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对融资租赁认识上的误区

  • 投稿水水
  • 更新时间2015-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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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企业对融资租赁的认识尚存在误区,往往片面地看待融资租赁的融资功能,融资租赁不同于传统租赁,也不同于分期付款。

文 远东宏信

融资租赁不同于传统租赁

交易的角度界定。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对承租人所选定的租赁物件进行以融资为目的的购买,然后再以收取租金为条件,将该租赁物件中长期地出租给该承租人使用。由此定义观之,融资、融物是融资租赁的基本功能,也是其区别于传统租赁和其他融资方式的重要特征之一。

在传统的租赁中,承租人支付的租金并不承担出租物的成本,出租人的出租行为通常也不是为全额收回出租物的成本支出和获取利润,而是出租自己控制的设备等,故对承租人不具备融资作用。而融资租赁则明确要求承租人支付的租金不仅要摊提租赁设备的全部或大部分成本,还应包括出租人的融资费用及经营利润。可见,融资租赁提供的这种融资与融物功能已经超越了传统的融资方式,承租人并不是以单纯获得资金为唯一目的,承租人在融资的同时,其融物的特定意图也很明显。融资只不过是手段,由融资衍生出来的融物才是根本目的,二者互为依存、不可分割。

财务的表现。承租人采用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时般可获得3~5年的中长期融资,相比采用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或短期商业信用而言,其将改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短期偿债能力指标;相比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方式购置固定资产而言,利用融资租赁采购新的固定资产具有加速折旧功能和节约税负的双重效应(根据则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996年4月7日财工字[1996] 41号文《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第四条第三款规定, “企业技术改造采取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机器设备,折旧年限可按租赁期限和国家规定的折旧年限孰短的原则确定,但最短折旧年限不短于三年”)。

在传统租赁业务中,对于承租人而言有表外融资功能,除改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短期偿债能力指标外,还具有相对降低承相人资产负债率(保留或提高承租人的融资能力)、提高资产收益率指标等报表改善作用。(详细区别见表1)

融资租赁不同于分期付款

不同的财税表现。一是融资租赁能够加速折旧,降低税负,银行贷款不能税前还贷。融资租赁能够享受“加速折旧”的优惠政策(财工字[ 1996]41号),企业就可以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在三年以内将原有设备加速折旧,从而达到减缓缴纳所得税负的作用,一定程度上享受了延迟纳税带来的资金成本的节约。银行贷款的“税前还贷”优惠政策已被取消,在银行贷款中,除了利息部分可以列入财务费用外,其贷款本金一律不能列入成本。“税前还贷”的政策,早在上世纪90年代税制改革中就已经彻底废除了。企业的银行贷款,只能在缴纳所得税以后,用企业留用利润或其他自有资金来归还。

假设一个客户总资产规模l亿,产生税前利润1000万,当年应缴纳所得税250万。如果客户总资产中的一套价值1000万的设备系向银行贷款采购的,那就只能在缴纳250万所得税以后,再用税后利润去逐步偿还银行的贷款。如果客户总资产中的一套价值1000万的设备采取融资租赁方式,则可以将租赁资产1000万,按照三年加速提取租赁资产的折旧,每年提取316.67万的折旧费用,比正常折旧多提取221.67万。从而使当年1000万的利润额降至778.33万,企业按778.33万的利润额缴纳所得税194.58万,比原来少缴纳55.42万。另外从延迟纳税的角度来看,该部分延迟缴纳税金在租赁期内带来每年约4万元的资金成本节约。

二是售后回租赁是企业盘活固定资产的有效举措。售后回租业务是融资租赁的传统业务之一,在盘活企业固定资产方面具有其他金融方式不可取代的独特作用。几十年来,国有企业将大量银行资金转化成了自己的固定资产,在当下强调资产产出效率的时代背景下,对企业和银行来说形成巨大的资产/资金拖累。运用售后回租方式盘活这些资产,是增强国有企业活力的有效举措。

三是融资租赁的期限比银行贷款的期限要长,将改善企业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短期偿债能力指标。

四是融资租赁分期还款压力轻,还款节奏可根据企业的经营现金流特征进行灵活设计,银行集中还贷资金压力大。

两种方式的主要优劣对比。一是分期付款是直接融资,而融资租赁是以融物的方式融资。二是分期付款客户可购买时直接获得所有权(以设备或其他财产作抵押),而融资租赁的设备所有权在融资期间属于出租人(融资租赁公司),待租赁期结束后承租人获得所有权。三是分期付款一般首付较高,期限较短,对企业短时间内资金压力较大;而融资租赁首付较低,期限较长。四是分期付款还款方式较固定,而融资租赁较灵活(可根据季节、承租人实际经营情况进行不等额或特殊方式还款)。五是分期付款对厂家(或银行)的风险较大,因此在客户筛选时较为严格,甚至只有较大型的企业可以采用此种方式,而融资租赁风险相对可控(所有权在融资租赁公司),较适合中小企业融资。

在欧美日等发达国家,整个社会资金供给主要来自三个渠道:一是银行信贷,约占50%;二是融资租赁,约占30%;三是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在内的证券融资,约占20%。当前,国内一些城市和地区因资金供应受阻,增长速度大幅下滑,一些地区中小企业资金链的断裂,导致大量企业破产。事实再次说明,我国要保持经济社会快速稳定发展的良好势头,需要像发达国家一样采取强有力的举措构筑和形成一个包括银行信贷、融资租赁和证券融资有机衔接、科学稳定的资金供给体系。