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税务问题研究———以合同控税为例

  • 投稿韩东
  • 更新时间2017-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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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税收已经成为现代经济生活的一部分,在我们的生活中,只要发生应税行为就要依法纳税。如何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合理避税,减少税收成本,是我们每一个财税工作者需要深入研究的课题。签订合同往往是企业一项经济活动的开始,是一项法律行为,具有法律约束力。如何用好用足国家的财税政策,为企业经济活动保驾护航,达到最优税收成本,合同签订环节起到决定作用,影响整个业务流程走向,业务流程又决定着税收,因此签订合同至关重要。

[关键词]企业;税收成本;合同控税

[DOI]10.13939/j.cnki.zgsc.2017.30.052

企业的风险除了来自市场经营外,还来自税收,税收作为企业成本,是与企业利益密切相关的。掌握和理解国家财税政策,正确有技巧地签订合同,高效节能设定企业业务流程,是能够合理合法降低税收成本,减少涉税风险,创造企业财富,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1 合同控税简述

随着经济高速发展,企业对税收成本越来越重视,希望通过税收筹划的手段达到企业税收负担最小化,从而减轻资金压力,降低成本,增加经济效益。企业税收不是由财务部凭空做出来的,而是经济业务事项随着业务流程的发生而产生的,业务又是按业务部门事先签订的合同发生的。因此,凡是要控制和降低税收成本,合同签订环节是不容忽视的,必须正确签订合同。

合同控税的范围非常广泛,既要分析各项税负,又要分析每项条款、每个细节对企业业务的影响。结合现今的实际情况,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发布的财税〔2016〕36号文,从2016年5月1日起开始的,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业务的背景下,对企业签订合同同样有着重大影响。随着营改增业务的全面展开,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一般纳税人也可以抵扣进项税,特别是房地产和建筑业还存在老项目和新项目之分,涉及的税率和核算方法截然不同,在合同中有必要根据企业的税收筹划需求,前瞻性地在合同明确,双方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是老项目还是新项目,税率是一般征收还是简易征收,是全额征收还是差额征收,价格是含税价还是不含税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增值税普通发票等具体要求,做到提前布局,未雨绸缪,把企业的税收风险成本控制在可控范围之内。

要通过签订合同达到减少税收成本的目的,企业财税人员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在经济业务发生之初,财税人员有必要参与其中,详细了解整个业务的流程细节,掌握业务活动的真实具体情况,与业务人员一起进行充分研究讨论。同时财税人员凭着自己的一双慧眼,以丰厚的财经专业知识为基础,分析业务所涉及的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论证合同签订适用法律的正确和可行性,确保经济合同既符合企业的利益,又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助力于企业提高经济效益,节约税收成本,达到合同控税的目的。

2 合同控税在企业中的合理运用

2.1合同控税的运用

合同管理是企业内部管理体系中的重要环节,在实务中,随着国家法律法规日益规范和完善,财税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的提高,对签订合同直接影响企业的税负承担有了清晰的认识,合同控税的重要作用在经济业务流程日趋明显,被广泛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本文因篇幅有限,没有一一列举,仅通过分析合伙企业一项经济业务,合伙企业相关法律法规在此项经济业务中的运用,从合同控税的角度,论证比较不同合同签订方法下税负影响程度,以案例形式分析说明合同控税在企业业务流程中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2.2合伙企业的财税制度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第三条规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

第四条规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应纳税所得额:①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②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协商决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综上所述,由于合伙企业“先分后税”的原则,合伙企业是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合伙企业将利润分配给各合伙人,由各合伙人按分得的利润自行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并且,合伙企业可以按合伙协议约定比例分配各合伙人利润,也可以按合伙人协商比例分配利润。

2.3合伙企业合同控税案例分析

案情介绍:甲、乙、丙三个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企业),代理某商业服务行业,甲是普通合伙人,乙、丙是有限合伙人,合伙协议约定,甲公司全权负责商业代理服务业务,按业务量提取佣金,同时执行合伙事务,是合伙企业执行人。甲公司与有限合伙企业就商业代理服务业务,面临以下两种合同签订方法:

(1)第一种合同签订方法:甲公司就全权负责的商业代理服务业务与合伙企业签订《商业代理服务合同》,合同约定甲企业按完成业务量计提佣金,10000万元以内按10%,10000万元以上按20%,预计第一年甲公司能完成20000万元的代理服务业务。

(2)第二种合同签订方法:根据财税〔2008〕159号文,合伙协议可以约定利润分配比例,也可以协商利润分配比例。因此甲公司可以事先与合伙企业协商,甲公司每年预计完成代理业务获得的佣金额,通过合伙协议约定,以利润分配方式给甲公司。

2.4涉及税负分析

第一种合同签订方法的税负分析,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的规定,一般纳税人的代理服务的增值税税率为6%。以第一年为例,要承担的税负如下:

增值税=(10000×10%+10000×20%)÷(1+6%)×6%=169.81(万元)

城建及附加税=169.81×10%=16.98(万元)

企业所得税=[(10000×10%+10000×20%)÷(1+6%)-16.98]×25%=(2830.19-16.98)×25%=703.3(万元)

第二种合同签订方法的税负分析,由于合伙协议未约定代理服务费为佣金,而是约定作为利润分配给甲公司,属于投资收益,不构成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只缴纳企业所得税。要承担的税负如下:

企业所得税=(10000×10%+10000×20%)×25%=750(万元)

从以上分析可知,第二种合同签订方法,A公司可以节省税负(169.81+16.98+703.3)-750=140.09(万元)

3 合同控税在税收筹划中的意义

综上所述,从税收筹划的战略角度,合同控税应从业务流程的开始环节着手,有技巧地签订合同,才能对税收成本的降低起到决定作用。但签订合同不是纸上谈兵,更不是空穴来风,需要对企业具体业务要有全面充分的了解,还需要企业财税人员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判断能力。

通过对合同签订的设计,分析不同合同签订情况下,涉及的各项税种、总的税负、纳税时点等对企业税收成本的各项影响因素,能够因地制宜地适用政策制度,制定出合理、合法的合同方案。因此正确理解并用好用足国家税收政策,并把税收政策的运用,提前到合同签订环节,是我们每个财税工作者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参考文献

[1]肖太寿.全面营改增后,资金信托合同的节税签订技巧[Z].2016-08-11.

[2]肖太寿.以案论证合同的重要性[2017-07-03].http://www.sohu.com/a/153968480-488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