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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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15-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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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剑波

(贵州财经大学国际经济学院,贵州贵阳550025)

摘要:专业学位具有职业导向性和知识发展性的特征。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中,存在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两种分类,两者的培养模式存在一定差异。,对两者的异同进行辨析,有利于深入理解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培养模式。基于此,本文一方面从报考条件、入学考试、录取方式、学习方式等方面深入剖析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区别,另一方面,从人才培养目标、课程设置、人才质量标准等方面探讨两者的联系,以期各培养单位加强这两种专业学位的分类管理和指导,不断提高培养质量,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优质的高层次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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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异同

中图分类号:C64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I67I-1580(2014)10-0005-03

一、引言

从1978年恢复研究生招生,到1981年开始执行学位制度至今,我国研究生教育已经走过30余年光阴,经过不断的改革与发展,完成了相当于发达国家研究生教育上百年的历程,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式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目前,我国已建立起包括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队系统三类培养单位在内的涵盖硕士和博士两个层次、十二大学科门类的研究生培养体系。截至2013年,全国共有培养研究生单位830个;研究生招生61. 14万人,比上年增加2.17万人,增长3.68%;在学研究生179.40万人,比上年增加7.41万人,增长4.31%;毕业研究生51. 36万人,比上年增加2.72万人,增长5.59%。《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更是明确提出到2015年全国研究生在校人数达到170万人,较2009年增长30万人,增长幅度为21.43%,到2020年规模达到200万人,较2015年增长30万人,增幅达到17.65%。我国研究生教育规模不断攀升,已跻身于世界前列,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规模的贡献不容忽视。1991年,我国开始实行专业学位教育制度;1996年,我国颁布《专业学位设置审批暂行办法》,规定专业学位分为学士、硕士和博士三级,但一般只设置硕士一级,各级专业学位与对应的我国现行各级学位处于同一层次。经过2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专业学位教育发展不断提速,已初步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专业学位制度。但总的来看,存在诸如专业学位招生数量偏少,在职攻读专业学位比重偏大,而全日制比例偏小,专业学位与职业任职资格之间衔接不够紧密等问题。为进一步加速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促进专业学位的合理设置和高效管理,2009年,教育部党组决定增招硕士研究生,全部用于招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全日制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截至2013年,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已批准100多所学校进行各种专业学位试点工作。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但两者有何区别,有何联系,还值得深入探讨。

二、相关概念界定

专业学位是指为满足社会一定职业领域需求,培养具有较强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能从事实际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而设置的一种学位类型。与专业学位相对应的是学术性学位。学术性学位以学术研究为主,注重理论和科研创新。这两类学位研究生在人才培养目标、教学方法、教学内容等培养模式方面均有所不同(见表1)。

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方式比较灵活,大体可分为在职攻读和全日制学习两类(见图1)。其中:(一)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是指通过每年年初举行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进行招收的、在高校或科研机构进行全日制学习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其作为学术型硕士的改良产品和替代产品,根据市场需要取代以往的学术型研究生,颁发国家承认的“双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与以往全日制研究生基本一样。为更好地满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求,不断完善研究生教育机制,促使研究生教育类型结构更加趋于合理化和高效化,促进研究生培养模式从学术型向专业型转变,教育部决定在总的全日制研究生人数不变的情况下,从2010年开始减少学术型研究生招收,增加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收,最终达到专业型:学术型=7:3。(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是指招收在职人员,以业余时间学习为主且通过“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进行非全日制学习的专业学位研究生。1991年,我国开始实施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以在职人员为主要培养对象,是一种“在校不离岗”的特殊教育模式。经过20余年的改革与发展,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单一学位类型和人才培养模式与社会需求之间的矛盾,对推动研究生教育与生产实践相结合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到21世纪初,规模达到一定程度。

三、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对比分析

(一)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的区别

1.报考条件不同。针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招生对象的不同,应该对两者采取不同的报考政策制度。前者的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人员等,因主要招收的应届本科生缺少实践经验,也不具备相应的经济条件,国家为其提供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等方面的相应资助;而后者的招生面向具有一定工作年限和经验的在职人员,对实践经验及经济能力有一定要求,在学历上要求考生应为本科及以上并取得毕业证书且具有一定年限的在职人员,由于是在职学习,也就不存在就业问题。

2.报考时间不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名时间在每年10月,报名程序是:(1)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进行网报;(2)在11月中旬左右到报考点进行资格审核和现场确认;(3)通过后,即为报名成功。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名时间在每年7月,其流程为:(1)每年6月下旬,教育部发布各省级所辖考区网上报名的具体时间和网址;(2)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上旬;(3)现场确认为7月中旬。

3.考试科目不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作为两大国家级别的考试,有各自规定的考试科目,不仅因类别不同而不同,还因专业不同而各有差异。除统考之外的其他科目,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阅卷。其中,报考翻译硕士等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和高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均需参加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

4.录取形式不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归属于1月份“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录取工作,先由国家教育部划定统一的复试分数线(按三大地区和不同专业来划分),达到复试分数线者,参加招生单位组织的复试,择优录取。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隶属于10月份“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录取工作,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招生单位自行划定,统一公布,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包括复试、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5.学制要求和获得证书不同。全日制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采取集中在校学习的方式,实行全脱产学习,学制一般为两年。鉴于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大多没有实际工作经验,因此,必须安排一定的实践和实习,一般至少为一年时间;毕业时可以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双证)。非全日制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业余时间学习为主,利用周末、节假日上课或采取集中授课的方式,进行不脱产或半脱产学习,学制较前者要长一年甚至更多,学习时间一般为2—4年。鉴于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安排的实践课程和实习一般控制在半年以内;毕业时只获得学位证书(单证)。

(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的联系

1.人才培养目标。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属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范畴的不同类别,但他们都以培养高层次的应用型人才作为目标,即以企业需求为导向,除要掌握专业知识外,还要更多地掌握某一领域或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具备较高的理论素养,有综合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在实践中运用知识、开发创新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能力。专业学位的名称表示为“xx(职业领域)硕士(学士、博士)专业学位”。专业学位研究生是在专业领域所授学位的统称,如法律硕士、工程硕士等。

2.课程设置。课程设置都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职业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养和应用知识与能力的提高为核心。教学内容强调理论性与应用性的有机结合,突出案例分析和实践研究;教学过程注重团队学习、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手段包括开设讲座、组织讨论、参与项目研究等,注重培养和提高学生研究实践问题的意识和能力。

3.人才质量标准。专业学位研究生主要是为满足特定社会职业的专业人才需求,偏重培养学生的应用开发性研究与设计能力,旨在培养具有较好职业道德,具备特定社会职业所需的专业能力和素养,具备从业基本条件,能够运用本专业领域已有理论、知识和技术有效地从事专业工作,有效地解决专业问题的职业化人才,其质量评判要以社会、市场及企事业单位作为评估主体,以他们对人才的实际要求作为评判的主要标准。

四、结语

专业学位设置是我国学位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它改变了我国学位类型、规格单一的状况,推动了复合型、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的培养工作,丰富和发展了我国学位制度。而应届本科生全日制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也进一步完善了我国专业学位的内在要求。自2009年伊始,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就驶入历史发展的“快车道”,表现最为突出的就是国家加大了全日制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比例,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大量招收也促进了我国研究生教育体系日趋完善,研究生教育制度更加健全,研究生教育规模进一步扩大。当前,在国家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大好时机下,各培养单位应在原有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取得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总结、梳理宝贵经验,进一步加强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和管理,有效实现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在规模、质量、效益等方面的协调、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