管建立人工气道。按随机数字法将病人分为观察组35例和对照组33例,两组病人的年龄、气管切开天数比较无显著性差异(p>0.05)。

1.2材料及方法

1.2.1材料选择一次性10F双腔单气囊导尿管1条,2.5 ml无菌注射器1个,无菌拆线剪刀1把,无菌手套,小尺一把,一次性吸痰管,无菌盘。

1.2.2方法

1.2.2.1一次性改良10F双腔单气囊导尿管制备首先戴无菌手套,随后用剪刀在距导尿管气囊上端约0.5 cm处,避开气囊管小心剪一长约0.3~0.5 cm小口,与导尿管腔相通。然后将准备好的导尿管放在无菌盘备用。

1.2.2.2吸痰方法观察组按常规吸痰护理流程准备,将负压吸引器与一次性改良10F双腔单气囊导尿管(内径约3 mm)连接,再用2.5 ml注射器抽吸1 ml空气与导尿管的气囊管连接,随即将负压器调至所需负压,然后把导尿管按规范吸痰法轻轻插入气管套管内,约11 cm确保气囊段已超出气管套管,再将所抽吸的1 ml空气注入气囊,让气囊膨胀稍许,使直径约为5 mm(套管内径约为7~9 mm),形成小囊状有利于将痰拖出,也就是在感到气囊有扩充阻力时即停止打气并维持,然后边吸痰边向上快速、轻柔旋转提拉该导尿管,这样粘附在套管壁上的痰痂、粘痰就会随着该导尿管的拉出而粘附在气囊上被清除,必要时重复此操作。每次动作必须轻而快,还要注意病人缺氧情况,而且每次吸痰前后给予高流量吸氧5 min;吸痰完毕,将气囊内气体放出,用生理盐水充分冲洗导尿管,处理用物。每次吸痰要记录时间、量、性质等。对照组常规使用一次性吸痰管吸痰。其它护理如气道湿化、翻身叩背、营养支持等相同。

1.2.3痰液粘稠度与痰痂的判定根据有关文献[3]痰液粘稠度分为3度:痰如米汤,容易咳出为1度;痰的外观粘稠,需要用力咳出为2度;痰的外观明显粘稠,呈黄色,吸痰时痰液粘附在管壁上不易咳出为3度;作者认为痰在气管内形成固状物,类似皮肤外伤后结痂,视为4度,即痰痂。每天观察并记录两组病人吸痰的次数、吸痰效果、痰痂形成例数和痰痂堵塞气管套管需要拔出并重新更换套管例数。

1.2.4统计学方法采用spss 17.0统计软件进行分析。等级资料使用非参数检验,计数资料数据采用x2检验。p<0.05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两组病人吸痰效果比较

见表1。

表1结果显示,观察组吸痰次数比对照组明显减少,两组病人有效吸痰的资料比较差异有显著的统计学意义(p<0.01),说明使用改良10F双腔单气囊导尿管吸痰比普通吸痰管吸痰更有效。

2.2两组病人痰痂形成和套管堵塞情况比较

见表2。

表2结果显示,观察组35例病人,采用一次性改良双腔单气囊导尿管吸痰,未发生痰痂堵管。对照组采用原来的方法,而因痰痂粘附于管壁,加大负压亦未能把痰痂吸出而堵塞套管引起病人呼吸困难10例,被迫拔出气管套管的有4例。两组数据比较差异有显著的统计学意义(p<0.01),说明使用改良10F双腔单气囊导尿管吸痰比普通吸痰管吸痰更有效预防痰痂的形成和气管套管堵塞。

3讨论

3.1湿化是预防痰痂形成的重要措施之一

气管切开术病人保持和维护气管套管的通畅是护理过程的重要手段。气管切开术虽能有效地解除呼吸道梗阻,但吸入的气体未经加温、湿化直接吸入到下呼吸道;痰痂形成的原因包括:直接呼吸道给氧,氧气直接冲击呼吸道黏膜,呼吸道水分丢失过多,可达800 ml/d[4];再者,气管切开术后气道本身的湿化作用明显下降,或者消失,造成管腔内的分泌物粘结,也易形成痰痂[ 5]。据李素萍等报道[6][7]认为,气管切开术后吸痰不及时、气道湿化不足是引起痰痂形成的主要原因,因此加强气道的湿化是预防痰痂形成的主要手段。本研究改进湿化方法,将原来用注射器间断气管套管内滴注湿化液,改为用输液器持续气管套管内滴入湿化液,加大湿化力度减少了痰痂形成。

3.2使用改良的一次性双腔单气囊导尿管吸痰能提高吸痰效果,防止痰痂形成

气管切开的护理是一个连续、细致、多人合作的过程,正确有效的吸痰,能防止并发症的发生。观察组使用一次性改良10F双腔单气囊导尿管,代替传统一次性吸痰管具有以下优点:①将 1 ml的空气注入改良10F双腔单气囊导尿管(内径约3 mm)形成小气囊,小气囊直径约5 mm,比套管内径7~9 mm小,吸痰时利用小气囊拖出套管内粘痰及痰痂。②改良导尿管气囊上、下端均有小开口连接负压源,吸痰时小气囊随之上下推动,同时拉出吸附的痰痂,并能使痰痂脱落并及时清除;③改良的导尿管柔软而细,对气道损伤、刺激相对较小。本组病人通过使用改良的一次性双腔单气囊导尿管吸痰,比使用普通吸痰管的吸痰效果明显提高,如表1所示,吸痰次数也明显减少,35例病人无1例出现痰痂堵塞套管。对照组发生痰痂形成13例,堵塞10例,需要拔出套管重新插管4例。从拔出的套管发现,整个管腔几乎布满稠痰的痰液,管壁外也形成条索状的痰痂。使用改良的一次性双腔单气囊导尿管吸痰是提高吸痰效果的措施之一。

3.3吸痰方法在预防痰痂形成的重要性

在气管切开病人的护理过程中,吸痰是保持病人呼吸道畅通的重要操作,应密切观察病人的情况,当病人出现呼吸费力,主诉咳嗽,呼吸不畅,呼吸困难,听诊有痰鸣音,血氧饱和度<90%时,应及时吸痰。吸痰操作不规范,更是痰痂形成的一个不能忽视的原因。由于吸痰操作个体差异等人为的因素,如吸痰管插入深度不够,或抽吸过程中没按边旋转边退出吸痰管的方法进行,在吸痰时仅吸出一些较为表浅的聚集在一起的痰液,或将痰液人为推入下呼吸道致分泌物聚集和变得黏稠,也会形成痰痂,甚至引起气道阻塞,发生低氧血症[8]。在吸痰过程中掌握适当的负压,既避免负压过大损伤呼吸道粘膜又能有效地将痰液吸出是成功吸痰、避免痰痂形成的关键因素。吸痰时和吸痰后5 min内观察病人心率、心律、血氧饱和度、呼吸次数等,若发现有心律不齐、血氧饱和度过低、意识不清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吸痰后若血氧饱和度下降,应检查测血氧饱和度的位置是否正常,循环是否正常;如有异常及时通知医生,配合抢救。必要时重复此操作。本研究强调每次吸痰动作必须轻而快,一边吸痰一边向上快速、轻柔旋转提拉导尿管,这样粘附在套管壁上的痰痂、粘痰就会随着该导尿管的拉出而粘附在气囊上被清除,同时还要注意病人缺氧情况。

此外,有效的翻身、拍背也可减少痰痂形成阻塞气道[9]。

4结论

气管切开术病人保持呼吸道通畅非常重要。防止痰痂形成堵管,避免病人二次插管是护理工作重中之重。本研究认为用一次性改良10F双腔单气囊导尿管吸痰,是预防和清除气管套管内痰痂的有效方法之一,值得临床推广应用。

参考文献

[1]陈明婉.气管切开病人呼吸道的管理[J]. 海南医学,2003,14(10):110-111.

[2]陈华萍,邓伟筠等.经气管插管吸痰导管插入困难原因分析及对策[J]. 湖北医药学院学报,2012,4(2):122.

[3]田沈平.气管切开常规护理卡在预防痰痂形成中的应用[J].中华护理杂志,2003,38(4):308-309.

[4]郁惠琴,毋运春. 气管切开术后下呼吸道痰痂形成及处理[J].中华护理杂志,1996,31(3):142-143.

[5]盘娟,黄毅珍.一次性气管套管在置留期间的护理问题及对策[J].中国实用护理杂志,2005,21(8):57-60.

[6]李素萍,王静.经鼻气管插管痰痂阻管原因分析及旋转冲吸痰法的应用[J].中华护理杂志,2001,36(2):156-157.

[7]林雪虹,罗爱萍,姚琼珍,等. 两种气道湿化对中重度吸入性损伤患者的效果比较[J]. 现代医院,2012,12(3):87-89.

[8]金锦华,王淑兰.气管切开术后吸痰方法的改进[J].护理学杂志,2005,20(20):15-16.

[9]王静.ICU患者人工气道内痰痂形成的高危因素及护理对策分析[J].中国医学创新,2013,10(7):5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