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舆情风险识别与防范措施——以“3·1 昆明暴恐事件”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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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15-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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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通过对“3·1昆明暴恐事件”的分析,对其引发的网民“群体极化”、部分媒体“失语”、政府在微博上公信力降低等舆情风险提出了相应的防范措施,以期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处理能起到一定的作用,减少舆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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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昆明暴恐事件 微博舆情风险 防范措施

一、“3·1昆明暴恐事件”引发的微博舆情风险

“风险”一词早已有之,在现代,“风险”是指可能造成的损失或伤害,只有“在自然和传统失去它们的无限效力并依赖于人的决定的地方,”①才能称作是“风险”。它可以用概率来表述。而“社会风险”则是不可计算的,具有不确定性,不能用概率表述。“社会风险”是指由于某些行为或因素所引发的社会失序或混乱的可能性。

微博对社会具有放大效应,社会风险会通过微博的放大、网民的互动形成微博舆情风险。由于社会中隐藏的风险,如贫富差距、阶层分布不均、社会信任危机等,都会在微博上有所反应,最后引发微博舆情风险。如“3.1昆明暴恐事件。”

3月1日晚9点18分,一伙暴徒持刀在云南昆明火车站广场、售票厅等处随意砍杀无辜群众,3月3日下午成功告破,共造成29人死亡,143人受伤。该团伙以阿不都热依木·库尔班为首,共8人(6男2女),现已全部落网。该事件在微博上引起热议,最终引发了微博舆情风险。

1、出现群体极化倾向,微博上“危”言四起

凯斯·桑斯坦在《网络共和国——网络社会中的民主问题》中提出:“团队成员一开始即有某种偏向,在商议之后,人们朝偏向的方向继续移动,最后形成极端的观点。”②这就是所谓的“群体极化”。“3·1昆明暴恐事件”发生后,微博上表达“社会危险”的声音四起,一度在微博上占据优势,出现了“群体极化”倾向。

网民在昆明事件发生前后,最近一周的社会危险感知系数呈上升状态。在昆明事件发生后,有一个小幅直线上升。网民在微博上表达“感到社会危险”的声音比以往整体同比上升32%,整体环比上升44%,一时间网络上“危”言四起。

此事件在网络上引发“群体极化”风险主要有以下原因:首先,该事件反映出中国社会利益分配不均、政策实施不力等问题,再加上该事件是由恐怖分子制造的有组织、有阴谋的故意伤人事件,是“被制造出来的风险”,所以会造成人们的恐惧、不满等。这些情绪需要一条宣泄渠道,微博以其虚拟性和自由性成为“各种不满和失望情绪的宣泄平台”。③其次,微博的强互动性为微博“群体极化”的出现提供了便利。在事件发生后,微博及时将“3.1昆明事件”推上热门话题榜,网民通过评论、转发等对此进行互动。网民的“社会危险感知”通过这样的高互动性不断强化,最终对此事件形成了“群体极化”。

2、部分媒体微博扩大矛盾,传播谣言

贝克在《风险社会》中肯定了大众传播在风险社会中的重要性,他认为“媒介在向大众传递有关风险的知识时可以对其进行任意的夸大、减弱、改变以及消退。”④所以,大众传播在风险传播过程中起着重要的舆论导向作用。尤其是在“微博时代”,媒体微博的影响力更大。

但在“3·1昆明暴恐事件”中,媒体在一定程度上扮演了“传播风险”的角色。

第一,部分媒体微博在进行事件播报的过程中,对恐怖分子进行了地域划定。许多报道中,强调“新疆”字眼,这本身就会加大新疆人与其他中国人的矛盾。媒体作为传播信息的载体,承担着引导舆论的责任,但媒体在传播信息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打上了自身主观性的烙印,因此媒体呈现在受众面前的是部分现实,即“拟态环境”。但受众的行为最终是在现实环境中发生作用。尤其在“微博时代”,信息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在制作新闻标题时硬生生地打上“新疆”标签,使得全国人对新疆人不满,加重中国内部矛盾,最终会引发全国人对新疆人更大的看法或更大的成见,从而制造出更多的风险。

第二,部分媒体在事件发生后,通过微博传播了许多谣言,损害了媒体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如事件刚发生后,出现的“大树营发生暴力事件”、“在逃歹徒曲靖落网”、“歹徒逃到红河,有人被射杀”等。人们对信息的摄取主要依赖媒体,而传播信息的主体却在微博上传播谣言,这样一来就会打破受众与媒体间基于信任的生态平衡。“其最终结果不是有助于化解风险,而是扩大和再生产风险。”⑤

3、微博上谣言、危言等加大政府压力,损害政府公信力

芭芭拉·亚当和约斯特·房龙认为,“风险的本质并不在于它正在发生,而在于它可能发生。”⑥当下中国正处于变动期,贫富分化加剧,地区利益分布不平衡,再加上媒体制造的矛盾,使得人们的风险感知出现差异。

在事件发生后,微博上出现了“在逃歹徒曲靖落网”等谣言,网民也在微博上发表社会危险的感受,使微博上一度充满“负能量”,这为政府对此舆情的管理带来了挑战。

通过对网民对“3·1昆明暴恐事件”的原因进行整体分析,发现民族因素始终为最重要的原因,政策和宗教等也对此事件的发生产生了重大的影响。而网民对国家的维稳和民族政策、宗教政策产生质疑,认为国家改革成果没有惠及少数民族地区,造成贫富差距拉大,社会不公出现,使政府的公信力有所下降。

二、微博舆情风险防范措施

1、建立舆情反恐预警机制,提高反恐意识

“3·1昆明暴恐事件”的发生并不是无迹可寻,但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因此,需要相关部门建立舆情反恐预警机制。首先,需要建立一支专业监测队伍,通过关键字、重点区域、重点人物等对微博进行实时监测。其次,要建立专业的舆情分析队伍,如高端计算机人才、具有高度政治敏感度的人才、反恐等方面的专家学者等,通过专业的舆情分析师对数据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做好预警。

社会现实是引发网络舆情风险的土壤,因此,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反恐应急方案,加强反恐演习,各个单位、路段都要加强警戒,不能“事前不预警,事后补窟窿”。还要通过微博等方式宣传反恐方法,普及反恐知识,同时要不断地引导人们正确地认识此类恐怖事件,正确对待,提高反恐意识。

2、媒体要提高新闻敏感度,提高危机意识

人们对风险的认知主要是通过媒体的传播,但媒体作为社会公器,既能降低风险的影响,又能传播风险。“如果媒介可以在风险形成具体的社会灾难之前对风险进行正确的呈现与解释,有效地向受众传递风险信息,就可以最大程度地消减风险。”⑦而如果媒介在传播过程中,只是顾及到自身的利益,对受众不负责任,就会使苦心经营的声誉在瞬间遭到巨大损失。

尤其是网络媒体,在重大事件发生时,凭借其传播速度快、覆盖范围广、互动能力强的特点,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网络媒体首先要提高新闻敏感度,在重大事件发生时,快速反应,及时传播,提供尽可能全面的信息,满足受众的需求,时刻警惕危机,不要再出现重大事件中部分媒体“失语”的情况。其次,要不造谣、不传谣,在谣言出现后,要用多种手段及时辟谣。最后,要提高自身素质,提高社会责任意识。不能把部分恐怖分子的行为扭曲为“新疆”整个群体的行为,要担负媒体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

3、建立政务微博等,及时公开信息,提高信息处理能力

通过统计数据分析,发现该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在于利益分配不平衡。这就要求政府要改进政策,并要及时地在网络上公布相关的政府信息,以建立网民对政府的信任,重建公信力和权威性。

同时,还应建立和管理政务微博。微博凭借其巨大的用户基数和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占据了网络舆论的中心位置。而在此事件发生后的3月2日,新浪微博TOP10中,只有一个是政务微博,即@喀什发布。可见,政务微博在此事件中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政府应重视微博,对微博等社交网站进行紧密追踪,并提高写微博和引起网民关注的能力。在谣言、危言发生时,要及时处理,将网络舆情风险的危害降到最低。

3月1日晚昆明暴恐事件发生后,其微博热议度从1日的43直线上升为2日的23714,其舆情的集聚速度可见一斑。但伴随着高关注度的是微博舆情风险的产生。现代的风险并不是孤立的,每个人都不能独善其身。媒体作为“拟态环境”的建造者,网络舆情中的活跃分子,需要担负自身的责任。因此,只有通过个人、媒体、政府的共同努力,才能最大限度地防范微博舆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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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①张恩明,《风险社会理论相关研究文献概述》[J].《探求》,2008(1):25

②凯斯·桑斯坦:《网络共和国——网络社会中的民主问题》[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47

③相喜伟、王秋菊,《网络舆论传播中群体极化的成因与对策》[J].《新闻界》,2009(10)

④⑦邹琰、齐特,《“走转改”中国社会转型期社会风险的传播对策》[J].《新闻研究导刊》,2012(9):47

⑤杜建华,《风险传播悖论与平衡报道追求——基于媒介生态视角的考察》[J].《传媒观察》,2012(1):69

⑥芭芭拉·亚当、约斯特·房龙 著,赵延东 等译:《风险社会及其超越:社会理论的关键议题》[M].北京出版社,2005

(作者:王文艳、刘珍,河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新闻与传播硕士研究生;王秋菊,河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

责编:姚少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