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无害化处理设施作为养殖场准入条件

  • 投稿云界
  • 更新时间2015-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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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妍/ 河北省抚宁县农牧水产局

近年来,随着畜牧业迅猛发展,动物死亡总量也随之增加。如何加强监管,规范病死动物的处理已成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2013 年,抚宁县被农业部确定为全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县之一,我们围绕农业部《试点方案》的要求做了一些工作,现与大家交流。

一、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重大意义

世界卫生组织(WHO)资料表明,75% 的动物疫病可以传染给人,病害动物及其产品携带大量病原体,如果不及时、规范进行无害化处理,极易造成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的传播扩散。据统计,90% 的人类疫病来源于动物,在300 余种动物疫病中有70 余种属于人畜共患病,对人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产生严重威胁。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理工作不仅关系到动物疫病防控、畜牧业的发展,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而且突破了传统意义上的行业领域,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成为改善生态环境的一项重点工作。因此,做好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抚宁县畜牧业概况

抚宁县隶属河北省秦皇岛市,总面积1 618 平方公里,辖14 个乡镇、管理区,2 个街道办事处和1 个省级旅游度假区,共556 个行政村,48万人口。畜牧业是抚宁县的传统产业之一,以生猪、肉牛、奶牛、肉鸡、蛋鸡、羊养殖为主。全县共有规模养殖场3 593 个,其中部级标准化示范场6 个,省级标准化示范场8 个。常年存栏100 头以上的规模猪场2780 个,其中存栏万头以上猪场7 个, 存栏1 000 ~ 10 000 头的猪场24 个;年出栏万只以上的肉鸡场307 个;存栏2 000 只以上的蛋鸡场116 个;存栏200 头以上的奶牛养殖场11 个;存栏50 头以上的肉牛养殖场96 个;存栏100 只以上的羊场283 个。

2013 年,全县生猪存栏55.95万头, 出栏106.63 万头;牛存栏5.79 万头,出栏3.86 万头;羊存栏20.54 万只,出栏19.03 万只;蛋鸡存栏225.4 万只;肉鸡存栏258.4万只, 出栏1 043.9 万只。生猪饲养量、人均出栏量位于河北省前列,2007 年-2013 年, 连续七年出栏突破百万头大关,获得“全国生猪调出大县”称号。2013 年,全县农业总产值78.26 亿元,其中畜牧业产值33.46 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42.8%。畜牧业已成为覆盖区域最广、惠及农民最多的产业,成为农民增收致富的一条主渠道。

据统计,近三年全县生猪、牛、羊、蛋鸡、肉鸡死亡率分别为6%、2%、3%、5%、5%。全县每年死亡猪约6 万头左右、牛约0.07 万头左右、羊约0.57 万只左右、蛋鸡约11.27 万只左右、肉鸡约52.20 万只左右。

三、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屠宰企业无害化处理工作情况

全县有4 个生猪定点屠宰厂,1个肉鸡定点屠宰厂,5 家企业均配备了符合环保要求的病死动物焚烧设备。2013 年屠宰生猪近100 万头,肉鸡72 万只。检出病死猪483 头,鸡6500 只,均在驻场官方兽医的监管下进行了焚烧处理。

(二)养殖环节病死动物处理情况

自2009 年起,抚宁县在规模养殖场开展动物疫病科学防控与依法监管工程,强化了规模场动物防疫条件,将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作为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必要条件,实现病死动物不出场。当时我们本着经济适用的原则,猪、牛、羊等大中动物饲养场以建设化尸池为主,禽类等小动物饲养场以深埋、焚烧处理为主。没有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养殖场大多数不具备规范处理能力,经常出现随意处置病死动物现象。

(三)专业化无害化处理厂建设与发展情况

为了规范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2010 年我们动员牛头崖镇村民单力军采用“个人建厂、政府资助、部门监管”三位一体的建厂方针兴建了广益畜禽无害化处理厂,为了节省资金自制一台焚烧炉,建设了一个120 立方的化尸池。由于地方财政困难,补助资金非常有限,建成后的无害化处理厂只能负责政策性保险死亡动物、执法没收销毁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不合格以及监测不合格应净化扑杀动物的无害化处理。2010-2011 年共处理病死畜禽23 500 头只。

2012 年,秦皇岛市启动北戴河及相邻地区近岸海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该厂利用此项目重新建厂,并依法取得了环保、国土、规划等部门的手续。建设总投资427.5 万元,其中国家投资200 万元,个人投资227.5 万元。占地8 067 平方米,厂房580 平方米,办公及业务用房540平方米。建设了车辆和人员进出消毒通道、染疫动物临时储养圈、扑杀间、无害化处理间、冷库、化尸池,购置了大小焚烧炉各一台、箱式运输车2 台,年可焚烧处理病死畜禽6 000 余吨,利用化尸池生物发酵处理500 吨,2013 年6 月正式投入使用。

抚宁县无害化处理厂自2013 年运行以来到2014 年6 月底, 共处理病死动物19.2 万头(只),其中禽类9.1 万只,猪10.056 万头,羊470 只,牛44 头。

四、探索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有效运行机制

在无害化处理后期运行中,重点是病死动物的收集、处理以及监管,我们紧紧围绕“个人建厂、政府资助、部门监管”三位一体的建厂方针开展工作。3 月16 日,农业部“百乡万户”调查组向朝阳副局长对抚宁县无害化处理运行模式和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希望继续大胆探索,摸索经验,充分发挥试点县示范带动作用。

(一)申请财政支持,充实无害化处理设备

畜禽无害化处理厂建设项目,购置了2 辆封闭运输车。由于抚宁县地域面积广,两辆车不能满足工作需要。为此,我们积极争取县政府和财政部门的支持,在县财政申请29 万元经费,购置了3 辆无害化处理运输车,用于病死动物的收集和运输。

(二)加强管理,落实各项制度,注重人员防护

建立了病害动物和动物产品入场登记、消毒、无害化处理后的物品流向登记、人员防护四项制度,并严格落实。设计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凭证和无害化处理登记表,分别用于病死动物交接和处理时的记录。因无害化处理厂的特殊性,为了防止动物疫病通过运输车辆传播以及人员感染,强化消毒和人员防护制度的落实,建立了人员消毒通道和车辆消毒通道。

(三)将试点县建设与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相结合

为了做好生猪规模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工作,抚宁县在无害化处理场厂设立了驻场监督站,专门负责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的确认、登记和监管工作。通过政府发文,将全县5480 个年出栏50 头以上,且不具备规范处理能力的养殖场死亡生猪无害化处理工作交由无害化处理厂负责,80 元无害化处理补助给养殖户40 元,无害化处理场40 元,主要用于车辆的维修、燃油、消毒等补助,既规范了生猪无害化处理工作,又能维持无害化处理厂的运转,实现双赢。

(四)强化监管,促进无害化处理工作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加强对动物饲养、屠宰、经营、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加工、经营、贮藏、运输环节的监管,并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处置病死动物专项整治活动,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病死动物收集联系电话,通过强化执法监督,打击随意处置病死动物的违法行为,促进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

五、对无害化处理工作的建议

(一)扩大无害化处理补助的品种和范围

国家对生猪规模养殖场有了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大量达不到规模的散养户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还没有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另外,还有禽类、牛、羊等动物。建议国家进一步扩大无害化处理补助的品种和范围,从政策上推进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

(二)探索建立乡村病死动物收集网络

按农医发[2013]31 号通知要求,在试点工作中结合现有病死猪收集方式,逐步健全、规范大型生猪规模养殖场建设存放病死猪的低温冰柜,预约式收运。根据畜禽养殖种类和养殖密度在村镇,设立病死动物收集站点,建设储存死亡动物的冷库或冰柜,作为中小规模养殖场和散养户死亡动物的临时存放点,专人管理,统一登记。无害化处理场定期、统一回收,规范处理。

(三)增加动物卫生监管经费,探索指定兽医人员协助监管制度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重在监管,尤其是在现阶段群众认识不足,管理相对人法制意识淡薄的情况下。因此,要加大对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经费投入,使监管人员能够走出去,有能力对相关场所及人员实施监管,有能力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和取证,有效打击违法行为。另外根据基层检疫工作量和监管任务,积极探索聘用利用指定兽医人员协助官方兽医开展监管的机制,避免出现监管漏洞和监管盲区。

(四)加大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

立足目前动物养殖现状,明确一类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由专业无害化处理厂进行焚烧处理。规模养殖场必须建设无害化处理设施,中小规模养殖场和散养户死亡动物在临时储存点收集,由无害化处理厂统一运输,集中处理。政府设立无害化处理专项经费,对规模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设施给予补助,对无害化处理厂给予日常运转必须的经费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