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商业银行金融衍生工具运用及风险管理

  • 投稿柔柔
  • 更新时间2015-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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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轩宇

摘 要:当前,我国金融市场正在逐步实现开放,新兴的金融衍生产品以其规避风险和增加收入的功能,成为我国商业银行创新金融工具的一道风景线。我国银行业试图通过发展金融衍生工具业务来创造更多的价值和利润。但是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对金融衍生工具的风险管理还不够完善,必须改进金融衍生工具风险管理体系与制度,并加强内部和外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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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金融衍生工具 风险管理 商业银行

一、我国商业银行金融衍生品交易现状分析

1、我国商业银行金融衍生品业务分类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衍生工具业务大致可分为外汇类金融衍生品业务和利率类金融衍生品业务两大类。

外汇类金融衍生工具指的是以货币为基础工具的金融衍生产品,它们常常被用来转移外汇风险、进行理财或在资本市场上投机,大致包括外汇期货、货币互换、外汇期权和外汇远期,还有上述合约的各种混合合约。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所经营的外汇类金融衍生工具主要有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和货币掉期。

利率类金融衍生工具指的是以利率为标的或以利率为载体的一类金融衍生产品,他们常常被用来转移利率风险、进行理财或在资本市场上进行投机。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所经营的利率类金融衍生工具主要包括利率互换、债券远期及远期利率协议(FRA)。

2、我国商业银行金融衍生品业务具体特点

(一)应用领域狭窄,产品种类单一。国内商业银行金融衍生品业务领域大部分集中在外汇市场,相对于活跃的外汇衍生市场,人民币衍生市场则显得十分低迷,并且除自营业务外,几乎没有个人代理业务,代理类业务大多都只服务于企业客户。从衍生产品种类来看,我国商业银行金融衍生产品种类较少,缺乏以股票及大宗商品价格为依托的衍生工具以及债券、外汇期货等产品,无法满足我国商业银行在金融市场中进行风险转移的需求。

(二)产品同质性高,为客户量身定做的产品有限。金融衍生产品具有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价值,因此,商业银行在金融衍生产品的构建、定价以及风险管理等方面必须严格要求。由于国内商业银行在金融衍生产品核心技术的研究上缺乏经验,金融衍生品研发能力欠缺,使得国内自主开发的产品大部分是在模仿外资银行的金融衍生产品,具有较高的同质性,缺乏新意。

(三)衍生业务份额少,利润贡献低。在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的各类业务中,金融衍生业务作为最高端、最高收益的业务,是其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有关统计数据表明,美国某些商业银行通过在融衍生业务上的利润已占超过其利润总额的一半。而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则通常低于10%,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以低附加值低的低端业务为主,具备较高技术含量和较高附加值的中间业务开展得较少,发展潜力巨大。

二、我国商业银行发展金融衍生工具业务的风险性分析

造成商业银行金融衍生工具风险的主要因素包括:金融衍生工具本身的特点所导致的风险、宏观环境变化所异致的风险以及微观环境的变化所异致的风险。

1、从商业银行金融衍生工具本身的特点分析

金融衍生品的价格是交易双方最关注的焦点之一。由于其价格受到供求关系等基本因素的影响外,还受到来自政治、经济政策、人为操纵等众多因素的影响,人们的主观预判难以对未来价格走势进行正确预测,因此亏损与盈利的几率是相当的,造成了未来价格波动的随机性始终伴随交易双方的交易过程。

双方合约执行与信息披露的非对称性。在商业银行金融衍生品业务所签的合约中,大部分关键信息主要体现于表外,若其交易方的表外信息未在合约中得到充分体现,而被交易者获得,这将会给交易者造成巨大风险。

2、从微观环境变化角度分析

首先,商业银行管理层未正确认识到金融衍产品的潜在风险。只有在具备某些条件下,才能使金融衍生产品发挥风险控制和降低成本的作用,而商业银行的管理层对风险认识不足、意识淡薄,无法对整个金融衍生品的交易过程和交易细节进行合理管控。

其次,内部控制薄弱。金融领域中,银行自身管理制度不够严密,管理执行不到位,对交易操作人员的监督力度不足是造成金融衍生产品风险的一个重要原因。如著名的巴林银行事件其根本原因并非从事了金融衍生产品交易而是内部管理机制出现漏洞造成的,同样最近的法国兴业银行的巨额损失也主要源于与其内部的管控能力的不足。

3、从宏观环境变化角度分析

第一,金融自由化。金融自由化是金融衍生产品得以存在发展的基础。近年来,随着银行业的不断繁荣发展,金融市场也已经形成规模,商业银行金融衍生品在这样的环境背景下迅速发展,然而金融衍生品对整个市场来说具有两面性,它能够在给社会带来发展繁荣的同时,暗含的风险也会给金融市场带来很大的威胁。

第二,银行业务的表外化。金融衍生工具交易业务属于商业银行的表外业务,其在银行的财务中并不涉及资产于负债,没有得到真实的、合适的反映和披露,经营透明度不足,这类业务不仅不会影响资产负债表中各个项目的状况,而且新巴塞尔协议对商业银行最低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也起不到任何作用。

三、我国商业银行金融衍生工具业务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1、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银行自身的利率风险管理机制不完善。目前,我国尚未设立专门进行利率风险管控的机构,从而造成:(1)利率决策机构缺位。到目前为止,各商业银行还没有建立专门的利率风险管控部门,通常仅仅指定某一部门兼责执行央行的利率政策。(2)利率的确定和主体错位。我国商业银行的资金定价主要依托计划财务部进行,导致利率风险得不到有效的管控,提高了金融产品动作风险。

(二)有效的金融监管尚不到位。面对我国商业银行利率风险管理机制不完善的现状,外部监管机制的涉入就显得极为重要,这不仅帮助商业银行有效地规避风险,还涉及整个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由于各金融监管机构独立性较强,机构之间缺乏有效沟通和协调合作,监管职责分工存在模糊的区域,对于交叉的监管不能及时协商提出理合解决方案,还没有构建起完善的的利率风险管理机制,对商业银行进行有效、合理的监管。

(三)缺乏高素质的专业管理人才。利率风险管理具有极强的专业性,从事利率风险管理工作的人员必须有充足的金融知识储备、具备较强的信息搜集和市场分析能力及丰富的实践经验,而就目前而言,我国银行从业人员整体素质相对于这些要求而言还远远不足,高素质人才的缺乏直接导致利率风险的科学管控无法有效执行。

2、解决金融衍生工具业务风险管理问题的对策

(一)增强我国资本市场的有效性。目前我国金融市场产品结构较为单一,因此,丰富资本市场产品结构,发展金融衍生工具是未来的市场趋势。首先,要使我国金融衍生品业务能够平稳发展,就必须加大金融改革力度,完善我国宏观金融调控制度和建立有效的金融监管机制;其次,在金融市场方面,完善原生金融产品市场、推进利率市场化、汇率市场化进程。

(二)建立交易人员激励约束机制,加强操作风险的控制制度建设。银行正常表内业务中存在各种操作风险,银行只有强化操作风险意识,完善操作规范制度,定期进行操作规范教育和培训,使银行员工对操作风险高度警惕,配合交易人员和风险管理人员的工作开展,只有银行全体员工都树立强烈的风险意识,操作风险管理才能有效执行。

(三)建立健全金融衍生工具监管体系。一套完善的金融衍生工具监管体系包括法律体系、制度体系和组织执行体系三个方面。法律体系,依托法律制度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中的当事人在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进行界定。在国内,针对金融衍生品的法律规制尚未出台,这就使得金融衍生品的监管缺乏根本的法律保障。在这样的政策环境下,尽快在《商业银行法》、《证券法》等金融市场主体法中增加金融衍生品的相关规定就成了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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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李艳.我国商业银行金融衍生品的风险管理及策略[J].时代金融,2012(3).

[2] 张睁睁.我国商业银行金融衍生品风险管理研究[D].东北财经大学,2011.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经济学院 四川成都市 610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