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美好乡村建设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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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15-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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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国祥

【摘要】建设美好乡村,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升农民生活品质、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的重大举措,是推进新农村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抓手。推进美好乡村建设,要着重处理好整体与重点、政府与农民、硬件与软件、内力与外力四大关系,在协调这些关系的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对立和矛盾,但矛盾的双方也存在相互包含和相互转化,统一于美好乡村建设的实践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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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美好乡村 城乡一体 新农村

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协调是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的突出矛盾,这突出表现为城乡发展差距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较大,农业、农民和农村仍是现代化建设中的“短板”。怎样补上这块“短板”,实现工农城乡均衡协调发展,让亿万农民同步进入小康社会呢?实践证明,开展美好乡村建设,契合了中央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大部署,遵循了推进“四化同步”的发展大势,体现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现实要求。对于美好乡村建设这一重大课题,目前尚没有统一的界定,学者对美好乡村的研究,大多数是关于个别地方的个案调查,很少从理论的层面进行系统阐述。鉴于此,本文从美好乡村建设的实践过程中应着重处理好四大关系的角度,即整体与重点、政府与农民、硬件与软件、内力与外力的关系,论述了在推进过程中,既要突出重点,又要整体推进;既要明确农民的主体作用,又要体现政府的主导;既要改善硬件条件,又要推动软件创新;既要整合外力资源,又要激活农村的内力。冀望通过理论逻辑思考,为其他地区开展美好乡村建设提供借鉴。

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

美好乡村建设提出的“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总体建设目标,三者是彼此相通,互为转化,互相制约,相互促进的关系,全面体现了新时期以农民发展、农业发展和农村发展“三位一体”为宗旨的农村存在和发展状态。在建设过程中,应通盘考虑,统筹兼顾,整体推进,以防顾此失彼。

我国地广人多,各地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和风俗等情况不尽相同,存在巨大差异,因此又要从实际出发,明确重点。

对各地制定的规划指导、建设项目审查、资金使用监管、工作评价考核等工作在考虑整体性的同时又要突出重点。当前,针对美好乡村建设的重点,各有不同的侧重,主要有:以村容整治为重点,通过自然环境的生态化保护和功能化改造,实现村庄人居环境建设全覆盖和高水平,为农民提供舒适优美的生活环境;以产业支撑为重点,通过农村产业的特色化发展和农民就业的多元化拓展,实现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农民收入的高速增长,为农民提供增收致富的发展环境;以公共服务拓展为重点,抓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大力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辐射,社会保障向农村覆盖;以乡风文明培育为重点,抓潜在文明素养提升,围绕共建共创机制,培育乡风文明。应该说,这些发展思路各有各的道理。在现实建设中,要根据各地不同情况,从实际出发,从广大农民群众最迫切需求、最容易见效的事情入手,选准美好乡村建设的切入点。以村容村貌建设为重点的环境整治,它是美好乡村的外在直观表现形式,看得见、摸得着、见效快,应以此为突破口,带动美好乡村建设全面推进;建设美好乡村,产业是根基,富民是核心。产业发展应以市场为导向,因地制宜,顺势而为,做到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宜游则游;对于那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基础较好的地方,应选择公共服务拓展为重点,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对那些人心不齐,风气不正,社会秩序较差的地方,应选择乡风文明培育为重点,整治社会环境来移风易俗,凝聚人心,促进社会和谐。

在美好乡村的建设过程中,农民居住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生活质量有了较大的提高。当前,推进美好乡村建设,重点在中心村一级,中心村大多选择干部群众积极性较高、村庄基础条件较好、示范带动作用较强的村庄,要使这项民生工程避免出现“示范好是好,就是学不了”的怪圈,整体推进至关重要,因此,应尽快规划和实施美好乡村后续示范点的建设,让美好乡村建设惠及更多百姓。

二、农民主体,政府主导

农民群众既是建设美好乡村的实践主体,又是受益主体,因此应充分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其一,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农村的情况不尽相同,建设选择何种方式,产业选择何种模式,什么对群众最有利最适合,只有农民最清楚。因此在推进美好乡村建设过程中,必须脚踏实地,选择适合当地群众发展需求的建设模式,才能赢得群众的支持。其二,发挥群众主体作用,群众受益是核心。群众关心的是能不能得到真正的实惠,能不能有效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从房屋改造、路面硬化、通电通网、改水改厕、绿化亮化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着手,在规划设计、组织实施、检查验收等各个环节,无不设身处地地为群众着想,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让群众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从而有效激发参与建设的热情。因此,在建设美好乡村的规划设计和实施过程中,应广泛征求民意,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照“五议两公开”(即村党支部提议、村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群众公开评议,书面决议公开、执行结果公开)程序办事,确保群众满意。

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政府主导是前提。政府主导应主要体现在宣传动员、组织发动、部门协调、规划引领和财政引导上,形成整体联动、资源整合、社会共同参与的建设格局。建设美好乡村的过程,实际上也是政府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的过程,就是发扬民主、集中民智、凝聚民心的过程。总之,“主体”是动力之源,“主导”是方向之标,“主体”蕴含着巨大的能量,只有“主导”好才能形成强大的合力,否则将是一盘散沙。

三、改善硬件条件,创新软件条件

建设美好乡村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这不仅是一场建设,更是一场改革。硬件建设看得见,摸得着,见效快,因此大多易受各级重视,而要使美好乡村建设保持“可持续发展”后劲还需推动软件建设。软件创新包括:一是创立农村综合改革新机制。尤其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户籍制度改革、农村金融制度创新和乡村治理机制改革等方面,做好法律法规的立、改、废工作,以适应“新四化”的需要。当前,要紧扣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完善农业立法。围绕农村土地和集体产权、农业投入、农业环境保护、农民权益保护等重点领域,着力研究、谋划、推动法律法规制修订。二是建立基层治理新经验。以十八届三中全会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为契机,以建设服务型、民主型、法治型基层政府为核心,全面提升和重塑农村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三是构建文明和谐乡风乡俗。良好的乡风和现代生态文明意识是美好乡村建设的条件。采取大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引导农民群众树立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破除陈规陋习,养成科学消费、健康生活、文明办事以及保护生态、关爱自然的良好行为。要把对文明风尚的追求写进乡规民约,把生态文明指标作为美好乡村建设、文明家庭评选的重要内容,坚持用制度规范人们的行为。总之,美好乡村不仅美在外表的光鲜亮丽,还要使广大农民群众享受丰富、积极、健康的文化生活,美在内心。

四、整合外力,激活内力

推进美好乡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是前提,建设“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城乡工农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是基础。首先,要按照中央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省、市、县三级迅速行动起来,切实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真正做到公共财政更广地向农村覆盖,公共服务更快地向农村延伸,公共资源更多地向农村倾斜。其次,抓住统筹城乡综合改革的新机遇,将美好乡村建设与统筹城乡综合改革相结合,促进城乡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再次,进一步整合财政资源,形成资金合力。一是注重财政引领。加强预算管理。加强预算的前瞻性、预算的严肃性和预算执行的刚性。从预算编制环节入手,以中心村建设规划为依据,超前谋划,科学安排,认真制定美好乡村建设概算。美好乡村建设概算不得随意更改,专项资金的拨付严格按照概算执行。二是强化部门配合协调。要充分发挥财政部门在整合资金支持美好乡村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切实履行好牵头责任,主动与涉农项目主管部门沟通会商,构建横向互动的工作推进机制,确保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高效有序推进。要做到联合制定整合方案,联合确定项目资金,联合组织项目实施,联合开展监督检查。三是整合各项资源。对国家农业项目、土地整治、小农水、农业综合开发、“一事一议”、农民创业增收等各项涉农资金,建立统一的协调机制,保证资金使用统一有序,集中投入。

美好乡村建设,单靠外力输入是不可能持久的,关键在于要激活乡村建设的内在发展活力。因此,美好乡村建设必须注重体制机制创新,尤其要探索建立长效永续的建设和发展机制,做到“形神兼备、内外兼修”。

建设美好乡村,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还是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使广大农民更广泛、更深入地参与到乡村的各项建设事业中来。因此,应鼓励农民创业,大力发展乡村产业,产业的发展应体现乡村经营理念,通过空间改造、资源整合、人文开发,达到乡村的永续发展。可根据村庄生活环境进行个性化塑造和特色化提升,因地制宜形成山水风光型、生态田园型、古村保护型、休闲旅游型等多形态、多特色的美好乡村建设;可通过整合土地资源、跨区域联合开发、以股份制形式合作开发等多种方法,大力实施产供销共建、种养植一体、深加工联营等产业化项目;可通过村企共建、城乡互联实施一批特色旅游业、商贸服务业、高效农业项目,让更多的农民实现就地就近创业就业。此外,还可以开展市场运作,以市场为导向,建立多方筹资,共建共享的投入机制,引导企业等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美好乡村的建设,实现互惠互利,合作共赢。同时还应鼓励村民自筹资金,鼓励在外经商、工作或亲属捐赠资金,支持美好乡村建设。

(作者单位:繁昌县委党校)

责编:周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