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性谓语句类型及其形成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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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15-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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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庆翔 马 强

摘 要:根据句子形成的机制,并参照由指称到陈述转变的连续统理论,名词性谓语句可分为典型到次典型再到非典型三类,这三类名词性谓语句分别通过典型框架化、隐喻方式的非典型框架化、语法化以及习语化等方式形成不同的层次。此外,能形成名词性谓语句的名词所蕴含的不同附加意义也是成句的语义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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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名词性谓语句 类型 形成机制

一、引言

汉语中的名词及名词性短语除了作主宾语外,还可以构成名词性谓语。名词性谓语句是形式简单而又具有汉语特色的句型,它的核心成分通常是名词、名词性短语或数量短语,具有名词特征的部分代词和“的”字短语作谓语的句子也被归入名词性谓语句。广义的名词性谓语句指不借助动词的帮助,由名词或名词性短语直接充当谓语而形成的、能够自足的主谓句。谓语中心成分包括单独名词作谓语、名词性短语作谓语、副名结构作谓语、数量结构作谓语以及“的”字结构。名词性谓语句的描写规则是NP1+NP2,由于NP1对句子的自足与否影响不大,因此由名词性成分充当的NP2成为研究最小自足形式的对象。

名词性谓语句、动词性谓语句和形容词性谓语句在传统语法学中被称为判断句、叙事句和描写句,句子的动作性依次减弱。名词性谓语句也有叙事和描写功能,Hopper和Thompson(1980)在考察动词小句时,认为语言结构中的及物性不仅与动词本身有关,还与整个句子有关;及物性体现的不是及物与不及物的二元对立关系,而是表现为连续统,在这个连续统上句子呈现出或高或低的及物性。名词性谓语句的及物性也呈现连续统变化的语义等级,项开喜(2001)定义名词性谓语句的语义等级为变化义、状态义、性质义、领有义、存在义、判断义和比例义,相应语法等级为加“了”、加状语、加“的”、加“有”、加“有/是”以及加“是”。连续统中表“变化”义的名词性谓语句比一般动词性谓语句的及物性弱,比其他名词性谓语句的及物性强,它所带的完成体范畴是衡量及物性的重要参数。

根据形成机制以及由指称到陈述转变的连续统理论,名词性谓语句可分成典型、次典型和非典型三类。典型名词性谓语句的核心成分是单独名词、“名词+名词”结构或“数量词+名词”结构,表“类别”义的判断句是最常用的典型性名词性谓语句,具有明显的语义框架。次典型名词性谓语句可看作准描写句,句子含有由“形容词+名词”构成的表示“性质”义、“状态”义的定语结构或者由“副词+名词”构成的状语结构。前者通过词的附加意义提取形成,具有认知语义框架;后者通过隐喻方法和焦点化形成,有词性变化的痕迹。非典型名词性谓语句指通过特定句式和语境构成的句子,可看作准叙述句。这类句子是通过对词义中特殊意义的提取、对语境义的关联和固定格式的运用形成的。其中,通过词义提取是基础阶段,通过语境义关联是质变阶段,固定框架则是定型阶段,达到约定俗成的效果。

在名词性谓语句分类的连续统中,分别通过典型框架化、隐喻的非典型框架化以及语法化、格式化形成层次不同的三种类型。名词性谓语句形成机制的分类应该考虑层次问题,这与人们对于名词性谓语句的直观感受相吻合。

二、典型名词性谓语句的框架化形成机制

认知语言学认为语言分析和认知分不开,语言在使用过程中,约定俗成的概念伴随着认知经验的增长,建立概念与概念间相对固定的关联模式,形成相对程式化的认知框架,程式化框架的使用频率越高,被认可度就越高。潘艳艳(2003)认为框架作为认知构建的一种手段,为词语在语言中的存在及话语的使用提供了背景和动力。框架将经验知识和语言结构结合起来,一个语义框架是一系列的图式推理结构,通过语言常规同词项相连,每个框架都呈现出图式化情景的概念角色。认知语义框架通过词与语义框架的联系,表示词的语义及句法特征,形成各种认知语义框架。认知语义框架具有开放性,由最基本的框架不断向复杂事件认知语义框架发展,从认可度角度来说,新形成的认知语义框架属于非典型性框架。

典型名词性谓语句的认可程度最高,其形式和所表达的意义具有稳定性,稳固在人脑的认知语义框架之中。符合一定要求的名词才能进入语义框架中谓语的句法位置,体现出名词的各种陈述意义。框架中的句法位置对于参与其中的词语有语法功能的转化和强化作用,名词在认知语义框架的不同句法位置,其空间性强弱也不同:位于主宾语位置上时,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持空间性,定语位置上次之,谓语和状语位置上又次之。在典型名词性谓语句中充当谓语的名词一般没有性质义、状态义和顺序义,它们能够充当谓语是因为进入了认知语义框架的谓语位置,从而使这些词语在关联理论的作用下获得陈述性。NP1和NP2之间的语义联系是通过NP2的选择特征而确定的,进入框架的语义基础往往不是某一类词具有的特征,而是约定俗成的最佳关联。NP2或者包含单一的选择特征,或者能够通过词汇意义在语义网络中产生最佳关联而激活该名词的某个陈述义。

在日常交往中形成的、主要用于解释的名词性谓语句的认知语义框架有:处所——存在物、整体——部分、人或物——类属以及事物——变化等几种。

(一)事物整体——部分、属性框架

框架中的前后两项表现为领有关系,NP1通常是有界实体名词,不能是无界事物,因为无界事物的内部是同质的,其中任一部分仍然是该事物本身。抽象名词难以分割,不能充当此类名词性谓语句的主语。NP2是NP1的一部分或属性,一般由受数量短语或形容词修饰的名词短语来充任。王珏(2001)依据主语部分是否有生命以及主谓间的领有关系把这种框架分为四种。

(1)这件大衣皮领子。

(2)那本书蓝色的封面。

表示的是无生命物——部件。

(3)小李大眼睛。

(4)他的女儿圆脸蛋。

表示的是有生命物——身体一部分。

(5)那辆汽车红颜色。

(6)这件裙子短袖子。

表示的是无生命物——不可分割的属性。其中“红颜色”“短袖子”是事物属性,不能离开主语所代表的事物独立存在。

(7)他肺炎。

(8)他的爷爷九十岁,奶奶八十六。

表示的是有生命物——附有属性。附有属性指事物本身就有的属性以及附着于事物之上的属性,是相对于与该物无关的它物而言的,像人的性格、脾气、年龄、爱好等固有属性和疾病、信仰等附着于生命肌体的属性。

(二)空间方所——存在事物框架

这类句子也被称为名词谓语存在句,NP1是表空间方位的方位词、方位短语或介宾短语,NP2是占有一定空间的实体事物或在隐喻意义上占有空间的抽象事物。

(9)河面上一座很古典的小桥,河边长满低矮的松林。

(10)远处高楼上一阵渺茫的歌声。

在空间方位与事物构成的认知语义框架中,能根据NP1和NP2的空间包含关系补出“存在”的语义成分,补出的动词要根据两者各自的语义内涵及相对的空间关系而定,根据介宾短语“河面上”和“高楼上”可以补充出“有”和“传来”之类表存在的谓项。

依据NP1是否具有周遍性,具有空间方所——存在事物认知语义框架的名词性谓语句有两种不同类型。第一类句中NP1不表示周遍性的空间方位,NP2是数量名短语。

(11)窗外一片月光。

(12)山顶上一座巍巍的白塔。

句子表示在某个空间存在某些占有部分空间的事物,因此谓语要由数量短语限定,如果谓项没有数量限定,谓语只能指称某类事物,不能指称占有一定空间的某些事物。只有一定数量的事物才能占有一定的空间,因此对于事物数量的限制,实质是对于事物占有空间量的限制。

第二类句中NP1指有周遍性的空间方位,NP2是单独名词。

(13)满脑袋怪念头。

(14)遍地瓜皮。

(15)一肚子坏水。

这种主语具有周遍性的句子表示某类事物分布广泛,充满了某方所,因此不需要数量词修饰。NP2可以是抽象的名词性成分,这和空间量的非限定性有关。当NP2表抽象事物时,句子在认知模式中采用了与空间范畴相关的隐喻方式,例如(13)中将“脑袋”隐喻为某种容器,将“念头”隐喻为某种可以装入容器的实体。

(三)时间——事件发生、需时框架

这种语义框架表示的语法意义是在某一时间发生、施行某一事件或行为,NP1是时间名词或名词短语,NP2通常是与该时间相关联的事件或事物。

(16)明天元旦。

(17)昨天夜里大风暴。

核心名词一般含有过程义,马庆株(1998)称这类名词为过程名词,其概念中蕴含过程或动程,包括自然现象、人的群体行为和个体行为,它们能和方位词组合表时间概念。在和其他名词构成的语义网络中,这些名词处于被凸显的位置,易被相应的语法手段激活语义中的过程义。有些名词并无过程义,但当NP1表示具有特定语义内涵的时间,NP2又和这个时间有特定的语义联系时,也能进入此类框架,但这种表达多采用对举的特殊句式,介于该语义框架和对举之间。

(18)初一饺子,初二面。

(19)明天上海,后天北京。

(四)人或物——类属框架

NP2指出NP1的类别和归属,这种框架在古代汉语中有迹可循,是认可程度最高的语义框架之一。处于框架主语位置的可以是名词、代词或名词性短语等,处于框架谓语位置的名词一般表示人物的身份、职业和籍贯等,还可表示事物的归类、材质和来源等。

(20)他北京人。

(21)今天晴天。

此类句中人的身份往往不能加数量词,否则不能成立,因为这类核心名词不表示个体,而是指一类事物,空间性较弱。像“他一个画家”“小赵一个清洁工”都不能成立。

(五)人或物——称谓、关系框架

NP2是NP1的某种称谓,核心名词表示称呼和关系,也可以表示某种带有感情的称谓。

(22)邓小平,中国人民的儿子。

(23)太阳,你这个圆圆的魔术师。

能进入此类框架的两个名词有内在的等值关系,能被看作某种意义上的对等体。其中,表情感的称谓语并不表示语义真值上的对等,而是一种抽象的对等,蕴涵了情感因素。

(六)定量事物——估量、衡量框架

主语必须是定量事物,通常是数量名短语、指量名短语或指名短语,具有衡量的可能性,在语义搭配和句法上能够自足。

(24)一寸光阴一寸金。

(25)这桶水三十斤。

这种类型的句子有时会同省略了谓语动词的句子形成同形格式,需要加以鉴别。“乱扔垃圾要罚款,一个瓶子十块钱。”中“十块钱”前省略的动词“罚”在上文已出现,必须补上才能准确理解句义,而作为自足句的“一个瓶子十块钱”不需要语境便能准确理解句意。

(七)事件——时间状况框架

这类句子表示事件发生的时间状况。

(26)我到家一星期了。

(27)改革开放快三十年了。

主语部分一般表示一个事件,常由动词、动宾短语、偏正短语、连动短语、兼语短语、联合短语、主谓短语以及谓词性成分充任,其中动宾短语、主谓短语最常见。

认知语义框架具有开放性,对典型名词性谓语句的认知语义框架进行全面总结有难度,但其他类别可以看作是以上几类主要框架的变体或是从其他角度总结出来的对应体。

三、次典型名词性谓语句的非典型框架化形成机制

次典型名词性谓语句介于典型名词性谓语句和非典型名词性谓语句之间,主要特征表现为句子包含表示性质义、状态义的“形容词+名词”构成的定语结构或“副词+名词”构成的状语结构。前者通过词的附加意义的提取而成句,具有非典型的认知语义框架;后者通过隐喻方法和焦点化成句,有功能变化的痕迹。

(一)通过定语成句

核心成分具有性质义或状态义,主要由性质或状态形容词以及一价名词共同构成的名词性偏正短语组成。从形成方式上看,成句与定语的作用有关,同时又可以形成一定的语义框架。名词性短语的修饰成分对中心语的性质和状态起到描写作用,因此主谓语之间一般存在领属关系,谓语中心语是主语的一部分。

(28)小李小嘴巴,大眼睛。

(29)那间房子木头门。

(30)他那个人小心眼。

由于充当修饰成分的形容词的语义指向是其逻辑上的谓述主体核心名词,核心名词又是主语不可分离的一部分,所以这类句子存在变换形式,如“小李嘴巴小,眼睛大”“那个房子,门木头的”和“他那个人心眼小”。

定语是句子传递的新信息,是句子的焦点。因为这类句子在使用上具有普遍性,因此也形成了一定的认知语义框架。这种语义框架和典型名词性谓语句的认知语义框架相比,常用性和稳定性较弱。

(31)陈小姐高挑的身材,细长的腰。

(32)这件衣服白领子。

上述句子表示的是人或物——性状框架,框架中的谓语部分表示事物性状。这类框架反映了认识事物的顺序:先对事物做整体判断,然后对其性状进行感知。框架直观地反映了认知过程,因而易被接受。

(33)他们连长坏脾气。

(34)她的论文高水平。

上述句子表示的是人或物——评价框架,NP2是对NP1的评价。主语通常表示相对确定的可以评价的事物,核心名词由表示性质义或状态义的形容词修饰。这些形容词一般不能省略,程度副词也可以修饰核心名词,表示或褒或贬的评价。核心名词前修饰成分的语义指向是核心名词,整个核心成分的语义指向是主语,表示对主语的评价义。这类句子可以变换为“他们连长脾气坏”“她的论文水平高”。

(二)通过状语成句

束定芳(2000)认为,隐喻作为认知现象,与思维方式和思维发展过程密切相关。作为语言现象,隐喻的作用体现在语言发展的规律之中。名词通过隐喻思维获得陈述义的途径各不相同,能进入“副词+名词”结构的名词性谓语的核心名词的语义认知基础有三类。

第一类是核心名词的性状特征意义通过隐喻的方式表现出来,人们在思维的作用下,把某两种实际上不一样的事物当成同一种事物,因而产生了隐喻。在隐喻过程中,通过对核心名词所涉及的相关事物特征与其他事物相似性的联想来理解名词的性状义,这些名词所代表的事物都具有一定的典型性或是与别的事物的相似性。周勤(2004)认为心理学家在研究隐喻时,把注意力放在隐喻使用者对喻体和本体之间相似性的意识程度上。使用者在对喻体和本体间差异了解或是不了解的情况下,试图通过两者间的相似性传达用其他方法无法传达的信息。

(35)这个人很古董。

上句表达“一个人思想迂腐保守”,使用隐喻联想“古董”的“古老、陈旧”,通过喻体和本体之间的相似性能够获得某种新的信息,同时使词义得到延伸。

第二类在“程度副词+名词”构成的名词性谓语句中,核心名词的特征义通过凸现作用来表现,根据关联性有意识地凸现名词性状义来理解名词在句中的意义。虽然进入这种格式的核心名词的语义认知基础不同,但是它们在结构功能上的变化是相同的,即用被凸现的性状义代替原生意义。有的名词即使自身具有了潜在的陈述义,但由于其陈述义不完备,不能单独进入谓语句法位置,这时需要一些具有限制功能的程度副词来帮助其完成陈述任务。

(36)这个人挺文化。

“文化”是性质义名词,表示“儒雅、有内涵”,但这种性质上的陈述缺乏量的限制,需要与具有限定功能的程度副词“挺”配合,才能表达完整的陈述,表示其所具有的性质的程度。这类名词除了正常的指称义外,还有附加的性状义。如果没有相关程度副词的激发,其陈述义就不会表现出来,程度副词在结构中起到激活和强化名词自身具有的性状义的作用。

第三类是通过副词表达主观感觉和情感。这类副词一般是范围副词、时间副词和语气副词,用以表达主观上对事物范围的大小以及时间的先后等的看法。名词与这些副词组合时,词义发生扩展和具体化。这个过程中的不同领域、不同范畴的意义扩展和定向化链接在一起时,起关键作用的是隐喻思维,隐喻思维中的类比规则建立起意义和认知的关联区域。Goatly(1997)认为,名词在获得陈述义的过程中,由静态、指称义变为了动态、性质、描写义,即放弃了理性意义,而采用了附加在其上的内在深层语义特征。和本义项相比,喻义项更有可能成为最常规的解释。英语名词作谓语的结果是被词汇化而收入词典,但在汉语中往往被视为特定语境中的修辞性功能转换而并未词汇化,这可视为在由指称向陈述转化的过程中两种语言之间的差别。刘正光(2000)认为,这种转换过程与其它隐喻思维过程一样,用某一种经历、体验、活动或存在来构建和设定另一种经验与存在,使其更直接、更形象,体现了思维过程的简化与凝炼。

四、非典型名词性谓语句的语法化和格式化形成机制

通过助词、特定句式和语境构成的名词性谓语句使用率较低,但是句中核心名词的陈述性比前两类都要高,这类句子可划归为非典型名词性谓语句。通过助词“了”成句的机制是:用语法化的助词激发核心名词的顺序义,以实现其陈述义。通过特定句式成句的机制是:通过固定的格式化句式使核心名词产生陈述性。这种格式虽然形式简单,但具有固定性,经过长期使用已经变得接近习语。通过语境成句的机制是:在语言交流过程中,交际双方在当时语境下根据核心名词与主语的关系产生最佳关联而成句。核心名词在语境中产生很强的语境陈述义,这种名词的语境义由于使用频率相对较少而不稳定,对语境的依赖性较强,必须在一定的语境中才能获得这种语境陈述义。

(一)通过助词成句

名词的推移性或者顺序义,是对事物变化连续统的反映。现实世界中,事物伴随着时间的连续变化表现出顺序性,这种顺序性是名词顺序义的来源。在实际语言材料中,部分名词因某种原因而附带一定的时间性,能够通过助词“了”的作用构成名词性谓语句的名词就是如此。这类名词的语义具有顺序义的特征,顺序义名词在句中的量变不仅是数量变化,往往还涉及时间变化,即含有广义数量义的顺序义名词同时包含一定的时间性,成为带有时间性的非典型名词。并不是所有名词都能在外部世界的时间流程中获得时间性,只有那些具有顺序义或临时获得顺序义的名词才有这种表义功能。这些非典型名词按照位置分布的家族相似性,具有不同程度的名词性,并同时相应地带有其他词类的语法特征。具有顺序义的名词在某种程度上名词的空间性变弱,动词的时间性变强。通常情况下,名词的典型性成员在功能上的表现相对稳定,只有非典型性成员在功能上才表现出一定的游移性。

这些带有动词语法特征、具有顺序义的谓语名词所具有的时间性和动词所具有的时间性不完全相同。这类名词所具有的时间性是和内部时间性相对应的外部时间性,即名词词义中不包含时间性,而是在句子的使用中获得时间性。当具有一定空间性特征的名词进入到具体的句子中时,它的空间性发生变化,在某些特殊句法位置被削弱甚至消除。具有顺序义的名词进入句子充当谓语,就失去空间性,而在使用中产生一定的时间性意义。在顺序义名词性谓语句中,正是由于具有顺序义的谓语名词的范畴性义素使空间性发生变化,所以名词性身份出现了松动,从而占据谓语的位置。顺序义名词所具有的时间性特征及其导致的空间性变化情况是顺序义名词性谓语句形成机制的内部表现。

助词“了”可以看作名词功能迁移的形态标记,“了”表示动态过程的实现,它要求所搭配的词语必须有动态性。这种动态性表现为跟“了”搭配的词语表示从以前到自身实现之间有动态变化的过程,变化过程中,“了”使处于从属地位的名词的附加陈述义得以显现。

(37)他二十岁了。

(38)今天星期三了。

(39)他都教授了。

句子表示变化义时一般不能缺少“了”,这是词义变化的外在表现。例(39)不能说成“他都教授”,反映了“了”在语义和句法上的强制性。

在一般情况下,表示指称的名词,在助词“了”的帮助下激发并加强词中蕴含的处于潜伏状态的变化义,从而使名词在句子中具有了叙述义。“了”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看作是有形态化作用的语法手段,其形态功能是名词性谓语句形成机制的外部表现。

(二)通过特定句式成句

句式本身表达了一定的语法意义,因此句式能够影响句中词语的意义,如果句式给名词带来陈述义,就可能形成名词性谓语句。这些名词谓语没有特殊的语义基础,也没有外在的形态标记,但可以进入谓语的句法位置,这是受句式的影响而形成的。姚振武(2000)认为指称转化为陈述不是建立在内部逻辑真值的基础上,而是来自于语言使用者根据最佳关联产生的一种主观认定。这种主观认定的基础就是指称与陈述的兼容性,此兼容性来源于符号概念和类概念这种概念结构内在的二元性。在非范畴化作用下,两类概念根据语篇需要发生转移,产生指称与陈述的转化,表示对举义的名词性谓语句中的陈述义就是由这种句式带来的。

(40)你上海,我天津。

(41)她《新闻晚报》,我《参考消息》。

名词“上海、天津”没有特殊语义,也没有形态标记,但是它们进入表示对举义的句子形式,这种句式便赋予其名词叙述义。

(42)他比黄世仁还黄世仁。

(43)张三比阿Q还阿Q。

句式“比N还N”表示某物比另一物更具有某种性质。

(44)凉面就凉面,凑活吃点就行。

句式“N就N”表示一种让步义。

许有胜(2005)认为,在这些句式中,两个名词之间的语义制约越是紧密,关系越明确,动词的选择余地就越小,选择的结果就越单一,形成名词性谓语句的可能性就越大。两个名词语义制约越是松散,联系越是疏远,动词的可选择性就越大,使用动词的必然性就越大。如果不使用动词,就会造成超出理解范围的歧义,一般就不会出现名词性谓语句。像“管它N不N”“什么N不N”“比N还(更)N”“N就(便)N”“不N1不N2”“N1不N1,N2不N2”句式中的两个名词关系紧密,动词选择余地较小,形成名词性谓语句的可能性较大。因此在一些固定格式中,句式本身的强制性促使句中核心名词具备了某些陈述性,因而名词可以充当谓语。

(三)通过语境成句

通过语境构成的名词性谓语句中的核心名词一般没有上述类型中的稳定,具有一定的临时性。这种临时性和活用相比,又较常用,介于变化义名词性谓语句和名词活用的中间状态。

朱德熙(1983)指出语言的基本形式是指称和陈述,而指称的形式在语法上的对应体是句子中的名词性成分,陈述形式在语法上的对应体是谓词性成分;指称与陈述可以转化,而促使转化得以实现的机制是语义成分提取。徐盛桓(2001)提出“名动互含”理论,认为名词和动词都同时含有表动作和表事物的语义成分,名动互含为语义成分提取勾勒了具体的范围和途径。高芳等(2000)认为,名词陈述义的实现涉及一个基础和两个过程:名词语义内容含有表动作的语义成分是名词获得陈述义的语义基础,名词获得陈述义的过程包括了以功能代谢为特征的语法过程和以句义含意化为特征的语义过程。指称向陈述的转化,是通过提取原来用作指称的名词中表动作的语义成分来实现的。如果把具有陈述义、但未在句中表现出来的名词本身称为原生名词,那么名词获得陈述义入句,就使原生名词从原来所起的指称作用转化为陈述作用,这个转化过程就是语义成分提取。名词获得陈述义的本质是指称向陈述的转化,或者说在指称中寄寓了陈述的含意。原生名词能够获得动词的语义功能有其内在原因,动作的实施离不开事物,事物的性状和特征只有在一定的动作过程中才能显现出来并被实现,因此能够从名词指称的事物中感知并联想到某些动作意义。语义和功能转化所形成的指称与陈述的转化往往先出现在口语中,再进入到书面语中。用动词作谓语缘于直接从动词中获取动作义,用名词作谓语则是从名词语义中间接获取动作义,这同样是对不同载体的不同功能的补偿。语义功能对语法功能的补偿,必须以语义功能的足够强度为条件。

这种名词用法达到一定的频度,就可能成为活用,更进一步被认可为兼类。类似活用的名词性谓语句是一种使语言简化且使信息强化的有效手段,名词获得陈述义的过程实质上是信息载体转换的过程。

五、结语

研究名词性谓语句的类型不仅能够区分在语言认知中差别较大的几类句子,还可以解释其形成机制。依据由指称到陈述转变的理论,名词性谓语句可分成三类。第一类是典型的名词性谓语句,句中核心名词能够直接进入语义框架中的谓语位置,从而实现陈述义。这些名词成分包括单独名词以及“名词+名词”或“数量词+名词”结构。第二类是次典型名词性谓语句,这一类包括定语表示性质义、状态义的“形容词+名词”结构的准描写句和“副词+名词”结构的句子。前者通过词的附加意义的提取而成句,后者通过隐喻方法成句。第三类是非典型名词性谓语句,又称准叙述句,通过特定句式或语境成句,成句手段主要是对词的特殊意义的提取、对语境义的关联以及固定格式的运用。

从第一类到第三类形成机制的连续统中,分别通过典型框架化、隐喻方式的非典型框架化、语法化以及格式化等方法形成层次不同的三类名词性谓语句。

从语言形式上看,名词性谓语句的形成是通过潜在或显现的形式来达到成句的目的。句子不仅是语言单位,也属于动态的言语单位。因此,影响名词性谓语句自足的因素除了定语、状语和虚词等语言形式以外,句法、语义以及语用都对句子有制约作用。这些语言形式的存在,满足了名词性谓语句的成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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