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士照明法人变更 股东“斗法”持续升级

  • 投稿黎贝
  • 更新时间2015-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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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士照明董事长王冬雷近日发微博称,雷士照明(中国)法人变更为王冬雷,但其创始人吴长江提出抗议,已委托律师向商务部提出行政复议,同时向法院对相关行政部门提起了行政诉讼。

记者发现,王冬雷的新浪微博晒出的“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显示,雷士照明(中国)法人已经于9月30日变更为王冬雷,营业执照的登记机关是重庆市工商管理局。

吴长江认为新营业执照取得过程存在瑕疵,“斗法”持续升级。吴长江的委托律师熊智受访时表示,更换“雷士中国”法定代表人涉及两个行政许可,即重庆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是否批准变更的许可和重庆市工商局颁发营业执照的许可。无论哪个部门进行行政许可行为,如果涉及其他人重大利益,都应依法举行听证程序。吴长江及原公司高管及职工代表都依法向重庆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和重庆市工商局提出了要求听证的申请。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吴杰臻认为,如果更换法定代表人的内部程序依法合规,而且未涉及第三方的重大利益损害,听证程序并非上市公司的法人变更是否有效的决定性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