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烟令频出不如铁腕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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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1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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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白杨林

据央视报道,《北京控烟条例》将自今年6月1日起实施,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室内环境、室外排队处等场合均禁止吸烟,违者将被处以最高200元罚款。

其实在禁烟和控烟方面,我们从来就不缺乏相关法律法规。早在2003年11月,我国就签署了《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此公约于2006年1月正式生效,自2011年5月1日起,我国在公共场所全面禁烟,之后各地也是禁令频出,但直到今天,我国禁烟控烟仍然普遍面临着“禁而不止”、“禁同虚设”的困境。“中国式禁烟”已引起世界各国关注,如英国有两家媒体都说,中国的“禁烟令”没有惩罚措施,所以禁令注定不会被执行;新加坡媒体甚至断言,中国“禁止吸烟”只是烟幕,即禁烟只是一个姿态……这些外媒报道,其实都点中了我国禁烟失败的死穴所在。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状况呢?原因在于,我国是世界头号烟草生产国和消费国,全国目前尚有3.56亿烟民,烟草行业仅雇员便超过百万,并产生了约1000万个就业机会;烟草行业每年上缴的利税,均占国家财政收入的7%至10%。打击这样一个行业,阻力与障碍是难以想象的。所以,虽然有关禁烟的各种法律法规以及配套禁令并不少,但真正被落实和执行的法觌却十分罕见,大多数地方的“禁烟令”都是空转的。看清这个症结之后,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会有官员把烟草行业看作“支柱行业”,为什么烟草企业总有“质优价廉”的产品让消费者欲罢不能,为什么很多地方的“禁烟令”会形同虚设,许多年都开不出一张罚单了。应该说,持续发展的烟草行业已经培养出了一个稳定的利益集团,他们以发展国民经济为托辞,以牺牲国民健康为代价,以敷衍的态度抗拒禁烟行动,试图将我国政府大张旗鼓的禁烟行动拖得无声无息、不了了之。

在法律至上、有法必依的现代法治理念下,出台各种“禁烟令”看似力度很大,但结果却可能适得其反。如果禁烟态度不端正,政府将自食其果——试想一下,烟草业虽然给了政府巨大利税,但众多烟民也将让政府背上巨大的医疗负担,这不仅损害了国民健康,也影响了国家形象。世间的事怕就怕“认真”二字,在禁烟的问题上,与其大张旗鼓地颁发各种禁令,还不如痛下决心严格执法,打破利益格局,端正禁烟态度,不折不扣地将现有的各种禁烟法令落到实处。

在这一点上,一直走在世界前列的加拿大,1987年就开始禁止香烟广告,1990年起禁止航班上吸烟,且常年都开展“无烟星期三”运动;渥太华市也于2012年宣布:在市属各大公园、酒吧的露天座位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违者重罚。缘于这些严厉措施,加拿大近20年来的国民吸烟率下降了26%。由此可见,有效禁烟的办法并非没有,只是要看有关方面是否真正重视并拿出切实可行的惩戒措施。如果我们也能像加拿大那样,以“铁腕执法”来切实禁止公共场所吸烟,真正加大监管及处罚力度,控烟效果肯定会与现在大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