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致癌物,剂量是关键

  • 投稿虾说
  • 更新时间2015-09-01
  • 阅读量819次
  • 评分4
  • 15
  • 0

晓力

听到致癌物,许多人避之不及,仿佛只要跟这几个字占了边,就会得上癌症。其实,致癌物并不是人们想的那么简单,只要一碰到就会患癌。

致癌物类别不同风险不同

目前国际上认可的842种致癌物质,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将之分为5类。

第一类:致癌。对人类是致癌物。对人类致癌性证据充分者属于本组,如吸烟和二手烟。

第二类:很可能致癌。对人类很可能是致癌物,指在动物实验中发现充分的致癌性证据,对人体虽有理论上的致癌性,但实验性证据有限,如丙烯酰胺、无机铅化合物、氯霉素等。

第三类:可能致癌。对人体致癌性的证据不充分,但是对动物致癌性证据充分,如手机辐射。

第四类:未知。对人体致癌性的证据不充分,对动物致癌性证据不充分或有限;有充分的实验性证据和充分的理论机理表明其对动物有致癌性,但对人体没有同样的致癌性。

第五类:很可能不致癌。缺乏充分的证据支持其有致癌性。这类目前只有——己内酰胺。

手机、咖啡和阳光只是可能致癌物

关于手机辐射是否致癌有许多争议。不过,2011年5月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将之定义为“可能致癌”物,原因是其与神经胶质瘤有关联。

“可能致癌”与“致癌”并不是一回事。研究人员也承认,将无线设备和脑瘤联系起来的证据是“有限”的。对于其他种类的癌症,则“没有充足”证据。所以,不能简单地说“手机致癌”。

在世界卫生组织的“致癌物质”名单上,作为“可能致癌物”,与手机同级别的还有咖啡,其早在1991年就被列入名单。但时至今日,人们并未因此而停止饮用这种饮料。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对致癌物质所做的分类研究本身就说明,不同类别的致癌物质,其风险也并不相同,理解一个致癌物质的风险,应该看其所处的类别。

太阳辐射,通俗地说,就是无处不在的阳光,其中的紫外线是可能致癌物。如果对一些基本的科学常识不了解,或者只是一知半解,人们只能忧虑“身边的致癌物质真是无处不在”“现在我们无处可逃了”。关键在于,科学理解致癌物,人们需要更完整的信息

太阳光中的紫外线辐射确实对人类健康有很大的影响,过多照射可能导致皮肤癌。关键是,怎样才算“过多”,这涉及的是剂量问题。然而,强烈的紫外线辐射只在少数地区存在,多数人居住的地区都没有足够大的紫外线剂量。实际上,太阳光辐射剂量过大的地区只有西藏。

剂量是致癌关键

致癌物的致癌关键是剂量,我们不能离开剂量,孤立地去说某种物质是否致癌。

不管是“致癌”或者“可能致癌”,都跟剂量有关,因为得出这个“致癌”或者“可能致癌”的结论,本来就是根据一定条件下的一定剂量的试验得出来的。

“手机可能致癌”的研究,其中一项研究对象即是平均使用手机10年以上且每天通话超过30分钟的人群。

比如,说一种食物中含有某种物质就一定致癌是不对的。致病还要考虑其剂量、致病条件,这是最基本的常识。也许一两次不会致病,但长期食用谁能保证不致病呢?确实是这样,所以要制定标准,标准的制定一般都会考虑“长期食用”的问题(包括照顾到特殊人群如老人、小孩),所以没有超过标准规定的限量值,一般是不用担忧的,也不用扣上有毒食品的帽子。

其实,相比于致癌物,生活方式对人们健康的影响更大,比如吸烟、喝酒、缺少锻炼、摄入热量过多导致的肥胖等。因此,唯有坚持健康的生活方式,才是未雨绸缪、减少癌症来袭的最佳方法。

(编辑/王小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