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护理干预在康复期精神病患者的应用分析

  • 投稿二涵
  • 更新时间2015-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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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云 苏 勉 陈燕琴 梁丽琼

广东省肇庆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急诊科,广东肇庆 526060

[摘要] 目的 探讨家庭护理干预对康复期精神病患者的影响。方法 将我院收治的60例精神病患者依据干预方式不同将其中行家庭护理干预的32例标记为观察组,另28例未行家庭护理干预标记为对照组,采用世界卫生组织社会功能评定量表(DAS/WHO)、 遵医嘱行为调查表对比两组患者的个人生活能力、家庭职能、工作职能、社会能力的评分情况及记录遵医嘱依从性(服药依从性、复诊依从性)。结果 观察组患者实施家庭护理干预的服药依从性好与差分别为24(75%)与8(25%),复诊依从性好与差分别为23(71.88%)与9(28.12%);对照组患者实施家庭护理干预的服药依从性好与差分别为14(50%)与14(50%),复诊依从性好与差分别为13(46.43%)与15(53.57%),观察组均明显好于对照组(P<0.05)。且经6个月家庭干预护理后,在DAS/WHO各因子中,观察组在个人生活能力、家庭职能、工作职能、社会能力方面分别为(7.94±2.28)、(9.82±2.65)、(5.02±1.69)、(5.14±1.73);对照组患者分别为(6.81±2.01)、(11.23±2.71)、(6.13±1.86)、(6.13±1.79),观察组DAS/WHO各因子分明显少于对照组(P<0.05)。结论 家庭护理干预能有效改善患者的遵医嘱依从性、促进患者社会生活能力的恢复,值得临床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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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家庭护理干预;康复期;精神病患者

[中图分类号] R47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5654(2014)07(c)-0135-03

精神病主要是指在各种生物学、心理学及社会环境影响下,大脑功能失调,导致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精神活动紊乱、出现不同程度障碍为主要临床表现的疾病[1-2]。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竞争压力不断加重,其发病率和患病率也在逐年上升。精神病患者在经过住院药物及心理治疗后,病情稳定的康复期还需要进行一段时间的巩固和维持治疗,由于患者在出院后需面临许多实际问题, 对患者生活能力、家庭职能、工作职能、社会能力带来了极大考验[3],因此需要进行有效的家庭护理干预,让患者及其家属共同参与治疗,以避免因中断治疗导致的疾病加重、复发等情况。由于目前社会精神卫生知识普及力度不够,加上患者的社会适应能力较低,家庭护理干预在康复期的护理显得十分重要,本文研究家庭护理干预的疗效,现将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我院2011年5月—2013年4月收治的精神病患者60例,皆符合CCMD-3-R中关于精神病的诊断标准[4],期中精神分裂症48例,情感障碍9例,其他精神病3例,所有患者均经过住院治疗后,病情稳定,精神症状基本消失,自知力部分恢复,具有一定的社会适应能力,处于病情稳定的巩固和维持治疗时期,即康复期,并排除患者有其他精神疾病或严重心、脑、肝、肾疾病。依据干预方式不同将其中行家庭护理干预的32例标记为观察组,男20例,女12例,年龄15~59岁,平均(31.54±9.32)岁,另28例未行家庭护理干预标记为对照组,男18例,女10例,年龄16~60岁,平均(32.13±8.65)岁。观察组平均病程(7.13±3.21)年,平均住院(2.43±1.65)次,对照组平均病程(7.06±3.36)年,平均住院(2.23±1.71)次,两组接受治疗时的年龄、性别比例、病程、住院次数等差异不明显(P>0.05),存在可比性。

1.2 护理方法

两组患者皆予常规药物治疗和心理治疗。对照组采取电话随访记录患者病情;观察组患者采取家庭护理干预,按出院医嘱进行维持性治疗,患者出院后开始实施家庭护理干预,为期6个月。护理措施包括以下几方面:①家庭随访:医护人员每月两次定期进行随访,了解患者病情和服药情况,鼓励患者正确看待疾病,提高治愈的信心并指导家属采取正确的护理干预手段。②家庭教育:予患者及其家属讲解精神病的发病因素、病程、对人的心理、生理和对社会的影响,以减轻患者因认识不清产生的恐惧心理,对患者异常的身体和心理感受做出合理的解释,帮助患者找出应激源,并做出合理的分析,让患者懂得正确避开致病因素、合理处理负面情绪;指导家属了解精神病的诱因、预防、治疗的相关注意事项,熟悉用药原则和识别药物的不良反应。③生理护理:家属及相关护理人员需监督患者按规律服药,并观察其用药情况和改善情况,及时反馈给医生,保证患者的正常饮食,提醒其适当补充营养、水分,指导患者在家属或护理人员的陪同下进行身体锻炼,鼓励患者进行生活自理能力锻炼,如洗衣、做饭等,让患者积极参与,感受生活乐趣。④心理护理:适当开展放松驰治疗、音乐治疗、体育治疗等,对患者进行心理疏导,协助患者处理家庭、邻里等社会关系,鼓励并支持其参与社会活动。⑤建立个人病历档案:档案内容包括疾病诊断、病情、治疗及费用支付等一般情况,在结束本研究时,方便对患者进行全面的社会功能评估。

1.3 疗效标准

采用世界卫生组织社会功能评定量表(DAS/WHO)、遵医嘱行为调查表包括服药依从性调查表和复诊依从性调查表,两组患者均于出院6个月后进行评定,DAS/WHO的项目反映4个因子(个人生活能力、家庭职能、工作职能、社会能力),每个项目从没有症状到极严重分为5个等级评分,评分越高症状越重;遵医嘱行为调查表中每月漏服3次以上或自行减量超过医嘱量15%以上评价为服药依从性差,不能遵医嘱每月复诊一次评价为复诊依从性差[5]。

1.4 统计学方法

应用spss 15.0软件对数据进行分析,计量资料以(x±s)表示,采用t 检验,计数采用χ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两组遵医嘱依从性对比

观察组的服药依从性和复诊依从性均明显好于对照组(P<0.05)。详见表1。

2.2两组DAS/WHO因子分对比

观察组DAS/WHO各因子分明显少于对照组(P<0.05)。详见表2。

3 讨论

精神病患者在康复期对自己的现实状况及周围环境均具备了比较正确的认识和判断能力,但由于长期住院导致部分社会适应能力的下降,而出院后需要面临许多实际生活问题,往往会造成患者较大的情绪波动,不利于早日康复甚至会导致复发,因此为了保证患者早日回归社会生活,避免再次复发住院,出院后需要采取一定的护理干预措施。家庭护理干预是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在精神病患者护理中的具体应用,是近年来应用于精神病康复的有效干预措施,在恢复精神病患者的社会功能、防止复发等方面有显著效果,很受社会、家属和患者的欢迎[6]。家庭护理干预是以患者为中心,以患者及其家属作为干预对象,护士定期到患者家中巡视并进行干预,由患者及其家属共同参与患者治疗与复发的家庭康复治疗模式[7]。其主要护理措施包括进行家庭随访、开展家庭教育、实行全面的生理、心理护理干预,旨在改善患者不良遵医行为、不良心理及认知,协助患者对其生存空间有更好的调试,促使患者恢复体力,树立坚强的生活信念和战胜疾病的主动意识[8]。本文研究结果显示,观察组患者实施家庭护理干预的服药依从性好与差分别为24(75%)与8(25%),复诊依从性好与差分别为23(71.88%)与9(28.12%);对照组患者实施家庭护理干预的服药依从性好与差分别为14(50%)与14(50%),复诊依从性好与差分别为13(46.43%)与15(53.57%),观察组均明显好于对照组(P<0.05)。家庭护理干预通过健康教育和心理教育提高了家属及其患者对遵医嘱服药、复诊的重视,保证了患者的规律性服药和复诊,显著提高患者的遵医嘱治疗依从性。家庭护理干预具有长期有效性,通过六个月的家庭护理干预,在DAS/WHO各因子中,在个人生活能力、家庭职能、工作职能、社会能力方面,观察组患者分别为(7.94±2.28)、(9.82±2.65)、(5.02±1.69)、(5.14±1.73);对照组患者分别为(6.81±2.01)、(11.23±2.71)、(6.13±1.86)、(6.13±1.79),观察组DAS/WHO各因子分明显少于对照组(P<0.05),因此,患者的个人生活能力、家庭职能、工作职能、社会职能得到明显改善,以上研究结果与马达休,肖潇,周琳钧[8],等在关于家庭护理干预对精神分裂症患者康复的影响中的研究结果相一致。

综上所述,家庭护理干预能有效提高精神病康复期患者的遵医嘱治疗依从性,对改善患者个人生活能力、家庭职能、工作职能、社会职能有重要意义,值得临床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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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廖凤霞,杨彩霞.综合干预对康复期精神病患者生活质量的影响[J].国际医药卫生导报,2012,18(22):3358-3360.

[2] 余贵美,詹少红,王坤,等.家庭护理干预对康复期精神分裂症患者康复疗效影响[J].中外医学研究,2010,8(8):10-11.

[3] 邵璟.早期家庭护理干预对老年痴呆患者轻度认知功能障碍的影响[J].实用医学杂志,2012,28(21):3654-3656.

[4] 中华医学会精神科分会.CCMD-3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M].3版.济南: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75-78.

[5] 赵兰民,张伟红.精神病患者康复期的家庭护理[J].实用医药杂志,2008,25(8):956-957.

[6] 余智英,杨可.康复期精神病患者的护理[J].中国社区医师·医学专业,2012,1(14):343-344.

[7] 李翠萍,黄敏,付晓敏.精神疾病患者康复期的家庭干预和社会支持对生活质量的影响[J].世界最新医学信息文摘(电子版),2013,13(16):419-420.

[8] 马达休,肖潇,周琳钧,等.家庭护理干预对精神分裂症患者康复的影响[J].重庆医学,2012,41(21):2229-2230.

(收稿日期:2014-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