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竞成贪官“雅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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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1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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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沈坚廷

嫖娼是指人们使用金钱、财物等媒介而他人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这种与卖淫行为共同产生、相互依存的购买性性行为,不仅有悖于我国几千年的传统道德伦理和文化观念,还具有传播疾病、破坏婚姻家庭关系、引起社会腐败、诱发刑事犯罪、扰乱社会治安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因而一直都为世人所不齿,同时也为我国现行法律所不容。其实无论古今中外,嫖娼都是一种完全见不得人的丑事,讲求官德官声的官员群体按理说都应当远离这种恶俗陋习,否则便不足以管束有此癖好的寻常百姓。即便是在我国封建专制时代,官吏宿娼行为也从宋朝开始便受到限制,元朝以后更是对官吏宿娼、娶娼为妻的禁令日趋严厉,明朝甚至曾有着“官吏宿娼,罪亚杀人一等;虽遇赦,终身弗叙”的苛严规定。如今的中国法律更是严禁嫖娼,还对嫖娼行为分别规定了行政、刑事处罚办法。但在官场不良风气盛吹的情况下,如今的不少中国官员都对其非正常的情色淫乱之事不再躲躲闪闪,而是堂而皇之地“包二奶”、“养小三”,甚至不失时机地在异性下属、民众身上揩油偷腥,以致近年来各种涉官性丑闻层出不穷,“日记门”、“裸聊门”、“开房门”、“艳照门”、“强奸门”等一系列同质不同形的事件反复出现,大量花样翻新的“桃色新闻”不仅频频刺激着公众的敏感神经,也令“官员群体私德底线何在”不断成为喧嚣背后的一个发人深思的话题。

“一起下过乡,一起同过窗,一起扛过枪,一起嫖过娼,一起分过赃”,部分官场中人这种私密的铁杆关系,在社会上已是流行甚久的说法了,甚至有观点认为,官员群体早已成为中国情色淫乱市场的主力大军。有关研究也确实发现,腐败官员对嫖娼活动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因为不少官员都热衷动用公款获得陪酒、陪舞、陪歌等“三陪”服务,进而以“三陪”为幌子大肆嫖娼乃至集体嫖娼,有的官员甚至既参与嫖娼又充当卖淫、嫖娼活动的“保护伞”。当嫖娼已日渐成为很多官场人士一种半公开化的“雅好”,法治的底线也就被彻底击穿了——谁相信那些擅长玩弄女性、只为自己的下半身谋利益的官员们,会去尊重法律并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换句话说,官员群体肩负着人民的重托及社会管理的职责,除了制度约束之外,更需要良好的道德操守,而对于那些终日沉溺于情色淫乱的官员们来说,如果没有贪腐收入或权色交易,他们又怎能在情色淫乱中春风得意、挥霍无度?

近期曝光的嫖娼官员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党组于今年5月中旬内部通报了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入驻以来交办的信访件结果,从中显示已有31名电信官员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财经纪律和组织人事制度等,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在他们所涉的15起典型案件中,尤其惹眼的一起案件是.北京电信公司办公室主任王海生在今年初组织三次公款吃喝及娱乐活动时,都在所住的酒店内召来内设的异性按摩人员为其按摩,其中一次还属于嫖娼行为,累计花费公款1.08万元。为此,王海生已被开除党籍,撤销资深经理、办公室主任职务,降岗为般员工。

就在中国电信集团党组通报的“王海生嫖娼”等典型案例话音未落之际,有关媒体又于今年5月26日传出了江苏省扬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杨军在北京培训期间因嫖娼被抓并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简短消息。有关评论就此指出,在我国近年来查处的违法违纪官员中,不乏有包养情妇的、与人通奸的乃至强奸的、嫖娼的,官员群体的道德修养问题已受到了严重拷问,且少数官员的情色泛滥不仅滋生了权色交易、权钱交易、官商勾结、买官卖官等腐败的土壤,还严重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和社会风气,这类现象是为党纪国法所不能容忍的,那些公然挑战党纪国法的淫靡官员也必将受到严肃查处。

在今年5月24日闭幕的深圳市第六次党代会上,深圳市纪委发布了近5年来的反腐倡廉“成绩单”,其中一起典型案例同样震惊了全国民众。据通报,深圳市政法委原副巡视员王合意,在落马前曾先后40余次前往东莞等地嫖娼,而且每次都以帮人搞定纠纷为名,拉行贿人去为他埋单。由于未能真正帮人摆平纠纷,最终行贿人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偷拍下了他嫖娼的画面,并将他举报到了纪检部门。去年12月,王合意因受贿罪获刑11年。

据媒体公开报道,现年56岁的王合意系湖北红安人,拥有在职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曾出任深圳市禁毒办副主任、深圳市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维护稳定工作处处长等职,2010年4月起获擢升担任深圳市委政法委副巡视员,享受副局级待遇。从2007年起至2011年间,叱咤深圳政法系统的他自称可以帮忙搞定一件公司纠纷,张口便向该公司负责人陈某索要80万元贿赂金不说,还多次拉着陈某前往东莞等地嫖娼,并让后者每次一万元直接替他给付嫖资,前前后后约40余次都是如此,但公司纠纷的事却连拖了4年都没能得到解决,这让陈某很是愤怒。2011年5月底,当王合意再次致电陈某要去东莞“冲凉”时,陈某便带上偷拍设备拍下了部分画面,并录音取证了“80万元”索贿事情,然后将这些证据连同举报信寄往纪检部门,由此揭开了色胆包天的王合意那层道貌岸然的“画皮”。

今年4月中旬,也有多家媒体爆出消息:有网友发帖举报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一位村支书与村总支副支书、村委委员等参与嫖娼,并存在贪腐行为,该网友还公布了一组男子搂抱卖淫女的不雅图片,引发了人们的关注。盐津县委宣传部随后作出回应称,盐津县纪委已介入对此事的调查,且该县兴隆乡蒿芝村村总支书兼村主任杨德权、村总支副支书王国锋、村委会委员许光明三名涉事村官均已停职接受组织调查,县委领导也已表示“一经查实将依法处理”。今年5月16日从盐津县检察院传出的消息是,被网络曝光嫖娼的村支书杨德权因涉嫌挪用公款,已被该院以涉嫌挪用公款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家藏2.3亿元现金的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长魏鹏远,今年5月27日被河北省保定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提起公诉。案中传出,1996年进入国家计委的魏鹏远,在2000年以前曾因嫖娼被抓,但被当时国家计委基础产业司的一位领导保下,此后他便一直被“控制使用”,直到2009年才入党,身为副司长的他一直享受着正处级待遇也与此有关。但出了嫖娼丑闻后还能继续为官并升迁,也应该是他变身巨贪的重要因素。

近年涌现的嫖娼官员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我国《公务员法》也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行为,违者将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亦规定:“嫖娼、卖淫,或者组织、强迫、介绍、教唆、引诱、容留他人嫖娼、卖淫,或者故意为嫖娼、卖淫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还规定:“吸食、注射毒品或者组织、支持、参与卖淫、嫖娼、色情淫乱活动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由此可见,嫖娼是为我国党纪、政纪和国法都不容的失德行为,为官者都应“闻者足戒”。

然而在现实社会中,道德败坏甚至以嫖娼为荣的官员却不乏其人,因嫖娼被抓或落马后传出嫖娼丑闻的腐败官员也比比皆是,一些“运气较好”的官员在嫖娼后非但没有影响仕途,反而很快就得到了提拔重用。一个众所周知的例证便是,今年2月13日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被立案侦查的原天津市政协副主席、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长武长顺,1992年初曾因嫖娼被抓,但却被时任天津市副市长、公安局长的宋平顺亲自“捞出”,并被提升为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后来甚至接替宋平顺而成为天津政法系统的“一哥”,可见在有的时候,有着嫖娼癖好的官员更有人欣赏,当然欣赏他们的人也一定有着相似的癖好。

与官至副部级的武长顺一样,重庆市北碚区原区委书记雷政富、湖南省常宁市政协原副主席尹文、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总工程师董跃进、山西省原省委副书记侯伍杰、广东省原政协主席陈绍基、浙江省原纪委书记王华元、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等高官,在落马后都纷纷被披露曾犯过嫖娼这一低级错误。有观点称,官员嫖娼除了证明其吃得好、荷尔蒙分泌旺盛之外,还往往隐藏着各种腐败与权力寻租问题,如此方能有牵线者、出资者、维护者,且正是有了这三重保护,这些官员才敢于对“寻花问柳”乐此不疲。

2013年7月被北京二中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死缓的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其罪行之一是非法干预招投标,帮助丁书苗推荐的23家企业先后中标50多个铁路工程建设项目。为了回报刘志军,丁书苗总是想方设法地满足刘志军的贪欲和色欲,仅在2003年至2009年间,刘志军便先后在豪华酒店、高消费娱乐场所与丁书苗出资安排的多名女性,嫖宿。

2009年5月被天津一中院以受贿罪判处死缓的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米凤君,也是个地道的色官,中纪委和吉林省反贪局联合办案人员正是利用其好色特点,采取技术侦查手段监控定位他的手机,这才在长春市吉隆坡大酒店一包房内将他和两名卖淫女当场抓获。办案人员在随后的调查中得知,米凤君长期嫖娼的地方,便是四星级旅游涉外宾馆。

据媒体公开报道显示,云铜集团原董事长邹韶禄个人生活一向腐化,除长期与两名女性保持不正当的两性关系外,还借到国内外出差之机多次嫖娼。去年春节前夕被查的中石油四川石化总经理栗东生,还被爆出曾于2012年5月在日本接受利益关联公司提供的“女优”服务,这一丑闻还曾被日本的一些媒体报道过。而在北京市纪委于去年初通报的6起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竟有两起是嫖娼案:海淀区纪委监察局原副科级检查员卢延庆因在海淀区某发廊内嫖娼,被给予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房山区城管监察大队纪委原书记钱荣吉因在房山区某足疗店嫖娼(未遂),被给予开除党籍、行政降级处分。2014年6月,陕西省洛川县凤栖镇纪委副书记马某在与朋友到洛川县某KTV唱歌后,亦因在县城一家酒店开房嫖娼时被抓现行,结果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5天,并被开除党籍、行政撤职,知道此事的镇党委书记曹某亦因隐瞒未报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据公开报道显示,其实早在2000年,国内就有腐败官员因嫖娼而被撤销职务了。令人咋舌的是,这个开全国先河的“嫖娼丢官第一人”竟然是一名法官,即广东省高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许少龙。在当年9月的广东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上,他因长期嫖娼被撤销职务。在此之后,因嫖娼倒下的还有上海市高院和湖北省高院的多名法官——2013年6月9日,上海市高院民一庭庭长陈雪明、副庭长赵明华,纪检组副组长兼监察室副主任倪政文,民五庭副庭长王国军四名法院官员,在接受某企业负责人宴请后,又随同做东者前往位于上海市惠南镇的衡山度假村内接受异性陪侍服务,并参与嫖娼活动。半年后的12月8日,湖北省高院刑三庭庭长张军也陷入“嫖娼门”,并因被网络曝光而东窗事发。

2009年8月,一宗多年前曾在安徽轰动一时的案件终获宣判,其案情为:安徽省某县财政局预算外资金管理局局长江某在宾馆接受按摩女吕海艳的“特殊服务”后,索要发票不成,便拒绝付款。后来吕海艳的男友王德行用刀抵住江某的脖子,但江某仍坚持索要发票,结果被王德行杀死。案发后吕海艳投案自首,被判处无期徒刑;王德行则潜逃8年后方于2008年被抓获,于次年被判死缓。财政局官员在嫖娼后“宁死不屈”地坚持索要发票,目的当然是要拿去报销,这便暴露了一些腐败官员在嫖娼问题上的“支付能力”从何而来。

浙江省丽水市某局副局长施文,2009年初在杭州市上城区一娱乐场所包厢内嫖娼时被抓了现行,他随后竟以对其行政处罚事实不清、程序违法为由,将上城区公安分局告上法院,理由是警方在现场没有发现安全套,他也还尚未支付嫖资,因此不算构成嫖娼。嫖娼官员敢于如此高调地“维权”,足见他们早已堕落到了“色令智昏”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