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文字训释看“牛”在先民社会生活中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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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16-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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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摘要:正如悠久而漫长的农业文化成就了房屋与土地的价值一样,农耕经济使得“牛”这种牲畜在华夏民族的生活中变得不可或缺。然而农耕却不是“牛”在先民生活中的唯一社会功用,我们在先民的文字训释中可以看到“牛”所扮演的各种角色。 
  关键词:文字 语言 文化 训释 
  华夏民族之于“牛”这种动物有着浓郁情感,这种情感以各种各样的渠道得到了传达,在先民的文字训释中,华夏祖先对于“牛”的独特情感也得到了酣畅淋漓的表达。通过对“牛”部及一些相关文字的训释,我们可以看到了“牛”在农人生活中的各种社会功用以及农业民族对于“牛”的浓厚情感。那么具体而言,它到底在农业社会中具有什么样的社会功用,扮演着什么样的社会角色呢?谈到“牛”在农业社会中的作用,可能首先我们想到的就是其对于农业生产的作用,然而在灿烂悠久的华夏文化中,“牛”的社会功用可不是仅限于此。下面我们就在先民的文字训释中,通过对“ ”、“ ”、“牺”、“牲”、“牷”、“犕”、“縻”几个文字的考察,去追寻和探索“牛”在先民生活中的社会功用。 
  一.孜孜不倦的农耕之牛 
  对于牛耕的起源众说纷纭,但不容置疑的是,华夏民族早在殷商时期就已经驯服了牛,并将这种任劳任怨的动物应用在自己的生活与生产当中了。这样的社会现实决定了我们对“牛”的认识主要集中在牛耕。首先我们就来简单地说说“牛”在农业社会中最为主要的社会作用,也是它对于农人最大的价值——牛耕。 
  用于耕种可以说是“牛”在农业社会中最主要的社会功用,这也是农业民族对“牛”格外重视的主要原因。在许慎的文字训释中,就记载了牛的这一用途。我们来看“ ”这个字的训释,《说文·牛部》:“ ,耕也。从牛黎声。”《康熙字典·牛部》中对“ ”的解释为: 
  “ ,与犂同。”按照许慎的训释 
  “ ”表示耕种,段玉裁指出许慎的训释中“犂”与“耕”互训,并推测“犂”表示的应该是牛耕,而“耕”则表示的是人耕。“ ”文字从牛构形,意义表示耕种,这样的文字构形会意方式本身就是对“牛”之于农耕重要意义的一种记录与肯定。 
  古老的先民在运用牛耕的过程中,还创造了多种多样的耕作形式。除了最为普遍的一头牛耕作的劳动形式以外,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还记录了两牛相互配合的耕作方法。我们来看“ ”字的训释,《说文·牛部》:“ ,两壁耕也。从牛非声。一曰覆耕种也。读若匪。”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中说:“两辟耕,谓一田中两牛耕,一从东往,一从西来也。”意思是说“ ”字表示两头牛在同一块田地之中相向耕作,一头牛从东向西耕作,一头牛从西向东耕作,两头牛互不干扰、相互配合。这种耕作方式对保证工作效率有一定的好处,也体现了华夏先民对于耕作中的“牛”,给予了极其充分地利用。 
  二.体色完全的祭祀之牛 
  “牛”在中华民族的文化中,以其之于农业的重要作用而功勋卓著,但其用途却并不限于农耕。在先民的祭祀活动中,“牛”成为了极其重要的祭品,用于最为隆重的祭祀活动。 
  在古代先民的祭祀活动中,将牛、羊、豕三牲具备的祭品称之为太牢。《庄子·至乐》中说:“具太牢以为膳。”成玄英疏:“太牢,牛羊豕也。”只用羊、豕二牲叫做少牢。《左传·襄公二十二年》中说:“祭以特羊,殷以少牢。”杜预注:“四时祀以一羊,三年盛祭以羊、豕。殷,盛也。”“太牢”与“少牢”的差别在于其中是否有“牛”这种祭品。但“牛”这一祭品的出现与否却关系重大。从祭祀的规模等级来考察祭品,使用太牢作为祭品的祭祀属于最高等级的祭祀活动,其次为使用少牢作为祭品的祭祀活动。《礼记·王制》中有言:“天子社稷皆大牢(即太牢)诸侯社稷皆少牢,大夫士宗庙之祭有田则祭,无田则荐。”由此可见,严格的等级制度在祭祀中有着鲜明的划分。天子、诸侯、大夫士所能进行的祭祀活动和所使用的祭品都不尽相同,阶级差别鲜明。太牢为天子祭祀社稷之神时方可使用的祭品,极其隆重;少牢则为地位次之的诸侯在祭祀社稷之神时所使用的祭品。在“太牢”与“少牢”的差别以及两种祭祀所属的等级中,我们也多多少少看出了“牛”之于华夏先祖的重要意义,当“牛”这一牲畜做为祭品出现在祭祀中时,祭祀的等级、规模便发生了质的变化与飞跃,华夏民族对“牛”的独特珍视在这样的规定中不言而喻。 
  在古人的文字训释中,不仅记录了“牛”用于祭祀的社会现实,而且记录了我们的祖先对祭祀之“牛”的独特要求。我们来看许慎对“牺”字的训释,《说文·牛部》中说:“牺,宗庙之牲也。从牛羲声。贾侍中说此非古字。”许慎指出“牺”为“宗庙之牲”也就是说“牺”是祭祀所用的牲畜,这个文字字形从“牛”,以“牛”会意来表示祭祀所用的牲畜,这从一定意义上讲,可以看出“牛”作为祭祀用牲是具有代表性的意义的。基于祭祀在先民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先民的祭祀用牲也十分考究,不仅讲究用什么牲畜,而且还讲究用什么体貌特征的牲畜。《六书故·动物一》对“牺”的解释即为:“凡畜之牡,毛羽纯具者,牺也。”这可视为对祭祀用牲的一种要求。在《说文解字》还中有专门表示纯色之牛的字——“牷”,《说文·牛部》:“牷,牛纯色。从牛全声。”“牷”本来表示祭祀所用的毛色纯一的“牛”,后来也表示毛色纯一的其他牲畜。《周礼·秋官·犬人》中说:“凡祭祀共犬牲,用牷物,伏瘗亦如之。”这里的“牷”就不是专指牛了。祭祀除了对祭品所用牲畜毛色的要求外,还有对牲畜肢体完整的要求,对于“牛”而言,即为“牲”。我们来看许慎的解释,《说文·牛部》:“牲,牛完全从牛生声。”《字汇·牛部》对“牲”的训释为:“牲,祭天地宗庙之牛完全曰牲。”这两个训释都指出“牲”表示的是“牛完全”也就是肢体完好的牛。可见,并非所有的“牛”都有被称之为“牲”的资格,只有那些肢体完具且用于祭祀活动祭品的“牛”才可以叫“牲”。《谷梁传·哀公元年》中说:“全曰牲,伤曰牛,未牲曰牛。其牛一也,其所以为牛者异。”这是在说,牛虽然都是牛,用于祭祀的体色完全的“牛”与一般的牛还是大不相同的。总的来说,通过对《说文解字》中的“牺”、“牲”、“牷”几个字的解读,我们看到了“牛”于农耕之外的又一重要用途以及先民在这一用途中对“牛”的独特要求。《左传》中说:“国之大事,唯祀与戎。”华夏先民重视祭祀,更不会忽视“牛”在祭祀中所扮演的角色和“牛”所承载的文化内涵。耕人对于牛的重视,直接扩展出了牛在祭祀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和特殊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