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流转对农业经济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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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21-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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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现代农业由过去家庭式的经营模式向着集约化和规模化方向转变,做好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对促进农业向着规模化和集约化方向发展有着很大帮助。通过开展农村土地流转,能够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经济,直接促进农业经济不断向前发展。该文主要结合实际情况,分析了农村土地流转对农业经济的影响,论述了做好农村土地流转,加速农村经济发展的对策。


  关键词: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经济;影响;发展对策


  农村土地流转行为是指农民群众通过将自己的土地采用合法的形式,流转给其他经济组织的一种行为,在土地流转过程中保留承包权,将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业生产者。农村土地流转是现代农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通过开展土地流转,有利于农业实现集约化、规模化、现代化发展。随着农村市场经济不断向前发展,规范化的土地流转行为已经成为实现现代农业的必然追求。


  一、互助县农村土地流转现状


  在青海省互助县境内,共有19个乡镇,294个行政村,合作社数量超过了2500个。近些年,互助县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流转,截止到2017年4月底,全县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超过了7000公顷,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合同1万多分,签订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土地面积超过了3000公顷。目前全县共有家庭农场10个,流转面积150多公顷。通过开展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提高了土地的利用价值和利用效率,带动了地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促进了农业经济进一步提升。


  二、农村土地流转对农业经济的影响


  1、农村土地流转,有利于促进农民经济收入水平提升


  传统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模式下,农民经济收入主要包含两种形式,一种是单纯的从事农业生产所获得的经济效益,另一种是农民进城务工所获得的经济收入。不管是哪一种收入模式,农民群众的收入方式都比较单一,长此以往,不仅不利于提高农民群众收入的多样性,同时农民群众外出务工还会使得大部分的农田撂荒,土地规模化经营目的无法达成。通过开展土地流转工作,农民群众将自己土地的经营权转让给规模化农业生产者,能够从中获得一定租金,同时还能将更多的农村劳动力解放出来,投入到第三产业,促进农民群众经济收入水平提升。


  2、农村土地流转,有利于加速农村劳动力转移


  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推广和实施,能够实现农民农业生产和收益的有效分离。通过将农村土地的经营权和使用权流转给其他农业生产者,发展规模化和集约化农业生产,可以大大节约农村劳动力资源。在农业生产过程中,通过拥有先进的机械和种植技术,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提高农民群众经济收入,将更多的劳动力转移到其他产业中,能够更好的节约劳动力资源,为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奠定坚实基础。


  3、农村土地流转有利于促进土地使用效率提升


  为了进一步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更好更快发展,必须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为土地流转市场化发展提供条件。将市场化规律和土地利用相互融合,可以借助市场规律进一步体现土地的潜在价值,为土地生产配置科学的资源。通过开展农村土地流转工作能够慢慢实现农业的升级换代,由过去小规模的农业生产模式向着集约型方向转变,使得更多的闲置土地和撂荒土地得到高效利用,降低土地损失。


  4、农村土地流转可以促进土地经济收效提升


  随着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不断开展以及农村经济不断向前发展,政府、社会大众对农村土地流转的关注度日益增长。近些年来互助县农村土地流转数量和流转规模进一步增加,土地流转速度逐渐加快,尤其是在市场机制的大环境下,土地的使用价值和利用价值能够进一步得以体现,同时,规模化生产模式还能够大大提升土地资源的使用效率。土地生产能力提升的同时,促进了农民收入水平提升,从某种程度上能够激发农民群众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农业种植产业发展,实现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使农业向着精细化、规模化、现代化方向发展。


  三、做好农村土地流转,加速农村经济发展的对策


  1、打破土地小规模经营,整合土地资源,实现规模化流转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度下,农村土地小规模生产模式依然占据主导地位,农村土地较为分散,大多以条块化的形式存在,农业生产规模较小,不利于实现集约化和规模化生产。农村土地分散对农村土地流转效率产生了较大的制约作用,使得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发展较为缓慢。随着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的推广和实施,地区应该结合实际情况,加强农村土地调研,从辖区范围内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更加科学、合理、高效、切实可行的流转方案与流转措施,打破土地细碎化经营模式,加速农村土地流转进程,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不断扩大农村土地流转规模[1]。


  具体工作开展中,当地政府部门可以设立专项财政资金,促进土地流转工作开展。政府部门还要成立专门的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机构来负责各个乡镇农村流转工作的开展,在较短时间内消除农业生产细碎化、小规模的问题,提高农业生产规模的同时,加速农业经济效益提升。


  2、保障农民群众合法利益,畅通土地流转渠道


  土地流转工作开展过程中,必须要坚持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开展土地流转。目前很多农民群众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一定的警惕心,不愿意交出土地使用权。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农民群众的权益有时得不到切实保障,在土地流转过程中,经常会出现损害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因此就要求政府部门确定合理的土地使用价格、土地流转价格,将土地升值后的价格纳入其中,解决土地流转过程中的多种风险问题。


  针对土地流转双方信息渠道不顺畅、不对称的现象,应该结合地区土地流转现状,构建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化平台[2]。利用信息化平台登记农民群众想要流转的土地信息,并将信息及时向外推送,确保农村土地流转双方都能够掌握有效的市场供求信息,从而动态化的确定流转价格。


  此外,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还应该逐步减少自主流转的行为,引导农民群众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建立土地流转合同,在合同中明确双方权益,这对保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也有很大帮助。


  3、建立完善的配套政策法规,加强监管力度


  县级政府部门要结合地区农村土地流转规模流转趋势,有针对性、多层次的制定土地流转政策和法规,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给予政策资金方面的帮扶,从体制和政策方面引导加速地区农村土地流转更加合理、健康有序[3]。要进一步明确乡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的职责,形成配套的流转管理办法和经常性的工作制度,积极引导农民群众合理开展农村土地流转,并做好土地流转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4、拓宽流转农民群众就业渠道


  农民群众将土地流转之后失去了唯一的经济来源,如果不能做好农民群众土地流转之后的再就业问题,将会严重影响到农民群众正常的生存发展。现代化农业发展进程中,农村土地流转就是将农民群众转变为居民,因此要充分认识到农民转移和土地流转之间的关联性,重视解决失地农民群众的再就业问题。


  针对土地流转后的一部分没有专业能力的农民群众,应该做好农民培训工作,利用辖区范围内的职业学校开展职业培训,确保农民群众能够获得一技之长,步入城市之后能够有生存发展的手艺,提高失地农民就业转移能力,加速农村土地流转进程。


  5、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乡镇应该对农村土地流转合同认真监督、认真鉴定,发挥其应有的监督管理职能。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要逐渐引导农民群众合法土地流转,针对乡村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行为,要加强监督,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保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同时还要促进流转双方在平等互利,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上签订书面合同,并严格按照合同的内容履行义务。要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备案制度,登记和档案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