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业地方标准化建设,推动我区农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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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18-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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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本文通过调研国内外农业标准化水平及我区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对我区农业地方标准化建设各抒己见,旨在进一步建立健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体系,增强农业生产者的标准意识,提升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质量效益。


  关键词:農产品;生产技术;地方标准


  一、国内外农业标准化水平及发展趋势


  欧美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农业是以高度的标准化为基础生产的。农产品从新品种选育的区域试验和特性试验,到播种、收获、加工整理、包装上市都有一套严格的标准,日本农民从品种选育到不同生长期都有一套严格规范的工艺。日本的农业标准相隔5年修订一次,其修改内容完全根据农业生产和市场需求。


  我们国家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高度重视。早在1999年,财政部、农业部就启动实施了“农业行业标准制修订财政专项计划”,加快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制修订进程。截至2010年底,农业部已组织制定农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4800余项,有关农产品安全限量标准和检验检测方法标准1800多项。“十二五”期间,农业部将继续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制修订的力度,强化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加快跟进配套制定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


  二、我区农业地方标准化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


  1.农业地方标准化意识显著提高,农业标准化工作快速发展


  2013年,我区制(修)订了15个农产品生产规程,逐步建立农业标准体系,但特色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尚未完善,而我区特色农产品(以蓝莓为首)发展效益好,附加值极高。2015年-2016年,我区结合特色农产品实际制定了10个特色农产品生产规程,2017年,则猛增至70个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标准内容也大幅度提升,基本涵盖了包括种粮作物、经济作物、畜牧水产品、蔬菜及水果等主要专业领域农产品。


  2.农业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逐渐步入正轨,标准水平大幅提高


  通过多年努力,我区农业标准化管理体系在不断建立和完善中,标准制修订流程—立项、制定(编制)、审定、颁布程序逐渐规范化,提升了标准质量,保证标准的科学性、实用性。


  此外,标准编制工作在注重追求数量增长的同时也注重了质量的提高。


  3.标准实施面不断扩大,标准应用卓显成效


  为了更好地发挥农业地方标准工作对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推动作用,近年来,加大了标准的实施力度,狠抓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区(县)级标准的实施,标准化实施和普及面不断扩大,取得了突出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我区农业地方标准工作存在的问题


  1.我区农业地方标准与行业标准体系规划仍存在较大差距


  《农业部“十二五”标准发展规划》中全面地涵盖了粮油、经济、畜牧、渔业及蔬菜水果各行业标准。现行标准一定时期内发挥的积极作用,但已不能充分满足农业生产的实际发展需要,与《规划》中的体系有较大差距,存在结构不合理,协调性弱等问题。


  2.某些农业地方标准不能满足行业发展,需进一步评估、修订


  一般来说,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推荐标龄满5年进行修订。对于标龄达到或超过5年标准,有必要进行系统评估,论证其是否仍然适应现阶段农业生产需要,对滞后的标准应及时修订或废止。2013年我区对滞后的标准进行了全面修订,使得新标准更具体、更实用,得到了业内人士的普遍认同与广泛采纳。然而,在某些内容设置方面仍然存在些许欠缺,还需进一步认真修订。


  3.农业标准化示范工作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总体来看,我区十分重视标准示范区、示范基地的建设,近年来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还存在“农业示范园、标准示范点少”以及专项经费缺乏等问题。覆盖面也不够全面,示范效应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而且,目前还没有专项经费用于支持标准的示范建设。因此,农业标准化示范工作还应加强投入,进一步提高。


  四、我区农业地方标准下步工作建议


  1.依托“十二五”标准化发展规划,进一步提升标准编制水平


  一是进一步强化标准体系建设。依据《“十二五”时期标准化发展规划》的要求,结合我区农业生产实际和发展需要,进一步制定农业标准化公司,完善农业标准体系,全面提升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文明建设。二是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利用现有农业资源和政策优势,建设多元化农业标准化人才队伍,重点引进和培养一批专业水平与实践性能力相结合的专家人才;支持科研人员根据科技攻关及成果转化项目内容,经归纳提升后编制成为标准;鼓励农业行业各领域龙头企业制定相关企业标准;加强培育基层工作队伍,提高一线技术人员专业素养和标准执行力。


  2.严格遵守立项、审批等程序,提高标准管理水平


  继续坚持严格执行标准立项、审批、颁布程序,更进一步加强组织论证与研讨,既要听取专家的意见,又要充分考虑用户的合理化建议,以保证标准的实用性、针对性。同时建立自下而上的、通畅的、多渠道反馈机制,全面收集标准化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意见,及时获得市场对标准的需求信息,使标准体系更加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符合时代发展进程,也为标准的修订以及新标准的制定提供有力支持。


  3.稳步推进标准化示范园工作,立足标准化示范点高标准建设


  积极组织农业标准化示范园承建单位,高标准完成示范园的建设任务。特别要积极努力地促成市级高水平标准化示范点的创建与发展,为标准的有效实施提供平台,充分发挥其模范带动作用。标准化示范点的创建和有效运行不仅需要标准化委员会核心成员及相关标准制定专家给予针对性、具体化的技术支持,而且需要政府投入充足资金和财力保障,同时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加大标准化活动资金投入,逐步建立政府、行业、企业等多方投入、共同支持的标准化建设经费保障机制。


  4.进一步加强农业地方标准宣传贯彻力度


  一是建立完善的农业地方标准化信息服务体系。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农业生产技术标准的宣传工作,不断增强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和管理者的标准化意识,进而全面、主动地贯彻执行各项标准。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实现标准的及时传递,将现行有效的标准文本、标准信息及时在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其他相关网站公开发布,方便大家随时阅读、下载。新标准印刷出版以后,及时将印刷文本发放给相关单位、企业及其他用户。二是建立农业地方标准继续教育机制。新农业地方标准颁布实施以后,及时邀请有关标准化技术委员、标准主要起草人和专家为主要用户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开展标准化培训工作,包括标准的内容解读、技术示范等,让标准使用人员充分了解新标准的内容与要求,准确掌握技术要点与难点,以利于标准的顺利、有效实施。


  作者:申丽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