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常州市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的调查

  • 投稿ido
  • 更新时间2015-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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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1 号文件已连续11 年聚焦“三农”问题,2014年的1号文将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作为重点工作。农业产业化是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也是加速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有效途径。为深入了解常州市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现状,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开展了专题调研。

一、常州市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基本情况

1.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有效支持龙头企业发展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的关键。截止2014年2月末,常州市60家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中(国家级3家、省级34家),46家为银行有贷户,贷款余额共计28.94 亿元,同比增长3.7%。其中,保证贷款余额14.20亿元,占比49.07%,抵质押及混合担保贷款余额13.06亿元,占比45.13%;一般贷款的加权平均利率为6.71%,处于基准利率上浮12%左右的较低水平,且较上年同期下降0.18个百分点;仅1户企业存在贷款不良情况,不良贷款余额0.1 亿元,不良率0.36%。

2.支持农业产业园

农业产业园是农业产业、资源要素集聚的载体,是发展农业产业化的重要抓手。全市2011-2013 年认定的市级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总计36家,截止2014年2月末,园区牵头单位中共11家为有贷企业,经营范围涵盖林果茶、蔬菜、畜牧、渔业、花卉等多方面,贷款余额6.78亿元,同比增长8.7%。其中,保证贷款余额5.17亿元,占比76.26%,抵质押及混合担保贷款余额1.56亿元,占比23.01%;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7.15%,较基准利率上浮不到20%,与上年同期水平基本持平;所有贷款均为正常,未出现不良。

二、常州市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的创新成效

1.贷款模式创新

当前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的产品仍以贷款为主,但一些支农骨干银行对贷款模式进行了探索创新,其中最典型的创新模式是“公司+农户”的批量贷款模式。“公司+农户”的贷款模式本质上与产业链融资相类似,其中的“公司”即核心企业,一般是当地农业产业中具有一定影响力和带动力的优秀龙头企业,其通过订单生产、保护价收购等方式与农户联结成利益共同体。银行基于这种联结关系批量发放农户小额贷款,单户金额多在10到30万之间。在实践中,这种模式进一步衍生为“产业园+农户”“合作社+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等多种形式。这种贷款模式的创新降低了银行拓展和维护农户小额贷款的成本,提高了农户贷款的可得性,有效促进了金融对农业产业化的支持。

辖内S 公司为家禽养殖的市级龙头企业,其发起组织的养鸡合作社下有近800户养殖户,公司与养殖户签订购销合同,由公司向养殖户提供鸡苗、饲料、药品等并提供全程技术服务和指导,养殖户由此养殖出来的肉鸡全部销售给公司。养殖户前期户均需投入资金约10万元,资金压力大且难获贷款。对此,辖内某股份制银行制订了“企业担保+农户自主贷”的批量融资方案,即S公司为养殖户提供保证担保,单户养殖户可申请10 万元贷款。在此案例中,银行已累计向养殖户发放贷款超千万元,在支持农户实现增产增收的同时,也对龙头企业的专业化、集约化和规模化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

2.担保创新

一是保证创新。为缓解农业产业化中的企业贷款担保难问题,银行积极拓展保证人,探索引入各级农业专业担保机构为产业化龙头企业进行担保。如某城商行2013年推出的“农头贷”业务,由江苏省农业产业化龙头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提供省内各级农业龙头企业名单,省农委和协会牵头成立的江苏汇隆担保为名单内企业提供担保,该行对符合授信条件的企业提供贷款支持。某农商行则通过与县域农业贷款信用担保中心对接,为企业解决贷款担保问题。二是抵质押创新。农业企业普遍面临着可抵押物少的困境,银行针对农业企业的资产特点不断创新拓宽抵质押范围。某股份制银行先后创新设计了园林公司大树抵押贷款、农牧公司种猪抵押贷款以及水产专业合作社知识产权(商标权)质押贷款;某农商行为从事花木经营种植的企业推出了花木抵押贷款。更值得一提的是,辖内部分银行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和农房使用权“三权抵押”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如近期辖内某村镇银行成功发放常州首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某大行成功运用林权抵押,对从事桂花树种植和桂花深加工的某合作社业主发放个人助业贷款300万元。3.融资方式创新

近年来,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的渠道不断拓宽,除传统贷款外,银行表外创新业务、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等也被运用于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如部分银行通过为农业企业发放委托贷款、代理发行理财产品和信托计划支持其融资;某省级龙头企业成功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3000 万元,用于其产业示范园项目的建设;2家知名投资公司向辖内某省级龙头企业注入资本近3亿元,建立战略合作关系,联合开发农业产业化项目。

三、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的问题与瓶颈

1.配套政策与机制仍显滞后

一是风险分担机制尚待完善。农业的弱质性决定了支农的较大风险。因此,加大金融对农业产业化的支持需要政府在风险分担方面发挥作用。但当前,常州市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的风险分担机制建设进程相对滞后,一方面农业产业化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尚未建立,银行系统的风险得不到有效分担;另一方面缺少政府背景的农业专业担保机构,也制约了银行农业产业化支持业务的发展,如某银行总行仅认可国有控股的担保公司为农业企业进行担保。二是市场配套机制亟待健全。当前,担保落实难是制约农业企业获得贷款的一大瓶颈。虽然“三权”抵押融资逐步得到政策层面的支持,包括常州在内的各地也纷纷开展试点,但要全面推行仍具难度。一方面是由于“三权”的流转交易市场缺失,一旦贷款出现风险,变现十分困难;另一方面,地市级专业资产评估机构稀缺,对抵质押物进行评估较为不便,再加上还需办理确认、登记等手续,使得此类贷款耗时耗力大,银行推广的积极性受到影响。

2.农业产业化基础相对薄弱

从当前常州市现代农业发展情况来看,产业化基础仍然较为薄弱,进而也影响到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的积极性。一方面,大多数农业龙头企业为传统农业企业,虽然生产上达到一定规模,但技术上主要还是依靠传统经验,生产加工的农产品也以中低端为主,产品精深加工落后,加工转化率和增值率低,整体核心竞争力不强;另一方面,市场上有成熟盈利模式的农林牧渔企业屈指可数,“订单农业”“公司+农户”等新型经营模式还未能大范围推广,一些龙头企业与农户的联结不够紧密,仍处于低层次的产销合作上,龙头企业的带动辐射作用不强。

3.骨干银行支撑力有待加强

一是从不同性质银行来看,政策性银行农发行当前支持农业产业化面临两大难题:一方面,由于政策性业务常遇总行地区性信贷计划调配,导致其商业性业务的信贷政策稳定性较差,进而影响到续贷和新项目营销;另一方面,其对商业性业务的准入要求较高,重要项目贷款的手续繁多,往往涉及到政府多个部门,协调推进难度较大。在这些不利因素之下,其近两年的龙头企业贷款余额出现明显下降,截至2014年2月末,农发行对市级以上龙头企业的贷款余额同比下降25.84%,在全市占比11.95%,较上年同期下降4.75个百分点。同时,商业性支农骨干银行支持农业产业化的业务发展速度不快,截至2014年2月末,农行和江南农商行对市级以上龙头企业的贷款余额同比仅分别增长5.16%和2.54%,而两家行此项贷款余额在全市的占比则近五成。二是从产品创新程度来看,无论是受内部政策制约较大的政策性银行,还是业务品种相对丰富的商业性银行,对支持农业产业化的产品创新力度均显不够,普通贷款仍占主导地位,表外业务支持则大多仅限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方式,有针对性的创新产品十分匮乏。

4.供需不匹配导致短贷长用

截至2014年2月末,龙头企业1年以上中长期贷款余额7.77亿元,在贷款余额中占比仅26.85%,总体水平偏低。更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这一贷款短期化趋势愈发明显,2013年至今仅发生1笔中长期贷款,贷款金额100万元,直接导致中长期贷款占比较2013年2月末下降了15.96个百分点。这一趋势在农业产业园牵头企业的贷款上也得以体现。截止2014年2月末,这些有贷企业的中长期贷款余额共计3.06亿元,期限均为3年及以上,占贷款余额的比重为45.13%,且自2012年二季度以来,中长期贷款一直未有新增,在余额结构中的占比较2013年2月末大幅下降了16.1个百分点。从操作便利和风险控制角度考虑,银行更倾向于对农业企业发放短期流动性贷款。但从需求方面来看,农业产业化项目的生产建设周期一般较长,而种养殖业的特殊性也决定了企业资金投入的持续性和长期性。这种贷款供需的期限错配使得不少企业不得不通过“短贷长用”的方式满足资金需求。

四、对策建议

1.加大政策扶持,提升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动力

一方面,增强农业产业化扶持政策实效,通过抓紧落实既有政策和研究出台新政策两方面入手,推动农业产业化加速发展。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户间的联结机制,探索通过农户入股企业的方式加强联结的紧密度,从根本上提高龙头企业的辐射力和带动作用;通过财政专项补助、奖励等方式,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和产业园等农业现代化主体研发、引进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增加对科研和产业升级的投入,逐步提升产品技术含量,打造产业核心竞争力,同时也增强自身对金融投入的吸引力。另一方面,坚持正向激励和管理考核并重,通过专项财政贴息、奖励、税负减免等政策,提升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支持农业产业化的积极性;通过加强政策指导和责任考核,督促金融机构尤其是涉农金融机构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的有效支持。

2.加紧机制建设,夯实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基础

加快配套机制和市场的建设步伐,为金融加大农业产业化支持力度提供有效保障。一是加快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建立或引进评估、确权等专业机构,为农村资产实现抵质押创造有利条件;二是积极探索建立农业产业化投融资担保体系,由地方政府牵头,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股,组建股份制担保公司,以缓解担保难问题;三是由地方财政资金建立专项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对支持农业产业化的银行给予风险补偿,分担风险损失。

3.加快服务创新,满足农业产业化发展多元需求

各金融机构要大力开展创新,开发适应农业产业化特点的产品和服务。一是加大信贷资源投入,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主体进行技术革新、兼并重组、产业基地建设等活动,深化和推广“公司+农户”的贷款模式,助推农业产业化加快发展;二是继续扩大农村抵质押物担保范围,围绕“三权”抵押,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审慎开展创新试点,着力破解担保瓶颈问题;三是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探索通过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企业债、上市、风险投资等多种方式解决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资金需求。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