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

  • 投稿北冥
  • 更新时间2015-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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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爽

(洛阳师范学院商学院,河南洛阳471000)

摘要:2013年8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的通知》,该制度从2014年1月1日起开始在我国大中企业执行,不仅对传统行业成本核算做了细化的要求,而且将部分新型行业应采用的成本核算方法纳入规定范围,并将作业成本、成本预算内容引入制度中。新理念、新方法的使用,将使新制度成为我国企业成本管理的一个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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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成本核算;成本管理;会计信息质量;企业财务管理

中图分类号:F81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1580(2014)09—0151—02

财政部在2013年发布的《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制度》)已于2014年1月1日起在除金融保险业以外的大中型企业范围内施行。该制度的执行不仅能够完善我国产品成本的核算体系,而且为企业的精细化管理和规范化管理提供了制度保证。

一、《制度》实施的背景

我国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相继颁布了《国营工业企业统一成本计算规程》、《国营工业企业成本核算办法》来规范工业企业成本核算工作;在20世纪末又颁布了一系列《企业会计制度》和与之配套的企业成本核算办法作为《国营工业企业成本核算办法》的补充和扩展;随着2007年实施《企业会计准则》,我国成本核算又得到进一步的完善。但总体看来,上述准则和制度都是从整体层面对企业成本核算提出要求,而未从更加系统、微观的层面对企业成本核算进行规范。

(一)企业成本管理缺乏制度约束

《制度》颁布之前,企业对于成本核算的要求通常是为了:一是满足国家总体对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二是满足各种类型的审计及上级监督的需要;三是满足企业内部成本管理的需要。对于企业没有内部成本管理体系或对成本管理要求较低的企业,无论产品的生产步骤是否复杂、产品批次是否相同、产品成本分配与归集是否有必要,都会按照最低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采用最简单的成本核算办法对产品成本进行核算,这样必然会导致产品成本信息不准确、不规范,将本应计入产品成本的支出费用或将应分步骤核算成本的产品按单步骤生产核算,无法保证产品成本的会计信息质量。

(二)企业的成本核算规范范围较窄

之前的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办法仅对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等进行规范,对于其他类型的企业没有强制要求,也缺乏指导,导致不在强制规范范围内的企业简化成本核算,粗犷式管理企业成本,不重视企业产品成本管理和企业财务管理,不利于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普及和推广。

(三)相同行业的企业成本核算方法多样化

《国营工业企业统一成本计算规程》、《国营工业企业成本核算办法》等成本核算方法主要是针对制造类企业推行的成本核算方法,对于其他类型的企业,如服务业、新型产业没有具体的核算方法和指导意见,导致同一行业的不同企业在成本核算过程中,仅根据企业成本管理或繁或简的需要开展成本核算,所以,成本核算口径、核算方法等都会有差异,投资者在使用会计信息进行决策时,没有统一的参考依据。

(四)审计监督没有统一标准

《制度》颁布之前,政府及独立审计部门在对企业成本进行审计时,很难对产品成本的归集、分配的合理性进行审计,因为缺乏具体规定,所以,独立审计机构也很少对产品成本核算所采用的方法,所划分的生产步骤、生产批次进行审计,仅通过分析产品成本变化趋势,对比历史数据来确定企业产品成本的核算是否准确,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独立审计和政府审计乃至企业内部审计提高审计质量的进程。

二、《制度》给企业成本核算带来的一些变化

(一)新型行业成本核算有据可循

《制度》规范了除制造企业之外的,农业企业、批发零售业、房地产行业、信息传输业、文化企业等10多个行业的成本核算范围和项目,打破了原来仅规范制造业成本核算的僵局。将以前颁布的各种规定、细则整合并完善,很好地解决了新行业成本核算无据可循的难题。

(二)规范了一些有争议项目的成本核算

《制度》规范了之前没有明确规定的一些情况,例如,明确了“成本核算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估计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即一旦成本核算方法发生变化,应当按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报批,同时做出相应变更的会计处理。

(三)促使企业加快成本核算精细化

《制度》将成本核算方法具体到各行各业,原来没有明确成本核算方法规定的行业,如信息传输企业、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企业、文化企业等新型行业,都出现在《制度》的规范范围内,同时还将一些传统行业的成本核算方法做了进一步细化,提出可在企业成本核算中运用作业成本法,这在一定程度上倒逼企业对原来不符合要求的成本核算方法进行细化。《制度》颁布后,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等大中型企业相继开展针对《制度》的培训工作,并在培训后进行成本核算的细化工作,原来为减少工作量而简化处理的成本核算方法,都开始按照《制度》规定,采用分步法、分批法等开始进行核算。

(四)引起企业内部对成本核算工作的重视

精细化的成本核算方式将企业产品生产的过程分解为不同的环节,各环节发生的支出用货币衡量后,成为第一手的成本资料。而且《制度》规定“企业一般应当按月编制产品成本报表,全面反映企业生产成本、成本计划执行情况”,企业应当“编制、执行企业产品成本预算”等内容,强制要求企业编制成本分析报表和成本预算,对企业成本实施事前、事中、事后控制,这虽然成为企业必须要遵循的规定,但也是企业管理层作出经济决策的依据之一。另一方面,《制度》的实施也引发了企业会计从业人员对于本单位成本核算方法的反思,有利于解决制度实践中发现的问题。

三、《制度》实施后给企业成本管理工作的建议

(一)在适当的时机引入作业成本核算

《制度》多次提到作业成本法或者涉及到作业成本的概念,充分说明虽然作业成本法这种先进的成本核算方法对企业管理水平要求较高,但已经不再仅仅是企业进行成本管理时所运用的方法,还可以在成本核算中使用,这也为企业成本核算工作树立了一个未来的先进目标。

(二)进一步开展或加强成本管理会计工作

新颁布的《制度》在规范成本核算工作的同时,提高了产品成本的会计信息质量。对成本预算和成本分析工作的一系列要求,将成本管理工作融入到日常的成本核算工作,“多维度,多层次”的成本核算对象,有助于没有开展成本管理工作的企业开始逐步开展该项工作,而已经开展成本管理工作的企业进一步细化原有工作。督促企业在成本降低、成本控制方面多下功夫。

(三)推行“大财务”管理观念

《制度》改变了原来产品成本的事后核算的情况,要求企业应当执行成本预算,进行成本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考核,落实成本管理责任制,明确了成本工作应在产品生产的事前、事中、事后连续开展全过程控制。要达到这样的效果,企业应当运用“大财务”管理的理念,将成本管理工作层层分解,不能仅靠财务部门单打独斗,而是要由财务部门统筹控制,以生产部门为核心,集合采购部门、仓储管理部门、研发部门等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将以费用控制为主的财务管理制度转变为更见实效的以成本控制为主的预算管理制度,从源头降低产品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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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财政部.国营工业企业成本核算办法[S].1986,12,23.

[2]财政部.财会[2013]17号.关于印发《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的通知[S].2013,08,16.

[3]冉楚云.企业产品成本核算新制度解析[J].财会月刊,2014(3).

[4]杨敏.认真学习 扎实推进 全面贯彻《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J].财务与会计,2014(1).

[5]马文波.谈《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的六大亮点[J].现代商业,20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