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台首部国家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规划

  • 投稿石欣
  • 更新时间201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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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题策划】

人无信,不知其可;企业无信,无法生存;社会无信,人人自危;政府无信,政令不通。

一度时期以来,社会上存在着大量的不诚信问题,比如商业欺诈、制假售假、偷逃税款、学术不端、食品安全事故……等等。据有关方面统计,每年我国企业因诚信缺失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了6000亿,这对整个国家的前途及命运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建立科学的社会诚信秩序已然成为当务之急。有专家指出:一定要把我国的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提升到战略的高度,用信用评定约束失信行为,让人人梳理诚信意识,让信用成为我们的“第二身份证”。近日,国务院印发了我国首部国家级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规划——《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纲要》围绕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以及司法公信等四大重点领域,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建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

文/本刊综合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近日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筑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这是我国首都国家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规划。

《纲要》主要内容

《纲要》指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对增强社会成员诚信意识,营造优良信用环境,提升国家整体竞争力,促进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纲要》强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按照“政府推动,社会共建;健全法制,规范发展;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强化应用”的原则有序推进。到2020年,实现信用基础性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基本建立,以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为基础的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基本建成,信用监管体制基本健全,信用服务市场体系比较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发挥作用。

《纲要》围绕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四大重点领域,明确了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密切相关的34个方面的具体任务,并提出了三大基础性措施。一是加强诚信教育与诚信文化建设,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和重点行业领域诚信问题专项治理,在全社会形成“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风尚。二是加快推进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建立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推进行业间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地区内信用信息整合应用,形成全国范围内的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三是完善以奖惩制度为重点的社会信用体系运行机制,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守信主体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绿色通道”等激励政策,对失信主体采取行政监管性、市场性、行业性、社会性约束和惩戒,建立健全信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培育和规范信用服务市场,保护信用信息主体权益,强化信用信息安全管理

为确保完成目标任务,《纲要》强调,要做好五个方面的支撑保障工作:一是强化责任落实;二是加大政策支持;三是实施政务信息公开工程、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程和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程;四是推动地方信用建设综合示范、区域信用建设合作示范、重点领域和行业信用信息应用示范;五是健全组织保障,完善组织协调机制。

建设信用体系,明确十项“落地”任务

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连维良表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有所作为,当前要重点抓好十项具体任务的落实。

上述十项任务包括,各地区各部门要制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或者实施意见,在年底前出台;在年底前,省(区、市)政府要出台加强政务信用记录建设的意见或办法,各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制订实施方案,至少在10个重点行业领域建立信用记录;各省(区、市)要制订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计划,10月底前将计划或建设上报等。

“以上‘十个落地’年底前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并进行考核。”连维良说。连维良是在当天召开的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上做如是表述的。连维良表示,当天的会议主要是为了推动此前国务院发布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尽快落实到位。

近年来,中国官方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日益重视。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要建立全社会的信用基础数据统一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今年6月份,中国国务院发布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则明确提出下一步目标:到2020年,信用基础性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基本建立,以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为基础的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基本建成,信用监管体制基本健全,信用服务市场体系比较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发挥作用。

目前官方已初步建立了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体系。2012年,国务院确定由发改委和央行共同牵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内已有12个省(区、市)建立了地方综合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新网》)

他山之石

《纲要》出台,打造社会信用示范区

政府的承诺没有兑现、执法人员徇私枉法、医生收红包……这些失信行为都要列入信用记录。不久前,广东省政府公布《广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主要内容包括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四个方面。按照《规划》的目标,到2020年,这四个方面的建设将取得明显进展,基本建成与国际惯例接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成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规范运行的示范区。

一、开“空头支票”将影响政绩

《规划》要求,全面建立政府部门服务承诺制度,对职权范围内的服务事项,向社会作出服务质量和服务期限承诺。完善政府绩效管理,将各级政府工作报告中为群众办实事的践诺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围。此后,政府若开“空头支票”将直接影响政绩。

《规划》明确,要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加快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全面推行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社会事务网上办理、公共决策网上互动。明年,100%的政务公开信息将实现网上发布。

同时,明年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一站式”集中办理率达到80%以上,到2020年达到100%。在公务员方面,《规划》要求建立公务员诚信管理制度。将公务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奖惩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纳入档案。

明年,公务员信用档案覆盖率将达到85%,到2020年达到100%。完善公务员招录和考核考评制度,将诚信状况作为公务员招录考察、考核任用、评优评先的重要内容。还要将诚信教育纳入公务员培训内容,到明年,公务员信用培训覆盖率达到100%。

二、医生受贿教师作弊要惩戒

《规划》要求,在养老、医疗、生育、失业、救灾、救助、低保、慈善、彩票、婚姻、收养及保障性住房管理等领域建立全面的诚信制度,将各类骗保、诈捐骗捐、骗取保障房等失信记录纳入信用档案。此外,还要加大对骗取保障房、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少缴和漏缴社会保险费、医保欺诈等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实行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制度,惩戒过度医疗、收受贿赂等违法失信行为。

《规划》要求,到2015年,教育、科研领域相关重点人群信用档案覆盖率达100%。积极开展教育和科研机构以及学生、教师和科研人员的信用评价工作,将信用评价结果与招生录取、学位授予、职称评定、岗位聘用、职务晋升、项目申报、科研经费分配、评选表彰等挂钩,加大对学术作假、考试作弊、违规使用科研经费等失信行为的处罚力度。

三、“处处守信,事事方便”

在2015年前,将制定出台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办法及其细则,并建立信用修复机制。逐步形成使守信者“处处守信,事事方便”、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信用联动奖惩机制。

对守信者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绿色通道”和重点支持等激励政策。

对失信者将依法加大惩戒力度,提高失信成本。

1.司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加大对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查询应用力度,依法追究失信违法者的民事或刑事责任。

2.通过行规、行约等加强对失信会员的监督和约束,形成对失信者的市场性惩戒。

3.通过政府网站、“信用广东网”、行业协会、信用服务机构、新闻媒体等依法向社会发布失信者“黑名单”及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结果,形成对失信者的社会性惩戒。

到2020年,建成覆盖所有社会成员的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依托省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立部门间信用信息的交换共享机制,着力消除“信息孤岛”。(《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