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我国中药上市公司研发费用披露现状

  • 投稿唐宝
  • 更新时间2015-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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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对我国中药行业上市公司2008-2012 年年报中披露的研发费用信息进行手工搜集及分析,列出了中药上市公司的研发费用披露方面的不足,同时研究也表明了上市公司研发费用披露在监管机构的有效监管下有了很大的改善,最后结合新企业会计准则就中药上市公司如何进行更好的研发费用信息披露给出了政策上的相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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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中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研发费用

一、引言

中药产业是我国独具特色和优势的民族产业和战略产业。赵远亮,周寄中等(2009)研究发现中药企业的发明专利与绩效具有显著的正向关系。此外,中药产业上市公司的特点:一是中药企业无形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高。从CSMAR数据库中取得2008-2012年中药上市公司数据处理得出此比重的平均值稳定在7%左右,高于国内除金融保险业公司5%的平均值,可推出中药行业的研发投入程度高于大多数行业。二是中药上市公司对研发费用投入越来越多。初云波,马爱霞(2012)研究发现医药企业的内部研发投入方面总体呈增长趋势。中药企业是生物医药企业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可推知中药企业内部研发投入也会紧跟整个生物医药行业趋势。由中药公司以上特征可见,中药企业上市公司的研发投入在战略规划中占重要地位。而王宇峰(2010)研究发现研发支出的信息披露具有增量的价值相关性,并且研发支出信息披露质量和股票价格显著正相关。高质量的披露信息能让投资者看到公司的研发投入,进而买入股票表示支持。因此,探究中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状况并提出完善建议,进而加大投资者对中药企业的投资力度,这对中药这个民族产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研发费用披露现状

(一)数据的来源与选择

选用了截止到2012年12 月31 日A 股所有主营业务与中药相关的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手工搜集并统计了2008 年-2012 年上市公司年报中研发费用披露的情况,剔除5 年内上市或者退市导致数据不全的样本后,有39个样本,财务报表等对象均来源于巨潮资讯网。

(二)研发支出披露的整体状况分析

1.披露程度逐年上升

由表一可以看出,选择以金额形式披露研发费用的中药行业上市公司由2008 年的51.28%上升到2012 年的94.87%,已有很大改善,但仍有部分公司在财务报表中仅披露研发项目非财务信息,这使得投资者无法找到具体研发费用金额进行判断。

2.资产负债表中的“开发支出”科目基本未发挥作用由表一可以看出,虽然新会计准则中要求上市公司在资产负债表中使用“开发支出”科目进行资本化的研发费用披露,但仍有很多公司虽然在资产负债表中列出这个科目,但是科目中的金额为0,即并没有充分利用这个科目。并且,与2008 年相比,2012 年选择在“开发支出”科目中进行披露的上市公司的数量并无太大变化,说明证监会在这一方面并没有进行监管或者说监管措施并没有起到很大作用。

3.披露形式不统一

由表二可以看出,中药行业上市公司的研发费用披露形式很不规范,但一切皆有改善。第一,未作披露的上市公司数大幅下降;第二,公司普遍倾向于在董事会报告和附注中的管理费用部分进行研发费用披露,而上市公司在2008 年和2009 年很少进行管理费用披露,皆将管理费用作为一个整体在“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中披露,而从2010 年起大都选择在管理费用中进行披露,可能是由于证监会要求将管理费用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进行单独详细披露的结果;第三,公司从2010 年起披露数大幅上升,这和证监会的监管影响是分不开的。

由表三可知,很多中药行业上市公司选择多处位置进行披露,这样会使投资者更容易看到研发费用相关信息。并且,有披露位置为三的公司数量在2012 年大幅上升,两处位置进行披露的上市公司数量在2010 年有大幅上升,可见证监会对研发投入披露的影响,也可见公司对研发费用披露的重视程度有所增加。

4.披露内容不统一

由表四可以看出,大多公司披露了当年和以前年度研发费用信息。其中,在统计过程中发现,选择在管理费用中进行研发费用披露的公司都披露了当年和上年金额,而选择在其他位置进行披露的公司并未都选择进行对比。

三、研发费用披露建议

第一,上市公司应充分利用“开发支出”科目。财务报表中资产负债表是投资者和证券分析师首先注重的部分,“开发支出”科目可以让他们迅速掌握公司研发费用资本化的程度,研发费用只有进行资本化之后才表明这部分支出在未来有现金流的回报,才能加强投资者对企业的信心。

第二,披露形式要规范化。上市公司可同时在董事会报告、管理费用、无形资产与开发支出中进行披露,管理费用披露的只是研发费用投入的总的金额的当年和以前年度对比,而其他两处可以进行更加详细的披露。

第三,研发费用的数据披露内容应具体化。上市公司应对研发费用具体构成情况和截止到某一时间点研发支出总额进行披露,以便于投资者追踪资金流向,合理保障自身权益。

第四,加强与研发相关的非财务信息的披露。在保护好公司机密的基础上,最大程度地披露投入的具体项目名称、意义、本年度进展、前景预测等,让投资者做到心中有数和对企业有一定程度上的客观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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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赵远亮等.医药企业知识产权与经营绩效的关联性研究[J].科研管理,2009,(7).

[2]初云波,马爱霞.我国生物医药上市公司研发支出披露研究[J].中国药物评价,2012,(3).

[3]王宇峰.我国上市公司R&D信息披露及其价值相关性研究[D].中南大学博士论文,2010.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