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时代微信谣言防治研究

  • 投稿levi
  • 更新时间2015-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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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缘园

【摘 要】微信是一款即时通讯应用软件。随着微信的迅猛发展,加强微信传播内容的管理,监测微信谣言、及时辟谣追责成为当下一项重要任务。微信谣言具有隐蔽、封闭传播的特征,建立完善的微信辟谣机制,形成“五位一体”的辟谣方阵,树立“双微互动”的治理思路,可以有效的进行微信谣言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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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微信谣言 管理制度 五位一体 双微互动

2014年上半年,微信用户数量突破6亿,公众账号总量达到580万个。微信的普及使得公众能更便利的即时通信和获取各类资讯,但谣言在朋友圈、公共账号中也得以快速、广泛的传播。假新闻、伪科学、假求助、点赞陷阱等谣言让微信用户真假难辨,对微信生态造成了严重污染。

一、微信谣言泛滥的原因

微信谣言指的是利用微信这一网络平台传播的缺乏真实依据以欺骗用户的信息。微信谣言隐藏在海量信息中进行病毒式传播。分析微信谣言泛滥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谣言生产:匿名发布导致谣言泛滥,谣言紧贴社会热点传播

在微信平台上,信息的发布完全是匿名的,未要求强制认证,这使得造谣者和传谣者可以无所顾忌的散布和转发各类未经求证的虚假信息。微信平台匿名发布的特点给造谣者提供了谣言传播的便利,是谣言生产的温床。此外,造谣者散布的谣言内容往往与网民关注的热点紧密联系,真假消息混杂在一起广泛传播。如网友在关注打击暴恐分子的事件中,微信朋友圈中立即开始散布诸如“警方在医院门口击毙暴恐分子”、“暴恐分子扮成干活的敲门施暴”等谣言;当下养生热盛行,“微波炉致癌”、“小龙虾是变异的虫子”等伪科学谣言流传甚广。

2、谣言传播:海量信息谣言难辨,强关系传播迷惑性更强

微信为用户提供了获取海量互联网资讯的平台,在碎片化信息的接受中,用户对于真假信息的辨别能力降低,易轻信谣言。微信通讯录上限为5000好友,如此庞大的朋友圈范围,谈论话题从国际局势、国内政经,到社会生活、个人观点,信息无所不包。铺天盖地的各类文字、音视频信息中夹杂着谣言,这增加了个人对谣言的辨别和核实的困难。

与微博“弱关系”传播不同的是,微信作为即时通讯软件,用户之间的互动更加频繁,联系更为紧密,这种强关系下点对点的谣言传播具有极大的隐蔽性,迷惑性也更强。“谣言经微信平台发出后,固有的关系优势为谣言明确了信源,暗示了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无形中增加了谣言的影响力。信源可查可信,再借助微信朋友圈的传播与转发,往往会在一定的范围内对参与者产生较大的心理震动,甚至产生群体集合行为。”①朋友圈更具备私密性、封闭性的特征,“‘圈子’联系的相对稳固使之带有保守的特征,不愿和外部的群体或个人发生过多联系。这样不利于信息的流通和观念的更新。”②封闭的传播环境使得微信用户抗拒接受外来信息,给谣言的扩散提供了心理依据。尤其在多位好友同时发布同一谣言信息时,无形中增强了谣言的可信度。

3、谣言监管:把关不易,辟谣渠道不畅

在微信平台上,信息内容并不需要提前审核,而且微信生产数量巨大,运营商后台也无法对文字、图片、视频信息进行一一审核,传统媒体“把关人”制度无法在微信平台上发挥作用。

对于谣言的传播,微信辟谣渠道不畅。虽然朋友圈的微信可以提供一键举报的功能,但这取决于用户的认知能力和主动行为,微信官方辟谣平台缺乏。在微信号查找中输入“辟谣”,显示了9个公众号,分别为:“辟谣、辟谣网、微辟谣、权威辟谣、辟谣天使、辟谣网、科学辟谣防骗、英明辟谣网和辟谣朋友圈”,均无认证信息,其权威性无法确认。把关不易和辟谣渠道不畅的现状导致谣言的广泛传播。

二、微信谣言的防治

经过3年多的高速发展,微信谣言现象有愈演愈烈之势。据《北京青年报》报道:“2014年上半年,腾讯安全中心举报平台收到约6000万条举报消息,经审核冻结了约365万个恶意账号。”谣言借助移动互联网进行传播不仅混淆视听、制造恐慌,还传播了伪科学、损坏个人或集体的利益,对微信生态造成了极大的危害。加强微信传播内容的管理,监测微信谣言、及时辟谣追责成为当下一项紧要任务。

1、完善微信谣言管理制度

微信谣言泛滥与缺乏相应的谣言管理制度有关,微信作为新生事物,关于微信谣言的管理和追责缺乏法律依据和操作规范。2014年8月7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了《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对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使用者的服务和使用行为进行了规范,提出了明确管理要求。并对使用者提出了“应当承诺遵守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公共秩序、社会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的七条底线。“微信十条”与“七条底线”的规范是维护互联网空间秩序的重要举措,对规范微博信息传播意义重大。

但,随着(移动)互联网的继续发展,互联网谣言管理和处罚的法律规范应进一步完善,尤其对于造谣者的事后追责要制定详细标准。“追惩前必须先设定一套判定和惩罚的标准,使处罚有法可依。同时建立相应的申辩程序与监督机制,确保惩罚不被错用、滥用。”③在事前预防和事后惩戒结合的法律规约下,有力的防治微信谣言传播。

2、构建“五位一体”的辟谣方阵

作为辟谣主体,政府机构、运营商、媒体、意见领袖和用户都是不可或缺的,只有将五者的力量相结合,形成五位一体的辟谣方针,才能有力的防治微信谣言。

政府机构是微信辟谣的主体,在微信辟谣方针中发挥着核心的作用,在辟谣效果上具备最强的优势。在新浪微博,政务微博取得了辟谣的宝贵经验,当下,政府机构应迅速占领官方微信的阵地,通过快速推送准确、透明的信息,一举击碎谣言,开启电子政务的微信时代。

网络运营商不能仅仅以盈利为主要目的,应肩负起监控谣言、构建和谐网络生态的社会责任。根据腾讯公司今年5月14日公布的财报表明,微信今年第一季度营收高达184亿元,同比增长36%。而腾讯股票的市值也超过百度,达到1180亿美元(约合人民币7357亿元)。在高盈利的背景下,腾讯公司应积极开发先进技术,把好信息源的头道关。在技术支持下,腾讯安全中心应对多遍群发的信息和朋友圈中的高转发量的信息进行实时监控和筛查、设置教育期刊网 http://www.jyqkw.com
关键词 监控等,以达到主动出击、监控谣言的目的。

媒体是微信辟谣的主力军。媒体拥有专业的团队和准确的信息源,深受微信用户信赖。首先,媒体应开辟官方微信的平台,及时为用户推送新闻信息,不给谣言以生长空间;其次,在发现谣言后,媒体应表达质疑并积极求证,力求厘清谣言;第三,对于微信空间反复传播的谣言,媒体应进行反复辟谣;最后,媒体要自身过硬,不传谣,并要加强对于媒体工作者个人微信的管理。

意见领袖在网络传播中往往引领网友态度和意见的走向,微信意见领袖的公众订阅号成为澄清谣言的重要平台,是辟谣方阵强大的后备力量。目前微信新闻发布的账号仅占公众账号总量的1%,99%的公众账号来源于意见领袖或民间组织。在庞大的公众账号中,经过认证的媒体人、明星、各领域专家等聚拢了大量的微信粉丝,意见领袖发布的谣言澄清信息能迅速击退谣言。

微信用户是微信辟谣的生力军。2014年上半年,腾讯安全中心收到了超过3500万用户的主动举报,收到约6000万条举报信息,经审核冻结了约365万个恶意账号。腾讯公司应建立用户的诚信等级,提升用户对于信息传播者的鉴别力。此外,鉴于微信用户在谣言举报中的重要作用,腾讯公司应给予举报者奖励,以提升举报积极性。用户对于无法求证的信息不要随意转发,有意识的维护微信生态的和谐。

在政府机构、运营商、媒体、意见领袖和用户“五位一体”的合力下,将有力的澄清谣言,形成辟谣方阵,最大程度的防治微信谣言传播。

3、树立“双微互动”的治理思路

微信和微博是当下网络世界并存的两种社交工具,许多网络用户既使用微信也使用微博,谣言传播者也同时借助这两个平台进行传谣,因此微信与微博谣言传播存在重叠和交叉。一方面,双微传谣使得谣言的扩散范围更广、危害更大;另一方面,双微互动也克服了微信封闭性和隐蔽性传播的弱点,发挥了“谣言对冲”的积极作用,有利于提升用户的媒介素养、有利于双微环境的自我净化。这是顺应互联网信息传播规律的谣言治理方式。

微博是一个自由开放的公共网络空间,既是谣言的集散地同时也是谣言的粉碎机。在微博谣言传播中,一旦出现谣言,随即可以看到各组织机构和意见领袖进行辟谣。“互联网在给人民新工具表达、传播的同时,本身带有自净的平台设计。谣言,只有在信息自由流通的语境中,才会具有不攻自破的特性。”④然而微信传播环境的封闭性和隐蔽性却使得谣言的自净功能弱化,只有进行微信和微博的双微互动,在两个传播环境的相互印证中形成谣言对冲,才能对微信谣言进行有力防治。

首先,腾讯公司已经实现腾讯微信与各大微博平台的认证信息互通,这是促进双微互动的表现,可以提升用户对信息传播者的辨别力。其次,受众也需要树立双微互动的思路,对于微信中无法求证的信息可发布至微博进行质疑。第三,各辟谣主体在双微平台上必须统一口径进行双渠道信息发布。双微互动的模式仍在探索中,二者的良性互动是未来微信谣言治理的重要思路。□

【本文为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指导项目:《社交网络中谣言传播研究》研究成果,项目批准号2014SJD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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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①罗永雄,《舆论学视角下的微博与微信谣言传播比较研究》[J].《新闻知识》,2014(4)

②聂磊、傅翠晓、程丹,《微信朋友圈:社会网络视角下的虚拟社区》[J].《新闻记者》,2013(5)

③王灿发、骆雅心,《重大突发危机事件微博辟谣并谣言控制机制研究》[J].《中国记者》,2012(5)

④喻国明,《微博影响力的形成机制与社会价值》[J].《人民论坛》,2011(12)

(作者: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新闻传播学院传播学教研室主任,讲师,硕士研究生)

责编:周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